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知道自己很強,從一開始就知道。不然只有一級的他怎麼可能打敗十多級的哥布林呢?只不過他從來沒有找與自己相當等級的人類對手比較過,無法對自己的強弱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而已。

但自己這超出正常水準的強度是從何而來呢?

前些天在小鎮鐵匠鋪的見聞,讓林霄稍微有了一些線索。

那天他是去鐵匠鋪查看龍鱗盾牌的打造進度,順便讓鐵匠看看他的那把斷劍還能不能修復。

鐵匠接過斷劍瞟了一眼,直截了當地告述林霄這劍已經腐朽沒救了。可正當他打算把劍交還給林霄時,卻發現了劍的異樣:

要說金屬生鏽腐蝕,自然是整塊同時開始的。可林霄的那把斷劍仔細看的話,上邊的鏽蝕都是斑斑點點的,有很多沒有鏽蝕的地方,甚至有些細微處還如剛從鍛爐中取出般光潔平滑。這自然是很不正常的,而這情況甚至連劍的發現者林霄也沒有注意到。

在林霄的記憶里,這把劍明明一直是完全腐朽掉的。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鐵匠也說不明白。但鐵匠的發現卻提醒了林霄。

他從家中取來了鐵匠為他打造的盾牌和盔甲。

當鐵匠看到他自己的造物時,下巴都驚呆了,連連說了幾個“不可能”。他甚至問林霄是不是在別處照着他的設計重新打造的盾牌和盔甲,因為這兩件防具的品質都與以前有天壤之別,甚至連金屬的性質都有些許改變。

聽了鐵匠的描述,林霄立刻便意識到他有讓隨身物品的品質提升的能力,恐怕之前林霄覺得妮雅給的那把劍在成長變強也正是這個原因。

正常依靠精靈之力的冒險者當然是不會有這能力的。林霄有理由懷疑這能力與重生的能力一樣都是來源於連精靈都無法說清的那股力量。

而他能打敗遠超過自己等級的敵人多半也是因為這股力量。正是這股神秘力量的存在,才讓林霄的實力無法用精靈之力的等級衡量。

這使得林霄更加擔憂起自己體內的神秘力量。假如它不是來自於精靈,那又來自於誰呢?

那天在碼頭從娜娜莉爾芙的話中得知自己的重生能力不是來自於精靈之力時,林霄便有些懷疑自己之所以被精靈討厭或許正是由於自己體內這來歷不明的力量。

雖然不想承認,但他腦海里隱隱約約還是猜想到這力量或許並非來自光明,或許是某種邪惡的力量也說不定。

不然這力量怎麼會勇者沒有,林霄卻有?

就林霄目前所知,這世界上只有精靈,人類,魔物三方而已。已經排除兩方,那自然最可能來自於剩下的那方。

像那種被邪惡力量寄生最後連人格都投向黑暗的橋段,林霄不管是在遊戲還是小說里都看多了。倘若真是這樣,林霄該如何抉擇?

林霄曾為此苦惱許久,最後的選擇是什麼都不做。打敗魔物消滅黑暗的事,就交給勇者吧。自己只要聽從精靈的建議,隨便在這世界裡玩點過家家遊戲,當個混子就好。

這也是林霄選擇回到沃格鎮的重要原因之一。

假如不考慮回到原來世界的話,像這樣在個小地方悠哉悠哉地浪費人生倒是個不錯的選擇。在這小鎮上,既沒有朝九晚五的麻煩工作,也不會有什麼人來打擾,無憂無慮豈不快哉。這讓林霄覺得要是他真的某天放棄了回到原來世界的想法,那麼他一定會繼續留在這個小鎮上生活。

不過要說這段時間真的沒人招惹他,那是不可能的。畢竟在旁人眼中林霄只不過是個說不清來歷的低級冒險者,自然很容易碰到找茬的。但他遇到的大多都是類似富家二代或街頭混混的那種耍流氓式的找茬。這些小角色來招惹林霄,根本就沒辦法讓林霄看上眼,就算有點怨氣當場也就報了怨,連支線日常任務都算不上。

至於那些有頭有臉的角色呢?為什麼他們從來沒有誰來找林霄的麻煩呢?

