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的实验均以失败告终,泡苹果的柠檬水可以代替,羊肉是现成的,让人头疼的是香料,中东那边喜欢用苏马克粉来烧肉,可我也没见过,好像是酸的,我手里握着那把子青叶子烧起来个个都差那么点意思,这羊肉膻味也太劲了,一般的酸味可盖不住,如果我把这酸模丢进去熬会不会被土耳其人杀掉。

想做苹果包饭完全是突然来了兴趣,之前我完全没试过,敢动手做是因为身边有个实验活体。看来不准备充分还是不行,但愿这次之后里克神父在他的余生里不要讨厌羊肉和苹果,毕竟我昨晚拉着他吃了几顿。不过还没有到放弃的地步,桔皮生姜还有那个疑似葡萄干丢进去一块煮是我最后的手段,八宝粥不也挺好喝的吗。

现在我正翻着那本游记,希望它能再吐点东西出来。没有互联网做道菜都这么困难,我的愁容从早上开始就已经非常明显在的挂在脸上了,可疑到爱弥儿都没有找我搭过话。顺带一提,她今天还是趴在床上画着小人,不过昨天下午我可能太坚决了,导致她现在有点怕我,爱弥儿,知道吗,如果害怕可以出门找其他小朋友玩,没必要死死吊在这教堂二楼,正是好动的年纪,何必在这陪我想无聊的菜谱呢?

这个游记专业过头了,百里香和迷迭香那三角形和长条型的叶子我多少还认得,剩下的这些东西和里克神父厨房那些叶子倒是长的一模一样,有些植物看起来像是本地特产,放我上辈子肯定是找不到的,比如这个什么回 魂 根,这名字给调味料真是屈才,放在那我都不敢用,没想到里克神父做菜都这么孤僻乖戾。

“迷迭香和百里香应该能行吧。”

那迷迭香和百里香又在哪呢,这两玩意照理来说我们村子里都不会产,但我现在已经完全理解了异世界的奇妙,现在进山里好像不太安全,明天先去杂货店问问吧。就在我在纸上写备选方案的时候爱弥儿站了起来,看样子要出门。

“爱弥儿,你要出去吗?”

“嗯,我要回去拿点东西。”这小女孩回答得没什么波澜,有心事了。终于要单干了吗,爱弥儿,我知道我这里很无聊,快点去找其他小朋友玩吧。

“路上小心。”送走爱弥儿后我关上了房门,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随着血管蔓延到了全身。四下无人,我终于能趴上床看书了,刚开始我试图亲自展示规范的坐姿来扭转爱弥儿的坏习惯,但七岁小孩终究是无法理解我的深意,这床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属于我。这么多天在硬板凳上磨来磨去我的屁股都要起茧了,对眼睛不好?这个年龄的身子不就是用来造次的,小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

把苹果包饭的问题搁置之后,我继续往后翻书,想要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我熟悉的东西,遗憾的是这个地中海地区游记部分是这本书与地球最后的相似了,哪来的西方中心主义。但还是很有趣,这个作者的叙述非常细致,尤其是一段对一个叫埃兰的内陆小国的记录。

这个小国首都的王城是一个巨大的单体建筑,像是一团挤在地面的奶油,奶油的一楼是建在半个成年人高的池塘之上的,整个城市仅有的一条河的最大支流被引导从王城中穿过,国王和相关人员住在奶油的二楼和三楼,三楼往上都是屋顶,他们在奶油的顶部开了一个风口,高温期会有自然风从上面送进建筑内,这有助降低房间的温度。王城里的用水会由负责人专门从上游来存放在格外的池子里,一楼的水不做饮用,反而在节日时开放给士官们作泳池,为了避免恶性事件,引入王城的水渠也有专人看管。上级人士做示范,再加上常年炎热的气候,这些因素的直接影响就是整个首都的泳池文化很是繁盛,午间休息和下工后,他们会把小食摆在木盘上,泡在露天泳池里边吃边聊。因为泳池不区分男女,上半身基本袒露的人们上下水池是不会脱裤子的,而就算有这层遮掩也没有人会在水池里做秽事,对他们而言水池不仅是休息和社交的场所,也充满着神圣的气息,他们所在的位置毕竟还是干旱酷热之地,只是仁慈的河神对这座城市更为垂青罢了。这个国家的人民夹在周边大国之间还能怡然自得,也得益于国家位置偏僻,物产不丰,王城虽然还算繁荣,但到手之后也抵不上征服路途的损耗,这和之前的海岛形成了明显对比。

