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科尔南迪见闻

“嗞嗞!嗞!嗞嗞!”

伴着急促的嗞嗞声,一股白烟从肉与铁板之间徐徐升起,肉中的汁水也因瞬间的受热而渗到铁板上,在滚烫的板上鼓泡、破裂,随即整间屋子都笼罩在了一股兽肉油脂所具有的浓郁的香气之中。

在大火煎烤数秒后,老板娘熟练的用铁铲插摁住操作台上的肉排,用力在板上滑动一圈后,迅速将手中的铁铲向肉排与铁板之间一插,随即一个撬将肉排挑起,那肉排略微腾空翻转一圈之后“啪”的一声落回到铁板上,在铁板和油脂的共同灼烧之下,再一次散发出一阵更加强烈的香气。

这时,老板娘顺手抄过放在操作台旁的三个小粉料瓶在操作台上一挥,一层薄薄的粉料如细雪般轻轻飘落,刚一与肉排那以被煎成了暗红色略焦的表面相接触,刹那间便激发出一股极具冲击力的辛香味。

坐在前台,原本就已经被香气勾得食欲大振的修,在嗅到这一股极具破坏力的香料味后,口腔里的唾液腺像是坏掉了一般止不住地渗出口水,搞得修着急咽口水时还差点被噎到,腹中不自觉传出的“咕咕”之声与键盘上那肉排的“嗞嗞”之声倒是和成了一只独具风韵的小曲。

在大火快煎一下之后,老板娘把肉排移到操作台外沿温度稍低一点的地方,用手头的铁铲将铁板中心残留的油脂均匀地抹开,然后取来先前在温水中烫过一下的鸡蛋来,在操作台的边缘一敲,凑近了铁板熟练地单手拆开蛋壳,让其中的蛋液平稳地落到煎板之上,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形。

那之后老板娘动作迅速地从一旁的调料盒里取来一撮晾干后切成粉粒状的克尔纳叶均匀撒上,然后赶紧取来盘子,将煎到正好的肉排用铁铲铲起反扣在盘上,迅速将蛋清已经被煎到恰好凝固的鸡蛋铲也起来盖在肉排之上,再取几片翠绿的米纽拉斯叶来在滚烫的铁板上轻拍两下附在肉排旁,最后再用酱料瓶在其上挤上适量的胡椒酱。

当老板娘将这份冒着滚滚热气的“暴烈山猪”摆到修的面前的时候,修已经捏着刀叉迫不及待地想要大快朵颐一番。

“小心不要被烫到哦。”

看到修对自己做的菜如此期待,老板娘不禁捂着嘴笑了起来,但是她的笑容在修看来却又并不像是开心,反倒是有些不知该说是寂寞还是该说是感伤的情绪暗藏其中。

当然,作为一个客人去过问人家老板的心事也不太礼貌,所以修还是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肉排上。

这家名叫“赫利森”的店位于科尔南迪城中心靠南的一条小巷中,也算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店铺,在昨天修买到的那本《铁板上的艺术》中也是作为推荐体验店铺之一的。

根据《铁板上的艺术》一书的说法,兰切斯人最擅长的便是在铁板上煎制料理,其起源似乎是由于太阳之神阿克修所爱用的巨盾不仅能够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还能产生极高的温度,在战场上经常将敌人灼烧到体无完肤,后来人们也会加热铁板在其上煎制料理,也算是对阿克修的一种崇敬。而且兰切斯人在铁板上煎制料理也并非单纯地为了将食物加热,很厨师在烹饪的时候还会带入一些表演性质的操作,以夸耀自己的技术,同时,在他们眼中华丽的烹饪过程亦是对食物的一种尊敬。

这道“暴烈山猪”则是这家店最为基础的香煎料理,采用的山猪肉是从兰切斯西部的索亚里拉山脉中猎到,在南部山脚下的莫斯汀顿城中腌制,最后运到科尔南迪来销售的。索亚里拉山脉中的山猪是相当常见的猎物,所以这道菜的价格也算不上昂贵,只花了修四十二卡斯特。

将叉子刺入到肉排之中,明显的感受到穿过表面那层微焦的脆皮之后,里面的肉质透过叉子传来了一股强劲的弹力,然后被封锁在那焦皮之下的汁水一下子便通过叉子刺出的吸口喷涌而出。在用刀切肉的时候这种感觉更为显著,刀刃压上肉的时候肉排的表面有一个明显的下沉过程,之后刀刃割开肉的表皮发出“咔呲”一声脆响之后,刀刃顺利地将肉排切开,而被切成两块的肉排竟向两侧弹开了一小段,肉质中所蕴藏的汁水也从那还微微有点带红的断面中流出,散发出一阵诱人的香气。

