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是又呢?不說你們可能也猜到了,我很早就認識他了。

那會兒還是讀初中的時候,初二分班分一塊兒了。大家身體都開始發育的時候,他還是那麼小的個頭,還帶點嬰兒肥,加上娃娃臉,看上去有種跟年齡不相稱的可愛。

他是班裡的搗蛋王,上課說怪話起鬨總有他,偶爾調戲下女生好像也樂趣無窮。以前我們小時候流行那J.K.羅琳的小說《哈利波特》,女生們就把他叫皮皮鬼,就是那個到處惡作劇的討厭鬼,真的是鬼。

當時他是坐我後面對角線的位置。一天課間,他剛要對我那人畜無害的小同桌惡作劇之時,本姑娘胸中那股俠義之氣終於爆發了。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再不出手,哪天不就欺負到我頭上來了?我趁他起身未穩的時候,一腳踢在他課桌上,他沒站穩,整個人趴倒在我面前。然後,我兩隻手,把他那圓胖的娃娃臉,捏,了,個,爽。過癮啊。

當時周圍大家笑作一團,他滿臉通紅地坐回去,我立刻回頭作狀看書。這是他的第一次,第一次被我動了下馬威,第一次當眾出醜。但這也是我和他相知的開始。後來,不知他從哪裡發現了我的郵箱。在那個年代,大家都以用手機發短信和QQ為時髦的時候,我和他開始了用電子郵件通信往來。那個時候葛炮、金坷垃美日非三人組剛火起來,然後我倆就互發各種鬼畜視頻。

當時我們的初中時寄宿制學校,我們總會在周日提前到教室,然後趁着大家都沒來的時候,悄悄地聊一小會兒,或者互相借一些有趣書的書。明明是無傷大雅的小事,然而不知為何我卻感受到做賊心虛的刺激。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在郵件里那種矯情的文字。那種感覺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就是傲嬌。但是細細一看,這一個平日大大咧咧的調皮鬼的語句,竟有少女一般的細膩。跟他談文學,談理想,他有周國平的深刻,也有尼採的脫俗,而他說他只是麥田裡的守望者。林嵐並不像大家想的那樣是個多有趣的人,事實上他經常把天聊死——或者是我接不上話而已吧,但在那個年紀,他的水平已經足夠令人印象深刻了。

於是我就越發好奇,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內里能如此溫婉,而行為卻那麼戲謔和不羈?他平時做的許多惡作劇,甚至是課堂上各種各樣奇葩的插嘴,竟然似是在取悅我——每次他都要回頭看一眼我。也許這就是少年的純真吧。

那時候心裡想,這人不會是想泡我吧?可是,我又有些心動。

他在郵件里隱晦地表達了他的心意,但是顯然我不可能答應他。我爸媽都是老師,我又是班裡的英語科代表,我顯然不可能冒着大不韙去早戀。(事實上我們當時班裡的同學1/3都是要麼是老師要麼是當地公務員的子女,雖然明面上是禁止如此,但是我們班算是實際上的重點班。)雖然我並不是特別招人喜歡,也不樂意去加入班裡女生的小圈子社交,但我還是不敢在班上跟林嵐這種“名聲狼藉”的人有任何被人看出來曖昧的舉動,於是只能冷處理。我們在班裡再無交集。然而那時故意疏遠冷落他,確實也是當時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

其實以現在的角度看,似乎他真的沒什麼太大的優點,特別是那個時候的他——但是要知道,在那個春心懵懂的年紀里,再沒有什麼比成績好、能言善辯更讓人愛慕的了。面上看來,他總沒怎麼學習,但成績一直在班裡前十。我是英語科代表,而他偏偏英語總是壓着我一頭,這讓我既愛又恨。那時我們的英語老師,一個特別可愛的大姐姐,還開玩笑說我倆這成績是不是在比翼雙飛啊。

或許就正是他的聰明,在我這裡能蓋過他的其他一切缺點吧。

怎麼說呢,我覺得那個時候對林嵐,我是包含了崇拜、欽佩、鄙夷、和抵觸,可以說是非常複雜了。但是小城市激烈的升學壓力逼得我不得不把個人情緒放一邊,加之我也一向以乖孩子和好學生的形象出現在大家面前,當時心裡也只能安慰自己說,他就算再怎麼優秀,也只是一個過客。

不知是不是見與我發展無望而打了退堂鼓,他竟開始與其他女生打情罵俏,還偏偏是我最討厭的那個媚態百出的。但是現在想來,可能他也就是想讓我吃醋吧。而更不巧的是,彼時也有一個男生,林嵐的朋友,我們姑且叫他小明,開始了對我的獻殷勤——現在看來,這男生就是標準的備胎,但是他似乎也是甘之如飴。

然而愚蠢的男人,就是看不出來。我與林嵐約定做諍友,說是不再逾矩。這中間有許多瑣碎的小故事,竟然最終覺得還是有點小小的甜蜜。

中考後回校的那天,也是在初中的最後一天,他終於鼓起勇氣問我要了手機號碼和QQ,此後終於開始用短信聯繫。老娘等這一天等了好久。那時候還流行寫什麼同學錄和畢業贈言,一番儀式好不隆重,也有和老師合照留念的。

我拉着林嵐去跟英語老師合影了。她一臉壞笑但也沒說什麼,畢竟這是她最為之驕傲的兩個學生。我讓小明幫我們照的。當時我想的是,大概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了吧,好聚好散給自己留個念想吧。當時是一邊挽着林嵐的手,一邊搭着英語老師的肩膀,不過現在想來好像有哪裡不太對勁。

因為當時也不確定我跟他之間會不會有未來,所以理智地想,我不希望他對我有太多幻想。雖然他找我要過,但是我從來沒把那張合影給他。這也是我自己獨自收藏的記憶,隨後也塵封了將近10年。第一段故事就算到此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