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太阳的国度

侧身躲开正面扑向自己的黑狼,修立马就感受到背后传来了另一只黑狼的杀气,回转过身,那只黑狼正以迅雷之势朝他猛扑过来。

修并没有和这种猛兽正面战斗的经验,有些狼狈地侧身一仰,让黑狼从自己身前腾空而过,趁机刺出手头的匕首,感受到有什么液体飞溅到自己脸上的同时,在狼的身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

另外一边,在距离修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身着黑褐色甲胄的青年正努力地挥动着手中的圆盾与长剑以抵御扑向自己的黑狼。虽然他身上的装备比起修来说要好上不少,但似乎也没有太多战斗的经历,挥剑的动作略显僵硬,连用盾防御反击都明显的吃力。

在这远离城镇的森林中,对手是六只黑毛的森林狼,由于是晚上,这些狼的身影与漆黑的森林浑然一体,仅能通过那泛着幽光的眼睛去捕捉它们的行动。

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修大可掏出枪来速战速决,但不巧的是身旁有碰巧遇到的陌生人,这让没有一点操弄刀剑经验的修十分难受,尽管通过自身力量的强化完全能够跟得上狼的动作保证自己不受伤,但手中的匕首仅仅只是能伤到狼,根本没办法对大个的黑狼一击致命。

就这样在狼的身上制造伤口等到他们力尽倒下吗?

一边思考着对策,一边瞟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个青年——他动作迟缓地挥盾将扑向自己的黑狼推了回去,挥剑反击时面前的狼往后一跃便轻松躲开,于此同时蛰伏在他右手边和背后的黑狼同时一跃而起,结果没能转过身来的青年就这么被黑狼给扑到在地。

“啊啊——!”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黑狼的尖牙穿刺了青年右手的小臂,他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背上的狼压得死死的,另外,那只被它击退回去的黑狼也快步奔上前来,在一声“嗷呜”的长啸之后,血盆大口直向青年的脖颈。

看来持久战是想多了。

没办法看着这个青年在自己眼前丧命的修将自己体内的力量发挥到极致,以光一般的速度撇开缠着自己的黑狼,眨眼之间冲到青年身旁,侧身一个冲撞从青年头顶一跃而过,将扑向青年的黑狼撞到在地。

眼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撞飞,原本压制着青年的两只黑狼似乎也受到了刺激,立马朝修飞奔过来。

将黑狼撞开之后,不会受身的修重重地摔倒在地,所幸在力量的加持之下并没有受什么伤,而且也没什么疼痛感。

为了应付接下来的攻击,修略显狼狈地爬起来,反手抄起青年落在地上的泛着银光的长剑,在黑狼腾空猛扑的慢动作之下侧身从它们中间闪避开来,而左手顺势猛提手中的长剑,令剑刃从一只黑狼脖子的侧面划过,右手则刺出自己的匕首,在另一只黑狼的前肢上留下一道伤口。

被切到脖子的黑狼在落地之后便直接倒下,而被刺伤的黑狼动作也没有立马进行反击,而是与另外四只凑上来的黑狼一起,将修和倒地的青年团团围住,十双在月色之下幽光闪闪的眼睛在这漆黑的森林中显得格外瘆人。

“多谢了,老兄。”

“还不是说这话的时候吧……”

这个士兵模样的青年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但由于手上的伤疼得厉害,最终也没能成功站起。

见此情形的修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就在这时,一只黑狼突然“嗷”地叫了起来,然后五只黑狼便一齐朝着修他们猛冲了过来。

黑狼的战斗方式无非就是将猎物扑到在地进行撕咬或是乱抓,这在刚才的战斗中修已经渐渐了解了。

面对一齐扑上来的黑狼,修深吸了一口气,照着刚才干掉那只黑狼的模式,侧身提剑使刃划过最先抵达的黑狼的侧颈,再转身反手将自己的匕首刺进从侧面扑来的第二只黑狼的大口之中。之后修立马改用双手握剑,侧仰身体一个劈斩将第三只准备咬上来的黑狼的侧腹切开。修来不及在意溅了自己一身的血水,赶紧一个跨步压低身体,放低剑身一个回旋斩让剑的尖端从第四只腾空扑来的黑狼的脖子下方划过。最后再双手紧握剑柄向下一插,长剑便利索地贯穿了刚才前脚受过伤只是跑到了自己身前的黑狼的脑门。

