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后,又过了整整一个月。这一个月期间,堂树遇到了李医生,给了松花钥匙,还见证了一位大小姐不寻常的手段……总的来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情。这当中,他确实一直在等橙夕的答复,他知道橙夕肯定会来找他的,这只是时间问题,他只是惊讶于橙夕的忍耐力之强。而现在,他终于收到来自橙夕的信息了。

橙夕:“老师,明天可以来你家么?”

堂树放下手机,闭上眼睛,有些嘲讽的笑了笑:“终于想通了么……”

他打了几个字:“家里不行,咖啡馆见。”因为松花现在随时会来家里,如果她们两人撞见,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很麻烦,所以堂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对方也很快回复了。

堂树今天早早地就等在了约定地点。

他知道橙夕此行的目的,再清楚不过。橙夕是一颗即将升起的新星,堂树希望她能够识时务,按自己说的来做,重新先一篇符合读者口胃的小说,这样的话,以她的才华,肯定能在大赛中取得一席之地。

他来的似乎是有些太早了。他的心情有些焦躁。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那时他十八岁,刚刚开始发表小说,在网络上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这使他有了信心。当他去找出版商商量时,对方却拒绝了。

“你的小说太深奥了,我们这么小的庙,接不下你这尊大佛。”对方如此说道。

他接连跑了几家,却得到类似的回应。他后来才意识到,其实是对方看出自己的作品不会大卖,不肯做亏本生意罢了。就在那时,他遇到了现在的老板,老板也看出这个事实,但表示他愿意雇佣堂树,条件是必须写新书。

堂树不愿意就这么放弃自己的作品,他拒绝了。

堂树的父母是农村人,长大后来到城里打工并结婚。故而堂树是在城里出生的。堂树从小成绩就好,所以当他说自己要写小说时,父母是一千万个不答应。他不愿放弃,于是离家出走,靠在网上写文来挣钱养活自己。

但他没有电脑,码字只能去网吧。那天,他花尽了身上最后一分钱,没有住的地方可以回,也没有电脑可以码字赚钱。他想过回家,但这即意味着他不再当小说家,他不想就这样普通的过一辈子,而且,当初吵的那么厉害,他现在也不好意思再去求父母。

那是北方的冬天,街上没有雪,有的是看不见的寒冷。为了不让自己冻僵,堂树慢慢地走着,但饥饿感很快上来,甚至盖过了寒冷。不管走的多慢,越来越慢,再慢再慢。他最终,终于还是走不动了。

他闻到前面的饭店传来的香味,明明身上没钱,出于本能,他还是支撑着身体朝饭店走近一点,再近一点。

真的到了饭店之后,他却不好意思再靠近,也不好意思站在门口,只是把自己藏在两栋楼的中间,靠着饭店的墙壁坐下。

他知道,自己只要跑到老板那去,接下那份工作,马上可以领到薪水,跑到旁边的饭店里大吃一顿。这样想着,求生的本能驱使他站了起来。

但,那样就等于卖掉了自己的梦想。

他不愿这么做。

于是他跪了下来,静静等死。

他没有如愿死去,一件大衣披在了他身上。

他抬头,面前的正是老板。老板揍了他一拳:“傻小子。”

老板带着他回到自己的家。让他洗澡,送他一些穿着热乎的衣服,还把那件大衣也给了他。那件大衣,堂树至今还留着。

老板见他一幅饿坏了的模样,便拿出热菜热汤来给他吃,他狼吞虎咽,吃完之后,却沉默了。

老板说,没事,我不要你回报,就当我做好事吧。

他开始和老板聊天,这才得知,其实老板的公司也快开不下去了。老板本来是南方人,老婆孩子也在南方,自己跑到北方做生意,想挣笔大钱回去,和老婆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谁知道越做越赔啊,唉。”老板说道。

“为什么要做轻小说?”堂树问道。

“我初中时就接触了轻小说,那时,班上别的同学都在打网游,没日没夜的往网吧里钻,可我却抱着一小本轻小说着迷地读个不停……我的同学都不理解我,毕竟那时流行的文学作品,都是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他们不能理解这样一本小小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传统的小说自然好,但在信息革命的时代,任何东西都会被流量化,人们将会追求更短而快的娱乐方式,传统小说会渐渐走下历史舞台,而这时,如果能有一种便于拿起,便于放下的小说出现的话,就正好弥补了这个空挡。”