奢侈,读到这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奢侈,这不比冲澡厉害多了,在水源流动的水池中一呆就是一整天,还有小食和异乡人作陪,这富有冲击力的画面否定了我前二十年的坚持,我一定要找时间去一次,之前我担忧的死亡flag已经不重要了,人不应单单汲汲于生死,这本书完成了对我人生更高层次价值的赋予仪式。但其实两者不矛盾,或者说我还得提早实施逃跑计划。

在我沉浸在对异世界黄金国的幻想中时,一个浑厚的声音不合时宜的插了进来。

“坐起来,趴着看书久了对眼睛不好。”

“吓我一跳,里克神父。”

“现在你还会被吓着了,看什么呢,这么认真。”

“我找你要的游记。”老年人还真是健忘,里克神父直勾勾的眼睛好像完全忘了这书是他选的似的。

“你都能看懂了?我还没想到小汉斯认字这么快。不说这个,爱弥儿妈妈来找你了,你下来一下。”回来的不是爱弥儿,是爱弥儿妈妈,我终于要因为小孩子之间闹矛盾被对方父母打了吗?

我和里克神父下楼来到大厅就看见爱弥儿的妈妈正站着,长的好眼熟,基因的力量真是强大啊爱弥儿。

“科莱特太太,你怎么还站着,快坐,爬了这么长的石板路肯定也累了。”

“没事的,里克神父,我们家的爱弥儿可是天天爬山呢,我这年纪可不该输给她,我来还点东西就走。汉斯下来了吗?”

“阿姨,什么事?”

“这是爱弥儿叫我串的羽毛,这一串你的吧。”

爱弥儿妈妈拿出了一串黑色鸡毛,老实说,不太想看见。

“谢谢阿姨,你串的真好看。”

“管不得我的事,这鸟好看着呢,要是拿到城里去都能办展览了,我们家的那些鸡可照不出这种光彩,难怪只能上餐桌。”我们这只不光上餐桌还下地狱了,这种扫兴话别提的好。“噢,对了,爱弥儿呢,她没和你一起吗?”

“爱弥儿,之前她说要回家取东西呢?”

“咦?可她没回来啊。”爱弥儿妈妈听罢,脸色很快就阴了下来。我和里克神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不愿意接受状况。

“还看什么,和我去找人了。科莱特太太,你先别急,在教堂坐着歇歇,万一一会人回来了错过了。”可能是想到昨天尼克提的事情了,里克神父也有点慌了起来,把我拖着就往山下跑。

下山之后我和里克神父就分头寻人,一开始我只是单纯有那么一丝的担心,毕竟小孩子一个人跑来跑去、来去无踪才是天性,爱弥儿就是因为和汉斯绑得太牢靠了才会因为这种小事让周围急得满地跳。不过当我跑遍半个村子最后只见着已经等在村口的老头时,我的恐惧感也窜了上来。

“找到了吗,不用问了。”里克神父的语气今天格外地冷。“走吧,进山里看看,村子里又没水塘,人不会无缘无故不见的。”逻辑没有问题,结论很有问题,尽管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十分害怕爱弥儿出事,但这并不能构成我进山的理由,这个时期外面的环境可不能支持一老一少出野外,也许里克神父宝刀未老,但带着的我只能扮演累赘,或者沙包。

“我也去?”

“不然呢,爱弥儿可不会突然就一个人跑不见,越到晚上越危险,别废话了。”里克神父随手就又把我拽了起来,老头爆发力也太惊人了,连这返老还童之术也是魔法的力量吗?

怎么感觉汉斯对谁都没有把握过先机,我新的人生,好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