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未名路東口,隨黑色柏油路大道的人群漂泊的途中,我始終縮着肩頭。怕被認出來。結果我還是到這來了。擦肩而過的人,後來居上的人,似乎都在責怪我:“還來這裡幹什麼?滾回去!再也別回來了,你這個膽小鬼。”

事情辦完了就趕緊回去吧——不,還是再在外面浪一會兒吧,我不想撞上昨天那種難讓人難受的情況了。我想知道的僅僅是在那之後,凱斯他們是否平安,假如不是問個話就能解決的事,那麼我只好親自上警察局坦白了,這就算是自作自受吧,畢竟這完全不是他們的錯,是逃走的我不好。

經過銀行門口時,我與白色波斯貓小姐——米優不期而遇。她沒有戴兜帽,我才知道她留的是看起來很柔順的向內微卷的齊肩短髮,劉海用一個黑貓圖案的發卡別在左眉側邊,露出白凈的額頭,看起來她真的很喜歡貓。

沒帶兜帽的米優小姐看起來比平時更加嬌小,但她一看見我就臭起臉,拉起兜帽蓋住頭。

“你怎麼沒帶吉他?”

她的語氣就好像我的存在價值就只依附在那把黃昏色的原聲吉他上一樣,我是那個混蛋幽靈嗎?

“呃……那個……”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腳不安分地動着。

米優抱着手站在我面前,被白色兜帽投下的陰影遮住的眼睛射來刺人的目光。

“那你跑來這裡幹什麼?”

我暗暗捏緊了拳頭,從嬌小女孩身上移開的視線,說:“昨天不是警察來了嗎……我想知道後來怎樣了。”

“沒怎樣。”米優撅起了嘴唇。“老實和他們說有人因為位置的問題起了點口角,事情就解決了,凱斯和那間派出所的警官已經認識很多年了。”

什麼問題都沒有,太好了……

米優小姐對着鬆了口氣的我白了一眼,指着未名路三號步行街——就是我昨天逃出來的那條街的街口對我說:“來都來了,就去和凱斯道個謝吧,人家幫你解決事情,你怎麼能自己跑掉啊?”

向著那裡看去,赫然發現在我前幾次彈唱的手機店前的廣場上聚集了一堆人,節奏明快的吉他掃弦聲還一路傳到了我的身邊來。我看見米優放開雙臂將手插入口袋,向著未名路三號步行街走去,我也幾近下意識的跟了上去。

對着路口的樹叢前圍了好幾層聽眾,歌聲穿過那粗糙的濾網撲上臉來,使我不禁駐足,那歌聲有如摻着鐵屑的雪水,澄澈中帶着強烈的攻擊性,凱斯的金髮在觀眾們搖擺的頭與肩膀之間若隱若現,陌生的厚重的打擊樂聲支撐着電吉他的反覆段落。D,C,Am,F,C,和弦隨着凱斯如跳舞般的手指快速變換着,接着另一個人更高亢的嗓音披敷其上,三者交織成一把音之錘,狠狠地敲包裹我靈魂的硬殼,讓我渾身一顫。

米優無視呆站在一旁的我,毫不客氣地撥開人牆上前,我也在剎那間看清楚了兩名演奏者的模樣,凱斯飛快的掃動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身旁有個穿汗衫的褐膚男子赤手拍着他所跨做的木箱,音與音的劇烈衝擊,甚至將飛濺的汗水撞成灼熱的火花,點燃了這裡所有人的心。

ROCK,搖滾。

那是活的,我在這時忽然有這種感覺。

有生命的音樂指的就是這個吧。不止是用耳朵聽,還要用皮膚感受,讓它沾濕你的唇,滲入血液,震撼靈魂。過去從未接觸過那種音樂真正面貌的我,在這當下連呼吸都辦不到,彷彿僅僅吸一口氣,就會驚醒我心中各種死去而沉眠的記憶,使他們衝破胸口,噴涌而出。

我一步也沒有多接近聽眾所圍成的圈,始終呆戰在廣場邊上聽他們唱的歌,身體和意識不知脫節了多少次。有些人嫌我擋路,不是走過後回頭瞪我就是故意撞我的肩,但我卻寸步也不能移。