顺便将煎得半熟的鸡蛋的蛋黄戳破,取一小块肉排沾上胡椒酱和蛋黄液来塞入口中,一股强烈的燥热感便在口中扩散开来。咬一口那肉块,肉质在被牙切割开的时候本能地向口腔中弹跳开来,让修不禁以为自己的口中有一只活生生的野猪在横冲直撞一般,而肉质断裂所迸发出的略显滚烫的汁水也是立即就在修的口中溅射开来,烫得修止不住地哈气。

“哈——哈——不愧是暴烈山猪,够得劲啊。”

一边用手在嘴边扇着风,一边为了掩饰自己被烫到而和老板娘开了个玩笑。

待口中的灼热感消散之后,细细一品嘴中还留有一道若有若无的甘甜味,像是驯服了这头暴躁的野猪的战利品,又像是让修赶紧再来一口的催促,完全是一种前所未有过的体验。

老板娘见修这个样子,不禁“噗”地笑了出来,然后俯身从柜台下面的隔间中取出一瓶饮料来,倒了一杯递给修。

“配上这个味道应该会更好。”

修留意看了一眼那瓶身上的标签,上面的上写着“科格拉尔”的字样,凭感觉来说像是一种酒。修从来没有喝过酒,所以对此还是抱有一点兴趣的。

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酒杯之后修便轻轻抿了一口,结果立马就被一股强烈的辣味灼得口腔犯疼,而在那激烈的火辣之后,留在口中的又是一股淡淡的苦涩。

以前在雷吉斯哈的时候养父也喜欢喝酒,而且是那种度数很高的烈酒,每次喝完之后总是会发出那种酣畅淋漓的赞叹声,让修以为酒会是一种清新爽口的饮品,结果好像并非如此……

有点欣赏不来啊……

修暗暗这么想到,也不好直言自己觉得不好喝,只是不做评价地将就被放到了餐盘旁,继续品尝起盘中的山猪排。

稍微放凉了一下之后再来食用这块猪排,入口之后依然弹性十足,汁水四溢,但却并不如刚端上来那一口那般极具冲击性,而且煎蛋流出的蛋黄在被猪排的热量温熟之后,吃起来会有一点口干,再一口之后,修下意识地端起酒杯来再抿了一口,结果发现这猪排伴着这酒确实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温热的猪排入口之后确实不及刚端上来那时那般暴烈,犹如一只脾气暴躁的山猪在大闹一通之后疲惫不堪失去了活力,但在这时来上一口这名为“科格拉尔”的酒,便有如在干柴之上点上了几点星火,瞬间又爆发出了一股强劲的活力。不过这股冲劲来的快去得也快,酒的那火辣的冲击在肉汁的调和之下转瞬即逝,而肉质中油脂的腻味感又被酒中那淡薄的苦涩之味给中和,蛋黄的干燥之感也因液体的混入不见了踪影,到最后便只剩下肉质本身那不浓不淡恰到好处的甘甜滋味来。

只是一口便体会到了如此之多味的交织,宛如在舌尖上奏响了一曲交响乐章,无论是开篇那令人印象深刻的强烈冲击,还是曲中的腻味消融,又或是终章那看似无奇却又勾人无限回味的甜美落幕,确实能够称得上是艺术之作。

也来不及发表什么没用的感想,修大口大口地将盘中的肉排伴着这酒塞入嘴中,转眼之间盘子都被他舔了个干净,即便如此却还是有些不甚过瘾的感觉。

“哈啊——好久没吃得这么过瘾了,不愧是名店,老板娘你手艺真好。”

“哪有哪有,名店是怎么回事?”

酒足饭饱的修在座位上大大的伸了个懒腰,为了近距离欣赏料理的过程,所以选择了就坐在灶台外的柜台边,可惜这种位置上的凳子没有靠背,不然修真想就这么向后仰倒瘫一会儿。

而老板娘却对修口中的名店很是在意,看向修的那张脸上写满了吃惊。

修昨天买的那本《铁板上的艺术》中确实称这家店小有名气,比起北边一些比较高档的餐厅,这里可以近距离地欣赏老板制作的全过程,而且价格也便宜上许多,这也是修会选择这家店的主要原因。不过硬要说的话,这家店也确实没有名店的感觉,装潢普普通通,只比昨天造访的科尔曼家的饰品店和那家老旧的书店好上那么一点,再一就是明明现在是饭点,可是客人除了修就没有别人了。

