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未名路东口,随黑色柏油路大道的人群漂泊的途中,我始终缩着肩头。怕被认出来。结果我还是到这来了。擦肩而过的人,后来居上的人,似乎都在责怪我:“还来这里干什么?滚回去!再也别回来了,你这个胆小鬼。”

事情办完了就赶紧回去吧——不,还是再在外面浪一会儿吧,我不想撞上昨天那种难让人难受的情况了。我想知道的仅仅是在那之后,凯斯他们是否平安,假如不是问个话就能解决的事,那么我只好亲自上警察局坦白了,这就算是自作自受吧,毕竟这完全不是他们的错,是逃走的我不好。

经过银行门口时,我与白色波斯猫小姐——米优不期而遇。她没有戴兜帽,我才知道她留的是看起来很柔顺的向内微卷的齐肩短发,刘海用一个黑猫图案的发卡别在左眉侧边,露出白净的额头,看起来她真的很喜欢猫。

没带兜帽的米优小姐看起来比平时更加娇小,但她一看见我就臭起脸,拉起兜帽盖住头。

“你怎么没带吉他?”

她的语气就好像我的存在价值就只依附在那把黄昏色的原声吉他上一样,我是那个混蛋幽灵吗?

“呃……那个……”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脚不安分地动着。

米优抱着手站在我面前,被白色兜帽投下的阴影遮住的眼睛射来刺人的目光。

“那你跑来这里干什么?”

我暗暗捏紧了拳头,从娇小女孩身上移开的视线,说:“昨天不是警察来了吗……我想知道后来怎样了。”

“没怎样。”米优撅起了嘴唇。“老实和他们说有人因为位置的问题起了点口角,事情就解决了,凯斯和那间派出所的警官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什么问题都没有,太好了……

米优小姐对着松了口气的我白了一眼,指着未名路三号步行街——就是我昨天逃出来的那条街的街口对我说:“来都来了,就去和凯斯道个谢吧,人家帮你解决事情,你怎么能自己跑掉啊?”

向着那里看去,赫然发现在我前几次弹唱的手机店前的广场上聚集了一堆人,节奏明快的吉他扫弦声还一路传到了我的身边来。我看见米优放开双臂将手插入口袋,向着未名路三号步行街走去,我也几近下意识的跟了上去。

对着路口的树丛前围了好几层听众,歌声穿过那粗糙的滤网扑上脸来,使我不禁驻足,那歌声有如掺着铁屑的雪水,澄澈中带着强烈的攻击性,凯斯的金发在观众们摇摆的头与肩膀之间若隐若现,陌生的厚重的打击乐声支撑着电吉他的反复段落。D,C,Am,F,C,和弦随着凯斯如跳舞般的手指快速变换着,接着另一个人更高亢的嗓音披敷其上,三者交织成一把音之锤,狠狠地敲包裹我灵魂的硬壳,让我浑身一颤。

米优无视呆站在一旁的我,毫不客气地拨开人墙上前,我也在刹那间看清楚了两名演奏者的模样,凯斯飞快的扫动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身旁有个穿汗衫的褐肤男子赤手拍着他所跨做的木箱,音与音的剧烈冲击,甚至将飞溅的汗水撞成灼热的火花,点燃了这里所有人的心。

ROCK,摇滚。

那是活的,我在这时忽然有这种感觉。

有生命的音乐指的就是这个吧。不止是用耳朵听,还要用皮肤感受,让它沾湿你的唇,渗入血液,震撼灵魂。过去从未接触过那种音乐真正面貌的我,在这当下连呼吸都办不到,仿佛仅仅吸一口气,就会惊醒我心中各种死去而沉眠的记忆,使他们冲破胸口,喷涌而出。

我一步也没有多接近听众所围成的圈,始终呆战在广场边上听他们唱的歌,身体和意识不知脱节了多少次。有些人嫌我挡路,不是走过后回头瞪我就是故意撞我的肩,但我却寸步也不能移。

