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样说也不对,因为这一处宅子实在太大,不但包括了我的家,还包括了陈伯还有其他一些地方。

大富大贵。

“我们进去看看吧?”

后花园换了风格,不再有方方正正的洋气。

青砖、白墙、黑瓦。

说句不太好听的,就像旧时大戏电影里面的布景板。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注意到我的疑惑,千岁摇头。

“我也不知道,不过,河伯的记忆河流里有,说明很重要。”

后花园满眼都是绿色。

还有假山,假山下的池里有锦鲤悠游。

“给我放、给我放!”

一个小女孩从房中跑出来。

“大小姐你今天点过文章了吗?老爷可说了,今日不点完那个、那个什么‘鸠占鹊巢’就不许开饭呢。”

“哈哈哈!你既然懂得这‘鸠占鹊巢’四个字,也就不必学下去了。”

嗯,是大小姐和她的丫鬟。

“我学不学不打紧。”手拿风筝的丫鬟就是不肯放开手。“大小姐你不读书也就算了,好歹也在书房里呆得久一些。免得老爷说是我这个做工人的撩拨你出来玩。”

“怎么不是你撩拨的!”大小姐挺起胸膛,那丫鬟更加显得矮小了。

“都怪你、都怪你,要不是你在这里放风筝放得这样高,我怎么会在书房里见到,怎么会分心。就是你、就是你。”

丫鬟的眼马上就红了,风筝也因为太用力被拽破了一边。

“你怎么又哭了,我就是开玩笑的,humour啊,你一点都没有humour。”

“油墨?我怎么会有油墨。”丫鬟松了抓着风筝的手去擦眼泪,大小姐趁势将风筝拿到手。

“油墨不都在你的书房里,要不,我叫人去老爷那里要。”

这一下大小姐又笑了。

“你就会捉弄我。”

丫鬟急得直跳脚。

“我告诉你,这个就是‘幽默’,可不是写字的‘油墨’。”见丫鬟止住了泪,大小姐又开解她。“你怕什么。别的工人都怕,就你不用怕。谁不知道我爷爷还有我爹地,最喜欢你爹地种的兰花。今年过年七贤会赏花,你爹地养出来的兰花大家都称赞呢!这么好的花王,谁舍得放人啊。”

见到丫鬟的心情平复下来,大小姐又搂着她小声说话。所说无非是老爷子是那她拿男孩子养的,平日读书也是读一样的书,她那哥哥弟弟有比她好的,也有大不如她的,老爷子才不会因为她懒惫就责骂。再者,谁不知道她身体一直不太好,正是要按照洋人的法子,多多运动,不可整天关在书房里死读书,免得到时读书死。

丫鬟听到大小姐这样说,吓得连忙捂住大小姐的嘴,唯有陪她玩就是了。

“CC,我来到四水不久,还记不得很多人,你看看,这个大小姐,她是不是……”

“嗯,我也不是常见便记得住别人的脸那一类人,但这一位我应该不会认错。”

毕竟不久前才试着救过她一命呢——虽然力有未逮。

大小姐就是黄婆婆。

黄婆婆就是大小姐。

我又走近去,仔细盯着那个丫鬟。

是谁呢?

谁也不像。

或许只是我平时晨运没留意所以认不出来。

但是会有这种情况吗?

一个丫鬟,一个大小姐,两个人在一处地方,从小到老?

不会尴尬吗?

要是我是丫鬟应该会远走高飞吧?说不定会被旁人看不起。

或者被原来的主家当成是暴发户。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样。

而且丫鬟往往会取得“最后胜利”。

不管是嫁给有钱大少爷,还是发家致富,总之,最后赢得都是一开头受人差遣的那个。

主仆两人一起去花园深处玩了。

“我们要跟着吗?”

“先看看我们能不能跟上吧。”

千岁拉着我,往两人不见了的石子路走去。

走到一丛翠竹旁,她停下来。

“不能再往前了。”

我往前试了试,果然,脚被挡住了。

感觉跟千岁的结界差不多,但这里是伸出脚脚不见了,而不会被弹回来。

果然不是现实的历史呢。

就像是要应答我一样,天忽然黑了。

“大小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丫鬟突然在丛竹旁的大榕树下现身,真是跟电视上的孤魂野鬼无异。

接着,大小姐也来了。她鬼鬼祟祟地弯着腰,坐在榕树下的石凳上,又伸手拉丫鬟坐下。

“你看!”

