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酒翻了个身,打算再睡一会儿。然而胯下传来的不适感阻止了他的回笼觉大计,将他彻底地从美梦中拉了出来。

他一脚踢开毯子,从胯下抽出《骑士约翰》——一本在昨晚用内容冲击他的精神,并在今早用硬角冲击他的肉体的书。祢莱给他留下了不少书,也许是旨在提高他的知识水平,其中大部分都是讲知识的。然而他一轮看下来,最喜欢的还是这本讲故事的《骑士约翰》,那些深奥精妙的知识书在被看过一遍后就全去架子里吃灰了。

他极不情愿地从床上坐起,带着点怨气将《骑士约翰》甩在床头柜上。《骑士约翰》和油灯碰撞,灯油晃荡差点弄脏书的封皮。

祢莱如果在场,肯定会气得用书砸他的脑袋。那个人对书籍实在是莫名地情深义重,绝对不会容忍他这种污损书籍的行为——砸他的头不会把书砸坏所以不算。

好在如今天高皇帝远,他尼酒就是拿书来垫桌脚,那个别扭的女人也管不着。

其实祢莱为了让他好好读书,还是很用心良苦的,特意把床头柜上的魔法灯留给了他。起初他确实觉得那盏魔法灯挺好用,安全性也比油灯高,但没过多久就有问题暴露出来。祢莱留下的少量魔法水晶在一个多月后告罄了,而魔法灯是靠魔法水晶供能的。于是在他无法负担魔法水晶开支的情况下,那玩意儿立刻变成了一个不能插花的花瓶,放在床头柜上都嫌它碍事。最后,尼酒只能让魔法灯去和其他杂物作伴,重新启用了油灯。

楼下传来敲门的声音,老桶匆匆忙忙去开门,符合他吨位的沉重脚步声直传阁楼,仿佛有一头过度成长的巨熊从龙域里跑了出来。

尼酒腾地一下跃起,将胡乱堆在床上的衣服抓了,一边穿一边扑向窗户。他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顶开窗,通过缝隙看向楼下,正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影进入酒馆的大门。

确认来者身份后,他又扑回床边,以寻常爷们难以企及的娴熟手法整平床单、叠好被子。

这套床上用品还是祢莱留给他的,至今保存完好。本来,以他那种邋遢的生活习惯,这床铺早该被他睡成狗窝了,能够保存至今完全是归功于楼下的来客。

来者是对门人家的小女儿,塞丽丝。过去,小塞丽丝也经常来酒馆里玩,只不过今年似乎更加频繁了,还偶尔带来一些家里做的糕点,偶尔帮他和老桶做些家务。有一次,小塞丽丝甚至爬上阁楼,说要帮他把脏兮兮的床铺洗了。这对常年独居在阁楼上的尼酒而言,无异于扒了他的底裤。自那以后,他便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开始勤奋地整床叠被,这才创造出床上用品至今完好的奇迹。

“起床了!”楼下传来老桶咚咚咚敲楼梯扶手的声音,“小兔崽子!这么懒,以后找不到老婆的!”

“起了起了!你这个没老婆的有资格说我吗?”尼酒戗了回去。

为了报答救母之恩,祢莱向他支付了相当多的报酬,比他当初卖掉炼金匕首得来的钱还要多。自那之后,老桶似乎意识到靠零花钱已经唬不住他了,便把恐吓内容换成了找不到老婆。不过……老桶自己也是个单身汉,所以每次恐吓都带着点互相伤害的味道。

事实上,那一袋银币并没有让尼酒意识到自己的富裕。在几个月前的寻龙行动中,发生了太多令人悲伤的事情,有希望的落空,有信任的崩溃,还有生命的逝去。而那一切换来的就是一袋银币,多得足以买下他不太在意的某些奢侈品,却又没有多到能养活一个家庭。

他推开窗,深吸一口室外的新鲜空气,然后站到镜子前整理仪表。这面全身镜还是他昏迷在床时探望的人送的,赠送者署名是“艾因”,他并不认识,不过这不妨碍他享受大镜子带来的便利。他将衣裤都穿整齐,然后伸出爪子试图理顺那一头乱得像火一样的毛,并琢磨着什么时候洗个头,好让他这副衰样看起来不那么衰。