连续弹了三首曲子之后,凯斯很干脆的放下了吉他。观众们的掌声与欢呼声至盖过路口大量车潮声。汗衫男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起身拿水瓶灌口水,并且从身后的纸箱里取出些东西,放在脚边的蓝色塑料布上。看来是CD,是在推销自己出资灌制的原声带吧。站在最前面的女生们接二连三的递出百元钞票,收下CD盒,其他人则是三三两两的离开,音乐的余热逐渐往各个街道散开。

我总算又看见了米优的身影,她蹲在凯斯的旁边不知在说些什么,大概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吧,她转头瞪向我的动作,那动作吓了我一跳,解除了麻痹我身体的魔法,使我不经踉跄,凯斯也看向我,让我尴尬的低下头,但我不能再像昨天一样逃走,只好盯着脚尖走向广场的那一侧。

“昨天……很对不起……真的很谢谢你……”我支吾地向凯斯道谢。

凯斯不太高兴的瞥了我一眼,左手抬起捏住吉他的弦钮开始调音。

“我不是说过了吗?你没什么好道谢或者道歉的。”凯斯说着,往不远处步行街路口旁的派出所看了一眼,“故意的要帮你,我们能来到这里演出都是警察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闹出事让他们严格起来,我们可就没什么好日子过了。”

我抿着嘴,低头不语。

“啊,你就是明宸吧。”

演奏打击乐的褐肤汗衫男凑了过来,当他叫出我的名字时让我一阵错愕,没想到会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之前有个醉酒的听众问了我的名字,而且我只回答了一次,怎么才没过多久就有其他街头乐手也知道了。

“我听别人聊过你,但是没有听过现场——你现在要表演吗?”

“大淳,有客人”凯斯臭着脸提醒他,一些女性听众好像多买几张CD,所以又凑到摊子前。被叫做大淳的褐肤男随即回复了做生意的笑脸,用CD换钞票。

我看着他们的样子,心里蒙上一层阴影,我果然没有资格和他们一样站在这里表演。说到底,我只是个紧抱着捡来的不知名的吉他,被莫名其妙的幽灵缠上。万般无奈才开始厚着脸皮唱歌的人。我含糊地又说了几句没头没尾的道歉的话后,脚开始自觉地想街口走去,向未名路东口逃去。

“明宸你去哪,不唱歌吗?”

米优的声音撞上了我的背,我一时哑口,停下来回头,只见她气嘟嘟地坐在树边的围栏上伸直被蓝色牛仔裤包住的双腿,兜帽投下的阴影里的双眼直直地盯着我。

“哇,小公主居然会叫人唱歌,真是稀奇——他真的有那么厉害吗?米优?”

大淳指着我一边调侃一边问她,而米优耸了耸肩头。

“才没有,唱功和吉他都不怎么样,只是他的曲子里……有点东西。”

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米优小姐的批评不仅如平时一样辛辣,还一针见血地说中本质。平常我唱的都是GH或是其他日本歌手的歌,有时也会有几首原创,但词曲都是岚太编写的,只不过是由我代劳用拙劣的吉他弹唱出来而已。

“那个……今天我没带吉他,所以不打算唱……”

我这么说完就想走,可是米优从围栏上跳下来,从凯斯的腿上抢过吉他。

“喂,米优!”

米优完全无视了凯斯的抗议,大步走过来把吉他往我手上塞,我吓得不知所措,在吉他与米优之间来回看。

“用这把就好了,虽然是电箱吉他——把音响拔了就和普通吉他没差啦,你在这里的价值除了唱歌就没别的了,还不快唱!”

一时间有太多的话想说,结果却堵到了一块儿哽住喉咙。凭什么要我听从这种事情?居然还要我去用别人的吉他,而且还是凯斯的电吉他。说来电吉他能和原声吉他一样吗?你没看见凯斯正在生气吗?你到底在干什么?