虽说修没有练过剑术,不过在自身力量的加持之下,凭着绝对的身体速度和反射神经,要解决掉这几只黑狼确实不是什么难事。

而黑狼倒下之后,修一解除自己身体的力量,一股虚脱感就立马袭遍了全身,令他不由地跪下然后像身旁的男人一样趴倒在了地上。

果然有机会还是好好练练剑术吧……

修一边大喘着粗气,一边暗下决心要好好锻炼自己,就在这时,一旁的男人突然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活下来了!活下来了!哈哈,哈哈哈哈!”

看起来他的精神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确实,真不容易。”

慢慢调整好呼吸之后,修随意地回应了一下青年的话,同时感受了一下四周的动静,不过看起来是没有别的野兽在了。

在佩鲁玛斯送别了阿斯特蕾雅后过了一周,筹备好了行装的修在在菲莉娅的帮助下乘船踏上了旅途。本来菲莉娅是建议修先到艾菲梅拉尔王国看看的,不过由于艾菲梅拉尔在三月上旬的时候会有新春的节日,不想在同一个地方滞留太久的修最后还是选择了先到艾菲梅拉尔以南的邻国兰切斯看看。

从佩鲁玛斯到兰切斯东北部港口城市肯亚利拉的航线用了三天时间,在肯亚利拉歇了一夜之后,修便启程向位于肯亚利拉西南方的兰切斯王都科尔南迪前进。而现在,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脚程的修,在旅途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夜晚就不得不在森林中过夜了。

而凑巧的是,他还遇到了这个据说是出来执行任务和伙伴们走散最终迷路了的士兵,以及追着他的六只黑狼。

“要是没有遇到大哥你,我可能已经死掉了吧。”

或许是因为手臂上的伤口失血太多的原因,倒在地上的青年呼吸有些急促,可话语中却并没有多少慌张,反倒听上去有些开心的样子。

“别叫我大哥啊,我今年才十五。”

“哦,那确实我要大一点。”

青年在地上挣扎着翻了个身,躺平后还痛苦地呻吟了两声。

在地上趴着歇了大概十分钟后,在虚脱感之下快要睡着了的修为了不让自己真的睡过去,艰难地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从地上爬了起来,本来还想再问一问身旁的青年叫什么名字,结果却发现他已经完全睡着了。

这心也太大了吧?

他身上的装备倒是也不轻,同样不擅长舞刀弄剑的话想必在刚才的战斗中也已经很疲惫了,加上右手还受了伤流了不少血,会就这么睡过去倒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在思索了一阵对策之后,修先在周围寻来一些枯枝用随身携带的少量燃油和火机生了堆篝火,从包中取出些许作为应急食材的肉干烤上,最后用手机寻找起处理这位大哥伤口的方案来。

为了防止篝火熄掉,修苦苦支撑了一晚上都没合眼,到早上的时候头皮都麻得厉害,甚至在心中都有了一股只要一倒下就会再也起不来了的感觉。

这一夜修填过肚子之后便利用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些消毒用品帮这个年轻的士兵处理了一下伤口,之后便借着从普蕾基雅那里学来一些粗略的狩猎技巧,将倒在地上的黑狼的皮和尖牙都处理成了方便携带的形式。

虽说普蕾基雅曾给了修一大笔钱,但出行带着巨款总归会感到有些不踏实,所以在临行前将大部分的钱都留给了伊莉丝,自己随身只带了三万左右的现金作为旅费,因此边走边赚还是有一定必要的。

“唔……咦?咦!?天亮了?”

就在修烤着作为早餐用的干面包的时候,士兵大哥醒了过来。修倒是很感谢他能够起了个大早,要是他一觉到中午,那可真得熬死人。

“早啊,要不要来点面包?”

修有气无力地将在篝火附近烤得温热的吐司面包递给青年,而接过面包的青年先是惊愕地一愣,随后眼角竟然泛起了泪光。

“呜呜,小哥是哪来来的神明大人吗?不仅救我于恶狼之口,还为我包扎伤口给我食物,呜呜呜……”

“快别哭了,我只是个路过的旅人而已。”

“呜呜……愿阿克修大人与你同在……”

青年一边呜咽着,一边将面包塞进口中。看到他这副感激涕零的模样,修突然觉得昨晚的疲惫还是有些值得的。

“对了,我叫修,你怎么称呼啊?”

