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要么是把戏,要么是迷信。
原本我深信不疑的教条,被书桌上生根发芽的鲜花打破。
我照着正文第一页的说明绘制魔法阵,咏唱咒语,魔法就这么平淡而惊奇地出现在面前。
书里记载的魔法甚至超出了我们对魔法的基本认知。一页页绘制的魔法阵,不是刻板印象中的交叠着符号和几何图形的圆环,而是,呃,学龄前的小孩子随手画的杂线,至少看似如此,一根扭扭曲曲杂乱无章到连首尾都没衔接的杂线。咒语也不是常见的北欧古文,甚至连洋文和文言文都不是,仅仅只是带有搞笑意味的“葱兰葱兰,快快长大吧!”甚至于感叹号是原文就标注的。光这一点而言,它的幽默成分已经远超魔法了。要是这种东西能成功变出魔法,让魔法登上国民级电视节目,充当阖家欢乐的逗趣节目也绰绰有余。
那个美少年魔法师其实是性格很可爱的人吗?而且这鬼画符般的线条和儿童童话里的小仙女的台词怎么可能创造出魔法呢?
但这就是魔法。
嫩芽破土而出(或许用破桌而出更好),缓慢分展出成对的细叶,成长的同时又从中心拔出成对的新的细叶,三次反复后单独冒出花茎,萼片渐渐包裹不住鼓胀的花苞,让六片纯洁的花瓣舒展开来。一株亭亭玉立的小白花轻轻绽放在眼前。
假如把它拍成延时摄影上传网络,那些高价购买摄影设备的视频作者怕是会欲哭无泪的。自己耗费大量心血拍摄的作品,被这种玩笑一样的魔法达成了同样的效果,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存在?
哎呀呀,本来就没有意义就是了。
哼哼,真不错。做不到像那家伙一样空手施展,不过也足够了。虽然会耗费点时间,不过时间什么的,我多得不能再多了。现在的我是全能的,只要是可能实现的事情,我通通能实现。真不错!
我把桌面上的杂物不由分说地推到地上,大学的教科书、笔筒、文件夹、润唇膏、眼药水、耳机……除了笔记本电脑。再怎么急切,总还没有到要把上大学新买的最新型笔记本电脑甩到地上的程度。
在将电脑收整完毕后,台面上仅剩一本神秘的魔法书和一株漂亮的小花。
我如卸重负地瘫倒到床上。
魔法真是简单,要是那晚直接试试就好了。不过,好心的魔法师给自己送来简单易学的魔法书,哪有人能那么快接受这种事实呢?《用魔法国小学课本学魔法!名师点拨,只要5分钟,魔法掌握度达97%以上!》,起这种书名的话才会激发人的兴趣吧。真是的,一点传销手段都不明白。魔法师果然就只是魔法师而已,除了魔法以外什么都不懂呢。长得和古籍一样的书怎么可能吸人眼球呀?隔了好几天才发觉它是真的,叫我白白承受那么多天的心理折磨。哎呀,好在一切都好起来了。俗话说“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就是这种感觉吧。等我拯救世界,带着76亿人逃出了这个混蛋小说,然后就飘在空中,在两倍的76亿人的耳边低语:“我就是神!”学会了魔法,我可不就是新世界的神了嘛,哈哈哈!还要在月球开辟新大陆,毕竟地球太小了嘛,月球都不够的话把火星也开辟了。我的话,就把家建在冥王星,因为冥王星的爱心太可爱了……
在轻松愉悦地胡思乱想中,我这些天来头一次安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