然而在我技术生意之前,无奈的凯斯用指头将某个小东西弹了过来,打在我的额头,又掉在吉他上。

“唉,算了,这次就由着那丫头吧,记得先把音调好。”凯斯笑着做出无奈的耸肩。

我低头看去,那是个黑色的三角形塑料片——是拨片,曾经在练习和弦的时候用它来扫过弦,不过演唱的时候我都是纯指弹。

不过话说回来,还有一件最重要的问题。

“我不会弹电吉他……也不会调……”我如是说。

凯斯对着米优白了一眼,仿佛在说“你看吧”,米优则——用那双如猫一般的大眼睛从兜帽下瞪着他。最后眼神谈判失败的凯斯叹了口气,站起身走过来从我手上拿过吉他,捏住弦钮开始调音,正当我在为不用唱歌而松了口气时,凯斯又将吉他塞到我的手上,我茫然地看着他。

“音已经帮你调好了,说其实的这两种吉他的弹法都差不多,我们街头乐手用不着管那么多的种类,明宸你就弹几首,不然一会我们的小公主真的生气了,可就不好玩了,而且你看——”

凯斯指了指旁边,这是我在注意到有人聚集过来了。

“咦,是明宸?”“那不是凯斯的吉他吗?”“今天弹电吉他喔”

人们在我的后背交头接耳,我战战兢兢地转过头,发现已经有许多年轻男女包围了我们,米优往我的肩头上轻轻打了一拳,回到护栏那坐下,凯斯在她的身旁抱着手站定,大淳哥则是等着看戏似的笑着看着我。喂,你们在期待什么?不要误会啊,我来这里才不是为了唱歌,我只是想在这里丢弃原本想一扔了之后,反而却增加了的垃圾而已。

我抱着吉他茫然地环视着他们,忽然之间有种来自远方的声音响起,让我的被拥有生命的乐曲所震撼的灵魂深处再次裂开一条缝隙。

是我的心跳。

随后,耳边——不,是心脏深处,传来了某个熟悉的声音。

快唱啊,你这个废物。

没有错,是岚太的声音,我霎时无法呼吸,我不是把他丢在家里了吗?

少废话,快点弹,还拖?虽然没有教过你弹电吉他,所以就干脆把它当吉他弹吧,别忘了我在你这个废物身上花了多少时间。

我不是要将你丢弃吗,我沉痛地想着。

不知不觉间我的左手与右手已经分别摸上了琴颈与琴弦,扫过琴弦,电吉他不同于原声吉他却又相似的独特音色在我的手上与脑海深处爆炸。我的右手停在弦上,由金属与木块所构成的独特乐器就挂在我的肩上。不同于原声吉他的重量就压在我的身上,歌词带着难耐的窒息感爬上喉管,我强忍了将它吞了回去,只是吐出了被剧烈心跳加热过的灼热空气,并将手伸向口袋。

看来现在是无处可逃了,那我只能将自己关心用耳机制造的异空间中,连自己的声音也不听地混完时间。

而在我即将戴上耳机之际,耳机线却忽然紧绷。

我错愕的回头,是一脸不满的瞪着我的米优。

“你就是老爱这样,才会一直都这么废的啦。”

喉咙霎时为之冻结,脑袋里虽然明白她说的是我的歌和吉他演唱时总是听其他音乐,唱功会进步才怪,但我的心却擅自将它误解,这句话像一把尖刀是我的心中更深,更深之处,贯穿包裹我灵魂的硬壳。

就是因为封闭自我——我才走不出去?

