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位以来,我做了不少事、杀了不少人。而今你也将戴上王冠,接管我的国家。卡洛斯,从此以后,权力和危机将如影随形。甄别它们、控制它们、利用它们,是你未来的主要任务。”

“我知道。我只希望你别走。”

“我留在这不是好事。别担心,弗雷德会保护我。”

“我还能去找你们玩吗?”

“祭月节那天,我们会为你准备好你那份餐食。”

“那我要吃土豆炖牛肉、油焖大虾、糖醋排骨和椰子鸡!要是汉娜也陪我去,就做些清淡又鲜美的吧,比如扇贝蒸粉丝、奶汤蒲菜、凉拌三丝,还有对皮肤好的玫瑰杏仁露……”

“好家伙,现在就开始点菜了?!”

——马格纳联邦建成后30年,第二任国王卡洛斯即位前夕。

在遥远的平行宇宙中,存在一个供兽人生存的世界。

生物体“兽人”,具备人类躯干的同时,长着动物的耳朵及尾巴。兽人根据自身携带的不同动物基因,分成不同的族群。他们和人类的智力、饮食、生活习惯类似,行为和社会结构稍微掺杂了些动物的成分。一般而言,食肉动物基因的兽人更有攻击性,而食草动物基因的兽人更温和。不同族群的兽人很少通婚,但并不存在生殖隔离。

兽人们将赖以生存的大陆命名为“阿尔琉斯”,为抵抗自然灾害,通力合作,以甄选的方式将某个族群奉为王族,统治大陆千年之久。兽人的RNA导致他们与自然的链接更密切,不同的兽人因其体质,拥有不同的异能。操纵风与水、点石成金、炼就魔药,文明的发展之路上出现了名为“魔法”的路标。

五百年前,大陆最后的帝王陨落,阿尔琉斯大陆分裂成七个区域。为避免进一步争斗,各个藩王雇请魔法师,将七个区域用魔法在空间上完全隔离。这七个区域被称作“维度”,分别是以岛为陆的卡拉玛之海、炎热的提姆斯荒漠、冬暖夏凉的云栢乡、四季如春的璇星谷、经济发达的索斯城、山峦遍布的炎瑠国、巨树遮天的隐代之森。居民无法进入其他区域,只有位处中心的索斯城拥有和其他空间互相交流的渠道。

魔法师们将维度之壁建好后,无一例外遭到各维度统治者的迫害——统治者们意识到魔法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便将划分国界的“罪人”以各种理由杀害、流放。不仅如此,统治者们开始以各种手段打压魔法,生怕出现一个解咒者,毁掉他们得之不易的统治权。时至今日,魔法已成为异端邪典,各个维度均进入以农商业、冷兵器为主的时代。

宏伟的历史齿轮,只要掺入颗小小的石子,就可打破运转的节奏。十五年前,云栢乡的首领,鳄鱼族的夕睦,在因缘巧合下得知兔族的血液能使维度的障壁“溶解”;他屠戮兔族,取了他们的血,将卡拉玛之海、提姆斯荒漠和云栢乡三个不同的维度合并为一。三个维度突如其来的融合,带来了气候巨变、板块碰撞和各种难以预见的种族冲突。

“云栢乡太小了,小到我们只能可怜兮兮地从其他维度进口武器、粮食和御寒道具。提姆斯和卡拉玛也是如此。万恶的壁垒阻挠了我们的发展,兔族体内藏着维度魔法的秘密,作为异端中的异端,却对三个维度的苦难作壁上观。我将清扫我的门户,并以宽敞的胸怀,欢迎异族加入我们,与我们共同建设这充满无限可能的新国度。”祭坛上的夕睦,向下方民众宽和地笑道,“云栢乡的人不再怯弱,提姆斯的人不再饥饿,卡拉玛的人不再狭隘!我的子民啊,就由我引领你们走向光明的未来罢!”

这般行径,引起提姆斯和卡拉玛原统治阶层的不满。卡拉玛之海由领主们分别统治,这些富裕且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群体组建成“元老院”,共谋对敌之计。而提姆斯荒漠的直接领导人,狼族的阿道夫,也动员自己的军队成立“同盟军”,和元老院合作,势要将夕睦扳倒。

熊族的弗雷德里克,是大海盗马克西米利安的独子;他十三岁时,恰逢兔族大屠杀和维度融合,亲眼看过卡拉玛之海的小岛怎样在恶劣天气中融为大陆的一部分。弗雷德的父母经过一些考虑,把儿子送往元老院为培养新生军力而创办的军校,不让他承父业做海盗。

弗雷德离开承载童年回忆的那艘船,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因为体能惊人,他在各种实训中拔得头筹;加上他亲和力高,经常和同学们聚会社交,很快建起人望。他在军校以第六名的优异成绩毕业后,就像高级商品般,开始接受当权者的挑选。

提姆斯荒漠的首领阿道夫年过四十,看上去却只有三十岁。弗雷德知道阿道夫在策划推倒夕睦的统治,向阿道夫效忠时,满心期望自己能成为军队中的攻坚力量;可这头年轻的熊万万没想到,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去做一只兔子的保镖。