大小姐拿出什么东西。

千岁拉着我走上前。

“那是金兰簪。”我不由得叫出声来,即刻捂住嘴,这才发现主仆两人都不可能发现自己。

我不好意思地看向千岁,千岁看着我,“什么是金兰簪?”完全不为我出丑而惊讶。

这样也不太舒服,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到现实啊!

金兰簪是金铺“义盛恒”才可以做出来的簪子,据说这家金铺最初是只做镀金生意的,因为能够以假乱真,价格实惠,大家都很喜欢,渐渐就有了做真金的本钱。但当其时大家都还是将它当作专做假金的首饰店,有钱人家谁也不去帮衬。老板于是精心打出这种纯金的簪子,以示全城只有他独一家能打出这么精美的首饰。他的手艺在富人家才有了销路。

听我讲完,千岁并不做表示。

“大小姐,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受不起的……”

“怎么受不起!我说受得起你就受得起。”

“大小姐,不可以,要是被老爷子知道——”

“要是老爷子知道了,也只会说你是义婢,说不定还会夸赞我有大家之风呢。你可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生病的时候,你去河边拜祭,你说什么了?”

“我、我没说什么……这都三更天了,我真的要回去了,不然明天没精神,定要被人骂了。”

“谁骂你?”

“我、我是说如果……”

“你只要说,你在我生病时到河边说什么啦?”

“我、我……”

丫鬟的眼睛又红了,而且她似乎是打定主意,就算是被大小姐骂没规没矩也要避开大小姐的眼光。

“你这小傻瓜!”

“哎呀!”

大小姐急了,掐了丫鬟一下。

“这么一点点痛你都受不住,说什么要将自己的阳寿给我!”

“我、我没有……”

“还不承认!”

丫鬟挣扎着要走,但被大小姐抓住离开不得,这应该是平日的体育锻炼起效了。

“我病了,有医生给我治,我们家要什么药没有,要不要我让医生给你开几剂清热下火的苦茶,也给你尝尝滋味?”

“小姐,是、是我不对……”

“你不对、你不对,你不对什么?”

“我、我不该……”

丫鬟又说不出口了。

“小傻瓜。”

似乎是怕被人发现,大小姐四周围看了看,才叹了口气,压低声音对丫鬟说——

“你错就错在不爱惜自己身体。我们自小玩到大,难道就因为我是大小姐,你是丫鬟,我就真的高你一头,你又真的不如我了?”

“性命也是可以借出去的?你的性命,便是你的。我的性命,便是我的。我病了我死了是我事——不,你不要——”

丫鬟再一次捂住大小姐的嘴,大小姐也再一次抓开丫鬟的手。

“我偏要说!就连我那老爷子,整天‘朽木不可雕也’、‘吾不欲观之矣’的,逢年过节就跟七贤会那些假道学厮混,他也懂得今时不同往日,一定要我这个女儿家读书,还要跟长子嫡孙一起强健体魄,还说了,将来工厂跟银行的股份都有我的一份。像我这种米虫尚且如此,你怎么可以说出替我受苦那种胡话?”

“就是退一万步,你想我病好,去河边求神拜佛有什么用。泥菩萨连江都过不去,你还去求祂!”

大小姐一嘴说完又一嘴,终于停下来,可她的胸膛还是起伏不定。

“可不要说这种话,这样是要遭天谴的。再说我拜的也不是菩萨娘娘,是河神,听酒楼的人说很灵的。”

“呵,原来你跟着我去酒楼就是去听这些乱七八糟的,我还想着过几天带你去尝尝新出的西菜呢!天谴天谴,按你说的,你拜的是河神,那我说的也就是河神了。怎么是天来谴却不是河来谴?”