連續彈了三首曲子之後,凱斯很乾脆的放下了吉他。觀眾們的掌聲與歡呼聲至蓋過路口大量車潮聲。汗衫男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起身拿水瓶灌口水,並且從身後的紙箱里取出些東西,放在腳邊的藍色塑料布上。看來是CD,是在推銷自己出資灌制的原聲帶吧。站在最前面的女生們接二連三的遞出百元鈔票,收下CD盒,其他人則是三三兩兩的離開,音樂的餘熱逐漸往各個街道散開。

我總算又看見了米優的身影,她蹲在凱斯的旁邊不知在說些什麼,大概是注意到了我的視線吧,她轉頭瞪向我的動作,那動作嚇了我一跳,解除了麻痹我身體的魔法,使我不經踉蹌,凱斯也看向我,讓我尷尬的低下頭,但我不能再像昨天一樣逃走,只好盯着腳尖走向廣場的那一側。

“昨天……很對不起……真的很謝謝你……”我支吾地向凱斯道謝。

凱斯不太高興的瞥了我一眼,左手抬起捏住吉他的弦鈕開始調音。

“我不是說過了嗎?你沒什麼好道謝或者道歉的。”凱斯說著,往不遠處步行街路口旁的派出所看了一眼,“故意的要幫你,我們能來到這裡演出都是警察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是鬧出事讓他們嚴格起來,我們可就沒什麼好日子過了。”

我抿着嘴,低頭不語。

“啊,你就是明宸吧。”

演奏打擊樂的褐膚汗衫男湊了過來,當他叫出我的名字時讓我一陣錯愕,沒想到會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之前有個醉酒的聽眾問了我的名字,而且我只回答了一次,怎麼才沒過多久就有其他街頭樂手也知道了。

“我聽別人聊過你,但是沒有聽過現場——你現在要表演嗎?”

“大淳,有客人”凱斯臭着臉提醒他,一些女性聽眾好像多買幾張CD,所以又湊到攤子前。被叫做大淳的褐膚男隨即回復了做生意的笑臉,用CD換鈔票。

我看着他們的樣子,心裡蒙上一層陰影,我果然沒有資格和他們一樣站在這裡表演。說到底,我只是個緊抱着撿來的不知名的吉他,被莫名其妙的幽靈纏上。萬般無奈才開始厚着臉皮唱歌的人。我含糊地又說了幾句沒頭沒尾的道歉的話后,腳開始自覺地想街口走去,向未名路東口逃去。

“明宸你去哪,不唱歌嗎?”

米優的聲音撞上了我的背,我一時啞口,停下來回頭,只見她氣嘟嘟地坐在樹邊的圍欄上伸直被藍色牛仔褲包住的雙腿,兜帽投下的陰影里的雙眼直直地盯着我。

“哇,小公主居然會叫人唱歌,真是稀奇——他真的有那麼厲害嗎?米優?”

大淳指着我一邊調侃一邊問她,而米優聳了聳肩頭。

“才沒有,唱功和吉他都不怎麼樣,只是他的曲子里……有點東西。”

真想找個地洞鑽進去,米優小姐的批評不僅如平時一樣辛辣,還一針見血地說中本質。平常我唱的都是GH或是其他日本歌手的歌,有時也會有幾首原創,但詞曲都是嵐太編寫的,只不過是由我代勞用拙劣的吉他彈唱出來而已。

“那個……今天我沒帶吉他,所以不打算唱……”

我這麼說完就想走,可是米優從圍欄上跳下來,從凱斯的腿上搶過吉他。

“喂,米優!”

米優完全無視了凱斯的抗議,大步走過來把吉他往我手上塞,我嚇得不知所措,在吉他與米優之間來回看。

“用這把就好了,雖然是電箱吉他——把音響拔了就和普通吉他沒差啦,你在這裡的價值除了唱歌就沒別的了,還不快唱!”

一時間有太多的話想說,結果卻堵到了一塊兒哽住喉嚨。憑什麼要我聽從這種事情?居然還要我去用別人的吉他,而且還是凱斯的電吉他。說來電吉他能和原聲吉他一樣嗎?你沒看見凱斯正在生氣嗎?你到底在幹什麼?

