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次在街頭彈唱之後,我每周都要被嵐太趕上未名路東口街頭兩次。

即使他意見一大堆,說什麼根本沒進步,五音不全,沒天分之類的,我依舊用吉他將我聽過的歌一首首翻出來,戴着耳機在路邊一味地唱着。

再後來嵐太嫌棄我的指法不好看,我便開始練習島紀史,大衛·吉爾摩等老牌吉他手的樂曲,也會在嵐太的幫助下自己動手寫吉他譜彈唱,曾經風靡全球的經典指彈的基因也依然堅強地活在我彈出的音符中,這讓我有了一種驚喜的感覺。真希望能夠永遠像這樣,在河邊或是在房間里抱着吉他,獨自——不,是和嵐太一起,彈起一首首我熟悉的沒有任何聽眾的歌,每次練完新曲或是寫成幾首為了迎合聽眾口寫的中文歌,嵐太就會又會又催又踢地將我趕上前往未名路東口的地鐵。

後來在一個記不清是第幾次來到未名路的夜晚,我再次感到了如同回到那時的那種……讓我無比恐懼的感覺。

那天我來到東口附近的一家手機店前廣場,在綠化帶的矮圍牆旁彈唱。因為又聚集起了不少的聽眾,所以我一如既往的戴上耳機邊聽邊唱,遲遲沒發現那幾個叫罵著走近的人。直到一旁坐在矮圍欄上的米優起身看起來很生氣似的說了些話,我才停下手抬起頭。

在我剛抬起頭的時候,三個年輕男子已經逼近到踩得到我的腳尖的距離低頭瞪過來,嚇得我差點沒有抓穩吉他。三個人中有兩個背着吉他盒,另一個人背着一個看似很重的箱子。估計裝的是小型架子鼓,應該是街頭樂隊吧,三人皆體格健壯,膚色黝黑,眼神不懷好意。神讓我想起初中時那群不良,我下意識地握緊了琴頸。

“你在這裡彈什麼彈?”

“我們早就定好了這個地方,你不知道嗎?”

“最近經常看得到你嘛。”

三人兇惡的聲音迎頭澆下,他們的面孔慢慢模糊,又很快的復原,但卻又變成了那群不良的臉。是有些呼吸困難,初中時被不良們施暴的記憶猛然復蘇。我呆站着,腹部開始隱隱作痛。

三人見我一聲不吭,其中一人伸手推了我一下,我踉蹌後退一步,腰部碰到了矮圍欄。

“喂,你們憑什麼動手?”

“人家明明還沒有彈完耶!”

聽眾當中迸出幾句抗議,三人隨即咬牙切齒的左右掃視,一個人用腳尖往我的大腿上頂了一下。

“那你趕緊給我閃一邊去,這裡有這裡的規矩,少給我亂來。”

“事情開始變得很有趣了嘛”嵐太在我背後笑着,“用我的吉他把三個揍一頓,這種事我當年干過不少次。打爛兩三個小流氓的頭根本沒什麼。”

但我卻聽不見他的聲音,腦海中不斷的冒出曾經被霸凌的記憶,我緊抱着吉他,失神地看着他們,肩頭微微顫抖着。

不,為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對我?我不是已經從惡夢裡逃出來了嗎?為什麼又要讓我遇到這種事?是還嫌我不夠不幸嗎?

背着箱子的男子見我依然動也不動。有些氣極敗壞的朝我伸出左手——或許他想揪住我的衣領吧,但他他沒有如願,因為——

“你們才是亂來吧。”

優雅的波斯貓閃到我的身前,拍掉了惡犬的爪。

是米優,在我回過神時,她已經擋到了我的面前,拍掉了箱子男伸過來的手。白色兜帽上豎起的貓耳式的三角形凸起只需要稍稍低頭就可以看見。

“打斷別人的演出明明更沒規矩。”

幾個人附和着米優的話,接着白貓女孩轉頭對着明明身為男生卻被女孩子保護了的我投以怪罪的視線。

“明宸,你幹嘛要乖乖聽他們的,白痴嗎?這麼多人來聽歌,你不知道這樣子很不對不起他們嗎?”

我沒有勇氣看米優的眼睛,於是微微地低下頭表示歉意,我懦弱的表現讓她不滿的皺了皺鼻子。正當她又要說些什麼的時候,找茬三人組將矛頭一轉向米優叫囂:

“小米優你閉嘴。”

“這和你沒有關係吧?”

“還要保護那個竟然還躲在女人背後的小鬼。”

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扶着收到一半的吉他窮髮慌。三人樂團與聽眾之間的火藥味越來越濃。隨時都有擦槍走火的可能性。就在這時——

“你們在幹什麼,還不停手?”

