《道格与友人的战争》

这部歌剧的故事是名叫道格和海姆的两位兄弟,因为喜欢上同一名名为莫蒂莎的女性而反目成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这名动人的女性因为意外的海难去世之后,两兄弟却也在岸上不曾得知,仍争斗三年,为了对方的一个手帕,一个仆人,一封信件,一个戒指,甚至一个消息的归属权而决斗,并双双殒命的故事。它讽刺人们在争夺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酝酿出的丑恶感情,如同在眺望月光时背后越拖越长的影子。人渴望美好,但比起失去美好而言,更害怕的是他人拥有而自己没有,这一恶源的展现让观众自省,享受美好音律的同时,思考如何避开这种局面追寻幸福。

当然,如果只是展现两位争风吃醋的男人之间的口角,那故事本身并不是非常出彩,这一名剧最别出心裁的地方在于那位本来已经死去的女性会以幽灵的形式出演,全程旁观两位男主角之间勾心斗角的故事,同时给予两人和她自己遗憾的评价。

“她还是那么美……”

台下,带着笑脸面具的瑟利斯塔紧盯着台上的角落里,那里有一个银发的影子,他眼中散发着不同于平时的丰富感情,那是无尽的迷恋与些许茫然和怨念。

--- 舞台上 ---

海姆(男主1):【够了!道格,你的爱不够创新,不够感性,不够温柔,你本身就是迂腐的代言词。总之,我不希望你再接触莫蒂莎女士的任何遗物!她活着的时候,我和她在长亭散步,在午后的河边休息,一起淋雨,共用一把伞,我们是多么快乐!但你每日都在她与我两人面前晃来晃去!晃来晃去!晃来晃去!我是没想到她已经去世后你还是这么纠缠。你就不能给我们一个清静吗?】

道格(男主2):【如果我是迂腐,那么你又是什么?看看你自己的手里,怎么会有人在墓地给逝者送上艳丽的玫瑰?!你甚至都没有分清事实与幻想,而我只是在寻找她存在过的证明而已!这位高贵的女士还活着的时候,你双脚悬空的追逐她,只给诗歌给她,不清楚她家中的苦难,只是个妄图摘花的浪子,如今却好来教训我!】

台上两个男人激烈的争吵着,而在最不显眼的舞台角落位置,那里如今却站着夺走整场演出焦点的人。

莫蒂莎(离南·伯伦饰):【我该怎么办呢?我已成为幽灵,置身事外,如今却也无所凭依。我希望他们不再继续这无意义的争吵,可是当他们停下,谁又会再记得我?】

奈兰人那不详的银色长发在她身上此刻却散发着难以言喻的魅力,随着那位女主角的表演而起舞,她的眼睛被象征逝者的白色布条绑住,但却似乎看得见一切。透出星辰的光来,你能从她那忧郁而宁静的刘海后,偶尔露出的珍珠般洁白的额头里看出她完美的脸型,而身上染成白色的貂皮冬裙与斑斑点点的细碎金色点缀,配上下方银色沉重的荷叶边,让她出落成一朵高贵的昙花。

她双手捧着盛放十字的圆盘,宁静的气质无人可比,修女也不如她端庄,光打在她身上像是失去了影子。

所有人都静静注视着这一切,包括戴着笑脸面具的金发青年,都一动不动的注视着。他没发现背后二楼上的某个房间里,一位黑鸦打扮的伯爵大人也在以同样感兴趣地注视着他。

他的决斗剑安全地放在剑鞘里,仿佛这段时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只有负责巡逻的魔法使们知道,现在外面的二楼走廊上有六具狼人的尸体,全是这位伯爵大人亲手杀死的。

他甚至没动用乐器,而连宿主也都没打算留活口,全部一剑刺进了眼眶里,将脑子搅得粉碎。为的就是不打扰剧院里看剧的小姐和其他观众的心情。

战斗无声地开始,又瞬间被绕着剧院飞翔一周的乌鸦摧毁、结束了,从头到尾这个领事不过因为用力过猛而不得不换了一副新手套而已。

而待到斯塔娜离开之后,哈普丽忒斯一个人在仆人的陪伴下从三楼的房间降下来,来到大剧院二楼内侧回廊,和这位伯爵先生见面。

“贵安,伯爵先生,我给你带慰问品来了。”

短发少女这么和眼前裹在黑斗篷里的高大身影说道,看着对方带着讶然地回过头来,看到了一脸笑颜的哈普丽忒斯。

“嘎嘎~~大小姐!亨利,惶恐。”名为亨利威尔的领事说话的时候兜帽下面嘎嘎作响,一连串骨骼碰撞的声音让话断断续续,声调也好似牙齿漏风一般。

他看到了对方身边,仆人托盘里拿着的

“还有,这个,我知道你很需要。”

女孩从自己的兜里摸出一瓶香水。

“毕竟是,重要的工作,嘎嘎~不能被,打扰。”

“知道这次是什么人吗?”

