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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side视点】

三年后,十七岁的我再一次从雨夜的长梦中醒来。

拖着疲惫的身体,我拉开窗帘,让晨光进入室内。

天空虽已不像噩梦中那般阴云密布,但总归不是理想中的阳光明媚。此刻,眼前的世界被漫天的晨雾层层笼罩,完全看不到镇南边的小山包和更远方的地平线。

“你干啥起那么早啊,等会吃完早饭再走!”

在门口穿鞋的时候,我不小心地惊醒了母亲。她起身见我穿戴整齐准备出门,便以一种夸张的大音量如此命令道,瞬间就打破了这份只属于早晨的清新宁静。

“不吃了,上学着急。”

我皱了皱眉,只是轻描淡写地回答。

“嘁,起那么早,准是又跑去见那个倒霉丫头……”

——准备关门时,分明听到几句不明所以的吐槽。

我嗤之以鼻,连忙关上门把那些话语堵在室内。

没错,你说对了,就是去见那丫头。

——就是如此,那又怎样呢?

【夕歌side视点】

“眼前的世界被漫天的晨雾层层笼罩。”

站在窗前,我独身一人喃喃自语道。

——这像是初十的小说里会出现的语言,若要让他描写下现在的景色,他一定会沉吟片刻,然后用那支花了24块钱买的永生牌暗尖钢笔,或者用那笔攒了好久的钱才换回的静电容键盘,一本正经地写下类似的语句。

对了,在后面他一定还会加上“看不清南边的山包”还有“看不到远方的地平线”之类的句子。虽然不会表现出来,但我还是会一边看着他斟酌词语的样子,一边在心里偷偷笑他:在我面前,你竟然敢说什么你看不清“地平线”,那我杜夕歌算怎么回事?

生气?没有没有,我当然没生气啦,要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呀,谁会生自己心上人的气呢?反正我是不会。我不但不会生气,而且还会像阅读文学名著一样,复读、摘抄他的语言,生发出感慨。

——我们正身处于同一片雾气蒙蒙当中,看不清小镇南边的山包,也看不清远方的地平线,就像看不清这漫长时光里,我们,尤其是我——杜夕歌的未知将来。

我讨厌雾天,因为搞不清雾中的路究竟通往哪里。

我摸了摸自己的胸前。那里面装的是我生病的心脏,也是我恋爱的心脏,它正为我这个病人顽强工作,让我能看到新学期的太阳,让我能够看到新学期的他。

初十,祁初十,我的青梅竹马。

今天的你,会带着怎样的表情与我相见呢?

我感受着自己平稳的心跳,欣赏着躲在雾中的娇羞晨曦,与正在缓缓流动的时间相伴,等待他的造访。

【初十side视点】

我像打开自己家的房门一样,打开楼下的203号门,这里,就是我最重要的挚友杜夕歌栖居着的静谧空间。

和有五口人的我家不同,夕歌的家中不会有一大清早就抻着脖子站在厨房嗷嗷喊的野蛮老妈,也不会有因为执意要在屋内吸烟,而被老妈怒斥的酗酒老爸,更不会见到男女混合双打双骂“教训孩子”的混乱场景。

——她的父母死于四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时候,正是如现在一样大雾弥漫的早晨。

在父母去世之后,有着特殊绘画天赋与水平的她,很少依靠外界的帮助,基本都是用技能来养活自己。

虽然心疼她,但我无法说服这个执拗而要强的女孩子停止画画——曾经有一次,我们几乎因为这件事大吵一架,那时她说,画画不只是为了赚生活费那么简单,画画对她的生命而言,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

同为创作者的我深刻地明白这所谓的“特殊意义”是什么——坚持画画是为了舒缓她精神上的压力,更是为了守护与我的“约定”。

我一边掂量着那“约定”的重量,一边拉开房门。

“哟,来了?”屋内传来我无比熟悉的清冽嗓音。

“嗯,来了。”我答应一声,脱鞋进屋。

“早安,还没吃早饭吧,初十?”

见我进屋,夕歌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我身边,用小动物似的期待目光仰视我的面颊。

她的头发还残存着洗发香波的味道,两条精神的双马尾均匀地绑着,与我而言那是只属于她的清新印象。清早,我看到了她的身影,心情也跟着变得美好起来。

虽已习惯于每天来到这里,被她通透的目光注视,但每当这个时候,我还是会不争气地心跳加速。

——毕竟我是个孬种嘛,喜欢人家也不敢告白。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就是我至爱的表现。据说,喜欢一个人到一定程度了,就会超越欲望,超越荷尔蒙的驱动,变得不敢伸手接触对方——那是大格局的爱。

往往这时,夕歌就会像看出了我内心的端倪一般眨眨眼,动动她的长睫毛,以更温柔如水的视线看着我。

但我依然紧闭着倔强的嘴,像个头号的大冤种。

“嗯,我妈这会儿还没起呢,我就先出来了。”

我赶紧红着脸换上室内的拖鞋,把视线从她的脸上仓皇地移开,好不让她看见我发烫的脸颊。

“一猜你就不会吃的。”夕歌露出有些疲惫的微笑,指指旁边厨房里的餐桌:“我煮了粥,坐下一块儿吃点再走吧。”

我点点头,径直钻进她的厨房,准备大快朵颐,但还没等坐下,便瞥见她装在盘子里的珍贵食物。

“卧槽,这不是红肠吗,夕歌你买这个啦?”惊讶之中的我不禁大声感叹:“还是道府台的,真有钱!”