“这、这……天,天是最大的嘛。”

大小姐被丫鬟的话逗笑了,却又马上没了笑容。

“你跟我来。”

她拉起丫鬟就走。

就像千岁拉起我一样。

这一次,我们没有遇到阻滞。顺利来到了——小姐的闺房。

“大小姐,不可以的——”

“你不许动。”

如果说在后花园,未来的黄婆婆还有点扰人清梦的恐惧,在自己的闺房就完全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

她将丫鬟硬生生按在椅子上,对着镜子。

没有蜡烛,也没有电灯。

只有清凉的月光如水自窗格中倾斜,撒满地。又落在闺床一角。

大小姐将丫鬟的头发散开,给她挽起高高的一个髻,将金兰簪插上。

“不是很好看吗!你看,我也给自己买了一支。”

“哎呀,小姐,这、这是——”

丫鬟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又急起来。

“怎么啦?”

“这、你将我的头发全都梳起来啦!”

“那又怎么了?”

“这样、这样我会嫁不出去的!”

大小姐听了,轻轻放下属于自己的金兰簪,轻轻拍了一下丫鬟的头。

“才刚说过不要拜泥菩萨,要讲‘赛因斯’,又胡扯这些不着边际的胡话了……你起身。”

丫鬟听命而行。

大小姐好像一下子没了兴致似的,一屁股做到椅子上。抬起头看了好一阵丫鬟头上的簪子,转过身,面对着镜子。

“来,你也给我梳头。将头发全疏起来……不许说不行!”

丫鬟只有照办,再拿起妆台上的簪子插上去。

“不是这样!”

大小姐抓着丫鬟的手,将簪子从头发里抽出来,再插回去。

“这样才对。好看吗?”

看着丫鬟小鸡啄米似的,大小姐伸手扭了扭她的鼻子,又说——

“我告诉你,阿爷昨天说了,让我去女子学堂。我对他说,我要带上你一起去。他答应了。”

“我、我也要跟这大小姐你一起上学堂读书?”

“怎么,你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丫鬟急忙说。“阿爹他常说想让我也多认识几个字,但他求过吴老夫子,吴老夫子嫌失了斯文,不愿意。又说什么男的和女的在一个大房子里,又说我什么无才——”

“噗哧!”

大小姐将丫鬟拉到座上。

“你的爹地也是的,种花是好手,让你读书,怎么就那么没见识。去找吴素,济个什么事!不过是因为他当年就跟阿爷认识,又没有官做,才请他来家里做了西宾的。他还给自己改了个字,叫做‘舜臣’,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

丫鬟摇头。

“这是说啊,他要是遇着像尧呀舜呀那样的好皇帝,准能风云际会,贤臣遇上圣主,做一番功业呢!你不来书房是不知道,我这位吴老夫子啊,明明起了个名叫‘素’,平常却最喜欢吃猪头肉下酒,吃得他肥头耷耳的,夏天又怕热,拼了命地扑扇子,人家那些个文人墨客都是公子王孙把扇摇,他倒好,一头半个月就要换一柄。他又嗜睡,每天晚上用完晚饭,一个时辰刚过就上床躺尸。我们在背后都叫他‘醉猪头’的……”

大小姐的话惹得丫鬟也笑起来。

“所以说呀,你爹地给吴老夫子那些孝敬全无用,还不如跟着来服侍我,虽说在家里我是小姐你是丫鬟,但去到学堂,在那些喝过洋墨水的先生面前,哪里又来那么多‘差等’了。”

丫鬟终于用力地点头。

就在这时——

手一紧。

我浑身一抖,跳开几步,回头。

啊,是千岁。

记忆河流的黄婆婆跟她的丫鬟太真实了,以致我几乎将眼前的一切当成了梦境,直到千岁握住我的手

“怎、怎么了?”

“我离开的时候,你就一直呆在这里看她们两个说话?”

“你离开了?”

千岁点头。

“听她们说了那么多,唯一一次提到河神就是黄婆婆生病了那一次。反正也听不到什么有用东西,我就去河边看了一眼。”

“是没有什么有用的消息,但人的一生一世并不是有用没用可以论断的。那么,你看到什么了?”

“我看到了有人拜祭河神。”

“哦?”

这时候,丫鬟已经离开了大小姐的闺房,小姐也就寝,没有了她们两个说话,一切就像完全停止,只有空间,没有了时间。

“是一些商人在拜祭,不过,他们拜祭的并不是冯夷。”

“那是谁?”

“他们拜的是两个神,孟公和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