“嘎嘎!已经说出来了,是奥茨莱斯,嘎嘎!奥茨莱斯家的,多根良。”

“那是谁?”少女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小,嘎嘎~~,小角色,捣乱。”

——

南区,破败教堂后的城市公墓里。

这里是耶兰圣比罗修道馆的废墟,那座出名的建筑曾被誉为“北方世界的白塔”,是旧日奈兰及北亚里克多地区宗教的藏经阁所在,记录着从乱王特力忒时代到新耀历纪年潘瑟7年为止北方各地所有小众民俗宗教和主流教派的历史,藏书八万余册。它所在的特尔特米山岗也是耶兰南城区地势最高的地方,最矮的矮子依托于它也能俯瞰耶兰全城。

一百六十八年前,魔法使们领导人们进行了反对教会暴政的狂欢节起义,并将全部宗教人士勿论黑白地全部清除出这座城市。那之后,这里也被愤怒的耶兰市民所攻击、劫掠。和它的兄弟,如今被利兹姆家族保护并改造成大剧院的圣弗朗德斯教堂相比,它的命运显然更悲惨一些:许多书籍被烧毁或掠走,精美的彩绘窗被砸碎,瓷白的柱子被烧黑、推倒,在这里静修的、有着真知灼见的教士学者们也由于脑满肠肥的同事的所作所为,承担了不该承担的愤怒,他们被驱逐到各地,如同扯开后散落一地的珍珠项链。

大起义后的年月里,这座城市的人们就像是想要忘记自己摧毁这座艺术品的暴行似的,很少再来这里。留在这里火烧后的大理石和波纹石的残骸,以及一些烧剩下的飞扶壁,这些带着凄美色彩的废墟如今都没人来清理了。一座生前三百年,死后一百六十八年的巨大的白色的残骸倒在山岗上的野草地里,被北方大地的风所吹拂。

修道馆后方那片烧出来的空地曾经是旧日的城市公墓,市民们将他们认为尊贵的人埋葬在这南城区最高的山岗上,让这片区域物尽其用,而在修道馆被毁之后,这里也被抛弃了。

耶兰城新的公墓如今建在北城区与西城区交界的地方,那里的地方大得多费用也便宜得多,因此这片地区失去了最后的作用,再无人问津。

如今,清风吹拂这里残破的旧日墓碑,山花盛开。

夜晚如水般波动的月光下,山岗仿佛被光的薄膜罩住,满山紫蓝。

踏—

踏—

本来宁静的残破墓园里,今夜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那是男人,一个穿着笔挺东方样式军服的男人,他的脸上覆着不详气息的红色面具,上面的花纹像是扭曲后的带有尖牙的野兽头颅,让人感觉到面具主人危险的气场。男人带马刺的靴子踩在山岗的杂草上被拖上露水,青翠如铃铛地勾搭作响。他脚步很稳健,像是士兵做派的人,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一个接近他三倍高的黑影,和另一个清瘦的黑服男人。

“你跟到这里应该就可以了吧?接下来分开行动。”他野兽花纹面具下传出来闷闷不乐的声音,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急躁对着后面的那位“跟班”说道。

“当然,我们各取所需,这是之前就说好的了。”他后面的男人戴着藤蔓编织的面具,有些笑嘻嘻地回答道,他声音听起来前词粘后句,咕噜咕噜地像是倒腾的面粉糊卡在他喉管里,这些南方佬说北方话大多都带这种口音,吞字咽音,令人感到非常不痛快。

他对着这位领头的军服男人滑稽地行了一礼,弯下去大半个腰,可他这幅做派并没有赢得对方多少好感。

“呃……”