“唔,我叫科尔曼·腓克拿玛,叫我科尔曼就好了。”

这个叫做科尔曼的年轻人将手头剩下的面包快速咽下,擦掉了眼角的泪水,略显郑重地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嗯,那请问之后你是打算上哪儿?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士兵?”

“没错,我是兰切斯王国第六军团的士兵,跟随部队前往北边的洛瑟俄拉。因为是急行军,结果我出队方便一下的空挡就和队伍走散了……”

科尔曼说着,有些泄气地低下了头。

洛瑟俄拉是兰切斯北部的边境城市,看起来应该是要去守边吧?虽然急行军有些让人在意,不过这就不是修该关心的事了。

“哦,可是,这条路是去肯亚利拉的哦?”

“诶?”

听修这么一说,科尔曼脸上浮现出了错愕的神情,该不会这家伙是个路痴吧?

虽然修也是初来乍到,不过为了不迷路,昨天晚上他又用手机和在肯亚利拉买到的向导地图将这附近的路都确认了一遍——

肯亚利拉以南进入这片被兰切斯人叫做密比亚斯的森林之后,一条路一直往南经过三个村庄之后便能到达兰切斯的王都科尔南迪,而在肯亚利拉以南的第一个村庄会往西北分出一条支路通向位于王国中部的塞维德,再以塞维德为中心分出道路分别通向西边的坎米比、东边的肯亚利拉以及北边的洛瑟俄拉。至于为什么这森林中的其他两个村落没有道路去往塞维德的路,修就不得而知了。

总而言之就是科尔曼走错路了。

为了早点抵达村落,在简单地用过早餐后,修和科尔曼便结伴向南前进。

一路上科尔曼跟修聊了很多,当然基本都是科尔曼在说,修只能“嗯嗯”地应两句。

两月前兰切斯王国在王都科尔南迪征集组建了一支两千人的新部队,即科尔曼所在的第六军团。科尔曼是科尔南迪本地人,原本和妻子一起经营着一家小饰品店,由于王宫急于征兵的缘故而被迫加入了军队,在两个月的急训之后,现在需要跟随第六军团前往洛瑟俄拉支援守边。

“虽说是支援守边,可根本没有听到艾菲梅拉尔的人要打过来了的消息。”

“哦哦。”

在出发之前修曾向菲莉娅了解过一些关于周边国家的情况,据说兰切斯和艾菲梅拉尔自古以来关系就不是很好,边境附近经常会起冲突,偶尔也会爆发大规模的战事,所以紧急征召之类的应该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当然,修不怎么想搭理科尔曼,一方面是自己确实很困,另一方面他对这两国之间的战争并不感兴趣,只要自己注意不要被卷入其中就好了。

“说真的,我对打斗这种事一点都不在行,搞不好上战场就死掉了。”

科尔曼看着自己被修小心包扎过的右手小臂,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阴沉。

“那为啥不干脆回科尔南迪算了?反正你的队伍也不缺你一个吧?”

“那可不行,虽然是被强制征兵的,可也是做了详细的登记,被发现逃跑的话,会给家里造成麻烦的。而且……当国家遇到危机的时候,守卫国家应当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吗?”

听了修的建议,科尔曼神色慌张地摆了摆手,结果却因为手上的伤而一下子面容扭曲了起来。

“我只是个离家旅行的,不是很懂这些。”

修感到自己的眼皮如铅般沉重,眼前的景象都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起来。

“哈哈,其实这都是过去阿克修大人留下的教诲。啊,这么说小哥是从佩鲁玛斯过来的?那是个怎样的地方?”

“嗯……那里的人都很亲切,不过地方比较小,所以想出来走走。”

“还真是冷淡的评价啊。”

“是吗?抱歉,我现在有点困,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才好。”

“啊,该道歉的是我才对,都是因为我……”

“好了好了,你也不容易。还是讲点有趣的话题吧,比如科尔南迪是个怎样的城市?”

