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巧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分外讨厌巧合。因为巧合就意味着无法掌握,无法掌握就意味着意外,所以“巧合=意外”这个公式是成立的。相比于把命运交给意外,我更喜欢确定的、安稳的命运轨迹。

自从开始兼职杀手,我就觉得我的命运已经偏离了航道,人生也不再安稳,简单地说,就是充满了意外性。

“我讨厌意外。”

再一次地,我开口抱怨出来。

不远处正穿着背心在公园空地上举着哑铃做健身训练的史密斯看向我。

“怎么了?”

我的耳麦里响起了史密斯的询问声,之前第一次听到史密斯开口说话的时候我就有觉得,史密斯的声音跟他本人不太搭调。

该怎么说呢?如果这声线的主人是一个正值青春的开朗高中生,我倒是不会有半点奇怪,但这声线的主人实际上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这就非常诡异了。

对史密斯的疑问,我只能无奈回答:“不,没什么。”

确实没什么,我只是随便抱怨一下罢了,而且还是不能详细解释的抱怨,于是只能蒙混过去。

现在的我和史密斯正处于一个宽阔的公园当中,我身穿一身运动服坐在公园路边的长椅上,满头大汗,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身边还放着一瓶运动饮料。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我是一个刚刚运动完正要休息的男人。

而是史密斯则是拿着哑铃在我不远处的公园空地上运动,从一个小时前史密斯就在举哑铃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将其放下,我不禁怀疑史密斯身体里是不是装着什么力大无穷的怪物。

而在一旁的空地上,与史密斯格格不入的是旁边还有一群大爷大妈在缓缓打着养生太极拳。

所以为什么我和史密斯要来这个公园呢?

当然是跟我们的任务目标有关了——洛家的千金大小姐,在去年年末遭遇车祸,下半身瘫痪,每天都会被医护人员和保镖推着轮椅出来透气,路线途经这个公园。

这就是我和史密斯调查出来的情报。

昨天我和前辈才刚跟洛总接触完,之后却被史密斯告知任务目标就是洛家的女儿,再没有比这更扯淡的事了。情报调查出来后,按照史密斯的说法,我需要锁定任务目标,然后观察任务目标的生活轨迹,最后制定出一个万无一失的暗杀计划。

所以我才会装作一个刚运动完的普通人,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而史密斯,他则是在不远处的空地上望风,以便随时提醒我任务目标将在何时到来。

“今天还真是够热的。”

我抱怨了一句,耳麦里史密斯却没理会。

其实我只是从一开始就坐在这里罢了,压根没运动,脸上的汗水是被热出来的。

现在虽然是清晨,但时值春夏交接,空气的温度已经开始上升,光是坐在椅子上不动就已经能让我这个常年待在空调房里的废人热出汗了。

为了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或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开始向史密斯搭话。

“话说……史密斯,我好像听说你是从国外归来的金牌杀手啊。”

“是。”

史密斯仍然是非常冷酷地应了一个字,挺符合杀手形象。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回国吗?”

耳麦里一阵沉默。

咦……难道我问了什么奇怪的问题吗?

“你、你看啦,我毕竟是你的搭档,所以就想了解一下你嘛。应该说,我也是有好奇心的,所以有点想知道我的搭档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要回国来当一个底层杀手……之类的。你在国外应该能赚更多的钱吧。”

我发誓,我真的觉得这只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疑问罢了,没有任何不好的念头。

然而一会儿后,史密斯给我的回复是——

“在我所有的搭档中,多嘴的人都死了。”

——好可怕。

史密斯原来是这种一言不合就会杀人的类型啊。

我干笑起来:“不……不想回答就算了,哈哈哈,我就是随便问问……”顺便反省自己,我太容易得意忘形了,明明只是一个普通人却要问这些。

“跟我说话不要太明显,破绽太多了。”

“对、对不起。”

我老老实实地道了个歉,这确实是我的错。我佩戴的是小型耳麦,所以在别人看来我可能就是在自言自语。清晨一个男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自言自语,好吧,这场面的确是有点诡异。

接下来,我和史密斯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五分钟后,耳麦里才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来了。”

什么来了?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随后我的视线捕捉到了远处的一个身影,我这才知道什么来了。

跟照片上相比,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孩的面容显得更加憔悴,苍白的脸色和枯瘦的身躯上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病号服,一头披散开来的微卷发,宛若精致的人偶一般静静的安置在轮椅上。她的眼神仿佛厌弃着这世间的一切,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她就是洛樱,这个任务目标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看到她的第一个瞬间,我便产生了退缩的念头。

我到底在干什么?就这么屈从杀手公司的安排,盘算着杀掉这个下半身已经瘫痪了的女孩吗?不,我是为了了解一下任务目标,以便从中找出破局的办法罢了。

但是……这所谓的破局的办法到底在哪里?

光是看看她真的就可以找到吗?

为了避免引起注意,我强行移开了视线,一边思考着这些无用的东西,一边打开一旁的饮料喝了起来。

叮咚。

塞在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了信息提示声,我正好闲着没事做,于是掏出了手机,结果没想到是前辈发来的消息。

[早上好呀,秋生,起床了吗?]

