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詹姆斯并不打算像他说的那样直直冲进警局。在和当地警长说明情况之前,他还要为“最重要的事情”做准备。而所谓“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和车夫之家那帮老东西说明情况。

为此,去一趟红林镇是必要的。但詹姆斯一直不喜欢红林镇,虽然这里是联结圣西尼和旧邦联交通的枢纽城镇,但红林镇仍然同二十年前一样腐烂拥挤。泥泞的街道越来越窄,如今只够三匹马并排通过;而毫无意义的新建筑则扭曲倾轧,遮盖了红林镇仅剩的一点狭窄天空。而从那在狭窄之上,直径足够一人爬进爬出的黑铜管里倾泻出的,是红林镇的全部生命。詹姆斯时常这么想。

更糟的是马蹄下那股深陷烂泥的触感已经传达到他的双脚,詹姆斯狠狠啐了一口,大声吆喝着自己胯下不安分的枣红马,在拥挤的泥路上尽量保持平衡。

幸好任何人都能轻松看出詹姆斯的身份:大檐帽,黑大衣,挂在腰间的两把左轮,以及最重要的,斜挎在肩膀上的一捆麻绳。所以这段不长不短的路,詹姆斯走得要比其他人轻松很多。话是这么说,但只要踏进红林镇一步,他就从来没有好心情。要问为什么,那也只能怪红林镇她自己,她似乎从未打算给任何外来者留下一点好印象。不仅仅是因为街道拥挤,粗言秽语和那些缩在街角要死不死的流浪汉,更是因为摇晃在所有人头上的死亡挂钟:绞刑架。

外来客永远不用担心错过红林镇的奇观。不仅是街边竖起的粗木杆,红林镇的所有建筑外墙------包括医院------都钉上了数根横木,这些横木的用途自然也是用来悬挂犯人,但这里或多或少也算文明社会,所以镇里的尸体并不会悬挂太久。乍一看还可以接受,只是很可惜,悬挂多久和悬挂多少犯人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红林镇从地面到半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有人聚居的吊墓区,只是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这种景色;不管是二楼的主妇清晨推开窗时窗户被吊死鬼的腿卡住,还是街上踢皮球的孩子从装尸的卡车里捡回皮球,或是某个帮工就着腐臭味咬下一天的第一口三明治。红林镇,不,圣西尼。在圣西尼,已经没有人会为尸体大惊小怪了。

詹姆斯盯着某个被吊在民房外、眼窝空空的尸体笑了出来,圣西尼的住民不知道是民风剽悍,还是单纯的装傻充愣,虽然平常对绞刑人讳莫如深,但实际上暗地里都把绞刑人看成收钱办事的反派英雄或旧时代赏金猎人。但事实是:一旦和上面的人签了《绞刑人法令》,只要在这行做一天,就等于旧邦联又多了一条狗而已。至于平时接点私活,杀人收债这类天理不容的事情,从高层到警局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程度的事想一想就清楚了:光凭警局外贴的那三五十张悬赏,连一条街的尸体都挂不出来。但红林镇外的第七吊墓区却已经到了尸满为患的程度,这之中至少有四成是冤死鬼,好公民和为私活杀掉的莫名其妙的人;其他六成再分成悬赏犯------通常不到一成------以及那些没来得及挂上悬赏的匪帮小混混等社会败类。

迟早自己也会在绞刑架下打摆子。詹姆斯知道这已经是不容更改的事实,他已经62岁了,即使按绞刑人的辈分算,他也是老资格中的老资格。虽然绞刑人八成时间都独来独往,但詹姆斯还是一手带出了那么几个“优秀的”绞刑人。虽然八成也都已经挂在绞刑架上了。

“谁要觉得这是......是报应,谁就该自己把自己吊死。”某晚,他在篝火旁边对另外二人说道。“绞刑人从来都不是人,所以也不要妄想自......自己能有什么善终,最好也不要觉得自己还什剩么良心能卖。”

想到这里,詹姆斯又啐了一口。他压低帽檐,看到街道转角那鲜红的牌子,和磨砂玻璃窗后隐约可见的火器展品。牌子上清楚地印着“布兰登军火”的字样。詹姆斯松了口气,至少对他来说,自己的旅途暂时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