“我昨天刚到科尔南迪的时候买的一本旅游向导书里有提到这家店的铁板香煎菜式便宜又好吃,还能欣赏老板的精湛技术,是推荐指数很高的店。”

毕竟那本书并非正规书籍,应该也鲜有人知,所以修觉得将它比作是旅游向导书可能老板娘会好理解一点。听了修的话,老板娘露出了一副更加吃惊的表情:

“还有人这么评价我家的店啊?虽然不知道是谁但真的很感谢他。”

本来以为老板娘会很开心,结果修却注意到她脸上的笑容愈发苦涩了起来。

“差不多我也该告辞了,这杯酒多少钱?”

隐约感觉自己踩了雷,为了避免产生进一步的尴尬,修只好起身准备开溜,结果在问原本没有点的酒水的价格的时候,老板娘却摆了摆手:

“这杯酒就当是请你的了。这家店已经一个多月没什么人光顾了,差不多也快开不下去了。”

“咦?明明老板娘手艺这么好?”

“哎呀,你能这么说我是很高兴。不过本来这家店是我丈夫在掌厨的,他在的时候生意还挺好的。可是两个月前突然就没回来,听邻居说是在街上和卫兵起了冲突被带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很多常客吃惯了我丈夫的手艺,觉得我做的菜和他做的菜差距太大接受不了,渐渐就什么人来了。”

“啊这……”

面对一脸苦笑的老板娘,修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在修看来,这位老板娘的手艺已经非常厉害的,比她还要强上很多的老板到底是能做出怎样的菜啊?另一方面,像这样去了解对方家事也不是修的本意,毕竟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成为别人诉苦的垃圾桶也很麻烦。

不过,两个月前被带走,修一下就想到了科尔曼先生,看来这家店的老板也和他一样,是被强行征兵了。

“你丈夫回不来,这家店就只能关门了吗?”

“唉,要是有客人来还好,没有那就只能关门了呀。”

老板娘双手往腰上一插,故作轻松地这么说道,在修看来却是有些寂寞。

“……如果只是厨艺水平差距的话,稍微降降价说不定能找回一些客源?我想你丈夫回来的时候看见店铺还在,应该会比较开心。”

差点就把她丈夫可能去被征兵了的事情脱口而出了,一想到昨天科尔曼夫人得知自己丈夫被征兵了的时候的样子,修怎么也不好开口说这话。

“哎呀哎呀,小弟弟你可真能说。其实我也很想把店开下去啦,毕竟这里是和他充满回忆的地方嘛。”

最后老板娘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这倒让修安心了不少——至少不是引爆了雷。

“以后有机会再来科尔南迪的话,真希望能再尝尝你们的手艺啊。”

“哈哈,那我努力看看咯。”

之后修便离开了这家“赫利森”,毕竟老板娘都说不收酒钱了,修也只好接受她的好意。

最近是不是受人好意有点太多了?这该说是民风淳朴吗?

一边这么想着,修一边掏出向导地图来寻找去往接下来的目的地的路线。

上午的时候修在科尔南迪的西北边转了转,那里似乎是科尔南迪的富豪、贵族爱去的步行街,总之路上都是些装修得很高档的店铺,走在路上行人也都穿着款式新潮用料上乘的服装,走在他们当中穿着为求低调而从佩鲁玛斯的平民服装店中买来的廉价衣服的修,反倒是成了惹人眼球的存在。

到西北的街上一方面是为了了解一下这边的环境,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去买昨天在城南的书店中没有买下的《兰切斯人的习俗》。结果在走进书店的时候还被店员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并询问是不是走错了,给修留下了极其不爽的印象。

跟着向导地图的指示,修很快就找到了本次今天下午的第一个目的地——位于科尔南迪东北边一条小巷中的猎人工会。

虽然猎人工会同大教会有得一比,算得上是遍布世界的大公会,但因有时候也会进行一些黑货的交易,所以通常选址不会太过显眼。

科尔南迪的这间猎人工会设立在一栋外形平凡无奇的三层小楼中,和周围的店铺浑然一体,门口也没有放置什么明显的招牌,如果不是跟着向导地图,可能修在这边转上三圈也不会认出来这是猎人工会的楼。

