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没开空调?”

苏暮楚突然回头问:

“秋节到了?”

但老板不理他,他忙着把吧台上五颜六色的酒瓶摆成一列,一边摆一边喷唾沫星儿:“小兔崽子,没事干就过来帮忙!那边的桌子、椅子,都摆好,你知不知道这个点晚营业一分钟,就能少多少流水啊!”

“……哦。”

少年老老实实地应声,按灭了通讯环的遥控器界面,从卧室出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过去摆桌子。

昏暗的霓虹灯光排列成“虫却鸟”三个汉字,走近才能看清,前两个字其实是“独脚”。这儿是诸夏自治区¹燕城市近郊的旧巷子里,一家破破烂烂的小酒吧,也是苏暮楚的家。

老板是苏暮楚的爹,姓方。

看姓就知道,俩人不是亲生的。苏暮楚的亲生母亲在他四岁的时候,被一个抢劫犯杀了,当时方老板还是方警官,案子办完,就带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他回了家。这人是个傲娇,平常满嘴粗话,凶如悍匪,但骂完了,还是好吃好喝伺候着,把他当自己亲儿子养。

他只有个妈,他和方警官都不知道他亲爹是谁。

收养他以后没多久,方警官就因为和上司大吵一架,不做警官,改做生意了。

苏暮楚几个月前刚满十六,是该上学的年纪,但这年头一年的学杂费就要花上大几万,连个家政机器人都买不起的老方哪儿投得起这资,就直接让他留在店里,当个童工。不过酒吧的流水确实堪忧,苏暮楚偶尔也会想,再过两年,等他成年之后,是不是应该到什么地方去打打工?——可在这个机器比人都多的年代,哪还有地方会招收杂务工啊。至于只有人类才能干的工作,那就是大学士们拼学历的地方了,和他这种初中都上不起的人类蛀虫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再过几年,我俩是不是也要搬去“蚁巢”了啊……”

苏暮楚长叹一声,摆完桌子,就推开大门出去,想透透气。

……

不过,今天的温度,确实没那么要人命了。

苏暮楚今天穿着薄薄的短袖白衬衣,还打了条装腔作势的黑领带。这身打扮看起来挺有派头,但根本扛不住热,夏天几乎没法出门,气温飙到45度左右的时候,得掏上千块电费,把每个屋子的空调都开到最大功率,命才能勉强保住。有钱人就完全不用受这种罪,他们的衣服听说都可以自动调节体温,不过一件的价格差不多要顶上酒吧半年流水,他再怎么酸,也就只能在梦里想想。

——正因如此,他比城里的人们更为期待“春节”和“秋节”的到来。

那是一年中仅有的两段称得上温暖与凉爽的时光,就像早班和晚班之间,一段可以用来打盹的幸福闲暇。

现在快十二点钟,天已经黑透了,但是燕城还灯火通明。他们的头顶上张开半球形的天穹,夜晚会点缀星星点点的人造星空,下面是鳞次栉比的高楼,交错的半透明白色空轨,闪烁的巨型霓虹招牌,面积最大的一栋楼的其中一面正在播放广告,某个当红女星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泰迪,逗弄它的下巴:“它比普通电子宠物拥有更长的寿命,更智能的AI,更亲民的价格,而且无需充电,内置的太阳能电池板……”

那些都离他很遥远。

灯火通明的是中心的城区,和他家隔着大概十几公里的黑暗。而这儿灰砖破瓦烂尾楼,唯一稍微有点科技感的东西,就是政府拨款在街边立着的“树灯²”。

独脚鸟的对面也有一棵树灯。

它沉默而笔直地站在黑暗中,托着一颗小小的,白色的太阳。

忽然苏暮楚有点眼花,他看见树灯下站着个人影,只一晃又不见了。城郊可以说是半个法外之地,鬼鬼祟祟的家伙有的是。这一片地方挺空旷的,因为那棵灯的缘故,也不算是太过昏暗,完全没地方可以躲。