兔族大屠杀唯一的幸存者玉澄——这头衔一听就不简单。人们都说,云栢乡的兔族感紫微星而生,他们的血可以让维度融合。弗雷德里克听过兔族大屠杀的传闻,虽觉得夕睦确实残虐无道,却又疑惑,兔族明明有这么特殊的体质,为何会被简单地灭了族。

阿道夫利用一座荒漠中的城堡遗址,将元老院和同盟军的大本营安插于附近的古城池中;军队及其家属均住在城内,被黑砖砌起的高墙牢牢护在山腰。高耸入云的城堡屋顶拥簇着直指苍穹,像极了道道利剑。

“话说回来,我们这派叫什么,提姆斯勇士?”弗雷德里克踏进城堡,踩上石制的走廊。他刚刚被阿道夫灌输了一系列和玉澄有关的信息,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他在军校也曾听朋友说过玉澄的事,只可惜那人因毕业后被元老院挖走,已很久没和他联系了。

“称呼我们是同盟军就好。毕竟我们对外,是宣称要打倒夕睦统治、为兔族谋取公道的人。即便你来自卡拉玛,提姆斯也欢迎你。”阿道夫回头,笑得高深莫测。

弗雷德挑眉:“我只是个拿钱办事的,雇主来自提姆斯还是卡拉玛,对我而言无差。”

“拿钱办事?你身份可没那么单纯。”阿道夫耸肩,转移了话题,“我们等会就去见你的保护对象玉澄。我从他还是个孩子起就培养他,已经带了他十五年。他大体上很乖,你别搞事就行。”

年轻的骑士满心希望的是上战场、立功勋、当高官。他明白玉澄的经历非常惨痛,目睹他第一次带着仇恨和悲愤,举行士兵招募演讲时,也深受震撼;但他发现每次见到玉澄,他都是在不同场所说同样的话时,他开始不耐烦,觉得玉澄不过是个用情怀收购劳动力的商人。

让弗雷德里克最不能理解的是,这位和他同龄的兔子不会格斗、不会剑术、不会骑射,偏还能通过清丽的外表、卖惨的耍嘴皮,收获最好的食物和最舒适的待遇。骑士心里不平衡,以至于玉澄在群臣的见面会上向他伸手问好时,便笑眯眯地把对方白皙的手攥出五指印。兔耳青年的笑容僵了会,但很快反应过来,得体地把手背在身后,转而面对其他应酬。

弗雷德冷冷地观察着和其他老头子客套的玉澄。他的头发黄得像秋天的甸草,长长的马尾辫淡化了他的男性特质;他的脸像白玉刻出来般细腻光润,双眼恍如两颗琥珀。弗雷德里克搞不懂兔族的样貌是否都像玉澄这般,明明是男性,却能吸引男性。

兴许是熊盯兔子的眼神过于明显,玉澄转过头,一脸迷惑地看向弗雷德里克。骑士头顶的圆耳朵抖了一下,它们的主人则若无其事地转身向阿道夫搭话。阿道夫和弗雷德里克透露,玉澄之前有过两个保镖,均没能胜任。

“最开始安排的骑士因为个人作风问题,被革职了;第二任则是把自己喝死了。你看上去不贪色,也没有酗酒习惯,好好保护他吧。”阿道夫说。

“还要戒色戒酒啊……又不是照顾千金大小姐,至于吗?”弗雷德里克抗议完,就被阿道夫踢了下小腿。不远处的玉澄没有回头,头上的耳朵却转向弗雷德这边,并微不可见地,用脚尖敲了下地面。

见面会落入尾声,按照流程,弗雷德里克和其他骑士应先行退场。熊打着哈欠下楼梯时,却没想被突然伸出的一条腿绊倒。倒霉的骑士像颗大型毛球从台阶上滚下,摔了个灰头土脸。伸脚的罪魁祸首站在拐角处,兔耳朵笔直竖起,仿佛欢呼的手臂。

弗雷德里克捂着屁股抬头,见玉澄向一旁的阿道夫揶揄:“你给我安排的骑士还挺有趣。”

骑士认为,他和这只兔子绝不可能对盘。等他干完这护卫的活,他就走自己的阳光道,升官护国娶老婆,再不伺候这雌雄莫辨的玩意。

玉澄似乎看透了弗雷德,回给后者一个鄙夷感十足的微笑。熊还没来及作出反应,就被阿道夫又催又骂地站起。熊平心静气,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抬头看向玉澄:“是我走神了,刚净想着以后该怎么保护你呢。没绊着你的脚吧?”

“玉澄,你伸脚绊他了?”阿道夫马上会意,转而责备玉澄。

兔子的扭曲表情让他内心高呼胜利——小时候把老妈最爱的裙子撕碎后做成披风、擅自点燃船上大炮导致老爹被迫和已签合约的列岛开战、暴风夜爬上桅杆害救他的四个船员都摔成骨折,还能让爹妈不把他丢进大海,怎么着也有点圆滑的功夫在。

“玉澄,你端正你的态度。他毕竟是你的骑士,你们以后就是同生共死的关系了,要好好相处。”阿道夫拍了拍玉澄的肩。

“没到那个程度。”玉澄的嘟囔让弗雷德第一次和兔子产生了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