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是零上五度。
体感温度跌破零下二十。
好冷。
穿着火红色长大衣的女子踩着高跟长靴走出机场,从踏上绯城的地面开始就不曾松开的眉毛愈发皱紧,她步速飞快,被甩在身后的天空,是和地面同色的铁灰。
绯城,哪怕有着一个这样热烈的名字,也还是盖不住这里冬天的阴冷。
潮湿的寒气顺着衣料的空隙刺入骨头,才走了这么几步路,云华已经感觉到身上的温度被带走了大半,有点后悔了来前没去买那件五层保暖的加厚羽绒服。
她尽量压下在心里翻涌的烦闷,恨恨地扯开了一辆出租车的车门,被车内的暖意糊了一脸,温差导致的不适感让她更烦了。
大概是云华看上去实在不像本地人,出租司机一路热情地跟她介绍了诸多绯城的知名景点和餐厅,还颇有些遗憾:“你一个女娃娃家家的自己出来玩,吃火锅都没劲噻。”
“没关系。”云华只生硬地回了这么一句。
但司机师傅完全没接收到云华的不耐烦,将绯城人喜欢聊天的特性发挥了个十成十,接下来的路程全都在介绍各大街区的知名火锅店,甚至还在云华下车后热情地塞给她好几张打折券,并特意强调了一下有一家就在梅园旁边,运气好的话还能一边吃着火锅,一边欣赏绯城最负盛名的白雪红梅。
“过两天估计就要下雪,你不去看可可惜喽,难得来一趟就要好好吃好好耍嘛,我跟你说这家火锅可巴适……”
云华砰地甩上了车门,扬长而去。
下雪?饶了她吧,她对那该死的白雪红梅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求这几天阴天能少点,别冻得她针都拿不稳。
简单介绍一下。云华小姐,白夜宫特别顾问,出身于南方四季如春的海月城。在她常识里的冬天没有雪,也没有湿冷的空气,最多一件薄毛衣就能轻松度过,相比之下,绯城的冬天就太冷太冷了。
她抬起头看向阴沉的苍穹,别处司空见惯的蓝天白云在这里仿佛成了一种奢侈品,连带着眼前的一切都好像蒙上了一层灰色,沉闷压抑,充满古意……换句话说相当老旧的建筑更是强化了这种感觉,云华一路走进一条小巷,觉得自己就像是正走进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
这个又冷又沉闷的城市简直能把她逼疯,云华想着。
绝对……绝对要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火红的衣摆在风中飞扬,云华猛地推开小巷尽头的院门,击碎了一片沉寂。
“白夜宫千方殿成员云华,前来——”
她的话断在了中间。
“你……”
表情逐渐从平淡转化为惊愕。
“为什么……”
瞳孔紧缩,手指前伸,带着些微不可察的颤抖。
而与此同时,原本悠哉靠在大厅中的博古架上无聊望天的青年也镜像一般露出了同样的表情和动作。
两人的声音混在了一起: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简单介绍一下,方煦先生,凤华镇方家的小少爷。
以及,因为自小体弱,不管春夏秋冬都裹得严严实实,而且方家因为养着不少精贵的灵兽,对室内温度的控制极其严格。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视风度为无物,上上下下套了两三层棉衣的这位方家少爷,特别怕冷。
顺带一提,棉衣是暗红色的。
“呵。”原本心情就算不上好的云华扯出一抹嘲讽的笑,“上面的人未免也太不谨慎了,不过是来绯城调查情况嘛,我一个人就足够了,怎么还劳我们方少爷大驾呢。”
“哼。”方煦也面色不善,向前走了两步,有意无意地挡在云华要走的路上,“我倒是觉得你们白夜宫的人太大胆了点,都不知道绯城的状况,居然就敢派我们的云大神医出马,我自然是不怕危险的,可金贵的神医小姐万一有了个好歹可怎么办?”