奇怪。

如果真是有什么人路过……也不该连个背影都看不见吧。

按理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毕竟把光影或是墙上的污渍看成人脸是常有的——问题在于,苏暮楚并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最早是从今年的春节,也就是四月中旬开始的,那一次他确实完全没有在意,但大概半个月后就有了第二次,又一个半月后有了第三次。这次算起来是第五次,中间隔得太久,他都差点忘记这事了。

苏暮楚没打算和老方说。

他往前走了两步,又不敢离家门太远。这条街安静得有些瘆人,少年屏息凝神,伸长脖子,往刚刚人影消失的地方去看。

……

真的什么都没有。

“——嘭!!!”

突然间,一道猛烈的冲击从背后袭来,苏暮楚被撞了个踉跄,条件反射地抡起一脚,籍着蹬地的惯性朝后踹去。他的背后一道漆黑的人影一闪,那一脚稳稳地从对方的前胸擦过,对方反手一卡,反倒把他的脚腕钳住。

少年眼神一凛,右手反射地一抖,一根尖头改锥闪着寒光,从袖口顺着掌心滑出。

啪!

他旋转手腕,反手握紧锥柄,狠而精准地直刺向对方的胳膊。

“——哇啊啊啊啊喔喔喔喔喔等会?!犯规、犯规?!你今儿个怎么用凶器?!!”

人影登时惨叫起来,忙不迭甩开他的脚,堪堪后退避过锥刺,结果还自己把自己绊了一跤,苏暮楚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何许人也,愣了一下,赶紧一边装傻,一边收起凶器,伸手拉他起来:

“哎呀,我以为是……”

“以为是打劫的?还是砸场的?总不会是跟踪你的那鬼影儿吧?”

对方抓住他的手,他用了点力,把那坐在地上的家伙拉起来。那是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大半夜的穿了一身黑,脏兮兮的T恤上用颜料涂了个很丑的骷髅,一头短发随意地向后抹去,露出打了三个耳钉的耳朵。苏暮楚的视线在他身上游移,最后停在对方从眼角一直蔓延到脸颊的青肿上,脸色阴沉下来:“你爸又……?”

“嗨,切磋失败,这不过来找你培训吗。”

朋克少年笑嘻嘻的,胡乱揉了一下还带着血迹的鼻子。苏暮楚一时间无话可说,他看了看独脚鸟的招牌,又看了眼他的远房邻居,长叹一声,朝他招手。

翟北川跟他同龄,家就住在几公里外的“蚁巢”,也就是政府建造用来收容贫民的地方。这人整天嚷嚷着要成为这个世纪的摇滚明星,但他一副公鸭嗓子,吉他也弹不来,只有打鼓打的还不错。翟北川的爹天天打他,他也天天反抗,结果是每次都被按在地上摩擦。一挨打了他就离家出走,跑到苏暮楚家来。苏暮楚倒也很乐得他来,毕竟,这家伙可以称得上他在这里唯一一个朋友了。

不过方老板不喜欢翟北川。他总指桑骂槐地跟苏暮楚说,你要是哪天敢碰什么针管什么粉,我就打断你的狗腿把你扔到七环外头。

苏暮楚没法跟他解释。

他往酒吧里瞟了一眼,看养父还在收拾东西,没空管外头,就招呼翟北川,两个人一起到离这儿两步远的“公园”去。

说是公园,其实那是一块堆满了被淘汰的废旧器材的空地。有些人把轮胎吊起来当秋千,塑料或者合金钉一起当跷跷板。秋千边上还挂着个装满泡沫金属碎块的沙袋,那是翟北川的杰作,他每次来都会拿两根铁棍,咚咚锵锵,在上面打出敲鼓的节奏来。苏暮楚跟着节奏哼歌,调子是翟北川编的。翟北川经常夸他唱歌好听,让他以后必须来他的乐队当主唱,苏暮楚估计他只是找不到别人,但还是他写一首,就学一首。

“就在你推我之前两分钟。”

苏暮楚整整他的领带,坐在脏兮兮的轮胎秋千上晃悠。

“我还真又看见鬼影了。”

“……啊?”翟北川的鼓点戛然而止,过了一会,他鬼鬼祟祟地左右看了看,走到苏暮楚边上,凑近他耳朵:“我说,这都二十次了吧?是不是真有人跟踪你?”