拨云见月,那匹一直跟在一边的巨大黑影原来是个异常高大的狼人,它比如今活跃在南区的那些同伴还高出一半的个头,身材被拉长,上身穿着钢制的大号板甲,手里拿着明亮的宽刃,除了面具外还戴着头盔,一如神话里追逐生死命运的狼神。

在它脖子上还系着铁链,另一端系在那兽面军服的男人手里。

“哼,你最好别耍什么小花样,记住如果不是工坊的那群家伙推荐,你这种人连和家族合作的资格都没有。”

“我怎么敢呢。”他身后那个笑嘻嘻地声音依然那么咕噜噜与欠揍,“不过大人,我听说,那位利兹姆家族的女家主住在城里的日子经常会到这附近来散步,您可要注意一点,不要意外碰上什么‘守护骑士’就好了。”

“只是一片公墓而已。”兽脸男人冷哼一声,“不用你操心。”

“那我就不继续碍事了,大人请小心。”随着这声告辞,那笑嘻嘻地声音竟是逐渐远去了。

……

这些该死的南方佬,事情真是多,又没有礼数,军服男人这么想着,他巴不得对方赶快滚蛋,在原地像是驱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回头却发现对方已经不见了。

“跟上来,斯库尔。”他不再管对方,对狼神一样的怪物低声喊到。

“吼……”

他拉着铁链准备继续向墓园的方向前进,但突然发现自己扯不动自己这只大宠物。

“斯库尔?”

呜呜————!

他疑惑地回头看去时,却发现他那三人高的怪物同伴眼睛已经从青色变得浑黄,而后逐渐向猩红过度,提着长刀的瘦长前臂略微弯起,放低身子死死盯着前方某个方向。

有敌人!

看到怪物进入了战备状态,军服男人警觉起来:它一定是发现了敌人才会变成这样,难道是刚刚那个南方佬反悔了准备偷袭他?

简直是不知死活!但他这么想的时候,却望见他们前进方向矮丘上的一颗树下坐着一个人,脸埋在拉低的绅士帽下面,身上的服装极尽奢华之能事,勾勒出某种让妇人失神的神采。

他就好像一开始就坐在那里一样,但男人打赌刚刚那里还没人。

“啊啦啊啦,这不是奥茨莱斯家的私生子,尊贵的多根良少爷吗?”

对方扶着树站起来,拉高了帽子,露出下面金色纹路修饰的贵族风格假面,对这边吹了个口哨。

“没想到我在这里等了半个晚上才等来个又闲又莽的私生子,看来今晚的运气还不错,至少不会如想象中那么累嘛。”

双月下山丘上,单独的一棵树下坐着的华服青年,这情景宛如一幅画卷。但这幅画卷此刻在军服男人和巨狼的眼里却没办法以欣赏的态度观看,树下的人气势养的非常足,庞大的魔力汇聚在他的面具上,压迫的连光也时透时不透。

他对着这边像是嘲讽似地鼓起了掌,像是为他们的潜入行为赞叹着。

啪啪!啪啪!

这个人看起来在这里等他们很久了。

行动目标居然泄露了吗?

“这个娘娘腔的声音……我想起来了,你是曼布培家的那个垃圾。”

对方一口叫出自己的身份这件事,同那轻蔑的态度起先让军服男人一愣,但通过声音和那浮夸的打扮他很快认出对方是谁来。斯莱德·曼布培,一想到两人间的过节,他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面具下的那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

“你这个人妖居然被我在这里逮到了!上次抢走文梅女士的仇还没报,你倒好自己送上门来送死!”

“文梅夫人和我是好友,我们在一起不过是经营一些歌剧的构想,只是你脑子里只有不堪的东西,所以看什么都觉得碍眼,多根良。”

曼布培一边继续鼓着掌,仍漫步朝这边走近,一边居高临下地说道,

“另外,我觉得即使真的站在女人选择男人的角度来看,我也比你这种私生子要强得多。”

这个叫做多根良·奥茨莱斯的军服男人暴虐而荒淫,他幼年时期的家庭教师据说是个大淫棍,留下过“漂亮女人初夜的血如同上好鹅蛋腌制出的油”这种污秽的句子,在那种人的教导下他以夺取少女贞操为荣,是以将富有魅力的女性加以保护、带入高雅世界为信条的曼布培所厌恶的人中首选。

这两人对待美丽女性的态度一个保护,一个则充满侵占欲,在任何东城区和南城区交叠部分的社交场合都有过直接或间接的摩擦,如今不期而遇,却也到了解决恩怨的时候了。

“我会让你后悔刚才的话,打碎你的牙,再把你手切下来插进你那娘娘腔的喉咙里!”