与其听科尔曼道歉,还不如趁机搜集一下即将要前往的城市的情报。在肯亚利拉的时候修也曾向一些商人打听过科尔南迪的情况,不过较之于外地人,在科尔南迪本地长大的科尔曼应该能做出更详细的介绍。

之后,直到走到密比亚斯森林最北部的村落为止,科尔曼为修详细地介绍了一番科尔南迪的状况,诸如科尔南迪的特产、在何处有怎样的适合观光的地点、城中哪家餐馆既实惠又美味等等,不过修困得迷迷糊糊的也没听进去多少就是了。

到达这个所谓的村落已经是正午时分了,抵达之后修才发现,与其说这里是村落,倒不如说这里就是周围有两户人家开了两家小店的驿站而已,实际上总共也就只有三座屋子而已。

不过尽管只有三座屋子,周围还是用木板建起了高高的篱墙。据科尔曼的说法,密比亚斯是兰切斯王国中部最大的森林,其中栖息着各种各样的野兽,除开黑狼之外,还有诸如熊、虎、巨蟒等极具攻击性的猛兽,科尔南迪通往肯亚利拉和塞维德的道路起初也建得相当艰辛,而林中的这几处驿站也是拿着国家的扶持金才勉强有人愿意来经营的,外围的高大木墙也是为了抵御林中的凶兽而建。

“去塞维德的话该走这边。”

在去旅店下榻之前,修先给科尔曼指了指路,其实也就是一个三岔路口而已,在路边甚至有路标——不过这些路标都有些年头了,上面布满了不知种类的苔藓,字也有些模糊不清了。

“真是麻烦你了。”

“没事没事。”

修冲科尔曼摆了摆手,准备动身前往旅店,而这时科尔曼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突然将修叫住:

“对了,既然你要去科尔南迪,可以帮我带封信回去吗?”

“唔……倒是可以?”

“太感谢你了!我等下写好放在旅店老板那里吧!”

反正也顺路,不如帮人帮到底,而且他没有要求自己等着他写完,还是很有良心了。修无可奈何地长叹了口气,看着满面欢喜的科尔曼,忽然又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

“对了,我差点忘了。你手上的伤虽然我帮你处理过了,但最好还是去看看医生,被野兽弄伤很容易感染疫病的。”

“诶?是吗?”

“是哦,即使是家养的宠物也可能是带病的,所以到了塞维德还是去找医生看看吧。”

“好的。”

看着科尔曼露出了爽朗的笑容,修的心中莫名地起了一股安心感。

在密比亚斯北部的驿站休整了一天之后,几经考虑,修还是找一个同是借住在这里的准备前往科尔南迪的有马车的商人结伴而行,之后又在中部和南部的驿站各休息了一夜才得以走出森林,而抵达科尔南迪,已经是在修从肯亚利拉出发的六天之后了。

科尔南迪作为兰切斯的王都,是国内最为繁荣的城市。与整体呈方形的西凯瑟拉特王都维利兰格不同,科尔南迪的整体布局呈一个圆形,而且规模还要大上一圈。作为兰切斯王族居所的王宫坐落于城市的正中央,占地约有六十万平方米,从王宫外方形的围墙之下,向东西南北各延伸出一条大道来,而道路的两侧,各种砖木混砌而成的小楼房鳞次栉比。

由于是在上午抵达,城内倒是非常热闹。大街小巷中穿行着各式各样的人,不管是街边的店铺摊贩,还是集中市场上的收货摊位,都响彻着激烈的叫卖或是拉客声,给初来乍到的修留下了“极具生活气息”这样的印象。

尽管时间还是上午,修还是先在城北靠近中心的位置先订好了旅店,然后再依照科尔曼的委托去寻找他家所经营的门店。

科尔曼在信封上附上了详细的地址,修找起来并没有费多大的劲,只是由于店铺是位于城东南的最外围,所以光是走到这边就花去了修一个多小时。

“欢迎光临。”

修推门而入之后,从店铺内侧的柜台处便传来了一声亲切的招呼。一眼望去,在柜台内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留着一头披肩的褐发,穿着一身朴素的粗布连衣裙,身体微微有些发胖。

在修进门的同时,屋内还响起了婴儿的哭闹声,坐在柜台里的女人一边慌张地向修道歉,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起躺在她身旁的简陋摇篮中的小孩。

环顾四周,作为饰品店来说这家店的装潢并不华丽,屋内没有点灯,仅靠侧墙上两扇不大的窗户透进来的阳光进行照明难免显得有点昏暗。陈列在展示柜中的小饰品看起来基本都是女性用的风格,做工算不上上乘,只能说还比较精致。

看见修走进来,坐在柜台里的女人在慌乱之余又有点惊讶,大概是很少有男人会独自走进这种店铺吧。

“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吗?”