推开猎人工会拦腰而设的小门走进其中,屋内的面积还算宽敞,在大厅中设有十套木制桌椅,席间零散地坐着几队人在一边喝着酒一边小声地讨论着什么。在房间的最深处两侧的墙壁上各设着一张看着像是布告栏一样的看板,其上贴满了各种告示,正中间则有一个类似于酒馆的吧台一样的柜台,一个看起来略显壮硕的大叔歪坐在里边,捧着一张像是报纸一样的东西在看着,而他的背后则是一座高大的橱柜,其间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酒水。

坐在柜台里的大叔瞥了一眼推门进来的修,随后便放下了手头的报纸并坐正了身子。

“这里可不接待小屁孩。”

修刚走到柜台跟前,坐在里面的男人就阴着脸没好气地这么说道,让修一时有些尴尬。

“我想卖点东西。”

一边说着,一边从行囊中取出了五张叠在一起的黑色狼皮放到柜台上。

五张狼皮所占的空间还是挺大的,为了能让自己不算大的背包能够塞得下,修只能忍痛将它们裁小——毕竟越大就会越值钱。

看到修掏出的东西,大叔的眉毛轻轻一挑,随即又恢复了一脸平静:

“你自己猎到的?”

“路过的一个兵大哥搭了把手,他赶着跟队伍会和,就都让给我了。”

“嗯……你有猎人证吗?”

“没有……现办一个可以吗?”

持有猎人证就意味着认同猎人工会内部的交易条例,如果违反交易条例的话,猎人工会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都是出门前向普蕾基雅请教猎人的赚钱方法的时候,普蕾基雅给他讲过的入门知识。

佩鲁玛斯并没有猎人工会,加之在肯亚利拉的时候修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会用上,所以也没有去办理。

听修这么一说,大叔不禁皱起眉头来上下打量了一下修,随后一脸不耐烦地说道:

“那你得和你的父母一起来,或者说有工会成员的推荐。”

“推荐的话这个可以吗?”

修又从背包里掏了一枚奖章出来,这也是普蕾基雅给他的,说是如果需要推荐的话出示这个就可以。

看到修亮出的奖章,大叔的眼珠子差点都瞪了出来,干咳了好几声后,才终于恢复了平静。

“西凯瑟拉特可比亚什二年的烈风狩猎赛金奖……你认识普蕾基雅·托鲁克?”

大叔探出身子来,在修面前压低了声音这么问到,让修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诶?啊……算是,被她救过命,还有向她请教过一些狩猎技巧……”

听了修的说法,大叔狐疑地又打量了修几眼,搞得修相当不自在:

“请问这枚奖章怎么了吗?”

“可比亚什年的金奖章可是很难得一见的。可比亚什王在位仅十年,其中有五年的金奖都是普蕾基雅·托鲁克一人包揽,如果不是那之后她就失踪了,可能可比亚什王年代除一年的金奖章都会被她一人包揽吧?二年应该是她第一次参加烈风狩猎赛,记得那时她好像才七岁。”

“大叔认识基雅小姐吗?”

“倒是不认识,只是她的事情对于三十多年前就已经加入猎人工会的人来说,算是人尽皆知吧。听说她后来是到了艾菲梅拉尔参加了战争,最后好像还遭到了艾菲梅拉尔王室的通缉,真是可惜。”

大叔滔滔不绝地念叨起来,让修有点头痛。

“所以能帮我办张猎人证吗?”

“既然是普蕾基雅小姐的熟人,那自然没问题,身份证明有的吧?然后请读一下这个。”

修照着大叔的要求递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卡,然后接过了他递过来的一卷纸,摊开一看,上面写着一些猎人工会的交易规章条例。

“修·茵菲诺莱恩是吗,是个不错的名字。好了,这是你的猎人证。”

在修差不多记下了猎人工会的交易章程之后,柜台里的大叔也将他的身份证明卡和一张同身份证明卡相似的银白色卡片一起递了过来,接过卡片之后修仔细看了一眼,这张猎人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以及猎人证的受理时间及地点,在卡片的正中央还压印了一个猎人工会专属的长弓会徽。

在修将手头的证件和奖章都收起来之后,大叔才又接着开口谈起了生意上的事情:

“这些黑狼皮的话,嗯……如果是裁切漂亮完整,质地新鲜的黑狼皮的话,一张是能给你七百卡斯特的……你这些的话我大概只能开到四百五一张。”

“没事,就这个价吧。”