他突然开始注重仪表是有理由的,具体要从本地的成年习俗开始讲起。

按照弗朗提的习俗,男子在二十岁生日时举行成人礼,他们需要凭自己的能力为家庭提供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餐,以证明自己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此时他们有心仪的女孩,可以邀请女方家庭共进晚餐。这是年轻男女自我决定婚姻的最好机会,如果女方家庭也对这顿晚餐满意,男子将得以证明自己具有支撑家庭的能力,并和他的女孩一起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表面上来看这是个成人礼,实际上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将其当做提亲的机会。至于何谓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餐,大家其实都相当宽容。有用自己种的小麦烘焙出面包,分给双方父母的,也有外出打猎,用猎物烹饪出一桌大餐的。总之重要的是心意和仪式感。

但对尼酒来说不一样,他没有能对他宽容的爹娘。按理来说,现在老桶是他的监护人,他应该向老桶证明自己的独立能力,但……他在这里活了十年,从未想过要做什么去取悦一只桶。当然还有比心理障碍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什么也不会……

光是要他完成主线任务就难如登天了,更不用说去折腾什么额外任务——他根本没有提亲的对象……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据他所知,错过这个机会的男子,未来会相当被动,比如心仪的女孩跟别人跑了,只好接受父母的安排,或者打一辈子光棍,活得像个老桶。

尼酒时常用老光棍之类的词和老桶争夺“戗战”的高地,可当相同的命运落到自己头上时,他还是免不了慌神。虽然不知道整理仪表是整理给谁看,但整理一下总归是多点机会,说不定还来得及在8月22日之前摆脱悲惨的命运。

他扯开领口,对着镜子观察自己的左胸口。那里还残留着一些皮肤病般的鳞片痕迹,无需多想,他便能猜到是怎么回事。这是他采取疯狂行为的代价,在他刚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还遍布他的胸口和左肩,甚至有几处点缀着半硬的鳞片。他极力防止小塞丽丝上阁楼的最大原因也在于此,就是不希望这些骇人的痕迹把小姑娘吓坏了。

好在几个月过去,鳞片已经消退得差不多了。祢莱的委托是完成了,捅穿龙脑壳的棍子也送人了,以后他不会再和乱七八糟的怪物扯上关系,不用再做出那些放弃做人的行为,可以好好做人了。相比起来,当光棍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嘛。

“死了没啊?要不要我派棺材上去接你啊?”楼下的老桶又在拼命敲扶手。

尼酒被老桶的大嗓门吓得浑身一震:“来了来了!棺材你自己留着用吧!”

他用领子把左胸口的痕迹藏好,一溜烟地跑下楼去。

比起冬天,酒馆里的人少了很多。这太正常了,现在是三月底,哪怕是弗朗提也不至于洒水成冰,需要避风港湾的人自然比冬天少。而且每年的晚春到初秋都是农作物可以生长的季节,现在大多数人应该都在准备今年的播种,根本没有时间来酒馆里厮混。

尼酒下楼的时候,塞丽丝正在擦拭吧台上的两个煤油灯灯罩。原本这两个灯罩也是用在魔法灯上的,可以发出柔和又温馨的灯光。后来同样是由于魔法水晶耗尽,老桶便想把魔法灯撤掉。没想到小塞丽丝特别中意灯罩带来的灯光效果,他们便想办法将灯罩用在了煤油灯上,差别只是灯光更暖,以及灯罩特别容易被熏黑而已。

至于祢莱把两盏魔法灯留下的原因……她的原定计划是要和他们一起过年的,为此还策划了一场跨年晚会,并打算用魔法灯来烘托气氛。奈何她临时有事,还没等到新年就不得不离开,大概是出于失信带来的愧疚,便把魔法灯留下来赔礼了。这些还是尼酒在新年前夜,一边吃着异常丰盛的晚餐,一边听老桶讲的。

塞丽丝听到尼酒下楼的声音,用发亮的大眼睛和他对视了半秒,然后立刻低头继续擦拭灯罩。

“嗯?硬气了啊?”吧台后的老桶见他下楼,立刻咧开嘴,“上班都敢迟到了?”