“啊,不,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诶?”

打量着店内的修被店主这么一问,稍微有点没反应过来,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好像说了挺失礼的话。

“不,那个……怎么说,我是来科尔南迪观光的,来的路上遇到了腓克拿玛先生,他让我帮他捎封信给您。”

简单解释了一下之后,修走到柜台前,从衣兜里掏出了科尔曼委托给他的信件递给面前的女人。接过信件的女人先是一脸惊愕,在确认了一下封面上的字迹之后,脸上的表情总算是安心了下来,眼角甚至还泛起了些许的泪光。

“他这是上哪儿去了?两个月前说是上街买点东西,结果就没再回来过,我还以为他不要我们了……”

“呃,他跟我说是被强制征兵了?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前往洛瑟俄拉的路上。”

科尔曼和修讲过强制征兵的事情,但由于那天修实在太困了,记得也不是很清楚,原来是在连家里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带走了吗?

这么说来在菲莉娅的书中好像有写到,拉斐尔原本也是兰切斯人,当年也是在村子里遭到强制征兵被迫入了伍。

总觉得兰切斯的征兵文化有点可怕啊。

“洛瑟俄拉……竟然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女人的脸上满是不安的神情,她本想立刻把信拆开来读一读,但犹豫了一下之后又将信先暂时放到了一边。

“非常感谢您能替我们传递信件,店里要是有什么您看得上眼的商品……”

“不不不,我只是碰巧遇到他顺路帮他带了封信而已,报酬什么的就不必了。”

虽然这样有事礼貌,但修还是没等店主把话说完,就慌忙开口打断了她。

见修慌张的样子,女老板浅浅一笑:

“不用客气,我们家的东西虽然没有北边的店高档,但也算是可以拿得出手的。就算男孩子不用这些,也可以当作纪念品带给家里人或是女朋友之类的嘛。”

“唔……那就承蒙好意了……”

本来修差点脱口而出自己并没有家人也没有女朋友,可仔细一想也没必要在这自爆把场面搞得很尴尬。

不过,真要选的话又确实不知道该选什么样的,一来自己平时也不会戴这种装饰品,二来要说送礼的话可以送的人好像又太多了点。

修在店内转了一圈,最后在一个陈列着小坠饰的柜台前停了下来——这个柜台中的坠饰基本是用成色不好的玉和铁制成的,体积也就一截手指的大小,一端系着毛线编成的结绳,造型丰富,是无论男女都可以使用的饰品。

“啊,这个的话即使是男孩子戴在身上也不会奇怪呢。我比较推荐这个‘爱丽丝’的款式,不管是在男孩还是女孩间都很受欢迎。”

“诶?啊……是吗……”

听到看到自己站定之后而走过来的老板娘这么一说,修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结果却发现了一个自己十分熟悉的造型——鸢尾花。

这么说来就花的名称而言“爱丽丝”和“伊莉丝”确实都是指的鸢尾花,只是各地发音习惯有所不同罢了。

“请问这个造型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一般而言花形的饰品果然还是会更配女孩子一点吧?

虽然在角人语中鸢尾花并不读作“伊莉丝”,但当初阿斯特蕾雅却因为伊莉丝的发色和紫鸢尾相近,而且在角人的观念中鸢尾有“清纯之爱”的意思,将饰有鸢尾的眼镜送给了伊莉丝,可以说是误打误撞的巧合。也是由于伊莉丝非常珍惜那副眼镜的缘故,现在修看到鸢尾花,不自觉地就会联想到伊莉丝。

“爱丽丝可是我们兰切斯王国的国花哦。因为它的颜色五彩缤纷,如同雨后天晴的彩虹一般,所以我们也把它视作是阳光的象征。”

兰切斯,作为无角人传说中太阳神阿克修的神话的发源地,其国民对与阳光相关的事物都相当的崇拜,而鸢尾花也是其中之一。

“嗯……那就拿……拿一个这个吧……”