然而在我技術生意之前,無奈的凱斯用指頭將某個小東西彈了過來,打在我的額頭,又掉在吉他上。

“唉,算了,這次就由着那丫頭吧,記得先把音調好。”凱斯笑着做出無奈的聳肩。

我低頭看去,那是個黑色的三角形塑料片——是撥片,曾經在練習和弦的時候用它來掃過弦,不過演唱的時候我都是純指彈。

不過話說回來,還有一件最重要的問題。

“我不會彈電吉他……也不會調……”我如是說。

凱斯對着米優白了一眼,彷彿在說“你看吧”,米優則——用那雙如貓一般的大眼睛從兜帽下瞪着他。最後眼神談判失敗的凱斯嘆了口氣,站起身走過來從我手上拿過吉他,捏住弦鈕開始調音,正當我在為不用唱歌而鬆了口氣時,凱斯又將吉他塞到我的手上,我茫然地看着他。

“音已經幫你調好了,說其實的這兩種吉他的彈法都差不多,我們街頭樂手用不着管那麼多的種類,明宸你就彈幾首,不然一會我們的小公主真的生氣了,可就不好玩了,而且你看——”

凱斯指了指旁邊,這是我在注意到有人聚集過來了。

“咦,是明宸?”“那不是凱斯的吉他嗎?”“今天彈電吉他喔”

人們在我的後背交頭接耳,我戰戰兢兢地轉過頭,發現已經有許多年輕男女包圍了我們,米優往我的肩頭上輕輕打了一拳,回到護欄那坐下,凱斯在她的身旁抱着手站定,大淳哥則是等着看戲似的笑着看着我。喂,你們在期待什麼?不要誤會啊,我來這裡才不是為了唱歌,我只是想在這裡丟棄原本想一扔了之後,反而卻增加了的垃圾而已。

我抱着吉他茫然地環視着他們,忽然之間有種來自遠方的聲音響起,讓我的被擁有生命的樂曲所震撼的靈魂深處再次裂開一條縫隙。

是我的心跳。

隨後,耳邊——不,是心臟深處,傳來了某個熟悉的聲音。

快唱啊,你這個廢物。

沒有錯,是嵐太的聲音,我霎時無法呼吸,我不是把他丟在家裡了嗎?

少廢話,快點彈,還拖?雖然沒有教過你彈電吉他,所以就乾脆把它當吉他彈吧,別忘了我在你這個廢物身上花了多少時間。

我不是要將你丟棄嗎,我沉痛地想着。

不知不覺間我的左手與右手已經分別摸上了琴頸與琴弦,掃過琴弦,電吉他不同於原聲吉他卻又相似的獨特音色在我的手上與腦海深處爆炸。我的右手停在弦上,由金屬與木塊所構成的獨特樂器就掛在我的肩上。不同於原聲吉他的重量就壓在我的身上,歌詞帶着難耐的窒息感爬上喉管,我強忍了將它吞了回去,只是吐出了被劇烈心跳加熱過的灼熱空氣,並將手伸向口袋。

看來現在是無處可逃了,那我只能將自己關心用耳機製造的異空間中,連自己的聲音也不聽地混完時間。

而在我即將戴上耳機之際,耳機線卻忽然緊繃。

我錯愕的回頭,是一臉不滿的瞪着我的米優。

“你就是老愛這樣,才會一直都這麼廢的啦。”

喉嚨霎時為之凍結,腦袋裡雖然明白她說的是我的歌和吉他演唱時總是聽其他音樂,唱功會進步才怪,但我的心卻擅自將它誤解,這句話像一把尖刀是我的心中更深,更深之處,貫穿包裹我靈魂的硬殼。

就是因為封閉自我——我才走不出去?