“反正这个时候也没多少人。”尼酒接过老桶递给他的杯子,用啤酒漱了个口。

酒馆里确实没多少人,只有角落里坐着几个无所事事的老头,正围在一起下棋。比起酒馆,现在的这里更像一个老年活动中心。

“哥哥,我有件事……”塞丽丝擦干净了灯罩,将灯罩重新扣到煤油灯上。

哥哥,可爱的小塞丽丝是这么称呼尼酒的。唉,她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对尼酒抱有敬意的生物了。

“嗯?什么事?”尼酒觉得有点奇怪,因为他印象中的塞丽丝是个很大方的女孩,不应该这么忸怩地说话。

此时尼酒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是想着如果小塞丽丝遇到了什么问题,他这个当“哥”的肯定能帮就帮。直到他一扭头看到塞丽丝的眼睛。

塞丽丝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姐夫说要召集人手去打猎,让我问问你愿不愿意一起去。”

尼酒心中的警戒值当场封顶。真是见了鬼,什么猎人会要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当帮手?是弗朗提的青壮年不够多了,还是嫌猎物跑得太慢了?等一下等一下,小塞丽丝不是那种有心机的人,这其中一定有不为他所知的合理原因……

他不动声色地将几种可能性筛过一遍,为塞丽丝找了一个最有利的解释:他作为猎龙人接受委托的事情传了出去,人们听闻了他在危险的龙域中力挽狂澜的光辉事迹,纷纷改观……他编不下去了。

好吧,他尼酒不是傻子,小塞丽丝在近期愈加殷勤,摆明了是出于对他的好感。看看这小姑娘,在这种年纪长得特别快,身段已经开始显现出女人的韵味,可以谈婚论嫁了。这不是知道他什么都不会,就为他的成人礼提供方便来了嘛。

可是小塞丽丝啊,你这不过是盲目的春心萌动而已。你至今的人生不是耗费在家里,就是消磨在酒馆里,你见过几个男人?你以为世上的男人不过如此,可整天混在酒馆里的又能是什么好货色呢?比起在一群撒酒疯的男人中挑一个不撒酒疯的,你应该再等等,说不定8月23日就有一个比他尼酒优秀一百倍的男人去你家提亲呢。

尼酒也不是没有过喜欢的女孩——雪原上的大鸟什么的太虚无缥缈了所以不算——可惜那女孩已经嫁人了。他曾经觊觎过对门人家的大女儿。没错,就是塞丽丝的姐姐,塞丽丝姐夫的老婆。

塞丽丝的姐夫是小镇另一头某猎户的儿子,可能是年轻一代最出色的猎人,在去年年初举行成人礼,于是捷足先登。那家伙在野外追逐了好几天,带回来一只健壮的雄鹿,不但给双方家庭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将富余的肉赠予邻里。其中鹿鞭被分给了女方家庭对门的人家,说是给那家的小子补补身体。

除了尼酒,没人知道还有吃人嘴短、忍气吞声这样的内幕。他一度为这件事感到失落,以为自己错过了最美好的人,但后来祢莱带他走出了弗朗提。他在外面见到很多漂亮的女孩,有的坐在图书馆里静静地看书,阳光穿过她们的发梢仿佛洒下金粉;有的在宴会上接受男士的共舞邀请,优雅地掩嘴轻笑:还有的身着华贵的服饰,却在贫民区分发食物,脸上不带一丝嫌弃。回头再看,塞丽丝的姐姐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当然对癞蛤蟆尼酒来说天鹅肉还是天鹅肉,只是……这块天鹅肉没有过去那么光芒万丈了。

小塞丽丝犯的错误,就是误以为尼酒是她能遇到的最好的男人。尼酒对这种误解很熟悉,也明白其中的道理,可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他不知道要说什么才能把道理传授给小塞丽丝。

“哥哥?最近很忙吗?”塞丽丝见尼酒紧锁眉头,贴心地问。

“嗯……最近是有点事……”尼酒试图蒙混过关,一紧张差点把漱过口的啤酒喝回去。

妹啊,你问一个人有没有空跟曾经的情敌一起出去打猎,那肯定是没空的啊!要是暴露了……他们两个人出去,可能就只有一个人能回来了。

然而尼酒似乎遗忘了老桶的存在,这个人从来不会给他留情面。

“你可拉倒吧,天天睡懒觉,在梦里忙什么呢?”老桶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尼酒的小小谎言。

尼酒盯着老桶,眼睛睁得好像要把眼珠子弹出去射到老桶的脑门上。这家伙是不是收了别人的好处,就想把我赶出去然后在野外做掉?他的心中充满了恶意的揣测。

就在谈话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角落里的老大爷拎着茶壶冲他们大喊,要求补充茶水。

尼酒心花怒放。大清早的当然不会有老大爷喝酒,但他们会喝茶啊!只要有人需要他提供服务,他就能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并摆脱这个僵硬的话题。

