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拼命地奔跑着。

这一带是被称作“集合市场街“的平民商业区,无规则的建筑物与蛛网般的街道令人眼花缭乱。但男孩却宛如漫步于空旷的庭院。他钻过窄巷,顺着排水管爬上屋顶,再从屋顶跳上低矮的围墙,将居民晾晒衣服的铁杆当成滑轨,用皮质的包带充作吊筐。

男孩的穿着十足破烂,明显小一号的土黄色套头衫沾满了污渍,帆布面料的短裤下摆烂的如同穗子,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中翻出来的皮鞋被虫蛀了一半,露出脏兮兮的大脚趾。尽管如此,男孩的动作也比猫更灵敏比飞鸟更迅速,甚至让人怀疑风能否追上他的脚步。

在彻底甩掉追兵后,男孩在一栋建筑物的角落停了下来,将一直背负着的包袱从身上取下。那是用整张方巾卷成的简陋行囊,只有最图方便的人才会使用,但对于男孩来说,却已经是身上最贵重的武品。他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瞅了一眼冒险入手的“战利品“。

长条面包两个,香肠半捆,牛奶两盒巧克力一包,除此以外,还有个碎成了三截、洒满了砂糖的甜甜圈。

大丰收。

嘿嘿地笑着,男孩迅速卷起这些用不怎么光彩的手段拿到的赃物,头也不回的钻入小巷。虽然已经没有了被抓到的危险,他依旧十分警惕,没有选择去走有可能遇到行人的大路,而是选择在阴暗脏乱的蛇鼠道中穿行。

玛尔斯大教堂那辉煌的尖顶逐渐远去,龙脊河涛涛的水声也变得弱不可闻,在走出足以令成人感到疲累的漫长距离后,男孩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坐落于法兰北部郊外,年久失修的维森特堡。

作为叙拉古王国境内最为古老的城市,法兰本土诞生的显赫门阀纵然尚不及首都迦具罗,但也算有着相当的数量。同时理所当然的,并非所有贵族都能够在400余年的时光冲刷中屹立不倒。而在众多被历史车轮无情碾压的倒霉鬼中,维森特家族,大概是经历最为离奇的那个。

家族的始祖,即最初的开拓骑士、后来的大公维森特,原本是神圣帝国一名伯爵的嫡子,童年时过着衣食无忧奢靡华贵的生活,在成年礼后就能继承其父一半的封地,变成名副其实的实权贵族——本应如此。然而美好日子,在十四岁那年他的生母,也就是伯爵夫人被告发为女巫时戛然而止。

这件事究竟是事实,亦或是其他政敌为了绊倒伯爵而捏造出的诽谤已经无从考证。总而言之就结果而言,伯爵夫人被处以火刑,至于“身体里流着一半肮脏血液的维森特少爷“,则被安上了一个”开拓骑士“的头衔,发配到了当时人类眼中最荒山野岭、最野蛮蒙昧的原始边境,雄鹰高加索山脉的山脚下。

突如其来的打击是如此沉重,年轻的维森特差点就此一蹶不振,他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在流放的路上,落下了咳血的病根。但最终从天堂跌入地狱的维森特还是振作了起来,令他重新迈开脚步的魔法,名为爱情。

中间过程略过不提,反正在经历了旁人难以想象的艰苦奋斗后,维森特不仅因为功勋卓著被封为大公,还成功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子、叙拉古王国建国皇帝的女儿。他那传奇的人生经历,在当时被吟游诗人歌颂成为佳话。

当然,后世的人们在提及这段往事的时候,无不会加上这样一句话。

“如果时间的脚步能够停留在那里,该会多么美妙。“

十年后,维森特夫人因故去世。

再十年后,维森特大公与深渊中的某位存在签下契约,血祭了三个儿女与一万五千名领民,只求唤回亡妻的灵魂。

守信的恶魔忠实的履行了契约,于是邪恶的女妖之王跨界降临,带着二十万被她拘束折磨终日哀嚎的怨灵,横扫了半个王国。当然,那些怨灵当中,就有着曾经的维森特夫人。

故事的最后,当然是以教会的勇者灭杀了女妖之王、净化了被她囚禁的无辜灵魂作为结束。而十恶不赦的主谋、天杀的恶魔崇拜者维森特,理所当然的被处以火刑,烧死在十字架上。至于他那“一半肮脏血液“的过去被教会昭告天下,引起新一轮对女巫的清洗,就都是后话了。

几百年的岁月冲淡了一切。现在,哪怕是法兰年纪最大的本地人,提及北郊年久失修的古堡,也只会说是旧时候维森特家的居所,那个家族曾经显赫一时,后来因为崇拜恶魔被教会发现,于是门庭败落了下去。