“真是粗鲁啊。”

曼布培摇摇头,似乎和这个粗鲁的家伙对话有损他的耳朵,让他为难。他盯着对方身后那头不断喘气露出嗜血模样的怪物,心想这东西身材比街道里那些还大上一号,皱着眉头:

“看你带着的这个鬼东西,以及没有护卫的情况来看,今晚的事情是你以一己之力策划的吧?我真不知道该为我家主人感到幸运,还是为你家家主感到不幸,奥茨莱斯家努力和家族维持和平这么多年,却出了你这么个做事不经头脑的蠢货。”

“你说什么?!”

“我问你,你今天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曼布培手里鼓掌的动作慢下来,但没有停。

啪啪——啪啪——

他眼神冰冷无比,和他阴柔的语调一起传达着威胁的信号,像一条优雅的毒蛇盯上了对手。

“……”

“不说是吗?不过我也大概能猜到一些了,但你觉得你有希望通过我这里?”

“你过于自大了,人妖,你以为一个人就拦得住我?不要以为我不清楚你是在虚张声势!现在南区一共有30只狗在四处咬人,你们的人手已经捉襟见肘了吧?你们家族的人没有剑士掠阵就是半个废物,而一旦没办法演奏,那就连废物都不如了。”

军服男人紧盯着曼布培的动作,打定主意只要他拿出什么乐器,下一秒就和自己的宠物一起上去切断他的喉咙。

“你错了私生子大人。”

但出乎他的意料,曼布培毫不在意似地回应着,

“首先,你今夜闹出的动静确实大,但,也只是可笑的热闹而已。对于家族来说还并不是什么麻烦。”

“其次,”

他摇摇头,最后鼓了一下掌,

啪!

“演奏早就开始了。”

“什么!?”

在曼布培停止鼓掌的那一瞬间,他脸上包塔面具的金色纹路也一起亮了起来,如同光芒从水晶裂缝里迸射而出!周围的魔力终于撤去了伪装,开始汹涌地跟随他的姿态律动起来!

曼布培毫不在意对方威胁或吃惊的目光,他就像最优雅的指挥家拿出自己的指挥棒一般,右手转动着舞出一团银光——那是一根已经拼装好的精美长笛,军服兽面的男人瞪着眼睛看着这一切,他命令自己的怪物伙伴开始消耗魔力释放沉默诅咒,但怪物呜呜地摇头,他发现已经来不及。

演奏已经开始?从什么时候?

……难道最开始的那些鼓掌也算是在演奏吗?

开什么玩笑!

他感到难以置信,但周围的声音确实被眼前这个人妖的魔法支配了,魔力逸散到了整片场地,仿佛是在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

“既然来了,就留下吧。”曼布培摇了摇头,语气中满是装作可惜的嘲讽,一边架起了长笛,“城区里不会有问题,而只要在这里捉住你,那今晚这场闹剧就可以结束了。”

该死!

“斯库尔!”他恨恨地回头吼道。

“嗷呜!————————”

怪物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已经被压制住,它无法打断已经开始的演奏,沉默的魔力被对方演奏中的魔力提前针对并破解。

因此它只能退而求其次,和主人一起将目标放在了演奏者本人身上。

它就像一把矗立于大地上的黑色镰刀,拔高了身子,提起手里的长刃屈起后腿,向着刚刚含上长笛的曼布培直射而去。

“——!”

而曼布培这边,声音和积攒的魔力从长笛气簧的震动中,如同旋转的雾气一般逸散开来。

这位荨麻领事的学生选择的曲目是《萤火森林中漫长的夜晚》,第一章-巧遇与宴会。

这首曲子最初是马福斯让地区的普通民众们为了纪念一位曾给人带来欢乐的小男孩而作,那个小男孩带着绿色羽毛帽子,会帮街道上的每一户人家做事,却意外摔死在郊区一口枯井里而早逝。