这还是修第一次剥取兽皮,自己心里也清楚剥得不好看,而且还为了省空间而裁小了,所以对于这个价格也没办法多去争辩什么。

在从肯亚利拉到科尔南迪的途中花费的住宿费与打车费差不多也将近两千卡斯特,五张狼皮以这个价卖出去倒是正好抵消掉了路费。

见修答应得很爽快,这个大叔也不禁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从柜台下面的抽屉里数了二千二百五十卡斯特的硬币出来递给了修,然后将修摆在桌上的黑狼皮收到柜台下边。

“谢谢大哥了。”

“哦,小兄弟要是之后见到普蕾基雅小姐,麻烦替我向她问个好。”

在修转身要走的时候大叔又笑着这么说到,对此,修只是随意地答应了一下,便径自离开了猎人工会。

其实修并没有想到普蕾基雅会出名到这种地步,而且尽管被艾菲梅拉尔王室通缉,在工会内部她竟然还有着如此高的人望,这使得修的心里对普蕾基雅的敬意又多了几分。

离开猎人工会之后修继续向城东走,在穿过了四个路口之后,修到达了位于城东中部的阿克修教会的教堂。

无角人的教会分为大教会和专一供奉各个神明的小教会——大教会中供奉各国公认的所有神明,以雷吉斯哈的大教会教堂为例,其间有十尊神像,设立了十二个神明的神位——终末的死神乌尔蒂娅斯以及星之女神赫希瓦尔由于所存的神话太少,也没有形象的记载,所以并没有立神像。小教会通常只供奉自家信仰的神明,据说教堂内一般仅有一尊神像。

小教会的神职人员对于自家供奉的神明通常要比大教会的神职人员更加熟悉,从自家神明的神迹到供奉的礼数等等都比大教会的更胜一筹,通常人们去参拜也会选择小教会。

但是,小教会仅仅设立在拥有大量本家神信仰者的地域,对于出门在外的人来说,想要参拜到自己信奉的神明就只能去大教会了,大教会也正是为此而存在的。

科尔南迪的阿克修教会教堂门前的广场上就立着一尊阿克修的石像——这尊石像足有二十米高,它所刻画的阿克修是一个长着粗犷大胡子的强壮中年男人,表情严肃,眉宇间透着一股王者的霸气。他的双手扶在一面插在地上也足有他半身高的纹有爱丽丝与太阳纹样的巨盾之上,仅仅只是立在这里,就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印象。

阿克修石像身后的教堂占地约有两千平方米,巨大的褐色木制大门之上,装饰着一块象征阿克修教会的爱丽丝大盾纹章,洁白的石墙之上是浅紫色尖锐高耸的屋顶,最大高度约五十米,两侧的墙上还装着巨大的彩绘玻璃窗。在主体建筑的正后方与两侧,均匀地立着五座砖砌刷白顶覆紫瓦的圆形高塔,每座塔的塔顶都装着爱丽丝的纹章。整个建筑看上去庄重大气,又有几分典雅。

修到阿克修教会来并非是想要参拜,只是听科尔曼说阿克修教会前的这尊神像算得上是科尔南迪的一处观景点,所以才想着过来看看。毕竟修也不信奉阿克修,进去教堂却不参拜未免有些失礼。

其实这尊阿克修的神像与修印象中大教会里所设立的阿克修神像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过,这尊神像面向东边落成,目光越过其背后教堂的屋顶,能够直望城中央的王宫城堡,俨然一副持盾的神明守卫着兰切斯王都的绝佳画面。

环顾四周,在确认到周围没有人注意自己之后,修悄悄从衣兜里摸出手机来藏在袖子中,小心地给这个场景拍了个照,然后赶紧将手机收了起来。

应该没被什么人看到吧?

修再一次环顾四周,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如果真有人在意他的话,估计已经叫卫兵过来盘查了吧?

浅浅叹了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修在广场旁边的花坛上坐了下来。

时值晚秋初冬,花坛里的花早已谢去,毫无生气的枝头仅剩了了几片枯叶还未凋落,画面让人不由得心生伤感。

不知今天是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到教会来的人相当的多,大多是青年、中年的女性,衣着也比较朴素。这些女人的脸上的表情大都不怎么开心,而且不会进到教堂里面,只是在门口的石像处行礼祈祷后便离去。

“你家那位也还没回来吗?”

“是啊,一点消息都没有。你家的也是?”

无意间听到路过的妇人们之间的谈话,修马上就明白了这些妇人们的丈夫估计也是被强行征兵征走了。

“都两个多月没消息了,到底上哪儿去了……”

“昨天我听拉米尔妇人说她丈夫托一个旅人给她带了封信,据说是被征兵去洛瑟俄拉了。”

“诶?最近没有听到要打仗的消息啊?”