可他还没来得及应答,就听小塞丽丝抛下一句“我来吧”,然后跑了出去。

妹啊,你可太懂事了,都懂事到把哥逼上绝路了。一大早就经历如此大起大落,尼酒感觉一天的力气都被透支了。

“你真不去?”老桶问。

尼酒用鼻孔长出一口气:“我去干嘛?我又不是打猎的料。”

“不会你可以学啊,什么都不会,以后饿死在路边都没人管你。”今天的老桶好像前所未有地有耐心,虽然说话还是那么毒。

尼酒提起一口气,想说自己会帮人寻龙,却立刻放弃了。如果是在三个月之前,他可能确实会这么反驳,但在一月还没到头的时候,他就知道老桶不可能接受这种反驳了。

不仅是老桶,他在弗朗提熟识的任何人都不会理解寻龙的意义。在他刚回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被当做一个成功人士,毕竟他真的完成了寻龙的委托。然而结果是人们依然把他当做一个小服务生,依然说着“今天找到龙了吗?”来和他开玩笑。当他一气之下说出自己捅穿莉莉安脑壳的事情,引得人们哄堂大笑时,他终于明白,猎龙人这个职业离世俗太远,无论他说什么都无法让这里的人理解。

对这些人来说,当猎龙人显然不属于正经差事,而他能接到祢莱的委托纯属侥幸,未来可能再也不会有类似的机会了。他只是在这里端茶送水,偶然出了趟门,然后回来继续端茶送水而已。这样的他在人们眼里就相当于“什么都不会”,是一无是处的。

有时候,他会莫名地怀念起祢莱——当然他并不希望祢莱来委托他找另一头龙——在去年的旅途中,不管他是犯了错还是立了功,祢莱都全盘接受,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对他的信任。他觉得祢莱是第一个认可他本身价值的人,也有可能是最后一个——如果他再也不离开弗朗提的话。

他多么希望那个别扭的小矮子可以再次出现在酒馆的门口,对他说“请你帮帮我!”然后他便跟小矮子走,离开这个没有人需要他的地方。

老桶突然板起脸:“你不会还想搞那些找龙的事儿吧?”

尼酒一惊,心说不会不会,那么危险的活傻子才干。可他的喉咙好像被扼住了,竟然无法出言反驳。

老桶似乎看出了尼酒的心思,压低声音说:“你还是断了那念头吧!想想你老子,他就是因为这种破事死掉的!”

“放屁!”尼酒脱口而出。

刚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句话和平常开玩笑时说的不同,相信老桶可以听出其中有几分是认真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大火气,明明老桶说话时的声音比往常都轻很多,内容也无可挑剔,可在他听来却像一柄铁锤砸在他的胸口上。是因为他爹的死?还是因为“这种破事”?竟然让他恼羞成怒到这个地步。

老桶一拍桌子:“行行行!你这么硬气,自己想办法吧!”顿了顿又补充道:“都要成年了,以后自己找地方住去!”

尼酒心里快凉透了,强撑着转过身,班也不上了,就想径自回到阁楼上去。

可他刚踏上一级楼梯,就发现自己的脚抖得厉害,另一条腿死活迈不上来了。难道真的要妥协吗?他就应该听别人的话,找件事做,习惯它,然后做一辈子?尼酒啊……你可真是个垃圾。

对祢莱的思念突然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

酒馆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一个清亮的男声响彻酒馆:“金鹰物流。请问尼酒先生在吗?有他的信件。”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信差的身上,而信差泰然自若。这是一位身姿挺拔的年轻人,黄发,穿着金丝镶边的红褐色披肩,披肩下缘露出带有棱条的护胸板甲,双臂的手肘都戴着银光锃亮的护具,只是左手的手套比右手厚实许多,腰间挂着一把匕首和几个袋子,脚下蹬的是用细绳扎得紧紧实实的皮靴。他摘下右手手套塞进腰带,又摘下头盔夹在肋旁,笔直地立在酒馆门口,像是一桩精致的雕像。

弗朗提虽然是白发人的聚居地,但黄发人商队也时常来到这里,黄发并不是人们向信差投来目光的原因。他们在意的是年轻人披肩上绣的金色雄鹰标志,这个标志代表他是某个金鹰物流中转站的工作人员。

金鹰物流,东大陆商会旗下产业之一,莉蒂亚大陆上唯一向平民提供信件和邮件投递服务的服务商,在各大、中型城市均设有中转站点。在叉字天灾结束后,应各国进行灾后重建的物资运输需求,一度瘫痪的金鹰物流快速重整旗鼓,并借此机会提高了服务范围的覆盖率。近年,各国王室和贵族对这项服务的私人需求也在增加,因为金鹰物流掌握着更先进的运输技术,可以比他们的私人信使更快地将物品送到目的地。

