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手机,锁屏和桌面都被换成了小樱,真的很可爱呢。把钱包和钥匙塞进那只黑色公文包,包里必须塞点什么。因为我不习惯手上重量的缺失,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夏澄送我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随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德语课》作为包的填充物,当然粉饼和唇釉什么的也是不可或缺,即使没有化妆。对了,带上药。

门上挂着的铜铃已经被取掉了,不知何年何月挂上的枯黄艾草却仍然在那里。我把它取下放进手上的垃圾袋里,什么时候去买一个风铃或者晴天娃娃之类的挂在门口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楼道灯的声控开关早就坏了,于是我打开手机屏幕,让小樱用魔法棒照亮下楼的路。

把垃圾丢到楼下的垃圾桶,解放出来的右手抓住公文包的包带,然后把公文包放在膝前。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也说不清,或许是很喜欢走路时膝盖踢开公文包的感觉吧。我一直觉得这样走路很可爱,但是也说不清楚这种行为在别人眼里是否别扭,我也根本不在乎。

雨已经停了。

楼下火锅店的生意一直都很好,煤气烧水的味道也是我喜欢的,只不过我不想再和其他人一起吃饭。骑上公共自行车,把公文包放在左边的车把手上,向小城的市中心骑去。

秋天的风和夏天相比是粗糙的。夏天的风吹到皮肤上,要拿什么打比方的话,最贴切的是丝绸,与此相比秋风的话只能是亚麻。

秋雨过后的夜晚充斥着寒意,风带来叶子的气息,透过毛衣的孔隙就快要渗进骨头里。

上一次出现这种感觉,我正走在北方的某座大城市的郊区街道,身着毛衣,同样地走进便利店买牛奶。

味觉这种东西大概是不会骗人的。

第一次喝巴氏奶,大概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奶奶会在那时订玻璃瓶装的奶。只要撕掉塑料盖子下的那层锡纸的话,味道就会像烟火那样“啪”的一下喷涌出来,好怀念啊。

经历了从某个夏天就开始的漫长睡眠,如果不去和空空的肚子议和,那么就要狠狠摔倒在前方的石砖路上。

公交车从前方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