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第二天一早便收拾行装离开了小镇。走之前他甚至没来得及把自己离开的事情告述他的手下们。

不过也没有什么必要告述他们。在高等级的麦基带领,四个人只要小心点是能够打败单只哥布林的。单单靠着出卖讨伐哥布林得到的魔晶石,四人的小队已经能够维持生计。更别提还有林霄开出的工资。

讨伐魔物得到的魔晶石统统都被艾尔玛收购了,她好像暗地里在做走私魔晶石的生意。对此林霄并不在乎他出售的魔晶石最后落到哪去了,也丝毫没有意愿去打听艾尔玛的商业机密。对于林霄来说,只要打怪掉的宝有人收购就行。

一个小小的产业正在形成雏形,这时候就算林霄置身事外也不会影响到它的运行了。因此他才能够彻底放心地离开。

昨晚看的那本书上印着的书商地址就在科里特行省的首府科里特城中,离林霄所在的小镇只有一两天的路程。但林霄却选择了绕远路,先去了一个更北方的地点——阿克里亚行省。

几天前在拷问麦基的时候,林霄无意间暴露了自己与勇者的关系,这或许会给苏怡带来麻烦,因此他希望能纠正这个错误。

倘若勇者和她所支持的公主势力即代表着这个世界的“正义”的话,那么阿克里亚公爵和宰相里斯特就是横在勇者的冒险篇章中的两个小BOSS。宰相此时已不足为惧,但阿克里亚公爵依旧强大,恐怕王国北方的暴动也于他有关。

林霄心中已认定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为勇者苏怡的冒险游戏提供的舞台。他虽然不应该也不能去干涉勇者的奥德赛之旅,但是他还是能够在暗中让这个故事的剧情能够更加顺滑一点。

所以他来到了阿克里亚行省的首府阿克里亚城。

这座城市跟辰星城一样也是靠着海边建成的,规模跟辰星城不相上下,也是在帝国时期就已初具规模的城市。

林霄无意游览城中的精致,一番打听后,他直接前往了位于城中间的公爵府邸。

他的计划很简单,就是不用武器,就凭一双手把这幢如城堡般的府邸“打穿”。

之所以要用拳头,当然是为了避免杀人让不死能力消失。

于是从到这里的第一晚起,他每晚都会准时蒙面站在府邸大门前,用拳头招呼每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公爵家的人。无论被杀多少次,无论府邸的安保如何被加强都不能让他退让,一复活林霄就又继续往府邸里冲。

而白天时他则躲在里府邸不远的房子里,监视着是否有重要的人物离开。

这个过程实在是太无聊,所以没什么好叙述的。

总之,在这么不舍昼夜地折腾了五六天,府邸中的全部守卫和城里大部分的卫兵都被林霄打进了医院。这事件太过荒谬,以至于造成了全城性的恐慌,城中不少知道消息的上层人物纷纷出城避难。甚至有一支数千人的军队也被急令赶来救援。

这时林霄意识到没有必要在继续折腾下去了,于是在最后一天的晚上,林霄大摇大摆地进到了公爵府邸中,里面的守卫和仆人都已经倒的倒逃的逃,剩下的人为数不多。林霄几乎没有遇到抵抗就府邸内部。

阿克里亚公爵这时还远在辰星城,他的家眷也早就逃出了城。在空空如也的府邸中搜寻了半宿,林霄终于在厨房的灶台边找到了因行动不便没有逃走的公爵的老娘。

林霄把战战兢兢的公爵老娘“送”回她的卧室躺下,跟她进行了“友好且具有建设性”的交流——因为不知道她的名字和爵位所以一律称她为老太婆。

林霄想传达的信息很简单:他自称是混世魔王,要亲自狩猎勇者和毁灭罗伊斯王国。所以他要求公爵和他的盟友在与公主势力对决的时候绝不可伤害到勇者,同时也绝不能有放弃对抗公主势力和把“魔王”存在的消息透露出去的想法。只要公爵和同党有任何违背这几点要求的情况,他便会像今天一样,挨个上门寻仇。

在确认老太婆记住自己的话后,林霄才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公爵府邸。

这样一来,在这王国范围内应该不会再有人敢打勇者的注意了吧。奇妙的冒险故事不会脱离正轨,林霄只是给这个故事加上了一点保险而已。

第二天一早,林霄便离开了阿克里亚城向着他原本的目的地科里特城而去。

在路上,林霄刚好跟前往阿克里亚城支援的大军打了个照面。不知怎么他突然觉得手痒了,便径直冲进了行军的队伍里。又是一番大打出手。

闹了一天一夜,林霄才心满意足地继续上路了。

独自骑马走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有时几小时都看不见一个人影,这让他渐渐从前几天的疯狂中脱离出来。冷静下来后林霄突然反思起自己这几天的行为,尤其是最后这一架打得不明不白,更让他对自己的内心产生了疑惑:

“不死”,这真是个恐怖的能力。这能力让人不仅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任其随意消逝,甚至也藐视起别人的生命来。

无意义的伤害别人,只为让自己取乐,这究竟是对是错?