“好的。”

本来对于这个坠饰修还是有点抗拒,毕竟要是哪天被阿斯特蕾雅看到了,多半又会被戏弄。不过,以兰切斯王国的国花作为路途的纪念品倒也没什么不妥,在说服自己不要想太多之后,修还是决定就选这个了,大不了还可以作为礼物送给别人——以“兰切斯王国国花造型的饰品”的名义。

之后修又向老板娘询问了一些关于科尔南迪的情况后便离开了这家小店。

从店里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正午,虽然几天没有吃过正经饭的修很想赶紧找家饭店大快朵颐一番,不过还是先穿过几条小巷,去到了刚从科尔曼夫人那里打听来的城南唯一的一家书店。

“哦!欢迎欢迎!小兄弟要找什么书?”

这家书店是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在经营,店铺是完全开放式的,屋子外边摆了两个小书架用于陈列一些报纸,而小书架后面的房间里绕着不深的三面墙壁放置了三个五层高的书架,上面陈列着各种各样的书,只是成色都不怎么新,与有些老旧的门店配在一起,倒还有种浑然天成的感觉。

“请问有科尔南迪的观光地图吗?”

“有有有,小兄弟是从别处来的吗?”

“嗯,从佩鲁玛斯来。”

大叔在门口的书架背后的隔栏里翻找了几下,然后取出一份折了三折的地图出来交给修。

“这个十卡斯特哦。”

“顺便,这里有什么关于兰切斯的文化习俗或是神话传说的书卖吗?”

“文化习俗?神话传说?”

修将十卡斯特的硬币递给老板后,一边展开地图翻阅了一下,一边向老板提出了新的需求。听到修所要的书的类别之后,老板摸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望向了屋内的书架,再一阵思索之后,从上边取下了三本封面破破烂烂的旧书:

“文化习俗的话,这本由王宫的学者写的《开心的日子里,我们共祝的节日》怎样?这里也有我们兰切斯的行商写的《兰切斯人的习俗》,记载了我们兰切斯不同地方人的各种行事差别。还有这个,这本《铁板上的艺术》,是以前一位旅行者留下来的,关于我们兰切斯的饮食文化的介绍。”

老板一边说着,一边将书整齐地摆到修的面前,然后又去书架和抽屉之类的地方摸了五本别的书出来:

“你要想看神话的话,这里有大教会出版的《世界神话总集》,也有我们兰切斯王室和阿克修教会所认证的《人民的卫士——阿克修列传》。然后还有一些学者所著的《如日般闪耀》、《坚盾的守护者》。最后这里还有一本也是一个旅行者写的《至高的神盾》,对我来说有些烫手,不过你们这些外国人可能会有兴趣吧。”

将书都摆到修面前,店老板见修有些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嘿嘿地笑了两声:

“小兄弟对我们兰切斯的文化感兴趣?”

“算是,出来旅行就是要感受一下别国的文化嘛。”

修仔细地看了看这几本书,书皮都已经非常老旧了,内侧的纸张也像是被翻过无数次了的样子,颜色灰黑且皱巴巴的。

这些书里,老板所推荐的讲文化的书修倒是都有点兴趣。讲神话的书因为《世界神话总集》和《人民的卫士——阿克修列传》是权威机构出版,在雷吉斯哈卡尔芬的图书馆里也有收藏,修已经全部读过了,而学者所写的两本书老板都没做什么说明,反倒是被说成“烫手”的旅人之书更能激起修的兴趣。

“这书烫手怎么说?”

修指了指摆在最末尾的《至高的神盾》这么向老板问到,老板闻言,四下里看了看,确认没有人之后,凑过身子悄声在修耳边解释道:

“这书里边写了不少对阿克修大人不利的事情,在我们兰切斯可以算得上是禁书。”

“不是,你这店怎么还卖这种东西?”

“唉,这是我祖辈留下来的。说是当年有个有个旅行者在兰切斯写下了这书,北面那些贵族的书店没有人敢接手,还惊动了阿克修教会和王宫的人,之后他就被驱逐出境了。我祖上和他有点交情,又是从国外迁过来的,觉得他这书有一定的价值,所以就接手了。不过嘛,这都是百年前的祖辈了,这东西现在放这儿就比较烫手,我很想找个人接盘。”

“……在我之前都没人想买吗?”