那把刀硬生生的切断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

忽然,手变轻了,紧绷在手上的感觉消失了,同时我垂下头,发现现实中缠在手上的某物真的断了。被米优抓住的耳机本体,与我手指上缠着的耳机线分了家。

“啊……”

米优小姐脸上的表情忽然僵住。慢慢由不满转向不安。

“对……对不起”

高傲的波斯猫小姐此刻正对着我一脸愧疚的低头道歉,她这么说是代表线是她扯断的,然而我对此没有半点实感,只是想着这东西原来这么脆弱,一扯就断了。

或许是第一次碰撞这种事,米优在道歉后见我只是看着手上的耳机线一言不发,结果红着脸抱着耳机,露出一副符合初中女生的那种快要哭的表情。当然,这些是之后我从凯斯那听来的,只是后来米优追着凯斯打了好久这事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恍惚间,我将耳机线与拨片收入口袋,让我颤抖的手指靠近黑色电吉他的金色琴弦,在手指抚上由细纲丝扭转缠合而成的琴弦的那一刻,我似乎能看见件在指尖循环的血液,我还活着,我还没有腐烂,而我必须要确定这一点。放歌之人是愚者,也是战士,我们用歌唱来解放自己的灵魂,让他去冲撞其他的灵魂,双方都会受伤,有时会伤的无法愈合,但唯有扛起这一身伤,流下这样的血,才能感受到自己确实活在这世上。

然后我咬住颤抖的唇,借助这痛楚抬起头面对观众,心脏自动跳起节奏,凯斯将仍在一旁抱着耳机的不知所措的米优拉到一边。

当被磨出茧的指尖撞上金色琴弦的那一瞬间,我有如挥起由音乐构成的刀,斩断了禁锢某人的桎梏,一种沁凉入骨的畅快从心底升起,指尖上传来了明确的痛,我仿佛可以看见从吉他音孔中泻出的音符一个个落在柏油路上,我用力扫动着琴弦,指尖再痛也不想停下。

歌曲的前奏,单音与和弦,以我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我深吸一口气,城市的灼热空气就开始灼烧我的喉咙。

歌声——我的歌声,交杂着车辆的排气声与柏油路面行人颜色灰暗的叹息,燃起一撮摇曳不定的火花,我的灵魂,在被这微弱却无比炽热的火花所点燃。我感到自己仿佛指与弦之间被磨成细粉,飘散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注视着这里每一个为歌唱而疯狂的人们,这让我又想起了岚太,本是在货车之底失去生命,却又因为想要再次放歌而以灵魂的姿态活着。人活着不能总是等死,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自我封闭的我连灰烬都成不了,只是一团柔软的,无色的,无用的蜡罢了。那不如趁现在拼个遍体鳞伤,粉身碎骨,化作一团火,将自己燃烧殆尽也好。

歌曲进入结束的尾奏,我将体内仅存的最后一点力量注入手指,扫下琴弦,我任由颤抖的指尖从琴弦上滑落,才发现连帽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吹在背上的风让人觉得特别凉爽。

忽然薪火爆裂般的噼啪声包围了我,刹那间我还以为周围真的烧了起来,眩晕使我陷入黑暗,但顷刻意识又被拉回现实。

那是拍手鼓掌的声音。

回过神时,周围聚集了数十名听众,堆起甚至看不见对面店家的层层人墙,每个人都对我投以兴奋而热情的视线,至少对观众道谢吧,你这家伙。岚太这么说着,但声音却相当缥缈,而我却无法做到,拼了命鼓起的稀薄勇气,才仅仅弹奏这一首歌就几乎见底,光是抓紧吉他都很吃力。

我稍微转头,看见大淳哥对我笑着竖起大拇指,他身旁的凯斯用食指指了指我,催促着我快弹下一首,接着——

与抱着坏掉的耳机的一动不动地站在凯斯旁边的米优小姐对上了眼。

原以为她会打个十几二十分的惨淡分数并且批评一顿,结果在对视三秒后,她如同被惊吓到的猫一般向后跳开一步。红着脸一言不发地冲进人墙,直往车站跑,速度快得让她兜帽上的从第一次看见就始终处于立直状态的两个白色猫耳状凸起迎风向后倒。

