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之後,事實證明我是對的。我和林嵐到了不同的高中。當時我甚至有些恨他,為什麼他這麼傻,非得賭這個氣不可,不過現在想來不這麼干就真不是他了。

他後來告訴我,他政治只象徵性地做完了選擇題就走了。

我氣哭了。我當時站在寢室的陽台上整個人氣的發抖。那一刻我想我是恨他的。但我沒告訴他。

沒理由,說不清。他對我來說誰都不是,連朋友也不像。可我就是不爽啊。

雖然理智一直告訴自己說著可能性不大,但是當時心裡是真的總存在着這麼一絲僥倖。我本來差點就相信,可以有人陪我一起走下去的。

我一直以來都是好勝心很強的人——自幼起爸媽就把我無休止地和同輩比較。所以我非得都擊敗他們不可。我學鋼琴,學書法,學跆拳道,就是為了爭一口氣,做讓爸媽驕傲的女兒,不讓他們在親友同事面前丟臉。而林嵐,是第一次,讓我動了私心的人。

按現在的說法,我在學生時代就是所謂的女漢子吧。身高163,打籃球,蘑菇頭,說話做事硬直。可是少有人能看出來我的腹黑,而林嵐也是第一個能接住我拋出的梗的人,雖然那個時候還沒有梗這個說法。班上同學多半覺得我不太好相處,正好我也不用為社交而從學習中分心。

整個高中三年,真要說心裡毫無波瀾是完全不可能的。偶爾有一兩個陽光男孩映入眼帘,但很快也失去興趣。頻繁分班,既是過客,皆無不同。在重點高中,學霸學神很多,但再無林嵐那般有趣。他仍偶爾打電話給我,睡前也時不時與我短信聯繫。隔三岔五,給我發他剛填的詩詞。我很想他。

後來他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我就不再主動聯繫他了。而他仍時不時來聯繫我。中間,他曾嘗試約我出去,或是看電影,或是吃飯,我都拒絕了。我不想跟別人的男朋友有這種不明不白的關係。然後大概一年,他又告訴我他分手了,並且如釋重負。我很耐心地聽他傾訴了兩個小時,代價就是第二天早上完全心不在焉。他仍舊給我作詩填詞,我也跟他說些無關痛癢的話。

在高二的下學期,他告訴我他又有了新的女朋友。我以為他仍舊是那樣。但是,聯繫越來越少了,以致後來幾乎沒有了。一方面多少有些失落,但是感覺也像是心裡的石頭落地了。不聯繫就不聯繫咯,沒有你,我的生活依然可以很精彩。地球沒了誰都會轉,我正好可以安心學習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就此別過,願君安好,各自珍重。

我仍舊是保持着現在說的高冷御姐范兒,冰着臉,拒人於千里之外。壓力大,心裡堵。我學會了自慰,然而過後只有越來越深的空虛。並不是非林嵐不可,但是在他之後好像看別的男生都缺了點什麼。

等錄取通知書到來的時候,我一方面感覺好像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宏圖大志,但又覺得悵然若失不知所趨。我主動問了林嵐,他說他和女朋友一起考進了同一所大學,在澳門。而我卻去了半個中國之外的一所211,正是我得償夙願而又似乎心有不甘。

我大概妒火中燒了一秒鐘。我故作鎮靜地敲出“那很好啊祝你們幸福哦”,發送。

“借你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