那把刀硬生生的切斷了我心裡的某種東西。

忽然,手變輕了,緊繃在手上的感覺消失了,同時我垂下頭,發現現實中纏在手上的某物真的斷了。被米優抓住的耳機本體,與我手指上纏着的耳機線分了家。

“啊……”

米優小姐臉上的表情忽然僵住。慢慢由不滿轉向不安。

“對……對不起”

高傲的波斯貓小姐此刻正對着我一臉愧疚的低頭道歉,她這麼說是代表線是她扯斷的,然而我對此沒有半點實感,只是想着這東西原來這麼脆弱,一扯就斷了。

或許是第一次碰撞這種事,米優在道歉后見我只是看着手上的耳機線一言不發,結果紅着臉抱着耳機,露出一副符合初中女生的那種快要哭的表情。當然,這些是之後我從凱斯那聽來的,只是後來米優追着凱斯打了好久這事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恍惚間,我將耳機線與撥片收入口袋,讓我顫抖的手指靠近黑色電吉他的金色琴弦,在手指撫上由細綱絲扭轉纏合而成的琴弦的那一刻,我似乎能看見件在指尖循環的血液,我還活着,我還沒有腐爛,而我必須要確定這一點。放歌之人是愚者,也是戰士,我們用歌唱來解放自己的靈魂,讓他去衝撞其他的靈魂,雙方都會受傷,有時會傷的無法癒合,但唯有扛起這一身傷,流下這樣的血,才能感受到自己確實活在這世上。

然後我咬住顫抖的唇,藉助這痛楚抬起頭面對觀眾,心臟自動跳起節奏,凱斯將仍在一旁抱着耳機的不知所措的米優拉到一邊。

當被磨出繭的指尖撞上金色琴弦的那一瞬間,我有如揮起由音樂構成的刀,斬斷了禁錮某人的桎梏,一種沁涼入骨的暢快從心底升起,指尖上傳來了明確的痛,我彷彿可以看見從吉他音孔中瀉出的音符一個個落在柏油路上,我用力掃動着琴弦,指尖再痛也不想停下。

歌曲的前奏,單音與和弦,以我為中心向四周擴散,我深吸一口氣,城市的灼熱空氣就開始灼燒我的喉嚨。

歌聲——我的歌聲,交雜着車輛的排氣聲與柏油路面行人顏色灰暗的嘆息,燃起一撮搖曳不定的火花,我的靈魂,在被這微弱卻無比熾熱的火花所點燃。我感到自己彷彿指與弦之間被磨成細粉,飄散到這個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注視着這裡每一個為歌唱而瘋狂的人們,這讓我又想起了嵐太,本是在貨車之底失去生命,卻又因為想要再次放歌而以靈魂的姿態活着。人活着不能總是等死,我終於明白了這句話的意思,自我封閉的我連灰燼都成不了,只是一團柔軟的,無色的,無用的蠟罷了。那不如趁現在拼個遍體鱗傷,粉身碎骨,化作一團火,將自己燃燒殆盡也好。

歌曲進入結束的尾奏,我將體內僅存的最後一點力量注入手指,掃下琴弦,我任由顫抖的指尖從琴弦上滑落,才發現連帽衫已經被汗水浸透了。吹在背上的風讓人覺得特別涼爽。

忽然薪火爆裂般的噼啪聲包圍了我,剎那間我還以為周圍真的燒了起來,眩暈使我陷入黑暗,但頃刻意識又被拉回現實。

那是拍手鼓掌的聲音。

回過神時,周圍聚集了數十名聽眾,堆起甚至看不見對麵店家的層層人牆,每個人都對我投以興奮而熱情的視線,至少對觀眾道謝吧,你這傢伙。嵐太這麼說著,但聲音卻相當縹緲,而我卻無法做到,拼了命鼓起的稀薄勇氣,才僅僅彈奏這一首歌就幾乎見底,光是抓緊吉他都很吃力。

我稍微轉頭,看見大淳哥對我笑着豎起大拇指,他身旁的凱斯用食指指了指我,催促着我快彈下一首,接着——

與抱着壞掉的耳機的一動不動地站在凱斯旁邊的米優小姐對上了眼。

原以為她會打個十幾二十分的慘淡分數並且批評一頓,結果在對視三秒后,她如同被驚嚇到的貓一般向後跳開一步。紅着臉一言不發地衝進人牆,直往車站跑,速度快得讓她兜帽上的從第一次看見就始終處於立直狀態的兩個白色貓耳狀凸起迎風向後倒。