“神他妈二十。”苏暮楚觉得好笑,一拳锤上他胸脯,跟着胡扯起来:“是二百八十六次,说这么多回了,你怎么记不住?”

“别闹。”翟北川却严肃起来,一把抓住他的拳头,“虽然你比我能打,但这地方坏人太多了,我不放心。”

“我真觉得不是人。今天这回,他根本没地方藏,我也一点脚步声都没听见,可背后就是什么都没有……”

“靠。你别吓我,再吓我就真的信有鬼了。”

“那要不下次你蹲我家门口拍拍看。万一拍着鬼了,投给小报记者,说不定还能赚到钱,我九你一。”

“一太少了吧?!”

“行,你二。”

“……你才二呢???”

翟北川重拳出击,苏暮楚笑嘻嘻地躲过,两个人绕着秋千架追跑打闹,跟俩没脑子的小学生似的。“而且我觉得,那鬼应该也不是想害我。”苏暮楚一边跑一边说,“这都五个月了,我家没破产,我也没生病,说不准他就住我隔壁,只是没事见面打个招呼呢。”

“那倒好。但我就是瘆得慌。”

“我还没瘆得慌呢?反正你在这儿,他要害我,我就拉你陪葬。”

“你……嗨。算了。”

翟北川叹口气,往秋千上边一坐。于是苏暮楚也坐下来,跟他一起发呆。头顶上的人造星空一闪一闪,有些重大节日的时候它们会排成烟花或是其他的图案,但现在只是杂乱无章地散落着。星光洒在合成材料的废墟上,有一点不明显的淡淡反光。苏暮楚慢慢地摇着秋千,突然觉得,这个晚上真的没有那么热了。

不闷。不干,也没有黏答答的溽湿感。

甚至有一点儿凉爽。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背后扬起了一阵风。

那是真正的风。让人想起灰蓝色的霾、和天空中成群飞过的摄像机器鸟。突然间所有的树灯都变色了,风一盏一盏地把它们吹黄,推着湛亮的金色向前扩散,苏暮楚一下子明白发生了什么,他跳下轮胎,呆站着看这一幕。风拂过他的衬衣领子,从纤维的缝隙钻进去,凉得恰好到处地滑过皮肤。

翟北川也跟着跳下来,瞪大了眼睛。

“喔、喔——”

秋季毫无预兆地在这个深夜降临了。

对于买得起恒温纤维的人们来说,一年中有没有季节是毫无区别的事情,但这是他们的节日,他可以整整一个星期在日光下大摇大摆地出门,吹着不用花钱就能吹到的风,穿上压在衣柜底部的、寥寥几件最好看的衣服。苏暮楚一下子把什么跟踪他的鬼影,什么蚁巢,什么这个点会不会有客人,老方有没有给他发消息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情不自禁地抬起双手来,让风从每一根指缝中穿梭过去,或许是树灯应景地洒了洒水,甚至仿佛连空气都清冽了许多。

“秋节到了,秋节到了!”翟北川像个傻子一样绕着他原地跑圈,吱哇乱喊,“楚你答应我的,下个秋节咱们就去城里的广场开Live,把我的第一张个人专辑都唱一遍,你要反悔你就是电子狗!”