聲音並不響亮,卻在人群中迅速漫開,所有人都為之噤聲。

“凱斯來了”我聽見人群中有人低語。

那名高中男人正好邁過人行隧道,向這裡走來,造型狂野的金髮下有雙如刀一般的煞氣銳眼。去大概是25歲左右吧,鑲着柳釘的皮大衣下,酒紅色的襯衫大開襟口,不覺得突兀,肩上的大吉他盒也像身體的一部分一樣自然。

“少在這裡大呼小叫的,要是被條子盯上了,誰都沒有好日子過。”

男子這麼說過之後,往三人樂團一瞪。

“可是,凱斯哥”已經放下箱子的箱子男指着我說,“是這傢伙不管我們的約定,自己亂佔位。”

“預定這事是我們自己默認的,沒有義務遵守。”

人樂團尷尬的面面相覷,沉默不語,金髮男——凱斯的視線轉到了我的身上,如刀子般的眼神讓我開始冒冷汗。

“這……這個……我……對不起,說我不懂規矩,我馬上離開。”

我說著將吉他塞入盒中,背上背帶準備邁開腿逃走笑着說:“你沒有必要道歉,說正經的,你的新歌還沒談完吧,要是現在就走,是不是對聽眾不太禮貌?”

我傻愣地眨眨眼,因為這天彈的的確是嵐太寫的新歌。

“你怎麼知道,那是新歌?”

凱斯的語氣變得有些靦腆,他說:“這路邊表演的,但凡有點人氣我都會注意。”

這表示他一直都在一邊聽嗎,完全沒發現,不過我總是帶着耳機死盯着吉他,一個勁的胡亂彈着那些歌,不由得一陣自慚。在外面隔絕自己的心和關在房間里不同,無論如何都不能避免與他人接觸。

但是我還是抓緊了背帶,不敢多看周圍,一次又一次的低頭向聽眾道歉后便快步走向車站。

“喂,明宸!”米優不滿的聲音跟着追上,我裝作沒有聽見,加快腳步。群眾的怨言也一句一句射向我的背後,不過在經過十字路口前的那家百貨商店時,店頭音樂,車輛排氣聲和無數腳步聲裹覆了我。只有這一次,我對未名路這強迫性的喧囂懷起了感激之情。

在十字路口時,我不經意間回頭看向剛剛逃出的步行街口,卻在那看到了警察。罪惡感瞬時塞住了胸口。都是我的錯,我引起的爭執讓他們被警察盯上了,還要讓他們替我受罪……

然而我也拿不出勇氣折返向警察說明原委,綠燈一亮,我就被捲入湧上人行道的人群,一路擠向未名路東口。

“你個廢物!笨蛋!弱雞!死沒膽的!一拳都沒揍,就夾着尾巴逃回來了!”

我從未名路的街頭,逃回了家中。都已經過了一個晚上,嵐太還是在叫個不停,但叫着叫着飄到我耳邊,換成了日文狂吼,難不成這是他之前說的死腔?幸好我基本聽不懂。

昨晚回到家的時候才七點半,比之前早了幾個小時,結果就這樣撞上了家人們吃飯的場景。

父親,母親,還有妹妹朝顏,家人們的視線集中在經過餐廳的我,母親給朝顏夾菜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彷彿我是個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他們或驚訝貨慍怒的目光刺在我的皮膚上。這遠遠比被未名路上的聽眾注視更為難受。在僵持三秒之後,小朝將目光從我的身上移開,落下筷子夾菜。我最終擠出一句無人應答的“我回來了”之後,走上樓梯逃入了我的灰暗空間。

不經意間看了眼時鐘,已經下午六點了,最近喜歡發懶,一睡就睡到了傍晚。每次到了這個時間嵐太總會在耳邊大吵大鬧。

“你個懶蟲,快點給我起來,先把昨天那群混蛋打到說不出話,再把新歌重新唱一遍。”

嗯,今天的殘念幽靈依舊在吵鬧。

我默默地下了床降頭,探出房間查看樓下的情況,房間燈射近昏暗的走廊,節奏規律的菜刀落在案板上的聲音,從樓底拐角的廚房中傳入耳。母親正在做晚飯,父親還沒回來,小朝估計還在回家的路上,我掂着腳離開房間。

“喂,明宸!我的吉他!帶上……”

我無視了嵐太的叫喊,背手關上門,我不禁這麼想——為什麼我會遇到這種麻煩,明明被罵的這麼難聽,我還要聽一隻來歷不明的幽靈的話,厚着臉皮的街上在別人的注視下彈一把撿來的吉他?

久未隻身出門的我很驚訝的發現,沒背吉他的身體居然如此輕盈,房間門一關就聽不見嵐太的吼叫,那傢伙是附在吉他上的,只要讓吉他離開身邊,我就可以安靜過活,為什麼我這麼晚才發現呢?

趕得上外面的世界,散播自己的信息,這種事像我這種人果然是辦不到的,用耳機蓋住耳朵時,說不定有很多人在嘲笑我的爛到家的吉他。是這麼想,喉嚨和胃就不由得一揪。

找個地方讓自己靜一靜吧!

這才剛踏出大門,讓初夏柔和的暮風一吹,我就迷惘了。就像一隻四處遊盪了流浪貓在大雨傾盆的十字路口停下,卻不知該向哪去。

然後我才意識到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兒散心,離開房間的我只是為了逃避嵐太而已。

於是我回想起昨天的事,凱斯他們後來怎麼樣了呢?該不會進了拘留所吧,就算沒那麼誇張,要是因為我的事而無法再在街頭演出的話……

想到這裡,我的腳就不由自主的往車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