我唱的有那么差吗?居然被吓跑了,正当我差点陷入绝望时,附近站着的一位应该是高中生的高挑女孩子微笑着像我递出一瓶水,我才想到不能只顾米优一个人,我还没烧完,还有这么多人等着我的歌,我从那名女孩子手中接过水瓶并低声道谢,然后将冰凉的水灌入灼热的喉咙与身体,体力慢慢地回复了一些,在确定手指没再发抖之后,我再次抬起头面对听众,岚太不在,没有人会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办,那么只能靠自己了,我深吸一口气,扬起手指砸向琴弦,唱起前几天岚太写的新歌。

米优喘着气跑回来已经是第四首歌结束,我预备休息的时候,她和离开时一样是全速跑来的,连兜帽掉下来了都没注意到,再次挤入人墙来到我身边之后,她弯着腰喘了一会,再把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拿去!”

我也不明所以的接过她递过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用塑胶袋装起来的便携折叠头戴式耳机,看起来是刚买的,而且时候我自己的黑色耳机是差不多的款式。这让我有些疑惑的抬起视线看着米优。

“赔给你……”她别过脸含糊地哼哼着,或许是因为全速跑来跑去的缘故吧,她的脸染上了淡淡的樱粉色,在发现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跑动而变得乱糟糟之后又慌张拉起兜帽盖住头。

对哦,刚刚我的耳机线被米优扯断了,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前的事,我就忘了。

“啊?哦……好,谢谢喔。”我看着手上的耳机回应道。

听见我向她道谢,米优嗖的一下转回了头,如猫一般的大眼睛气呼呼地瞪着我说:“拜托,有什么可谢的?这是我赔给你的耶,错的是我耶!”

这怎么说也不像是做错事的人该有的语气吧,我有些哑然的看着她。再说了,这是一个淡蓝色的耳机,但两侧的粉色猫爪肉球图案让我有些敬谢不敏,戴上它需要的勇气或许比在街头弹唱还要大吧……

“可是,也不用这么着急买吧?”

“我……我是不喜欢把这种事拖到以后啦,是怎样?你想让我不管这件事,傻傻留在这里听你唱歌吗?”

第一首歌的时候你不就傻傻站着听完了吗……虽然我想这么来酸酸她,但看见她的样子我还是选择了放弃。

“总……总之先别管这些”米优小姐开始转移话题了,“把我不在的时候唱的歌重新唱一遍!我……我肯定会给你打一个难看的分数!”

哇,是怎样,我被一个初中女孩子威胁了?还来不及抗议猫小姐不讲理的要求,观众间就先爆发出一阵欢呼,其实从中途才开始听的人也有不少。

“可这吉他是凯斯哥的,而且他才弹到一半,我觉得差不多该……”

“没事,再借给你一个小时,随便你弹”凯斯点起一支烟,将我的退路切断,“毕竟听众们在尽兴之前会放你走才怪”

好像也是……各式各样却闪着同样光芒的眼神全都集中在我的身上。

“也唱我们的歌吧,蹭蹭你的人气把CD都卖掉,可遇不可求啊。”

连大淳哥都露出奸商一般的笑容如是说。

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勾出一个微笑,这让我有点惊讶,仿佛——不,这就是,找回了我所失去的,弥足珍贵的东西,我抬起头环视,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微笑,他们期待着自己所期待的事物,有着自己所钟爱与坚持的事物,灵魂都绽放出我无法触及的闪耀光芒。我曾以为我从不会属于这种温馨而美好的世界,但——此刻我的生命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之间,从未如此鲜活过。

算了,就算是为了这一刻拥有鲜活生命的我,我没有再次逃走,在即将沉入黑夜的未名路三号步行街上,在塞得不耐烦的车辆引擎中寻找自己的心跳。

喉咙因为干热而嘶哑,指尖仿佛要渗出血般染上淡红,沾满汗水的连帽衫黏在背上,不过没问题,我还能弹,还能唱,我将鲜活的自我化作燃料灌入身体,拨动琴弦,震动声带,唱出我此刻依旧活着的证明,以及——工藤岚太曾经活过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