“哎,我们南边住的都是贫民,基本不会把书买回去放着,本地人到我这儿来都是借了书回去看完又还回来的。偶尔会有些外地人来这边,不过这里的书都是放了很久的品相不好的老货,也没人看得上,再加上这本书本身的问题,就是说白送也没人想要。”

老板说完后又站直了身子,双手抱在胸前两眼期待地看着修,给了修一种不要好像有点说不过去的压力。

其实修也挺好奇这书里面到底记了些什么——阿克修作为兰切斯人所信仰、教会所公认的太阳之神,无论是《世界神话总集》还是《人民的卫士——阿克修列传》都对其给予了各种赞颂,是一位集荣光于一身的神明。得知这样的神明也有黑料,难免会还是会有些兴趣的。而且,从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这本书,从品相上来看倒也不算是不堪入目,是没有人翻阅它的缘故?还是说做了什么特殊的处理吗?

“当真白送那我就要。”

“哎,小兄弟,你这么谈不是把话聊死了?你看我这店也就这样,你当真白拿良心不会痛吗?”

“那不是你说的白送嘛?”

真要说的话白拿这种穷店的东西修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的,在科尔曼家的店也是这种感觉。不过,自从在东凯瑟拉特被强卖之后,修在和这些商贩打交道的时候都尽可能地装得态度强硬一点,以防再被坑。

“我也就那么一说,小兄弟你还真是较真。这样吧,你若真愿意接手,这些书里随便你买哪本,这本就当作是赠品送你了。”

老板眯起眼睛来看着修,一边还抚了抚自己下巴上的胡茬,在修看来就像是在思考怎么让自己老实掏钱一样。

“那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把其他书的价格暗抬了?”

“……这些书背后都有价签的,你也大可去北边贵族的书店看看,如果我卖得贵,你可以去国立的贸易监督局举报我。”

老板说着都不禁皱起了眉头,听了这话,修将摆在自己面前的《世界神话总集》拿起来翻了个面,后面确实贴着一张价签。

在雷吉斯哈翻阅这本书的时候修也注意到背后贴有价签,不过那时他脑子里并没有卡斯特的价值度量,所以也只是单纯地记得是九十几卡斯特——现在想来这书还是很贵了。

手头这本《世界神话总集》背后贴着一张“九十二卡斯特”的价签,和修印象中的价格是差不多的,看来也不算是黑。之后修又看了看《兰切斯人的习俗》和《铁板上的艺术》两书的价签,《兰切斯人的习俗》是“七十八卡斯特”,而《铁板上的艺术》只要“三十卡斯特”。

“为什么这本《铁板上的艺术》这么便宜?”

“啊?这本书是几年前一个旅人便宜卖我的,当时他说是他出于爱好自己写的,没做出版手续。一般来说书这种东西都是写出来之后要交给国家和教会专门的机构去审阅,拿到出版许可之后,再由专门的印书商去印制,一套流程下来花的钱可是很多的,所以这些正规的出版物都是很贵的。”

原来如此,修再次看了看手头的两本书,又犹豫了一下之后最终打定主意要买下来。

“那这两本一共多少钱?”

“啊?那后面不都写着有?”

“不是,你这书这么旧了,还想原价卖?”

“旧是旧,可里面的内容又不会变质不是?”

老板的说辞让修感到有些无语,感觉再同他争论下去未免有些太累人了,于是从兜里掏出了三十卡斯特的硬币来,和那本《兰切斯人的习俗》一并放到了老板面前。

“我就要这两本好了。”

这两本旅人写的书估计不会有第二本了,里面的内容会比外在的品相更能左右价格,如果是角族人的旧书商的话,说不能会把这种书炒成天价呢,在这里却因为不是正规书籍而如此廉价,修一时感觉自己是捡到宝了。

“这本不要了吗?”

“唉,我能花同样的价格在别处买本新的,干嘛要你这破破烂烂的旧书?”

修将两本书和一份地图拿在手上,冲老板摆了摆手后转身离去,临走时还听到老板没好气地“嗨”了一声。

那之后出于对书本内容的好奇,修在街上随便吃过饭之后便早早回到了旅店的房间中,结果翻阅完后回过神来,时间都已经到午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