如此而已。

大公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早已无人愿去记忆。

过往的纸张脆如蝉翼,终有一日会在时光之风的吹拂下,如枯叶般逝去。

不过男孩并没有这么多感慨。

你毕竟不能指望一个靠拾荒与偷窃为生的乞儿通晓历史,就如同你不能指望一个大腹便便的贵族老爷懂得贫民疾苦,这无关乎个人智力,也和什么眼界格局没太大联系,决定这件事的往往是人的出身。

往往也只会是人的出身。

在男孩的心中,见证了一段崎岖历史与辛酸过往的维森特古堡,不过是栋高大气派却年久失修的建筑。它很破旧,但至少能为自己遮风挡雨,更重要的是里面没有住着一个会把自己赶出去的讨厌主人。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来这里,毕竟如果有结实可靠的房子和干燥温暖的稻草,谁又愿意住在随时可能倒塌的危楼里,睡在比泥土更加冰冷的石板上呢?但男孩没得选择,他很清楚为一个像他这样的“蛀虫”提供住所,会给那位好心的旅行商人带来多大麻烦。

假使遇到的是仁慈的卫兵,那么或许多交一人份的税金,顶破天再额外付出稍许通融钱就能解决问题。然而若是遇到贪婪又良心腐败的鬣狗,那么说不定那位善良的商人会被折腾到家徒四壁,陷入司法纠纷的泥沼里自顾不暇。

善恶观还很朴素的男孩不想为恩人带来麻烦。所以,在用那常年混迹于市井街头的敏锐直觉嗅到些许危险味道的当天,男孩就不辞而别离开了来之不易的居所。没有犹豫,也不曾回头。

吞下整个甜甜圈,他舔着嘴角的砂糖颗粒,重新将包裹绑缚了一遍,确认贵重的食品不会脱落掉下后,开始了攀爬。

几百年的风吹雨打,令城堡原本平整的外墙变得斑驳,到处充满了凹陷与凸起。贸然到访的不速之客或许撞不开那扇紧闭的正门,却可以通过爬上外墙到达二层,再从坍塌的天花板进入建筑内部。这十分危险,但男孩已然轻车熟路,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攀登。也正因为如此,他忽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变化。

比如城堡侧面那些被整修一新的窗户,再比如庭院中经过了除草与裁剪的植物,以及飘扬在城堡尖端那面崭新的旗。

“呀…嗬!”

单手将半个身体拖上平台,男孩重重地喘了两口气,精神上的紧张加剧了身体的疲劳,也令许久没有攀爬过的墙壁变得比印象中更加陡峭。但在甜甜圈的支撑下,他总归还是爬了上来。保持着这个姿势歇息片刻后,男孩抬起头,打算把下半身也拽上来。

夕阳逐渐落下,火红的云朵自头顶缓缓飘过,在被霞光充斥的视界中,少女安静地站立。

有人,还是个女孩子。

不曾经历也毫无防备,出人意料的突发事件吓了男孩一大跳,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躲避,结果险些失去平衡摔落下去。在砰砰地心跳声中,男孩手忙脚乱地抓住平台边缘,将大半个身体与脑袋藏好,只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看去。

那是位有着宛如秋季麦田般金黄的长发,与夏日溪流那样淡蓝清澈眼瞳的少女。她背着双手,站立在平台最外缘,精致的侧脸上毫无生气。青白相间的裙摆与颈前漆黑的领结随风摇动,似乎整个人下一秒后就会像蒲公英种子那样零落飘散而去。

何等美丽。

男孩的人生中,再未曾出现过比少女更加美丽之物。

残破的城堡、远去的夕阳、金发少女那空洞的眼神与寂静的脸庞。此刻的她在男孩眼中不再是某个人,而是成为了画卷上的一笔、成为了风景中的一部分。不用问,男孩自然察觉到了少女身上某种难以形容的“异质感”,就好像对方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近乎完美的雕像、以假乱真的纸花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总之不似拥有生命的个体。

但那又如何呢?

现在马上立刻从这里逃走,不论怎样都不要和那个散发着异样气氛的少女搭上关系。尽管理性如此大声警告着身体,男孩还是几乎条件反射地爬上平台,快步向少女走去。破烂鞋子与石板相遇发出的趿拉声响令他脸红,尽管如此男孩依旧没有退缩,就像头专注于蜂巢的小熊仔,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依旧执着的伸出手。

男孩名为奥斯顿,其意为“尊贵之人”。

直至此时,他尚不知自己即将邂逅的命运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