但弗朗提作为一个偏远小镇,根本没有金鹰物流的中转站,这里的人们还停留在商队或旅人捎带信件的时代。而这名信差专程从附近城市的中转站赶过来,在这里的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只是为了送一封信件。

“我……我是。”尼酒向信差抬起手,踉踉跄跄地从楼梯口走向门口。

他狼狈的眼神和信差坚毅的眼神形成鲜明对比。

“您就是?请稍等一下。”信差退到门外,把右手的食指和大拇指塞进嘴里,发出响亮的口哨声。

伴随着扑扇翅膀的响声,一对宽大的羽翼从天而降,落在信差的左手上。信差的左手猛地往下一沉,待他再将手抬高时,长着红褐色羽毛的猛禽已经收起了翅膀,开始威风凛凛地环视酒馆里的人们。

这是金鹰物流出名的特派信差,可以携带信件或一定重量的小型物品独自递送,甚至可以飞跃险峻的康斯提欧山脉,直达收件人的所在地。原本金鹰物流无法驯服这些孤傲的天空霸主,在和精灵达成合作关系后,才通过精灵的沟通取得它们的信任。每一只鹰都经过精灵的抚养和训练,并拥有金鹰物流的终身医疗和养老保障,待遇简直比人还好。如今停在手套上的和戴着手套的,可以说是同一级别的金鹰物流工作人员。

信差从鹰的脚上解下一个小巧的信封,然后让鹰停到后面的马鞍上,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一块肉丢给它,才又走进酒馆。他用双手将信递给尼酒,语气中饱含歉意:“实在抱歉,这封信本该在两天前就送到您的手上,但我的同事对这条路线不熟悉,我只好亲自送过来,顺便带它认认路。下次它一定会记得的。”

他说的“同事”想必就是那只鹰。

尼酒从信差手中接过信,看了一眼上面的送信人——祢莱·奥斯汀。

这几个字好大,大到填满了他的眼睛,撑得他眼眶疼。他有点喘不过气,感觉头重脚轻,酒馆里所有的声音都开始离他远去。

“尼酒先生,”信差的声音把他唤回人世,“恕我冒昧,如果您需要回信的话,请尽快阅读来信。在您把回信交给我之前,我会一直等在这里。”

“哦哦……”尼酒有点惶恐,忙想拆信,却发现信是用火漆封上的,翻来覆去不知道怎么开。

“需要我帮您启封吗?”信差适时又贴心地提议。

于是尼酒将信还给信差。信差拔出腰间的匕首切开封口,然后再次将信递到尼酒的手中。

尼酒一打开信纸,头就大了两圈。这么一张两个手掌大的纸上,竟然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纸都快被墨水浸透了……

“呃……我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回信,你可以先走……”尼酒看着信差,面露难色。他觉得以自己的阅读速度,等看完这封信,他们的腿都要站折了。

信差再三确认之后,终于退出酒馆,戴上头盔和手套,骑上马离去了。

尼酒拿着信转过身,这才发现酒馆里不多的人全都看着他,吓得他立刻埋头往楼上逃。然而还没踩上阁楼的地板,他嘴角的弧度就压制不住了。

看看这待遇!金鹰物流的人亲自送过来,还说要在这里等到我写完回信!这待遇,你们看得懂吗?

这种爆发式的窃喜和扬眉吐气的感觉一直持续到他站在镜子前,自己都觉得自己笑得太嚣张的时候才消退下去。他在床上坐下,把祢莱寄来的信封翻来覆去。

祢莱用的是墨绿色的火漆,敲的印是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尼酒不曾见过火漆,他认出这坨带印的东西是火漆,还是因为《骑士约翰》里提到过用这东西封信,只不过书上描写的火漆是鲜红色的,敲的印是贵族的家族纹章。

信封上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除了理所当然会有的浓重墨香。这也很符合祢莱的作风,那个小矮子似乎挺有钱,日常生活却相当朴素,根本不会想到给信封喷香水之类的操作。

尼酒把信封撇到床头柜上,拿着信纸凑到窗前,开始细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

“致猎龙人尼酒:

请原谅我让鹰来送这封信。因为金鹰物流的人总是对我的信件过度重视,以至于收信的朋友经常被他们的热情整得很尴尬,所以我最近都选择让人以外的信差来送信,速度还快一些。”

