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掌把王富贵扯回现实之后整个人都清爽了,我不能允许有人在我为了生活放下尊严死乞白赖的时候自己在一边干享受。我带它来可不是到人类世界观光的,为了让它帮我分担一点负担我还专门拿了三个袋子,它正驮着蔬菜走在我旁边,今天我打算换一条道走回去,之前一直走的是连着村口那边的路,这次我想试试山丘南坡的路,上午除了做饭就没事情干了,正好逛逛,反正我手里的东西也不重。

可惜王富贵不这么认为,从它的眼神里我已经清楚如果就这么直接爬山到家一定会发生一些悲惨的事情。

“歇会吧,王富贵。”

在这时候唯一能改变结局的圣物就是路边的公共长椅了,第一次看见这个东西我便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明程度多半和我老家差不多,公共空间是互相理解弥合矛盾的最佳场所,虽然只是单纯的木板,但这椅子随时都是干净的,到底是什么原理?就在我还在感叹这个村子对公共空间的重视程度的时候王富贵前肢一用力后脚一蹬就坐上了椅子,

“王富贵,你…”你为什么要学我坐着!你的盆骨受力吗?这个像一节无依无靠的竖着的香肠的身体比例坐着有什么好处?该困惑的不该是你,不要偏着头看着我!

“…算了,吃番茄吗?”疲惫总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对我发起突袭,至少王富贵没有用它拿沾满土的爪子挠我头发,

“你爪子不擦干净吗,小心闹肚子。”真能闹肚子就好了,省的折腾我,为什么人类就这么容易窜稀呢,好想吃绿豆冰。我没有期待回答的王富贵听罢把吃了几口的番茄放到了椅子上,然后举起了爪子,示意我看着。然后他爪子吹风了,在土路上粘的灰倒是都吹跑了,怎么说呢,有点惊讶,但没有特别惊讶。

“厉害,厉害。”但这法子又没法杀菌,感觉像是个心理暗示,不过王富贵并不期待我的情绪起伏,展示结束后自个儿又闷头啃起了番茄,它现在的魔力是从哪来的呢,天天毛都是白的,我又不是棵树。

在这么悠闲的时间里想东想西实在浪费,我决定躺下发会呆,配合着我的逆时针旋转,王富贵也把身子背了过去,尾巴在我头上约20厘米的高度晃来晃去,现在离我头最近的是它的屁股,要是它有什么异常举动我今天就要做第三道菜了。

“啊…”无所事事真好,连这渐渐升高的温度都和天上一团一团高速移动的白云一样可爱了。不知道汉斯到底是不是会死,对这事我的脑子已经不太上心了,感觉呆在这这种村子很容易把性子养疲,虽然我对CBD之类的地方不感兴趣,但我浑噩的生活也是紧紧地寄生在城市和其衍生物之上的,本人终究庸于声色,这么优秀的出世环境还是让给有志之士吧,更何况今天买肉之后我大概明白这个世界不需要冰箱了,生活必需品往上的东西不会存在在农业经济的基本生产单元里,只能希望我们国家的首都能善待我的妄想。

可是现在我又不是很想到处跑,听卖肉的说起来好危险,至少除了不要命的爱弥儿以外这个村子还没出过什么事。不如这样,到了16岁汉斯还没有缺胳膊少腿——这时候爱弥儿他们也该出国了,我就偷了史密斯家的那玩意跑去城里的黑市卖掉,不管事情成不成都永远没法回来,把后路断掉,唯一的问题是我不知道那玩意值多少钱。

“这不是汉斯吗?你一个人躺尸在这干嘛呢?”我讨厌静止如发臭死水一样的田园生活,但我更讨厌我的生活规律被突如其来地打破,要是打破的人还是一个死小孩那这足够让我犯罪了。还有,我可以说我死,但你不行,很没礼貌。

拳头紧了。

“什么事,塞西尔。”我专门走这条路还有个原因就是我不想碰上熟人,尤其是小孩,无论爱弥儿,塞西尔,尼克还是那个谁或者那个谁,都不想。

这条路除了上山以外不会通向任何一个村子里的热门游乐设施,但很显然小孩的想象力总是要比成年人丰富,这里再往南只有一大片田地了,你的快乐可以不要这么廉价吗,把庄稼踩坏了怎么办,现在才八点,不上课为什么不睡个懒觉?我不想碰见的人现在都齐刷刷地站在这里,还有多,八个,你们是要摆阵了吗,赶紧把我封印了,我不想再看见你们。

“汉斯在这干嘛,没有和里克神父一起走吗?”这次说话的是爱弥儿,我希望塞西尔先回答我的问题,我好一口气把这个小团体打发走,不过看来她在我缺位的这十几二十天里终于找到同龄玩伴了,男生女生都有,很棒,我很开心,要是你能把他们拉走我就更开心了。

“没有,他不带我,要吃番茄吗?”

