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人把蘋果扔到水裡洗一洗,然後放在嘴裡吃掉,我大可以告訴他,這不是藝術。

如果我把十噸蘋果倒進池子里,您別認為我在加工蘋果準備銷售——這才叫藝術!

這種藝術叫《洗蘋果的行為藝術》。

如果蘋果爛掉,我看可以叫:《爛蘋果的行為藝術》,或着這麼叫:《爛蘋果氣味的藝術》。

在我的一位顧客中,就出現了這樣的藝術。

可是居然有人不能欣賞這類藝術,說什麼浪費,並叫嚷着:“浪費就等於犯罪,藝術家你為什麼不把自己種的蘋果扔到水裡去呢?”

我承認這確實不是什麼藝術性的評論。某些當藝術家的人說,這種人“特土包子”。

其實並不是只有土包子才會用這種眼光來欣賞藝術,這就產生一個問題:從吃蘋果到玩蘋果,蘋果沒有變,但人們對蘋果的認識發生了變化。

這種變化究竟是時代的進步,還是時代的倒退呢?這確實是需要人們認真思考的問題。

對於我碰到的一種藝術家來說,他的創作原料就是蘋果,這些蘋果可能是他買來的,也可能是別人的捐獻,但所有權已經歸他了。

這就是說,儘管蘋果不是他種的(蘋果無法種,蘋果樹倒是可以種?不過他可能沒有時間種),但是藝術家有權支配這些蘋果,他既可以吃掉,也可以送人,當然還可以——當做藝術的原料倒進池子里,讓其爛掉。

即使觀眾不欣賞這些作品,也不能強求藝術家本人親自種蘋果。

我這句評論所隱含的基本假定是:如果是自己生產的東西,可以任意的糟蹋,如果是別人生產的產品,使用起來就應當小心,不要浪費。

這實際上是忽視了所有權的,按理來說,只要是花錢購買的商品,買主有權任意支配,除非法律或買賣人之間有特別的約定。

承認藝術家這種形式作品存在的理由其實很簡單,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任何人都有表達自己感受的自由包括將十噸蘋果泡在水裡。當然,這裡所包含的基本假定----這些蘋果是藝術家合法取得的。

無論是作為水果食用的蘋果,還是作為藝術原料爛掉的蘋果,都只是一類物質而已。

對,有些人說將十噸蘋果倒進水裡,這種消費方式本就是一種藝術,極盡滿足了精神上的需要;而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種浪費滿足的,只是創作了嘩眾取寵的表現慾望。

從吃蘋果到玩蘋果,這個藝術家找到了蘋果的新用途,正是按照這樣的思維方式,年輕的人們才會不斷的發現蘋果的其他用途,這種開放式的思維方式,我相信是為社會的發展提供了不竭的動力的~

我個人認為將十噸蘋果倒進水池是有點可惜,但我也知道這樣說許多人可能會嗤之以鼻,但不全是壞事呀~

反過來說,在《洗蘋果的藝術》中,可以折射出社會各階層的狀況,聽說已經有學者對社會階層進行了認真的學術分析,不知道這種分析是否比這件藝術作品所反映的社會各階層人們的心態更科學、更細膩……

有一些國家的藝術家用一整塊布將自己國家的國會大樓包紮起來,您說這是不是藝術?古代的人們將一座山鑿成一尊佛,您說這是不是浪費?

藝術創作?說到底就是藝術家將自己的感覺運用特殊的方式表現出來的行為而已。

對於觀眾而言,面對一件被稱為藝術品的東西,也有權表達自己的感覺,這種表現的自由與表達的自由是一個社會成熟的表現。

如果有人將蘋果從池子里撈上來,啃上一口,或許是破壞了藝術家的作品完整性,或許參與了藝術家的創作活動,但誰知道呢?

從洗蘋果的藝術可以看出,社會階層的分化也折射出了各階層人群的心態狀況。既然這件作品被我說的有如此大的信息含量,您能說他不是一件藝術品嗎?

當然,我的分析本身可能也是參與藝術創作的活動,從這個角度講~

文明社會,允許不同的價值觀同時存在,並且允許持有不同價值觀的人之間展開討論,生活在這樣的時代,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學會傾聽,學會寬容,學會互相之間理解~

“於是你什麼時候該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