很可惜,你的“人以外的信差”没能找到这犄角旮旯,最后还是人类亲自送过来的。我还感受到你所谓的“热情”了,那个小兄弟甚至想站着等我写完回信。尼酒想。

“数月不见,近日可好?时值三月,应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时,弗朗提的雪可有所消融,或仍皓然如当初?偶察季节变迁,奈何秘林四季如夏,虽无遇寒受冻之虞,却失感受四季之机,实是令人惋惜。”

尼酒的头大了两圈,他没看懂。这都啥?大姐你知道为什么俺不喜欢看那些知识书吗?看得累啊!俺在三个月前还是半文盲,能不能给半文盲留条活路?

好在祢莱似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接下来的行文通俗了许多。

“此前,找莉莉安的时候留在身上的症状好了没有?因为当初听说只是体表的问题,我就几乎把这件事忘了。本来也没打算关心,只不过那个人跟我说大概在这个时间会完全消退,所以趁这次写信问一声。如果还没消退的话,你自求多福吧。”

“听说”、“那个人”。尼酒知道喝龙血是件要命的事,本来他应该已经去见老爹了,估计是被人带去抢救才能活着回来的。但救他的人究竟是谁,他到现在也没搞清楚。祢莱似乎和那个人有过接触,但应该也不了解对方,否则也不会用“那个人”来代称了。

等一下,自求多福?尼酒看到最后一句忽然愣住。祢莱也不确定“那个人”靠不靠谱,万一留下后遗症了呢?皮肤上的问题就没完全好,不会不靠谱到……日子过着过着突然暴毙吧?

“最近因为两件事情,我又要离开秘林一段时间。第一件事是去蕾芙特城给妈妈帮忙。蕾芙特城在清蕾首都的旁边,妈妈在那里工作,每年我都要去帮她一次。另一件事是带我的一个学生出来玩。那个学生被克尔忒尔特学院录取,秋季入学,但是她还从来没去过秘林以外的地方,所以想让我带她出来玩一圈。我跟你提过克尔忒尔特吧?位于康斯提欧山脉中部,会教授炼金术,还会招收精灵学生,是个很奇怪的学校。”

作为祢莱母亲的救命恩人,尼酒还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因自己而得救的人。他不知道那个女人生了什么病,也不知道为什么需要他们千辛万苦弄来龙血才能救活……话说龙血还能治病?怎么想也是治死活人的可能性更大一点吧?但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好结果,他便懒得再去追究。

至于克尔忒尔特,尼酒搜肠刮肚老半天,总算想起这是他们在莉莉安巢穴里的时候,祢莱跟他提过一次的词。当时祢莱准备以身犯险,将一切事务都托付给他去处理,还说如果怕得不到报酬,可以去克尔忒尔特学院找一个人寻求帮助。不过后来他放弃做人把莉莉安解决了,那些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在这些事情之前,我会先去一趟弗朗提。当然不是我想去找你,只是我的那个学生,听我讲了我们找莉莉安的经过,对龙很感兴趣,想去看看猎龙人和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多根尾巴啥的……

我的学生嘛,你明白是怎么回事,可能会奇怪一点,但其实是个很好的人……这么说好像不太对,我给你一个参考印象吧,她就像一汪“搅拌着和煦阳光的湖水”,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总之不用怕她。

顺便,你有没有兴趣去清蕾玩一玩?如果想去的话可以提前收拾些东西,蕾芙特和弗朗提几乎是在大陆的对角线上,挺远的。当然就算你不想去,我也会带着我的学生去找你,就是这样。

不用回信了。”

信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尼酒跑回到床头柜边,拿起信封又是一阵翻来覆去,确认上面没有写寄信地址。

他当然明白,祢莱的学生是精灵,说那是个很好的“人”肯定不太对——祢莱大概是考虑到信件泄露的可能性才没有明说。但他又不明白,一个能像掐小鸡一样把他提起来的精灵来找他干嘛?对龙感兴趣你去找龙啊!猎龙人长没长尾巴你问你老师啊!“搅拌着和煦阳光的湖水”是个什么鬼印象?谁懂啊!要是这汪湖水想知道猎龙人长没长心肝……会不会把他开膛破肚看一看啊?

尼酒很绝望,想拒绝,但祢莱信中的最后一句话提前掐灭了他的念头。

“不用回信了。”

甚至没给他留寄信地址。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还在为成人礼的事情头疼呢,这就又有一件让他头疼的事情找上门来了。还带插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