我唱的有那麼差嗎?居然被嚇跑了,正當我差點陷入絕望時,附近站着的一位應該是高中生的高挑女孩子微笑着像我遞出一瓶水,我才想到不能只顧米優一個人,我還沒燒完,還有這麼多人等着我的歌,我從那名女孩子手中接過水瓶並低聲道謝,然後將冰涼的水灌入灼熱的喉嚨與身體,體力慢慢地回復了一些,在確定手指沒再發抖之後,我再次抬起頭面對聽眾,嵐太不在,沒有人會告訴我接下來該怎麼辦,那麼只能靠自己了,我深吸一口氣,揚起手指砸向琴弦,唱起前幾天嵐太寫的新歌。

米優喘着氣跑回來已經是第四首歌結束,我預備休息的時候,她和離開時一樣是全速跑來的,連兜帽掉下來了都沒注意到,再次擠入人牆來到我身邊之後,她彎着腰喘了一會,再把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拿去!”

我也不明所以的接過她遞過來的東西。

那是一個用塑膠袋裝起來的便攜摺疊頭戴式耳機,看起來是剛買的,而且時候我自己的黑色耳機是差不多的款式。這讓我有些疑惑的抬起視線看着米優。

“賠給你……”她別過臉含糊地哼哼着,或許是因為全速跑來跑去的緣故吧,她的臉染上了淡淡的櫻粉色,在發現自己的頭髮因為剛才的跑動而變得亂糟糟之後又慌張拉起兜帽蓋住頭。

對哦,剛剛我的耳機線被米優扯斷了,不過是短短十幾分鐘前的事,我就忘了。

“啊?哦……好,謝謝喔。”我看着手上的耳機回應道。

聽見我向她道謝,米優嗖的一下轉回了頭,如貓一般的大眼睛氣呼呼地瞪着我說:“拜託,有什麼可謝的?這是我賠給你的耶,錯的是我耶!”

這怎麼說也不像是做錯事的人該有的語氣吧,我有些啞然的看着她。再說了,這是一個淡藍色的耳機,但兩側的粉色貓爪肉球圖案讓我有些敬謝不敏,戴上它需要的勇氣或許比在街頭彈唱還要大吧……

“可是,也不用這麼著急買吧?”

“我……我是不喜歡把這種事拖到以後啦,是怎樣?你想讓我不管這件事,傻傻留在這裡聽你唱歌嗎?”

第一首歌的時候你不就傻傻站着聽完了嗎……雖然我想這麼來酸酸她,但看見她的樣子我還是選擇了放棄。

“總……總之先別管這些”米優小姐開始轉移話題了,“把我不在的時候唱的歌重新唱一遍!我……我肯定會給你打一個難看的分數!”

哇,是怎樣,我被一個初中女孩子威脅了?還來不及抗議貓小姐不講理的要求,觀眾間就先爆發出一陣歡呼,其實從中途才開始聽的人也有不少。

“可這吉他是凱斯哥的,而且他才彈到一半,我覺得差不多該……”

“沒事,再借給你一個小時,隨便你彈”凱斯點起一支煙,將我的退路切斷,“畢竟聽眾們在盡興之前會放你走才怪”

好像也是……各式各樣卻閃着同樣光芒的眼神全都集中在我的身上。

“也唱我們的歌吧,蹭蹭你的人氣把CD都賣掉,可遇不可求啊。”

連大淳哥都露出奸商一般的笑容如是說。

我的嘴角不自覺地勾出一個微笑,這讓我有點驚訝,彷彿——不,這就是,找回了我所失去的,彌足珍貴的東西,我抬起頭環視,所有人的臉上都帶着微笑,他們期待着自己所期待的事物,有着自己所鍾愛與堅持的事物,靈魂都綻放出我無法觸及的閃耀光芒。我曾以為我從不會屬於這種溫馨而美好的世界,但——此刻我的生命就存在於這個世界之間,從未如此鮮活過。

算了,就算是為了這一刻擁有鮮活生命的我,我沒有再次逃走,在即將沉入黑夜的未名路三號步行街上,在塞得不耐煩的車輛引擎中尋找自己的心跳。

喉嚨因為乾熱而嘶啞,指尖彷彿要滲出血般染上淡紅,沾滿汗水的連帽衫黏在背上,不過沒問題,我還能彈,還能唱,我將鮮活的自我化作燃料灌入身體,撥動琴弦,震動聲帶,唱出我此刻依舊活着的證明,以及——工藤嵐太曾經活過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