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

我没什么想说的。

走到这一步,我已经和死人差不多了。

这张脸在密地海沿岸的佣兵中也算是小有名气,走到哪都会被认出来。再加上一笔可观的赏金,就连市井小民都会尝试寻找我。更别说收留我的那几个寻宝人,他们肯定也知道通缉的事了,只要回到落脚地他们就会扑上来并不惜一切代价把我制服捆起来。

杀人在布哥涅是死罪,对于白塔爵来说切掉脑袋比刺青发配守卫或收编为奴要简单得多,只有北方城邦的娘娘腔们才会做这种麻烦事。

咳咳,也正是如此我才手刃了那个混蛋。让他带着货扬长而去当然可以,我们还有手脚,钱还能赚,但这种奸人还在世界上,就总有一天会再背叛。我想不到除了让他死以外怎么才能阻止他这么做。

回看我的佣兵生涯,我还算是个体面的佣兵。至少看到雷蒙的这张脸,就有人会买账。若是再放下佣兵的骄傲苟活下去,实在有辱我的名字,还不如大大方方让城邦人切了脑袋。

-

雷蒙在这阴暗的小巷里站了已经一小时。

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劫难逃,但是此时更糟糕的是烟丝不知什么时候抽完了。他没有在委托中抽烟的习惯,但一旦闲下来,烟草就是帮他渡过漫长时光的好朋友。酒精?不,雷蒙坚持喝酒适度,因为他的过去之中酒精扯出了太多的悲剧。

该死,真该死。人都要死了还不能抽烟,死了更不能抽了。

他急得直碾脚下的已经成灰的烟草。

难不成要跟狱卒或行刑人要?

不行,太卑微。他至少要用遗愿的机会跟他们开个玩笑,让他们知道雷蒙不是孬种,是个不怕掉脑袋的好汉。

现在几点了?大概七八点,天黑了一段时间了。只要不走在照明好的大路上,或是碰上卫队,应该没人认得出来。他觉得也许自己应该试试游泳潜水出城,但这未必是个好主意,这时候的隆瓦河冷得像冰,就算能下水也不一定能出来。要是变成具尸体冲到海湾里被那群伽纳森看到了还难免要被嘲笑。

他看多了不体面的人和不体面的死。雷蒙可以为了生意放下体面,但除了生意以外,他不容许不体面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也是为什么他就算只有匕首也要修整胡子,让它干净地跟随自己下颌的线条,在嘴两侧连在唇胡下面。

如果监狱里的人不让他刮胡子,那遗愿用在剃刀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突然有了更实在的主意。

不知哪里飘来的香味钻进雷蒙被冷空气麻痹的鼻孔。

上好的干燥烟草,里面掺着一丝巴特罗或者玛各布出产的香料。雷蒙没做过生意,不晓得那些城里人掺的花哨玩意,但在这寒冷冬日里为烟草添加一缕辛辣口味倒很暖肺。

他从小巷口探头出去,想看看是什么人燃着这些令人愉悦的植物。

一个戴土棕色兜帽的男人,就站在巷口向着街,独自吞云吐雾。

湿冷的风恰好把一缕烟雾向雷蒙吹来。

该死。这烟真不错。雷蒙心里暗骂了一句。

他感受到一丝屈辱,几乎从他当上佣兵之后就没有这么嫉妒过别人的烟草。

看到对方的烟卷已经燃掉大半,他忍不住搭话:“哎,兄弟……”

通常如果有人突然被人从背后搭话,大概会吃惊或被吓到。但这戴兜帽的男人不为所动,就仿佛雷蒙的搭话已经在他的算计之内。

“兄弟……”

“这烟很好,你要来一口吗?”那人打断了他的话,连看都没看便把烟卷递了过来。

雷蒙纳闷。这人什么毛病?通常人听到他这饱经沧桑的嗓音也应该感受到一丝威胁,但那人的表现就像他几乎不存在一样。

不过他还是接过了烟卷。厚草纸包的烟草还点点烧着,散发着令人向往的香气和温度。他也不管这是不是什么骗局了,含住就是猛吸一口。

这可比他之前带在身上的烟丝好多了。这烟草味道纯粹细腻,一点也不苦,还有一丝像胡椒、松子或坚果的清香,而后则是有着火的热力的辣味,让他全身都暖和起来。

雷蒙一直以为烟草就只是烟草而已,无所谓好坏大致都是一个模样。但这一口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妈的。”他感叹,“这烟怎么这么……”

“精良?”那人提示道。

“对对对。”雷蒙没怎么听过这花哨的词,他只想趁着对方要回烟卷前再吸一口。

与上次不同,他的鼻腔习惯了先前的气味,反而让他感受到了其中更加细腻的甜味和一丝像皮革气味的底蕴。

“这是玛各布专供图丹们用的烟丝。”不知何时,那人手里已经卷好了另外一根,“怎么样?再来一根?”