“是啊,但是那封信确实是她丈夫的笔迹。我在想最近失踪了那么多人,会不会……”

相伴而行的妇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诸如此类的话题,让修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的预想。

看着广场上往来参拜的人群,修回忆起昨晚读过的那本《至尊的神盾》,不禁陷入了沉思——

阿克修所活跃的时代,是在距今的二千五百多年前,和艾菲梅拉尔的新月之神艾芙妮是一对夫妻神,一同被称为“最古老的神明”。

在大教会所著的《世界神话总集》和兰切斯及阿克修教会所出的《人民的卫士——阿克修列传》,对于太阳之神阿克修都是极尽赞美之词。相传阿克修持一面光芒万丈的巨盾以御万敌,虽功绩累累却并不迷恋权术,只是一心一意统帅着兰切斯的军队守卫国土的一方安宁。不只是外敌,阿克修在兰切斯时还积极地为国民铲除内患,像是领军捣毁了密比亚斯森林东部的恶狼栖息地使得科尔南迪通往肯亚利拉和塞维德的道路得以建成,又如带队讨伐了盘踞在兰切斯北部克吉索姆草原上的巨狮群落,让北边草原的游牧业得以发展等等。

而在《至尊的神盾》一书中,虽然肯定了阿克修大部分的功绩,但却对一般书籍中阿克修一心为民的说法提出了异议——

据该书中的描写,阿克修虽然没有坐上兰切斯的王位,但实际上全国上下并无一人敢违抗他的意志。虽然阿克修最初战斗的理由确实是为了守卫人民,但在久经沙场之后却愈发沉醉于战斗与杀戮,在接连率军击退了西南的邻国库玛尔和西边的邻国班杰雷赫的侵略后,听闻北部邻国艾菲梅拉尔有一位能文善武的“圣女”,心中便生出了征服之意,立刻在国内征兵对艾菲梅拉尔王国展开了侵略并取胜,最终还强娶了现如今被称为新月之神的艾芙妮。那之后国内曾一度爆发过对阿克修的质疑,但都被他武力镇压了下去。之后阿克修也曾多次想要征兵对邻国展开侵略,但都被艾芙妮劝阻了下来,最终也是在艾芙妮的劝诫之下,转而去征讨在国内各地困扰着人们生活的猛兽。

通读整本书之后,修多少能体会到写下这本书的旅人被兰切斯驱逐出境的原因。而且比起官方的神话中过于完美的阿克修形象,这本《至尊的神盾》中所刻画的略有瑕疵的阿克修形象,反而让修觉得更加真实一点。。

另一方面根据这本书来看,兰切斯人的强制征兵传统和阿克修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阿克修当初在抵御库玛尔和班杰雷赫的入侵时就曾强行在边境征收民兵,那时出于卫国倒是很容易就征到了,后来入侵艾菲梅拉尔、镇压国内的“异教徒”以及征讨国内的猛兽群落他也强行征收了不少民兵,其实在他那个时代他的狂信徒比较多,用对方的信仰来做胁迫倒是不难征到。而要命的是,在时间的推移之下,强征制度非但没有被废除,反而一直延续至今被当作了兰切斯的一大传统为国民所接受——似乎只要打出“卫国”的名头,国民就会买账的样子。

当然,这些事情随便了解一点就好了,修也不想针对阿克修的这些黑料去进行考据。本来修研究神话传说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完成阿斯特蕾雅交代的交易事项,另一方面自己对此也有一点点兴趣,就算真想要考据,也只有这些不知真假的前人的书籍可考就是了。

稍事歇息之后,修从花坛的台阶上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之后重新迈开步子,在广场上随意溜达起来。混入往来的人群之中,四下里满是焦躁不安的情绪,这令修的心中也生起了了一丝不悦之感。迎着晚秋时节略带寒意的微风,修赶在太阳完全下山之前回到了下榻的旅店。

这次的科尔南迪之旅并不让人非常愉快,修只想快一点离开,但是目前要照计划前往艾菲梅拉尔的话,搞不好会在边境遇上战争,看来只好从西边北上,看情况要不要改道去班杰雷赫了。

一边规划着自己旅程的路线,修一边在旅店的房中用手机记下了这几天的见闻,顺便整理成报告的形式发送给了阿斯特蕾雅和伊莉丝等人,也算是报告一下旅途的平安。

第二天一早修便从自科尔南迪的西门出城,沿着密比亚斯森林外侧的道路向西北展开了新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