有人说在他摔死之后,镇上的猎人还在满是萤火虫的森林里遇到了这个男孩的灵魂,他正在欢快地同精灵们嬉戏,并邀请路人参加宴会。

这首曲子最巧妙的一点就是它以快板开头,而当独奏者没有快板在手边时,用手和着节拍打巴掌也是被允许的。

曼布培一边演奏着,第一个欢快的小节让他的声音爆发出一股推力,他也借着这股力量向侧边滑移过去,闭着眼睛像是在草甸上起舞似的,躲过了名为斯库尔的怪物那凌厉恐怖的扑击,来到了场地的中央。

看起来潘多拉小姐在这里的事情很可能已经暴露了啊,这之后得通知老师才行了。

和表面的轻松不一样,曼布培一边专注于演奏,一边在内心担心着。

长笛的声音欢快而尖锐,急促却又不停歇,让人难喘过气来。

草丛不断摇摆,青色的荧光不断从草里升起来。

“那是个错误——”

“错误。”

“错误。”

“错误~”

“我们在森林里看到了闪光的帽子,绿色的帽子并着白色的羽毛。”

“萤火虫围绕着树冠飞舞,”

“萤火虫围绕着湖泊飞舞,”

“而树冠和湖泊之间的空地上,那里有绿色的帽子,白色的羽毛。”

“是的确有的……”

“有他打着卷的头发,和快活的笑声——”

在于急促欢快的小调里,用长笛的低音部分模仿鼓点,以此给人快活打鼓小精灵就在身边的感觉,而演奏者通过长笛的魔力寄托在这些低音音符中,每一次低音都以均匀的力道锤击着听者的耳膜,分开他们本来结合在一起的理性和意识,带他们进入梦境的世界。

用音乐制造幻境是利兹姆家的拿手好戏,他们借此削去敌人的斗志乃至控制敌人发生自我意识上的伤害,即施加给对方“我认为我受伤”的认知,来让他们痛苦、无法行动,从而赢得决斗的胜利。

军服的男人和名为斯库尔的狼神怪物在第一击突袭之中没能抓到快速起舞旋转的曼布培,随后就眼见幻境伴随着音乐从四面八方升起,笼罩了他们。

绿叶与光。

他们如今置身于一座热闹的森林里,悠悠的绿光全然不似刚刚秋季的夜晚,这是个适合开宴会的好地方,好时节,就连误入这里,对幻境充满敌意的他们都不得不这么觉得。

“该死的!”

居然着了道了,军服男人恨恨地一挥手,带着些不安和怪物伙伴同时开始了行动。

“给我把他找出来!”“吼!——”

一人一狼在这片幻境的森林里没有选择坐以待毙,他们打从一开始就施展出全力,想要找出藏在这里的曼布培。

为此他们看到漂亮的树枝也斩落,看到可爱的兔子也撕开,看到飞舞的萤火虫也会去抓挠踩踏。

幻境的主人,那个长笛手在高高的树梢上看着这一切。看着这两个陷入乐曲第一章梦境里的不速之客,他甚至没有任何担心。这里的一切都是魔力的假象,陷入的人都是在用激动对抗自己的冷静,用相信对抗自己的怀疑。

他就像真的精灵乐师一般,白金色的面具上纹路不断律动着,他坐在幻境的树梢上,不紧不慢的带故事进入下一小节,再下一小节。

小精灵带着他邀请的同伴,在森林里被直立的狼和抓捕精灵的偷猎者追赶。

他们躲避,捉迷藏,钻进狐狸洞里又钻出来,引领客人的同时,也引领恶人接近村庄。

绿色并粉色的花草台子上,美丽的精灵们在开着宴会,小精灵带着客人加入宴会,他们因为热烈气氛的感染甚至忘记了身后的危险。

恶人追到这里的时候,村里的精灵们理解了客人的勇气和难处,他们举杯喝彩,也同时为客人排除这两个困难。

“牧羊的精灵,在森林里牧羊的精灵吹着笛子,歌颂他的勇气。”

“甜美的浆果啊,在春天才最实在,隔着篮子,隔着餐布,透出气味和颜色。”

“可我们居然还不能休息,有恶人打扰,让精灵们的宴会难以继续!”

“看那!那村里的勇士从地上拔出长草,草在他手里化成了剑!”

“他走上红花黄蕊的台子,邀请恶人上来挑战!”

“喝彩啊!喝彩啊!不要为胜负担心,因为精灵的勇士是那么神勇!”