是错的吗?

林霄问自己:倘若这是错的,我有为此付出代价吗?有什么法律或神仙来惩罚我吗?我有因此失去什么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

那么为何说这是错的呢?

错在哪里?

违背了人性和良知?

那么谁来告述我为什么人要有人性和良知?

什么是良知,什么是“恶”知?

是谁定义的?为什么要有这样的定义?......

对于自身的迷惑让林霄的脑子里像是一团浆糊。

无论怎样,自己越来越不像是正常人类了。林霄心想说不定那个给自己不死能力的家伙此刻正注视着自己,嘲笑着自己内心的纠结。

无论如何林霄还是不能放弃自己作为人类的身份。

哎,林霄叹了口气,既然外在世界已经制约不了我了,那就只能自己约束自己了。

于是他给自己定下了条约:绝不再在别处使用这次的“自杀战术”。

无论自己变成什么,只要继续遵守着人类的道德和是非,至少还能强行让自己保留点人性。

林霄望着远方的天空和原野。眼前的景象是如此美好,只有身在其中的林霄是多余的。他越发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

为了防止自己继续胡思乱想,林霄主动搭上了一队同样前往科里特城的商队。他与商队结伴同行,并自告奋勇地给商队担任护卫。

可惜的是,一路上并没遇到什么危险,一行人便到达了科里特城。

不过多亏了这几天愉快的商队生活,林霄心中的忧郁也一扫而光。

一踏进科里特城的城门,林霄就立刻兴致勃勃地想要进行他最开始的目的——向那个写了狗屎书的作者寻仇。

前几天还因为滥用能力而忧虑,现在却早就把那份胡思乱想抛到外太空了。人类就是如此的健忘。不如说,正因为可以随便地将不喜欢的事抛在脑后,才比较像个人类。

向商队告别后,林霄即刻便在街上打听到了那本书上印着的书店的地址。接着他找了家高档点的服装店搭配一身在这个世界里还算体面的衣服,然后便向着书店的方向走去。

穿过几条大街,他来到了书店外。

古色古香的独栋两层小楼,门框上挂着书店的招牌——杰罗姆书店。

书店的主人叫巴克.杰罗姆,同时也是一个小小的出版商。这些都是林霄在街上就打听好了。

林霄手中那本书是这里出版发售的,那这个叫巴克的人大概率知道作者的名字和住址。

不用走冤枉路,直截了当直达目标,真好啊。

于是林霄径直走进店中。

穿过几排高高的书架,林霄在书店尽头的柜台边见到了书店的主人。

圆滚滚身材,秃顶且戴着眼镜的小老头正看着手中的书籍。他看见林霄走来,便放下书对林霄说:

“您好,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

林霄走到柜台前,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把那本让他纠结了好多天的书放在柜台上:

“是这样的。我前几天读了这么一本书。读完后我觉得这书写的实在是太TM的好了。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因此我便有了想见一见这位伟大作者的念头。我见书上印着贵店的名字,想必巴克先生您一定知道这位作者的名字和住址吧。能否告知在下?”

巴克看了一眼书名,眼神中居然流露出一丝不耐烦的神情。难不成还有别的人问过同样的问题?

林霄心想这倒也是,写得这么稀烂,肯定还有别的读者也产生了寄刀片的想法。只能说是英雄所见略同。

“对不起,恕我不能告诉您这位作者的住址。”巴克摇了摇头说道,“我家店虽小却也有百年的历史了。之所以能在这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存活下来靠的就是信誉......”

书店老板还想大谈阔论一番,却被林霄打断了:“那真可惜呀。我原本还想和这位作者畅谈一番的。既然如此我也只好放弃了。”

谈判和讨价还价不是林霄的专长,他也没有奢望能这么简单就得到作者的住址。

店主是知道这位作者的住址的,只要明确这点林霄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对了,”林霄继续说,“您这里还有这位作者的其他著作吗?我实在太喜欢这位先生笔下的故事了。”

对此书店老板到是很乐意的为林霄推荐了好几本同作者的书。

就这么,林霄装模作样地在书店又看了半天厕纸才离开书店,走时还不忘买上了一两本。

一离开书店,林霄便开始了他的谋划。

他先在城郊的僻静处租了一所带地下室的小房子住下,然后又去驿站租了一辆马车。

出这一趟远门自然要花很多钱,但钱反正都是公主给的,花起来一点都不心疼。更何况千金难买爷高兴,要是能出掉这口恶气,林霄就算“倾家荡产”也无所谓。

躺在床上,林霄已经开始幻想怎么报复那位作者了:

“......像这样猛抽耳光,把他像陀螺一样抽转起来。然后让他吃书,对把书一页一页地吃下去......吃下去是屎,拉出来还是屎。造出永动机指日可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