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再追问他。聪明如林岚,应该已经有选择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松懈了。

年前最忙的一阵子时间里,在工作上有接触的时候,像送文件、开会做记录等,我都全部亲自到场,其实我本可以直接邮件或者视频搞定的。我并不是多喜欢给自己没事找事——给玲姐看,我是一个做事勤快的新人,也给甲方看,我的态度积极而且负责。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我需要在林岚和他的同事面前刷存在感——这样环境的压力会加固他与我的连结。虽然,我认识他已经十余年,但我知道他仍然是个慢热的人。

炸不动的,就炖呗。

偶尔和他一起吃饭。并且见到认识的人主动打招呼,让他们看见。倒是我落落大方,林岚显得害羞得不得了。

偶尔闲聊,也装作无意间透露,哦,我认识林岚很多年了啊。

又或者,约着与他和他的同事一起打羽毛球。其实我并不真的太会打,但长年健身积累下来的运动能力派上用场了。还有,给了我和他更多培养感情的机会。

一切好像都那么顺理成章。

我偶尔瞥见他的钱包里还放着他和前任的合影。我心里燃起写作控制欲读作吃醋的情绪。

可我又不能逼他把照片扔了。

于是我给他买了个新钱包。

我找地方印了一张大头贴。他,我,还有英语老师。塞在照片的格子里。

我猜想他收到快递的时候脸上表情肯定是炸裂的。

 

那天晚上,他们公司年会。林岚打电话给我说他喝高了,问我能否去接一下他。

我总觉得是个圈套,可是还是还是去了。

一路上想着,会不会被大家热烈地围观,会不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惊喜,会不会有鲜花,会不会有戒指。

他似乎并没有醉。

脸颊微红,站在酒楼门口看着我。周围路过的同事一阵坏笑。

我说,你是不是傻,喝多了不回家,站路边吹风?

“做我女朋友。”

“难道我不是已经是了吗。”

“难道你不是在等我说吗。”

好吧,确实我做得已经足够明显了。

“我们去开间房吧。太晚了。我就不回去了。”

欣然允之。一切都那么自然。

像是我征服他,又像是他引诱我。

爱情总是最好的春药。

上一次没做完的事,终于了了。我声嘶力竭。

跟寻常的恋爱故事相比,我和林岚的关系里,变守为攻的是我,他反而还更像女生,欲擒故纵。然而没变的是,和十年前一样的,势均力敌的刺激感。

我怀念那时候,他每次恶作剧完了偷偷瞥我的样子。我确实偶尔忍不住会笑。他其实并不擅长表演,但还是在努力逗我吧。

虽然字里行间里那么傲娇,但真到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反而让我觉得,我又成了猎物。怎么这么熟练?到底是谁套路谁?

如果不是算好这两天大姨妈应该会来,可能我已经在想孩子叫什么名字了。我也愿意。虽然我没准备好。

我赢了。

总是觉得还有一件事没做完。

我用他的手指按开了他的手机。打开微信,翻找。

我的备注是“The Woman”。有意思。

置顶的人叫Emma。聊天记录是空的。头像就是她。

原来她叫Emma。

我记下她的微信号,把手机放回原处,重新躺回他怀里。

他睡得好香。他的表情像猫一样。希望他有个甜蜜的梦。

林岚,对不起,我知道偷看你手机不对,但是,我不接受自己跟别人共享一个男人。我爱你,我信任你,但不意味着我不会约束你。

我和我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