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对于人类来说绝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忽略的时间。对于吉姆爷来说,他经历了整整三十年才勉强走出那可怕的恶梦。

  “到现在为止,上面一切正常……”老猎人情绪已经稳定了许多,他一探进屋里就对吉姆这样说。

  “哼,别被表象欺骗,老哥,你不会忘记那小子曾经做过什么吧!”

  “那你……”

  两人一起把视线转向在床上安睡的灰金发少女,她睡的是那么香,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生命危险。

  “他把她保护的很好……”瞪着这个女孩,吉姆爷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闷堵,他的记忆里,三十年前的弗格引来的灾难让他失去了许多珍贵的东西。先不说因为那次弗格袭击村庄造成了数十人受伤丧命,仅仅因为弗格的原因,吉姆爷的妻子就带着孩子躲进城里再也不曾回来过一次就足够让他狠狠揍那少年一顿。

  可他并不敢这样做,即便有‘人质’在手,他也不敢。老实讲,当弗格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确被吓傻了,但是没有经历过那次危机的人并不会有太深刻印象,他们最多只是疑惑为什么一个人能有那么大的力气,或者是为什么他完全不畏惧严寒……

  这北国,严寒只能挡得住人类的脚步。怎么可能挡得住那恶魔的脚步呢?

  “我们也没得选。如果不救这姑娘,谁知道那混蛋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吉姆爷如是说,一旁被他称呼为老哥的老猎人脱下帽子,早已斑白的头发又被他捋了一把。

  吉姆爷笑了笑,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说的很对。回想起当时发出低吼的少年,搞不好他们拒绝的同时,整个村子都会被他屠戮殆尽吧。可这该怎么办呢?女孩并没什么大碍,只不过是遭受惊吓而昏迷外加有些受凉而已,只要好好睡上一觉就能够恢复正常。

  可她恢复后该怎么办?一旦发现女孩恢复健康,她还能用来做人质吗?况且恶魔之所以带着她又是什么原因呢?

  吉姆爷不知道,他甚至连那点好奇心都已经丧失殆尽——就眼前的状况而言。

  假如女孩醒了,那恶魔带着她就这样离开,消失,那将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局。面对人力无法违抗的怪物,祈祷他能永远离开自己总还是可以理解的。两个老人就这样相互无言,又点上烟斗,陷入回忆之中。

***

  弗格坐在木屋里等着。他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想要去救一个人类。或许因为他自己有一半是人类?

  这样认为的他转眼看了看一同在屋里的年轻人。就外表而言,他们都比弗格年长。但人类的年龄和恶魔比起来,太过小儿科了。如果弗格告诉他们如果按照人类的计算方式,他已经将近八十岁的话,不知道这些‘年轻人’还能不能和现在一样泰然自若。

  “那个……”一个看上去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坐到他旁边和他搭起话来。那年轻人看上去充满朝气,和这遍布死气的冬日显得格格不入。似乎人类总是能元气满满,甚至……

  “干嘛。”弗格摸着自己的脸问道。他觉得大概因为自己和人类长相上看不出不同,所以这群人才会显得这么淡定吧。或者说,自己体内那另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让他显得不那么恐怖?

  可是就外表而言,作为恶魔的母亲或是舅舅他们也和人类没什么区别。但即便如此,弗格如果独自走在山林里,根本没有那个生物敢轻易靠近他身边。这一度让他很苦恼,比如想要摸摸小猫或是小狗什么的,哦,对,眼前的这群人和那群缩在角落里的狗真是鲜明的对比。

  一方眼中透露着警戒和恐惧,而另一方却满是好奇和不解。

  少年似乎突然明白,也许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只是人类太过迟钝而已。

  “你真的是恶魔吗?”年轻人问弗格。

  “嗯。”

  “那我就是在和恶魔说话了吗!”年轻人显得很兴奋,转头冲着身后另外两个同伴露出纯真的笑容。另外两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其中一个和年轻人一样笑了笑,而另一个流着胡茬的男人急忙走过来把年轻人拉开。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恶意。”