“谢了,这烟真棒。”雷蒙想都没想就接过了对方递来的第二只烟。他以前一直觉得无功不受禄是件不体面的事,但在烟卷这种小事上,他可以……

图坦?玛各布地区的各邦的城主和大贵族才会被称为“图丹”吧?!

他不自主地张开嘴,差点让剩的那一截烟掉下去。

“这位老爷是何方神圣?”他觉得自己遇到贵人了,说话是必须得体的。

“老爷就免了。我以前和你一样,只是个佣兵。”那人终于转过身来,面对着雷蒙。他看清了,那人的脸他还有印象——在拍卖会上出现的那个穿黄袍子的沉默男人。

这可真见鬼了。怎么会是他?

当时看起来只像是个普通香料商人,现在出手就是特供图坦的烟丝?还是个佣兵?那肯定是个高手,现在是来抓他领赏去的。

“我在这里等你等了半个多小时了。”那瘦削的男人轻轻捋着下巴上的长髯,等待着他的回应:“怎么,打算拿这根烟去刑场?”

被看穿了的雷蒙有些不快,但这没什么丢人的:老子死都不怕,死前想抽根烟怎么了?

“行吧,我认栽了。”他摊摊手,束手就擒,“带我去报官吧,这条命值两个金币。”

但那人没表示要抓他,反而手伸进斗篷里,又掏出一根烟,不慌不忙地点燃。从气味上闻起来,又是那种烟丝。

“刚刚抽掉的这两根烟,就快值半个金币了。”那人不慌不忙地说着不得了的话,“我这还有小半包烟丝,比你还贵。”

雷蒙这辈子也只在几天前从哈金那里收下定金时见过那么多钱,完全不明白这轻如羽毛的烟丝为何能这么贵。他真不懂这些话说来有什么意义,除非……

“若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灰发雷蒙在所不辞。”他识相地低头,向对方表示了效劳意愿。

“哼,不愧是‘灰发’·雷蒙。”那人放下烟,盯着他,“我得先向你道歉。古罗是我收买的,我们想要那个类蜥人。”

此时再对这个人发怒没有意义,事到如今,这样的话已经不会再让雷蒙吃惊了。既然对方暗示雇佣他又把这件事摆在明面上道歉,就充分说明了尊重。他明白佣兵之间的关系就是由金钱维系的,只要收买到位,所有佣兵的效忠关系都可以被拆散。

“事实证明古罗远不如我们想得那么精明,但你,你为了生意能屈能伸,既有十几年来独善其身的精明,也有背负一切的勇气。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对方肯定道,任由手中昂贵的烟丝独自燃烧,“古罗太蠢了,他只知道找自己认识的人,然而根本没打听过那些人的底细。若是多打听打听,他们和伽纳森的关系千丝万缕。”

怎么又是伽纳森!雷蒙突然怒火中烧。

这比古罗的背叛还让他愤怒。原来在那场背叛的背后,是伽纳森在其中作梗。原来在桥上的那一场闹剧也是伽纳森自导自演。自从碰上那个伽纳森的小妮子之后他就厄运不断,他现在可以说一切的不幸都是由伽纳森人造成的。

“该死的伽纳森。”他低声骂道。

对于这群来自海上的蝗虫像雷蒙这样的佣兵没有任何手段反制,伽纳森是一群睚眦必报的混蛋,即使在一地他们赚到了便宜,下一地他们就会变本加厉地排挤报复。

“那我们就达成了共识,我们都恨伽纳森。哈哈。”那人喉咙里发出了低哑的笑声,对雷蒙伸出一只手:“我叫德普龙,效力于卡兹朗的佣兵,是做‘猎杀海怪’的生意人。”

海怪,就是那群蝗虫的自称。

雷蒙在握住对方的手之前还要确认:“只要让我活着出城,就算是灵魂坠入‘焦炎地狱’的深处也在所不惜。”

“双关就免了,伽纳森早就不是‘焦炎地狱’之子了。佣兵还是少说丧气话。我们不需要你出卖灵魂,只需要你的效忠而已。”

正好,这就是佣兵之路的延续。看来天未必要亡雷蒙。

既然有活路,即使可能赚不到在托斯卡讷买酒庄养老的钱也无妨,总比瓦隆河底做一具身首异处的尸骨来得体面。

他握住了对方的手,就如他所想的一样,那只手上厚厚的茧子属于一个久经沙场的战士:“什么时候开始?”

那人用力地握住他的手,黑色的眼中仿佛闪着火光一般盯着他:“我们今晚就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