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赵瑾看向我说到。
学校附近餐馆不少,而且大多物美价廉,不吝油盐,不过由于主要做外卖,大多数饭店门面不大而且店里陈设都不怎么讲究,油腻的木桌配着叠在一起廉价的塑料凳,一次性筷子大把地插在筷笼里,一壶琥珀色的廉价茶叶和一碟色彩鲜亮的酸菜搁在桌上,仿佛一切物件都在努力的为自家饭馆搏一个苍蝇馆子的名头,而“小城之春”AKA“小春”则是其中少数几个异类。
小城之春就在故离大学北门旁,也就是附属高中大门正对面。据说老板是个电影爱好者,店名取自1948年上映由费穆导演执导的同名电影,这电影属于那类我听说过没看过的经典老片。整个小城之春的装修有意的在模仿南方宅院的样式,店门是半圆形的木门,窗玻璃上印有水墨竹石,墙壁漆成纯白然后被老电影的海报贴满。
“嗯。刚好也不远。”我目光仍舍不得从那群聚在铁路口的人上离开。
“那儿怎么了?”我不禁发问。
“也该是这个时候了。”赵瑾回应的讳莫如深。我想追问却见她已朝着小春的方向走去,于是我只好跟上,看来她是真的饿了。
她点了份青椒肉丝,我点了千页豆腐,老板端来一壶苦荞茶,店里放着歌剧,已入尾声,是《图兰朵》那一段最著名的咏叹调——《今夜无人入睡》。不过说真的,虽然小春是学校周边的餐馆里比较有格调的一家,但是这歌剧仍然让人觉十分违和。
“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就会聚在那里,等一辆特定时段的火车经过,大概会持续三个月。”
“等火车?警察不管吗?感觉挺危险的。”
“好像没出过什么事情,也就没人去管……不过,感觉人数好像一年比一年多。”
“那他们到底是在干什么?”
“不清楚……听人说是在看货车厢。”
此时盛满热腾腾米饭的木桶被端上桌。
“今天是什么汤?”赵瑾趁机问。
“紫菜鸡蛋汤。”
“你喝过这家店的汤吗?”
“没,怎么?很不错?”
赵瑾并未作答,只是给我指了个方向。那里有一张靠着墙的桌子,上面有个被面布裹着的大陶罐,旁边有一块白板,上面用信号笔写着:“紫菜鸡蛋汤,免费”。
“我想去盛一碗,你要吗?”
“谢谢。”她点了点头。
当我把两碗汤端来的时候,赵瑾正盯着她的手机。而当我也拿出手机的时候,她却抬起头,看向我。
“李玉来消息了。”
“……嗯?是么?”说实话,我很想粗鄙的说一句关我屁事。
“他问我俩是不是还在一起,你说我该怎么回呢。”
“这个……这算是你俩的隐私吧,还是不要说给我听比较好。”
“既然说到你了,感觉还是问问你比较好。”
“李玉和你表白了没有?”
“感觉快了,最近聊天,他越来越想确定我的想法。”
“你告诉她你的情况了吗?你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我说了,不过他……”赵瑾叹了口气,这时我俩的菜被端到桌上。
“其实也是我的问题……”
“怎么说?”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但是那个人并不是我的男朋友……而且我和那个人,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李玉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告诉他的。”
“你干嘛告诉他。”
“毕竟是在追我。”
“……”这话听着貌似很有道理,但其实根本没什么道理……可能这就是文艺女青年吧。
“所以我该怎么说呢?”
“不知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你生气了?”
“没有啊,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嗯……”看来这个话题终于到此结束。
“你知道为什么谭昔年要让我来送你回去吗?”
“想撮合我俩?”
“他是这样的人吗?”
“嗯……他应该不至于做这种事。”
“我就直说了吧……他说你可能会遇上危险。”
“……”她笑了。
“嗯……没错……你对这事儿感兴趣吗?”
“这事儿是什么事?”
“其实我喜欢的那个人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可是他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
“很俗气,他怕耽误我。”
“……”我沉默着等她把这个狗血的故事说完。
“他最近成了二院的头头。”二院是第二职业技术学院的简称,离我们学校三站路的距离,不算远。班主任常常关门起告诉我们,尽量别去二院附近玩,梁奉钦在那时跟我耳语的话我至今记得:“有人在二院旁的垃圾堆里见到过带血的砍刀。”
“……我本以为这一周的怪事已经够多了。”
“其实也不至于,我和他,真的好久好久都没联系了,他现在也有女朋友。”
“我觉得虽然嘴欠了点,谭昔年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空穴来风。”
“……你很会打架吗?”
“你放心,遇到危险我会第一时间报警的。”
“万一先把你手机抢了呢?”