幻境的村落擂台上,狼面的巨大怪物面对眼前幻境里敢于反抗的第一位战士,狂嚎着挥出了它巨大的前掌,朴实的击碎了对方脚下的花台,但那战士已经轻轻一跳,站到了这尊狼神的肩膀上。

“就这样,刺它呀!刺它!刺那怪物!”

“为我们的小客人,献上体面的胜利!”

“击破黑暗,宴会可还要继续!”

“我可备好蜜酒了!”

热闹的精灵们鼓起掌来,台上,军服男人视作依仗的巨大怪物只消一记刺击便不可思议地倒在了那话剧人物的剑下,那绿色的剑客甩了甩手里长草化作的剑,又看向了他这边。

“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偷猎者呀!一个要抓小精灵的偷猎者呀!”

“也给他个教训!叫大家都快活,嘲弄他!”

多根良脸色铁青,不住后退,他明明知道这些都只是幻境里的景象,连带着眼前的这个剑客也只是魔法演出的效果而已,但他看着对方带着余裕击杀了那匹自己视作最大依仗的怪物,信步朝他走来时,还是惊得连连后退。

他还年轻,和利兹姆家魔法使战斗的经验不足,对于这种状况手足无措,显得异常狼狈。

看台上的精灵们哄笑起来,因为它们看到这个私生子的军服被精灵剑客一剑挑落,而后扎在了剑上晃悠。

多根良失去了上衣外套,因为他消极的躲避而被刺伤,他捂着右肩,那里如今在渗血,但他明明感觉到那个剑客没出全力。

对方在戏弄他,这让他怒意勃发——奥茨莱斯家的人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他终于不再指望自己那只已经倒下的怪物,从腰间拔出了长剑,惨白的光芒掌握在他长而苍白的手中。

他拔出剑就准备开始狂热地攻击,对面那位精灵的剑士则捏着草做的细剑静静地等着他,这时他却突然听到脑海里传出一句话:

“蠢货!你就准备这么冲上去?在这个敌人给你制造的梦里白白耗费自己的力量?”

他惊诧了一瞬间,出剑的轨迹一下子被扰乱,以至于差点被对方捉到破绽而刺倒。他气急,在心里回应那个声音:

“你干嘛突然打扰我!你说什么?”

“我说你准备在这个梦里待到什么时候你这个蠢货!”说话的是他脸上的面具,准确的说,是那里面埋藏的一个人格,它声音尖锐,听起来对这个主人的蠢行非常不满,

“这是那个叫曼布培的家伙营造的幻境,这里的一切都是被音乐勾出的你自己的回忆与幻觉,你无论打赢打输,受伤的都是你自己啊!”

男人听到这里眼中闪过迷茫,他知道对方不会骗它,这副有自己意识的面具是他偷偷从家族核心仓库里带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这次行动中帮他,让他证明自己,即使是私生子也有自己的价值,面具里的人格姓甚名谁他不知道,只清楚对方阅历明显比自己丰富,而且很少主动搭理自己。

“那按你这么说我岂不是完蛋了?无论怎么都是死?”我可不想死在这里,我还没证明自己给父亲看,就要死在那种吹笛子的人妖手里?他心头涌现出恐惧和不甘。

“既然是你的梦,你就应该自己找办法醒来啊!”面具带着鄙视地说道。

“我该怎么做?”

“你意志力太薄弱了,也没有多少能打破幻觉的执念,那个人吹笛子也很在行,你很难逃得出去。但我可以救你。”面具接着指挥他行动,“你到你带的那匹狼旁边去,让我吃掉它!”

“吃掉它?!你是说斯库尔,让你……?”

男人吃惊的回道,幻境里的擂台上他又和精灵剑客交了一剑,只觉得手臂越来越沉重。他那象征家族荣耀的军服大衣已经没了,白衬衫并着马甲肩头渗出血来。

“对,我可以吞噬它上面的魔力,然后用尽它们轰击这个幻境一次,到时候你出去了就直接跑。”

如果不是这么长时间才找到一个宿主,面具甚至都不想和这个家伙说话,在它看来这个叫多根良的男人心思太过繁杂混乱,欲念太强,不像是能在任何一条道路上走远的人,是个一个什么前途都没有的典型人物。

但它仍不得不帮助这个家伙,因为他是这些年来第一个有勇气和机会戴上它的人,如果在这里死了,自己说不定又会无人问津地待在某个危险品仓库里几十上百年。

“好吧,我怎么让你吃掉它?”

“你靠近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