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的蝉鸣隔着窗户传入杂乱的卧室,键盘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老旧的电脑机箱伴随空调外机一起愤怒的咆哮着,紧接着下一刻,显示屏突然暗了下来,昏暗的房间内只留下几缕金色的丁达尔阳光。

随之停止的还有空调喷吐的冷气。

停电了?

电脑前的青年一怔,他促然起身。

“等等……草稿还没保存啊!”

他抱头痛叫,整整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全都被停电给一波带走。

“我已经鸽了三天了,三天!”

青年的抱怨还未结束,便被人打断了。

“方云!正好停电了,你顺道去接一下薇薇吧,再帮妈买本书。”

“可是……”

“马上要下雨了,薇薇没带伞。”

方云看了眼黑屏的电脑,又看了眼窗外明媚的阳光,几个小孩在小区楼下嬉戏玩耍,天空也看不出下雨的迹象。

“阿云——”母亲的声音拉长了,方云缩缩脖子。他人唯独在老妈面前乖巧的像个鹌鹑。

没办法,还是去接陆明薇吧。

少年麻利的从房间的某处犄角旮旯里捞出一把短伞,打开房门,踢着拖鞋走出卧室,过客厅时沙发上看手机的母亲若无其事地关掉了天气新闻。

可是方云看清了:上面分明写着“晴”一大字。

妈,你不讲武德!

“鞋柜上有几块钱,方云,别忘了拿。”玄关穿好板鞋,青年听到母亲提醒他:“记得给薇薇买点冷饮,别热着她。”

“好好好嘞!”

走出阴凉的单元楼,迎面而来的是几乎逼人窒息的闷热,即使蹬着两双鞋,方云仍然可以感觉到脚底板传来的滚烫热感。

方云快步小跑到小区的林荫道下。他住的是市里的老小区,大概也有二十年历史了。

那时候,方云和陆鸣薇还是小孩子,小区车道两旁的法国梧桐和他们一样,都是一副细细弱弱的样子。

不过现在,过去的小树已经长成了郁郁葱葱的大树。

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犹如垂盖般的翠绿穹顶下是阴凉的树荫,夏日的午风徐徐吹过,枝叶轻轻摩挲着彼此。

走在这些熟悉的林涛声中,方云踩过地上斑驳的阳光。这条砖路已经很老了,崎岖不平的,方云忽然想起和陆鸣薇的一些儿时往事。

在家长的眼里,方云和陆鸣薇一直都是青梅竹马的标配——生日相近,住址相近,性格相近……总之很多很多。

这些大人总是能扯出一堆理由用来证明说:哪对男孩女孩是如何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在方云印象里,陆鸣薇一直都是瘦瘦弱弱的样子,她头发不会留很长,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短,像个样貌秀气的少年郎。

他们关系一向很好,只是在陆鸣薇考上重点高中后,他们就没有再见过,因为那个女孩搬了家,之后又去了知名大学。

初中之后两人的联系便局限在了那几寸长宽的手机屏幕上,起初两人还经常语音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都变成了文字。

在学业最繁忙的那段时间之后,两人便再没联系过彼此。

走出小区后,方云小跑了一路,轻车熟路地找到一家书店门前。

透过书店的橱窗,方云看到靠窗的书架旁正靠着一名冷飒的少女。

少女的头发不长还很凌乱,随意地搭在耳上和脸边,不加修饰任其飘扬。颇具空气感的碎刘海侧向一边,几缕发丝自然地从额前垂下,挂在挺俏的鼻子上。细密的睫毛下,凤眼半垂,墨棕的眸子正投入地端详着手上的书本。

方云走进书店,看到少女专注的样子,不禁放缓了脚步。

宽松的黑衬衫隐约地描衬出她的苗条体姿,暗蓝的牛仔短裤下伸出两条精致的美腿,大腿丰腴,小腿纤细,正好看地交叠在一起。少女的肌肤玉白如雪,又透着樱粉般肉色,淡淡的,清纯间又有了一丝欲魅的诱人。

还挺好看的。

方云忍不住多看了这对长腿几眼。

“色鬼?”

清冷的声音惊到了方云,他抬眼一看,发现眼前的少女正用怀疑的目光盯着自己。

“方云,你果真好色。”

“不是,你听我解释,陆鸣薇,我——”

“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