——因為沒有必要。

在開放世界的在線角色扮演遊戲里往往有這樣一種怪物。它們是遊盪在野外地圖上,等級要高過地圖等級許多的精英怪物。有些這樣的野外精英就算被擊殺也不會掉落什麼好的裝備或道具,只是被放在那裡單純地噁心玩家而已。因此玩家們就算碰到了這樣的怪物也會離得遠遠的,彷彿它不存在一樣。

林霄現在的處境就像這種野怪。

從麥基那裡逼供得來的情報讓林霄認識到自己的存在經被王國里的許多勢力知曉。這些暗中掌控着國家的位高權重的組織或人物,他們當然不會只把林霄當作普通角色,只不過是懶得搭理林霄而已。或許林霄確實是很強,或許他真的獨自戰勝了海怪和惡魔,但說到底他現在只是作為一個小小的冒險者在生活,並沒有什麼出格的行為。考慮到處理掉林霄要付出的代價,不如就將林霄無視掉,放置到一邊不管好了。

現在的處境,更加讓林霄覺得回到小鎮是個非常正確的選擇了。在這沒人在乎的小鎮上,連同林霄自己也跟着沒人在乎了。

只要裝作一副不問世事的樣子,就不會有人來打攪他。

是的,不管是為了隱藏那股力量,還是為了避免被捲入麻煩的鬥爭中,或者單純為了過清閑日子,呆在這小鎮當個普通人是最好選擇。

可是要讓林霄就這麼當個好好先生,完全不搞事?

這可能嗎?

......

“淦!”林霄把手中的書重重地拍在桌上,“個S X作者,寫的些什麼破書!”

翻看妮雅留下來的書籍作為消遣,這已是林霄每晚都會做的睡前活動。畢竟這世界既沒有電子遊戲,有沒有電視電影,除了看書還能幹什麼呢?

那些大部頭的書自然是沒辦法當作消遣的,好在妮雅留下的書籍里有不少的小說,林霄便專挑那些小說來看。不管在哪個時代還是哪個世界,除非是科技發達到腦子插上管了,不然小說都是最簡易最經久不衰的娛樂方式。

林霄現在看的是一本騎士冒險小說,已經看到系列的第三本了。他緩了口氣,拿起書又翻看了幾頁,然後又輕輕地合上了書。

“哎。”

一聲輕嘆。

林霄搖了搖頭,靜靜地閉上眼睛,彷彿在醞釀著什麼。

突然,林霄睜開眼睛,雙眼中彷彿在冒出火光。緊接着火氣便從他的口中噴涌而出:

“狗屁作者!在這個世界也有初中生嗎?也會犯中二病嗎?這種廁紙也能出版?我是不是搞錯時代了?難不成這時代印書就跟把垃圾文字發到網上一樣簡單?混賬破書跟個二流輕小說網站上的的垃圾所謂輕小說似的。就是那種作者頂着個不明所以的二次元頭像取個不明所以的名字,一年才更一點點字還隨時斷更,收藏不過百熱度沒有字數多。明明就是沒人看,還美其名曰用愛電。你發給誰用啊!還試圖自己畫些蹩腳的插圖吸引讀者,你有這時間怎麼不去提升提升自己的文筆,去多碼點字也好啊!不要小瞧了小說作者啊——!”

雖然中途好像搞錯了辱罵的對象,但林霄此刻對這本書的作者憤怒得無以復加這點是確確實實的。

他又再次撿起書翻看,終於在書的尾頁發現了書商的地址。

雖然沒找到到作者簡介,但至少有個小小的線索作為開端。

林霄舉着書,盯着封面上作者的名字:

“你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