“那我就大喊大叫,撒泼打滚,拉屎拉尿,斯文扫地。”
“别说了,在吃饭呢。”
吃完饭,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对面学校的教学楼的大多数楼层仍然亮着光。
虽然住的地方就在旁边,但我还是决定把赵瑾送回家。
铁道口已经不见人影,仿佛之前所见是某种诡异的幻觉。我不禁感到好奇,是什么样的夜行火车能让这么多的人守在路口,静默地仿佛进行某种仪式似的盯着那一节一节驶过的车厢。
我和赵瑾向着铁路口的方向前进,因为刚吃过饭,我俩走的都很慢。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俩走到了她家楼下,风华山水小区二单元,一路平安,一路无话。
“多谢了。”
“……没什么,那我回去了。”
“嗯,路上小心。”
“我这边也很安全。”听了我模仿梁奉钦的俏皮话,她嫣然一笑。
她走进小区楼,本就黯淡的声控灯突然熄灭,直到赵瑾按下电梯钮漆黑中才忽然亮起一圈橘黄色的光芒,衬出少女白皙手指的影。我转头离开。
终于!我深深地吸气然后缓缓吐出,松弛的感觉渐渐布满全身,就连每一次迈出的步伐都轻松了许多。我一路近乎蹦跶似的走到靠近大学北门的路口,低头看表,七点四十,还挺早的,看一部两小时的电影还绰绰有余。
戴上耳机,解锁屏幕,通知栏上有一条谭昔年的消息:“送到了给我打电话。”给你打电话……打电话?我还给你打call呢!草草敲下几个字发送过去之后我就打开音乐应用,随机播放歌单,刚好是Queen的《Killer Queen》。
轻佻的音调从左耳到右耳,一瞬间,我仿佛坠入云中。
回去干什么呢?光是需要思考这个问题都让我感到无比激动,对于我来说不存在无事可干的空虚,只有没有事情需要干的充实。看电影?玩游戏?读小说?翻漫画?靠!我甚至不用选择,我甚至可以全都要!我有两天加上一个夜晚的时间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走到一半时,我决定今晚把剩下的时间交给导演赛尔乔·莱昂内,去经历一场弘大而惊险的西部冒险。做出这个决定时我刚好经过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大瓶装的雪碧和一包速冻薯条以及一大袋零食。
手机响起的时候,我正提着零食抱着雪碧走出超市。这是我讨厌打电话的又一个原因,它总能粗暴的打断你生活的惯性。我轻咬耳机线上的通话按钮,谭昔年的声音将Queen的歌声取代:“没什么事儿吧。”
“出大事了,一个浑身长满触须的外星怪兽把赵瑾抓去洗脑了。”
“你知道我没在开玩笑吧。”
“我不回消息给你了吗?”
“……行,没事儿就好,多谢你了,周一请你吃饭。”
小腹传来的剧痛让胃酸上涌,还没消化完的食物和胃液混杂着涌上喉头,我下意识地缩紧身子,手里的塑料袋发出碎碎的声音,雪碧在激荡中生出数不清的泡沫,我意识到刚刚我莫名其妙挨了一拳。我抬起头,竟比视线快一步地察觉到——又一拳向我打来,我本能地后退,却被一双手狠狠地向前推了一把,我一侧身子顺势向前与迎面的袭击者错开,我惊魂未定,回头一看,发现有五六个人正一脸坏笑地向我靠近。
“喂,谭昔年,你还在吧……”我一边看着那群陌生的面孔一边缓缓后退。
电话仍是通的,可是无人回应,令人绝望。
“在你们继续打我之前,我想知道我得罪谁了?”我浑身发着抖,越想镇定地向他们发问说出的话越是因为颤抖而没有任何份量。
“你他妈谁啊?谁管你。”一个人朝地上啐了口唾沫,然后回头望向他的团伙,伸出食指。
“我先得一分,你们接着来?”
是因为张婷兰?沧宁宁?还是赵瑾?这时我才真正的意识到——短短一个星期我自己给自己造了多少孽。
“你们看着点,别让人跑了。”
“不不,你们放心,我体力不行,跑只会更惨。”我缓缓地把一袋子零食和雪碧放在一旁。而他们可没那素质等我放好。还没起身便一只脚便朝我肚子袭来,我双手下意识将它抓住,结果想踹我的人可能因为用力过猛一下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引得他的同伙一阵讪笑。
我完了。
“操你妈!”地上的人一脚踢中我小腿骨头的部分,毫不留情,接着就是疼痛!疼!剧烈的,急促的,刻骨的疼,让人难以忍受的,生生的疼。
我完了。我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