一见面,就剑拔弩张,气氛紧张。
“那个……两位……可不可以先冷静一下……”
一个软绵绵的声音插了进来,暂时打断了两人试图用眼神刺穿对方的危险行为。云华扭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这才发现在方煦身后的长桌后面竟然还站着一个小姑娘。
云华虽然不喜欢绯城,但也不得不承认,绯城的姑娘真是个顶个的水灵,眼前这个姑娘看上去十五六岁,裹着一件毛绒绒的白色斗篷,像只被照顾得很好的,软软的兔子。
方煦似乎也被女孩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你们白夜宫还雇佣童工吗?”
然后他挨了云华一记肘击。
“你对白夜宫到底有什么误解。”
云华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虽然强度普遍比不上以前,但现在的孩子也需要从小锻炼对自身力量的掌控能力,白夜宫会提供相应的教育和锻炼,也偶尔会接受一些孩子在白夜宫做些简单的工作当做课外体验。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们几大家族那样,自身就拥有完整的教育系统吗?”
“而且啊!”云华的表情似乎在说,她生气并不是因为方煦对白夜宫的不了解,而是接下来她要谁说的这句话。
“你以为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几岁啊。”
“啧。”方煦砸了咂嘴,扭过了脸,小声嘟囔,“你又没说过你那时候就是白夜宫的人。”
说来也巧,方煦跟云华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绯城。
那年云华十二岁,被母亲带着来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但因为天气太冷,一天到晚都只缩在酒店的房间里瑟瑟发抖,哪怕别人将绯城的红梅吹得天花乱坠,也绝不肯出空调房一步。
让云华迈出第一步的,就是方煦。
那年方煦也还小,趁着长辈去南方运送灵兽的机会偷跑了出来,却在绯城就被发现,不愿意低头认错也不想就这样回家,结果被向来严格的长辈罚他在雪地里站着。
当时的方煦还没有现在这种自命不凡的高傲,但也是个死倔的小男孩,趁着长辈不注意,居然就这样穿着单衣跑走了,最后倒在了云华所住的酒店院里。
“当时要不是我,你的小命就交待在那里了!”
云华至今都觉得方煦知恩不报,有些瞧不起他。
“你还说我?”
方煦反而还觉得自己是遭了无妄之灾:“你那是想救我吗!分明是拿我练手!”
云华干咳了两声,不再说话了。
她说方煦自命不凡,但仔细想想,小时候的自己似乎也有些自以为是。
当时她在楼下的雪里捡到了方煦,发现他正发着高烧,偏巧自己近来学了些退热的针法,一时手痒,将方煦一路推着滚回了房间,拿出银针就在方旭身上扎了起来。要说退热的针法其实不难,可云华扎完针后一时走神,身体本能地按照平常在猪皮小人身上的练习方式,扎上了下一个穴位。
虽然云华立刻就发现了这个失误,但……
平常在真人身上练习的机会可不多啊,就算母亲允许,那些病人也往往会因为她年纪小而轻视她。
云华的耳边仿佛响起了恶魔的低语。
最后,她还是没能拗过仿佛含有魔力的“扎都扎了”四个字,又想到自己算是这个陌生男孩的救命恩人,他应该不会计较太多,于是心安理得地将失去意识的方煦扎成了个刺猬。
可怜的方煦当时还不知道云华的真实想法,而且云华虽然毫不客气地拿他练手,但也确确实实地帮他退了烧。所以清醒了之后,感到身体轻松了不少的单纯男孩,就这样感动得无以复加。
而且因为没想到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愿意这么照顾自己,为了不给云华添麻烦,不用后者多说什么,方煦就表示一定会将今天的事情保密的。
云华当时就一个想法:
这人是不是被扎傻了?
“所以你当时一直对我嘘寒问暖……其实是因为心虚?!”
方煦震惊地看向云华,这么多年来,其实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恐怖的事实。
“喂!你给我解释清楚!你当时不会根本没打算救我的命吧!”
“咳。”云华自知理亏,没再搭理他,而是看向长桌对面的小姑娘,“抱歉一直在说废话,我是白夜宫千方殿的云华,接到任务过来帮忙,可以带我去见你们这里的负责人吗?”
“其实……”
兔子似的小姑娘眨了眨清亮的眼睛,脸上透出几分为难。
“绯城分部,已经没有别人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