“嗯,最近接商稿赚了点钱,改善下生活。”夕歌将刚刚煮好的晶莹米粥盛在碗里,然后象征性地加上一小勺白糖:“知道你喜欢这个道府台的,掰点儿尝尝吧。”

伙食改善是夕歌画画工作收入有所提高的重要标志,见她还有钱吃这种昂贵的食物,我有点放心了。

说着我们坐在餐桌旁,开始新学期的第一顿早餐。

桌上的米粥腾腾冒着气,还没等动筷,我打量了两眼身穿灰色薄毛衣的她,觉察到她眼里那些明显的憔悴,乌青的眼袋异常扎眼:“昨晚肯定没怎么睡好吧?”

睡眠差是夕歌的常态,一直没去医院看看,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病呢。——我时常这样担心地想。

她伸出手掌,把手心朝向我挥了挥,我觉得那大概是一个“打招呼”的手势。

“嗨?”

我也半开玩笑地伸出手掌,回应她那晨间的问候。

“嗨什么嗨,我可没在跟你打招呼。我是说五,一整宿就睡五个点!”夕歌杏眼圆睁,噘起小嘴,以肢体动作配合着语言,向我表达刚刚过去的一夜有多痛苦。

不用说,光是看看她那神色,就能感受到昨晚迟迟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她有多么难绷了。

“五点就醒了,实在睡不着。”疲惫的她晃了晃脑袋说:“一起床就开始忙活这锅粥了。”

“你尽量还是少熬夜,多睡一些觉吧,你的狗命要紧。”我有些严肃地回答。

但一想到眼前的早餐是她一大早就开始准备的,我的心中涌上暖流——今后娶了她的人,一定会很幸福吧?

不过脑海中关于她人妻形象的想象并没有持续多久,说着,我马上就联想起夕歌那颗不可劳累的心脏。

她一时语塞,把切开的鸡蛋吞进肚中,若有所思地眨眨眼,片刻,她又接着说:“咱俩半斤八两,初十。你熬夜熬得头发都快掉没了,我家地板全是你头发。”

原来那若有所思的停顿,是在组织话语来反驳我吗?这孩子真就上辈子是个ETC,不抬杠会死星人。

“姐妹,你家的地板上,怎么会有我的头发呢?”

我皱起眉摊摊手,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夕歌无言,直接弯下腰捡起一根不足十厘米的黑色短发,放在桌面上指了指。

这下轮到我语塞了。

“指不定咱们俩谁走在前面呢。”

她一口气儿地吃完了碗里剩下的粥,向我抛出这句完全不像是花季少女口中该出现的话语。

三月初的东北,气温依然凉嗖嗖的,阵阵寒风穿过光秃秃的树梢,让我们感到乍暖还寒时的凉意。

本就结冰的光滑路面在昨夜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走起来更加容易打滑摔倒,我们在那暗藏危险的小道上慢慢地前行,一如往常那些谨小慎微的日子。

我俩并着肩往学校走。过马路时我不自觉地,如肌肉记忆般朝夕歌伸出手,她也本能地牵了上来。但两手相接的那一瞬间,我们又会像触电一样默契地弹开。

我无奈地笑笑,把自己伸出的右手收回衣兜。

夕歌虽然身穿着土里土气的红色棉校服,但单调的服饰藏不住她的气质。尽管生着病,面色不太好看,但她的长发依然像整齐地搭在后肩,颜色亮丽而干净。她的目光依然清澈,依然是那纯洁的双眸。

夕歌,你真的很可爱。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这样并肩而行,我每天都能看到你瓷器般精致的面容,却从未坦率地说过这句话。但你眼中的憔悴与忧郁,让你的天真蒙上阴霾。

请你不要再用夕阳般温柔的淡然笑容来掩饰了,相信吗?夕歌,你眼中的一切,我全都能看得出来。

我微微侧头,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削瘦的单薄身体,看着她柔顺的披肩长发,看着她如水的清澈眸子,看着她风情万种的侧颜,就像在看着一件人间的至宝。

夕歌,杜夕歌,我的青梅竹马。

明天的你,能学会用你给予我的温情善待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