  “哥!我还没说完……”

  “嘴巴夹紧!”胡茬男凶狠地瞪了年轻人一眼,又对弗格投来抱歉的目光,“我弟弟不太懂事打扰到你了,不好意思。”说着,他又眯眼笑了起来,那笑得可真假,除了眼睛眯起来以外,面部肌肉没有任何其他变化。

  弗格并不介意,如果这在城里暴露了自己身为恶魔的身份。那换来的可不仅仅是假笑而已……

  “没关系。”少年随口回答,接着把视线转向整个小木屋。这里和三十年前他来的时候大不相同。那时的人类村庄还不能称之为村庄,顶多算个定居点吧。第一次离家出走的弗格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发现了他们。

  其结果可想而知。弗格袭击了人类,他以一己之力,几乎将整个人类定居点掀了个底朝天。当然也就结识了当时才三十多岁的吉姆。就在弗格差点要撕碎吉姆的时候,城堡里的家人们——弗格的家人们赶了过来。

  他们带走了弗格,却丢下被袭击的人类,可想而知后面的情景该是多么悲惨。

  弗格没有再想下去,毕竟既成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但对于人类,他总是充满好奇。

  他是个混血儿,母亲是货真价实的恶魔而父亲则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在弗格出生前,曾有一群人类借助恶魔的力量创建了这个国家,而当时作为两族交好的象征,弗格的母亲原本应该嫁给这个国家的国王。

  然而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弗格就不知道了。书上既没有写,从那些仆人口中也听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但就母亲和姨妈对人类的态度,他大致可以猜测一定发生了非常不愉快的事情才导致现在恶魔们宁可藏身与北国的‘塔城’里也不愿意和人类相处。

  同时也造成了人类对于恶魔超乎常识的敌视,甚至到了要杀死所有踏入人类领地恶魔的地步。

  这也是弗格最不解与郁闷的地方。他究竟是个人类还是恶魔呢?

  他母亲坚持他是属于恶魔的,她认为弗格体内流淌着她身为恶魔的高贵血液,完全不用介意自己儿子身体里属于人类的那一部分。但那毕竟只是来自母亲的观点,实际上弗格的存在作为贵为公主的她来说,是被看做恶魔全族的污点。

  从弗格的姨妈米莎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其他恶魔对于他的态度。

  “为什么你要带着这东西出现在宴会上?”回想起自己这次离家出走的原因,弗格最先想到的是米莎姨妈满脸怒火,恨不得生吞了他和妈妈的表情。

  “姐姐,弗格不是东西,他是我的儿子!”母亲据理力争,甚至把弗格的手攒紧,拽着他好让少年就站在自己身边而不至于躲到她身后。

  “雪尤,你知道你刚刚再说什么吗?”米莎已经气得混身发抖,裸露在礼服外的雪白双肩夹带着哭腔让她本就楚楚动人的脸蛋更多了几分凄惨,“他可是想要杀了你姐姐我的那个人类混蛋的孩子啊!”

  之后宴会陷入混乱之中,即便是支持母亲的恶魔们也面露难色。弗格从母亲眼中瞥见了无奈与悲伤。从那一刻起,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蓝色的眼瞳在这满是红色眼眸的世界里显得多么格格不入……

  他不应该让爱自己的母亲陷入这样的境地。至少他认为,只要自己不在的话,母亲一定可以和米莎姨妈好好相处。

  所以这次离家出走不似三十年前因为害怕被责备而仓皇。这次弗格是做足了准备,甚至瞒着他最喜欢的女仆芙姐偷偷逃出来。

  可现在却因为那个女孩的缘故再次回到这里。距离‘塔城’只有五十公里的人类村落里。

  年少的他第一次体会到有家不能回的滋味,即便那个家不太认可他。他真希望自己可以忘掉在那里的所有记忆,哪怕其中混杂着和母亲还有芙姐一切幸福过的记忆。他就是这样,一个打算牺牲自己也要让别人幸福的混血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