“故而我相信,国内十年后一定会掀起轻小说的热潮。”老板说时,眼中泛起热情的光辉,随后又暗淡下去,“可惜……我自以为掌握了时代的演变规律,但做起生意来却完全是另一回事。现在国内的行业还不景气,像你这样有才华的新人都沦落到这个地步,唉……”

堂树哽咽了。

老板搭住堂树的肩:“我不怪你……我知道年轻人有自己的主见,这是好事,你现在虽然混不出头,但你万万不要现在就放弃。轻小说的时代一定会到来,那时,就是你这样的年轻人大显身手的时候了。虽然,那时候,我的公司一定已经亏本倒闭,我是见证不到那个时候了,但能请你帮我见证么?”

老板从床下翻出一个旧箱子,拿一把锈掉的钥匙打开了箱子,在里面翻了半天,找出了几百块钱,全部交给了堂树。

“这些钱给你。我过几天打算回南方了,以后就和老婆一起开家小店过过日子,不再做轻小说的梦,也用不到这些钱了。我想,它可以帮你挺过这段最艰难的时间,等你日后写出满意的作品,不要忘了给我看看……”

堂树哭了出来,突然上前抱住老板。

老板有点尴尬地说道:“那个……我已经有老婆了。”

堂树抽泣着说道:“我写……我要写……”他抓住那几张纸钞,说道:“这些……就是我第一个月的工资。”

后面的故事,许多人都知道了。那年,文坛里突然杀出一个叫“绝笔”的新人,他的小说仿佛有魔力,即使是从不看轻小说的人,也会对他的小说入迷。他不仅在轻小说圈里好评如潮,更是让不计其数的人认识到了轻小说,可以说,是他把轻小说真正带进了国人的视野。而他所在的公司,更是一段传奇,本来都已经快要倒闭,却因为这一位作家,翻身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轻小说公司。后来公司老板把总部迁往南方,广招人员,吸收了越来越多的优秀新人,如今已经是在国际范围内享有盛名的公司了,而这一切,仅仅花了十年的时间。

堂树甩了甩脑袋,想把这些陈年旧事移除脑中。

他经常自我安慰,那时他是迫不得已,所以才做出了那样的选择。但他心里也经常问自己:“真的是那样吗?”实际上,在第一次投稿碰壁后,他就已经收到很大打击,不再努力写文挣钱了。如果他那时能再坚强一点,再固执一点,也许可以熬过那个坎……

但那都是事后诸葛亮了。

如果现在让他重来一次,堂树恐怕也不敢选择坚持自我。最好的例子就是橙夕了。这个和他年轻时一摸一样的小姑娘。堂树并没有选择让她坚持,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尽管……不知为何,在他内心深处,他有些希望这个女孩能拒绝自己。

这时,他感到前方有人坐下了。

是橙夕。

“绝笔老师好。”她有礼貌的打了招呼。今天她打扮的很普通,没有上次那么精致,但说实在的,堂树更喜欢这样的打扮一点。

不及堂树开口,橙夕抢先说道:“我想就上次的事给绝笔老师道歉,老师明明是为我着想,我却说了那样的话……”

堂树微微点头,算是回应。

“然后……是关于那件事的回答。”橙夕抬起头来,认真的眼神看着堂树的眼睛,“我回去之后认真的想了一个月……我决定……”

堂树闭上眼睛。

“……我决定,还是发表原来那篇小说。”橙夕说道。

堂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嘛?报名比赛是需要人推荐的,拒绝了我,你根本参加不了比赛,也不能出版作品,相当于是放弃做小说作家了。”

“我没有放弃。”橙夕笑着说道,“就算到最后也没有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只要是在往通向它的路上走着,也好过成为一个自己不想成为的人。”

说完,她又有礼貌地向堂树鞠躬,表示感谢,随后站起身,走了出去。

这次她走的很稳当,倒是堂树的手有些颤抖。

堂树失魂落魄地回家,翻出锁在抽屉里的发黄的稿件,细细的读者,豆大的泪珠打在了稿件上。

“如果……我那时……也许……这也是我本来可以通向的结局……吗?”

松花回家时,发现堂树喝的烂醉如泥,倒在地上,脸上还有泪痕。酒瓶到处都是。还有很多发黄的纸张散落在地上。

松花吓了一跳,推了推堂树的身体,堂树迷迷糊糊睁开双眼,随后又并上,身子朝松花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