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未穿越時空之前,第一次從頭到尾經歷的那個人生,我們稱之為“腳本”。在那之後,每次穿越我都必須按照腳本的軌跡行動,絕對不能修改腳本中已成定論的事實。

比如“她死於車禍”這是已經寫入腳本的事實,如果那天我阻止她出門,她活下來了,那我就會因為違背因果論而捲入時空漩渦,消失在時間的罅隙里。

與我相關的一切事物也會因此而被抹除。

但是時間和宇宙萬物一樣,都允許一定量內的誤差。比如在無數次穿越時空的旅程中,我找到了幾個和我一樣擁有“時空夢遊”能力的夥伴。

我們在不同的時空,以不同的姿態相見。

他卻是個例外。

那天在飯堂相遇,他一句話也沒說,面無表情對我點了點頭之後,就消失在摩肩接踵排隊打飯的人群中。

而在隔天,我隨機穿越到2029年12月23日,明年就滿40歲的我去醫院做體檢時,居然會再次遇到他。

他站在長長的走廊盡頭,面無表情朝我招了招手便轉身離開。

待我喘着粗氣追上前去,已找不到他的人影。

我的腳本中從未有他的存在,關鍵是,第二次相遇和第一次相遇相差了21年,我從朝氣蓬勃的大學生變成了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

可他依舊以相同的樣貌出現在我的面前。

老媽扯着嗓子在樓下喊我起床,我從房間中醒來,依舊舉起手想看手錶,卻看到了自己嬌弱的手腕。

一縷陽光通過沒拉攏的窗帘插在我的床邊,如橫跨天空與大地的時針,以我無法看穿的速度緩緩爬動。

拉開窗帘,窗外陽光如潮水般湧進來。揉了揉眼睛,我看到床邊掛着的日曆正撕到1997年8月3日這一天。

又想起那個人——他到底是誰?想幹什麼?

還沒得出任何答案,就被老媽從樓下直竄而上的臭罵聲打斷了思路。

還不用上學,吃過早飯後我準備出門。開門前我在鍍鎳門把上,看見7歲自己一臉扭曲的蠢樣,很難想像自己在將來居然能考上名牌大學。

本來我應該去鄰居家玩的,可我卻朝着公園方向走去。

四處亂逛找了半個多鍾,才在湖邊看到一個正在掃地的大媽的身影。

跑上前去,我拉了拉大媽的衣角,輕聲說道:

“你今晚十二點準備去哪裡玩?”

話音剛落,大媽扔下掃把,一臉驚恐地掐住我的脖子猛地把我拖向樹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