[托你的福,现在已经起来了。]我还有心思开玩笑。

不过我可不是有没有起床的问题,现在的我已经晨起“运动”了两三个小时了,真羡慕前辈能在周末的时候这么安稳地躺在被窝里啊。

我已经多久没有周末了?嗯,一个月,正好一个月前就是我加入清洁承包公司的时候。这段时间我一到周末就被迫前去地下基地训练,成果倒是没有多少,但时间却是切切实实地浪费掉了。

[秋生,如果可以的话,你帮我打印一份文件呗,我现在懒得出门了。(笑脸)]

[……前辈好懒。]

[因为女孩子出门是很麻烦的嘛,为了打印一点东西就要化妆打扮,素颜出门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就只能拜托秋生你了,好不好嘛。(可怜兮兮)]

撒娇的前辈真想象不出来是什么样子,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前辈睁着大大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的表情,总觉得违和感非常严重。现在的前辈肯定是舒舒服服地窝在被子里露出惬意的表情发出这些话的。

于是我叹息了一口气:[那前辈什么时候要呢?]

[今天一天都可以哦,麻烦你啦,下次我请客。]

说完后,前辈发来了一份电子文件。

我自然而然地注意到这份文件的标题——“亿愿网络科技与立华商业合同终稿”。亿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啊,那是任务目标父亲的公司,我想起了前辈给我说的那个版本的故事。

怀着别样的心情,我缓缓打字:[前辈,今天晚上我会送过去的。]

[好哦,那我晚上不出门了,可别太迟哦,最近夜路不太安全呢。]

前辈原本还准备晚上出门啊,真是让人不放心。我反过来提醒前辈安全问题。

[我才想说呢,前辈,最近如果有陌生人敲门的话,不要轻易开门哦。]

[什么啊,你把我当成小孩子了吗?]

不,我只是很担心把前辈卷进我的事里来。

尤其是看到洛家的大小姐洛樱成为了我的暗杀目标后,我就意识到正常生活和杀手生活之间的界限或许并没有那么分明。

和前辈的闲聊结束后,我抬起头来活动了一下脖子,正巧看见和医护人员保镖推着洛樱大小姐离开的背影。清晨的阳光透过重重灰尘的雾霭落在那张轮椅上,金属的反光照得我睁不开双眼。

我知道,或许刚才他们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我的真实身份。

这样就好,我松了一口气,收起手机后对着耳麦里的史密斯说道:“可以了,走吧。”

史密斯自然也没有半点异议。这次的委托是史密斯为了检验我的成色而接下的,因此委托中的行动大部分以我为主,史密斯只会在一旁提出成熟或不成熟的建议,采不采纳却是我的事。

不过说实话,我直到现在都还在想着拖延时间,这次行动也只不过是为了表演出一副“我正在努力”的架势给人看罢了。

史密斯径直走在宽阔的路上,这整个过程都没有往我这边看一眼,直到走出公园后,史密斯才跟我会合。

“怎么样了?”史密斯望向我,用眼神表达出了这个意思。真奇怪,不知为何我就是能看得懂。

我光顾着跟前辈聊天的事情可不能被史密斯知道,于是我对史密斯微微点头。

“还行,我注意到了一些值得在意的事。”

史密斯点了点头,我已经尽力装模作样了,不知道他会怎么理解。

要说注意到的事,其实我压根没把注意力放在洛樱身上,对史密斯这个人我倒是发现了一些奇怪的地方。

之前跟史密斯闲聊的时候,我问史密斯为什么要回国来。当时的我倒并不是很在意,但史密斯用一种近乎威胁的方式把问题堵了回来,这便让我察觉到了一丝异样。然后细想下去,可以发现这之中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

史密斯回国来当一个底层杀手也就罢了,但公司为什么会把他安排在监察组?凭史密斯的能力,我觉得他完全可以当一个独当一面的暗杀组好手。

我才不相信这家杀手公司会这么浪费人力资源,那么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史密斯自己要求分配到监察组。

其中的目的为何?我无法理解,同时也不想以身涉险地找出真相,我只是隐隐觉得其中有些问题。

不过,有一个问题我必须问清楚。

“史密斯。”

走在路上之时,我忽然间开口。

“你说你曾经的搭档都因为多嘴死了……那他们都是被你杀死的吗?”

我一直用余光注意着史密斯的反应,史密斯的脸色并没有太明显的变化,就好像我说到了什么无足轻重的事情一样。

“不是。”

“不是就好。”

我并没有相信,但也没有试图深究。史密斯的回答并不能决定我未来的命运,我之所以这么问,只是为了寻求一个心理安慰,因为我不希望天天跟一个会轻而易举杀掉搭档的人一起行动。

“我还有一个问题……先说好哦,我只是好奇,跟之前的问题不一样。你不想回答也是可以的,如果冒犯了你的话,我会道歉。”

史密斯用一种“你这家伙怎么这多问题”的眼神看我,此时我也顾不上为什么我能理解史密斯的眼神了,我在史密斯的视线压力之下硬着头皮把自己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曾经有过多少个搭档?”

“八个。”

好,我问完了。

我问了一个让我冷汗淋漓问题,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还大呼倒霉了。

小宁给我的情报上写,史密斯从国外的杀手培训基地毕业后,至今为止出道已经有13年了,如果从那时候开始史密斯身边就有搭档了的话,那么每个搭档平均存活时间为一年半。搭档都死了唯独史密斯活下来,说不定他的杀手素质超乎我的想象。

而我庆幸的是,史密斯还记得自己搭档的数量,并且竟然能够这么迅速地回答上来。

如果史密斯回答“忘了”或者“不知道”,我可能还会更加恐惧。

说不定史密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漠视生命。

看着远方的晨日,我不禁如此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