“我巴不得我是电子狗呢,不用赚钱也不用吃饭,多好啊,汪。”

苏暮楚嘴上跟他扯淡,心里早就盘算着该怎么和老方请假了。但其实这事也不难,老方整天嘴上把他骂得连骨头都不剩,哪个春节和秋节没放他去城里玩啊,毕竟,这是一年里仅有的,气候不会限制他们的移动范围的时间了。

“我不管,反正车票钱我都屯好了。老方不放你出门,我就绑票你!”

翟北川装模作样地用手肘勒住他的脖子,一脸凶狠。

苏暮楚敷衍地装出痛苦的表情:“对不起,我一大早就跟您私奔,求求您,别杀我……”

……

可是突然,苏暮楚觉得喉咙真有点疼。

他怀疑是翟北川勒得太用力了,于是去掰他的胳膊,结果那家伙还以为又是普通的打闹,反而勒得更紧了。“等下,我……咳……”苏暮楚有点急,他不得不开口解释,却发现自己不知为何连发声都无比困难,像有一团无定形的浑厚圆球,囫囵着卡在喉咙里,不断膨胀。

“……啊?”

翟北川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松开了那只胳膊。

“怎、怎么了?”

——疼痛完全没有因此而停止。苏暮楚弓起背,抓紧了自己的喉咙,那团东西膨胀得愈发厉害,好像并非出于任何外力,而是从他的嗓子里长出来的。他拼命地往外咳嗽,想要把那东西吐出来,却只是不断反出无意义的干呕。

“北……”

他颤抖着抓住翟北川的衣服,死死地攥成一团。

“小楚儿?……苏暮楚?”翟北川终于好好地喊了他的名字,他不知所措地抓着他的肩膀,好像整个人都吓呆了,“怎、怎么回事?我要打、打、打、急救电话吗?”

啊,急救电话好贵的……

可是他真的痛得快站不住了,冷汗不断地从额头和后背冒出来,即便是偶尔在深夜听到枪声,在满脸横肉的混混提着铁棍到酒吧里找茬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害怕。他抖个不停,眼泪丢人地顺着眼眶往外涌。苏暮楚一边哭一边干呕,黏答答的液体顺着嘴角往外流。我不想死。他听见有声音在自己的脑袋里回响,这什么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谁来,谁来救救我。

有东西从那团圆球的内部生出来,像一个胚胎,像电影里的异形生物,不断地顶着往外钻,直到破开他的血肉。

“——”

他想说话。

他想说你叫救护车吧。

但是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刚刚还好清晰的树灯和星空,好温柔的风,还有翟北川的脸,全都搅在一起,变成滚烫的、鲜红的血肉,心脏一样鼓动。

心脏钻破他的喉咙。

心脏绽放了。

成千上万他自己的声音重叠在一起,血肉随着高音繁衍,随着尾音凋谢。无数条包裹着白色织网的、黑红色的脐带朝天空竭力生长,尽头不断生出新的心脏,心脏的表皮逐渐风干剥落,露出饱满发亮的胎儿,面目模糊成一团,发出嘹亮的,黎明一般的啼哭。

但很快天地翻转过来。

他意识到,根本就没有什么胎儿,只有他的血从嘴里流出来,淋淋漓漓,滴滴哒哒地落在秋千下的沙地上。

……食言了。这下子真的开不了市中心广场的演唱会了。苏暮楚不知道自己还抓没抓着翟北川的衣服,疼痛渐渐变得迟钝,变得粘稠又沉重,他看着满地逐渐变暗的血,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去年秋节的时候,有个常来他家喝酒的叔叔突然死了。死因不是心血管疾病,不是事故,而是全部内脏在一夜之间溃烂崩裂,连医院都没来得及送。

也许这两件事没关系。

……

但他没来得及想完。

秋天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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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自治区:本文世界观中的一种社会共同体形式,类似于现实中的国家,有高度自治权,但部分最高权力属于世界唯一的联合政府。

²树灯:一种能够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转化为氧气的人类科技产物,兼有照明和空气净化、加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