“不要,番茄好恶心。”接我问题的是塞西尔,我又没问你,我们的互动在你没有回答我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结束了。不过从表情上看这群小孩都不喜欢番茄,这么水灵灵的蔬菜有什么问题呢?顺带一提我最喜欢的蔬菜是黄瓜和番茄,因为可以直接吃,但是其他拌沙拉的叶子不行,因为煮了不好吃。

“那汉斯这几天就是一个人住咯,买这么多东西。”

“对,这是我今明两天的饭,刚刚买的。”尼克也有点没话找话,可以直接放我走吗,虽然我现在还躺着,像一具因为死因过于离奇而被市里能联系到的法医一起围观的尸体。

“吃生的?”

“吃生的。”

“那先和我们一起玩会吧,反正现在离吃饭还早,东西我们帮你提。”

“…”

“…盯着我干嘛。”我已经被气到立起来了。

“塞西尔。”

“干,干什么!”

“我有一个事情一直很好奇。”

“咦?”

“你这脑子时灵时不灵的,是今天起床的时候磕着了还是晃的太厉害了?”

“噗”不要笑,尼克,从遗传学上来讲你也大概率一样。

“什么意思?”

“说你脑袋里都是浆,今天摇得比较匀,糊成一团了。王富贵,给叔叔阿姨说再见,回去了。”

这肥松鼠还真招了招手,你不会是这八个人里面最聪明的吧。虽然我很开心你急着回家,但麻烦等我蹲着把东西收拾完。

“谁是阿姨!”你最后决定走这种路线了吗?我好失望,前段时间的机灵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无妨,现在只要不打扰到我收拾东西就行,不要学我背后这团巨大的阴影。

“汉斯。”

“怎么了,爱弥儿。”

“你中午吃什么?”

“…”

“怎么了?”真是天使啊爱弥儿,我正愁着不想洗碗呢,也不枉我把头专门在垂直方向旋转了六十度和你对话。

“问过阿姨了吗?”

“咦?啊,好!我一会回去问!”原来不是吗,不过无妨,反正洗碗的人找到了。

“那就这样吧,到时候你直接来餐厅就行,应该不会锁教堂门。我东西也收拾好了,诸位再见,玩得开心。”

“汉斯今天好像老头。”说话可以小声点的,塞西尔,今天加上你已经有三个人说这件事了,要不是我走得够远现在一定要骂人。

今天打算做罗宋汤和红烩肉酱,没有大料多少让我有点伤心,不过这边的主食是面包,我也有点难想象夹心面包里吃出个八角壳的样子,米饭吃得少,我们到现在也就上次包饭放了点米。不过有面条,宽面,我打算晚上拿这个来拌红烩酱,意大利面?谁管,这里又没有意大利人,没人会拿十字架殴打我。

这两样东西捣鼓起来都方便,只是单纯耗时间而已,罗宋汤要把食材切成大块的,红烩酱要小块的。现在有了王富贵我连火都不用管,能吹风真好。

“我回来了!”我正在厨房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们的客人来了。

“你这是回哪去?”

“嘿嘿,我爸爸上午回来的时候每次都要说。今天里克神父也不在,感觉——好香,这是什么,汉斯。”

“番茄牛肉汤,蘸面包吃。”你的注意力转移的也太快了,我是没想到爱弥儿居然还想当爸爸,不愧是主角,连梦想都这么先于时代,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外科手术进步到什么地步了。

“这个呢?”

“番茄肉酱,拌面的。你要吃哪个?”

“都要!”

“…行吧。那要再等一等了,肉酱还要烧一会。”

“汉斯,你手上拿的什么?”你今天问题真的好多,我正打算往肉酱里面倒葡萄酒和菜丁。番茄酱我在之前就熬好了,还好这里还能翻出白醋和胡椒粉,不然我又得去一趟村子里。

“葡萄酒和胡萝卜。”

“酒?我们要喝吗!”

“…烧菜的。”

“哦。”

“你想喝?”

“想!汉斯不喜欢?”

“不喜欢。”我们家原来就一个酒鬼亲戚每次喝醉了都要闹事,现在在餐桌上闻着味就会有生理性厌恶,不过现在这是厨房。

“那算了,我也没喝过,只是我爸爸妈妈每晚都要倒一杯。”阿姨和叔叔的生活真有情趣,是哪里的逃难贵族吗?

“还没好吗?”

“别急,肉烧好了还得下面,锅不够了。”

“嗯。”

“汉斯。”

“怎么了?”

“一会就在这吃吧。”

“餐厅不宽敞点吗?”

“不!这里刚刚好,还有光。”

“行吧。”我对这个提议也没有意义,餐厅太暗了。

“嘿嘿。”发出了几声莫名其妙的笑声之后爱弥儿就没有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等着,我这面也快煮好了。

“爱弥儿,去把手洗了准备吃饭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