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名叫榔头。

其实在我刚出生时,我们大槐树村最有文化的李先生给我取过一个相对文雅的名字—蓝田。

可惜我爹觉得这名字有“蓝(烂)在田里”的意思,非要给我改名。于是周岁那天,家人将一堆书、笔、公章、钱等代表着知识、权力与财富的东西摆在了我面前,看我未来是从文、从政还是从商。结果,我的目光只是象征性地在那堆东西上停顿了一下,转而目光如炬,奋不顾身地爬到木门后面,万分坚定地抓住了那把黑大粗猛的榔头,结果被我爹在腚上抽了三巴掌也不松手,最后一股哈喇子落在榔头上,算是滴水认主了。

我爹又要打时,邻居连忙上前相劝,说:“蓝田爹,这是天意。”

我爹长叹一声:“既然天意如此,你也别叫蓝田了,就叫榔头吧。”

我娘摇摇头:“名字不能随便乱取,榔头可以当小名,大名不行。”

我爹精神一振:“那好,再来一次,这次是什么都不改了。”

有了前车之鉴,他们换了套路,不知从哪儿找了本《唐诗宋词八百首》,让我攥住一支铅笔,说让我用笔在上面画,画中什么就是什么。上面这么多好诗句,随便扒拉俩字都能绝响全村了。

我不知道列位看官有没有读过杜牧的诗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七年后,当我第一次庄严地在作业本上写下“上官青楼”四个大字时,旁边老师的腿都哆嗦了一下。

但大家都喊我榔头,因为没人愿意在大街上听到诸如“二哥吃饭没,干啥去啊?”“没事,上青楼那儿玩玩”之类的对话。

这就是我名字的大体来历,有点悲壮。

邻居秦家比我晚两天出生的姑娘叫暖玉,也是李先生取的名字。暖玉有个弟弟叫秦辉,是我唯一的好兄弟。我们自幼一起长大,虽然差了三岁,却很投脾气。他寡言孤僻,不喜欢跟别人交流,唯独跟我在一起时能多说几句。由于身形瘦小,他经常被同龄的小孩欺负,我几乎充当了他童年时代的护体金刚—你们欺负老实人算什么本事,有种冲我来!事实证明,那帮浑小子还是挺有种的。

不过我也没白给他当护体金刚,多年后有一次约架,本来我是约了一个人,没想到来了一个村的孩子。正当我被打得惨不忍睹之际,只见秦辉腰缠麻绳,手握红砖,从墙头大喊一声“住手!”伴随着这声厉斥,在萧瑟的秋风下,他举着砖头从墙头纵身一跃—摔折了腿。紧接着我和他一起被打了个半死。秦辉不只腿骨折了,脑门上还因此留下了一个对钩形状的伤疤,可以作为耐克的灵魂代言人了。

因为秦辉骨折,回到家我又被我爹胖揍了一顿。虽然多挨了两顿打,但自那之后,我明白了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小男孩是肯为我遮拳挡脚的兄弟,只是期盼他下次尽量别站在那么高的墙上。

那天我在背着他去医院的路上对他说:“小辉,你以后别喊我哥了,被仇人听到你跟我这么亲近,容易挨打。”

秦辉说:“哥,你真仗义,那喊什么?”

“喊姐夫。”

秦暖玉,人如其名,如花似玉,笑起来的样子像三月里的桃花。她是常年蝉联我梦境女一号的姑娘,而且我们还有一层特别亲密的关系—同桌。那节语文课上,老师念完那一句诗后,我拿胳膊肘戳戳她,问:“暖玉,知道我以前叫什么名字吗?”

暖玉说:“你不是叫榔头吗?”

“我以前叫蓝田。”

暖玉愣了半晌,突然红着脸抄起语文课本磕在我脑门上,咬牙切齿地挤出三个字:“不要脸。”

我一脸严肃地盯着她说:“我真叫蓝田,我觉得咱俩还挺有缘,竟然能在一首诗里相遇。”

这次暖玉干脆对我说了四个字:“滚,不要脸!”

那节课过后我才恍然大悟:李先生真乃高人也,同时对我改名的事情感到十分惋惜。后来听我爹说,暖玉妈妈当年是十里八村的村花,登门提亲者无数,李先生对其也十分爱慕,但她最终选择了腼腆老实的秦老三……我方才明白了李先生的良苦用心。

我喜欢暖玉,她在我眼中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弯月水眸柳黛眉,秀鼻樱口白玉颊。我觉得自己看过的所有武侠小说里用来形容女主角的句子加起来也不够暖玉用的,就是好看。

自小学起,我的成绩还是相对稳定的,九年来稳居年级倒数第一,从未失手。当然,这也是别人不爱跟我玩的原因之一。老师常常和蔼可亲地对大家进行教诲:“圣贤有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们都离榔头远点,别让他给带疯了。”

那时候,成绩往往是判定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尺。

除了成绩,我的爱好也与别人不同,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别人热衷的运动我是没兴趣的。我的爱好有三个:一是闻汽油,二是看小说,三是看暖玉。

的确,我自幼就有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不理解的怪癖—闻汽油。幼年时,看了部动画片叫《邋遢大王奇遇记》。那会儿周围的小伙伴都喜欢邋遢大王或者小白鼠,唯独我喜欢那只想要统治地球和消灭人类的老鼠领袖—鼠王,尤其是当它一瓶又一瓶地闻汽油的时候,特别迷人。

看完动画片后,我翻墙到老叔家里,从他那辆摩托车里偷放出来半桶汽油,放在鼻前闻了一下,瞬间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那种直入灵魂的油香让我神魂颠倒,倒数第一带来的烦恼由此消失殆尽,这使我在未来的几年里能做到蝉联倒数第一而精神不倒。

自那之后,我就像鼠王一样,染上了闻汽油的瘾,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正常情况下,每天要闻个两三次,如果长时间不闻,就会喉咙发痒,反应迟钝,浑身无力,并且极为暴躁。

我的日常生活基本就在这三件事中度过,闻闻汽油,看看暖玉,读读小说,然后把暖玉套进小说里开始胡编。有时候暖玉是清朝时某位坐拥千亩良田的员外的女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后来碰到了微服私访的皇太子—爱新觉罗·榔头,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热恋,但暖玉被恶人嫉妒,那恶人花钱找巫师施法欲将暖玉变成丑女,可是巫师有青光眼外加脑痉挛,施法时歪了一点,不小心把皇太子变成了一条狗。从此,暖玉抱着狗儿四处寻求帮助,最终在白雪漫天的冬季,一家人吃上了狗肉火锅。

有时候,暖玉也是江湖上恶名昭著、杀人无数的女魔头。当时的天下第一剑客—上官榔头决定为民除害,便只身悄悄潜入女魔头的家中,藏在其床下,按兵不动,伺机而发。但女魔头回家脱衣洗澡的时候,上官榔头爱上了她,并且决定不杀她。为了能够天天看女魔头洗澡,剑客屏息伏地一动不动,七天过后,终于饿死了。

……

这类故事,我每天大概要在脑中编上几十个,而往往在编故事的时候,我都会目光呆滞、一动不动,给别人造成一种“这是神经病好吗?”“我觉得更像疯子”的感觉。为了避免成为他们口中的“疯子神经病”,大多时候我都会找个蚂蚁洞,用装作研究动物文明变迁史的姿态来掩饰自己思考时的呆样。结果这样一来,他们又说我是个“看蚂蚁的疯子神经病”。

我一看这样也不行,看来要拓宽视野,不能仅仅局限在蚂蚁身上,于是我开始看蜘蛛、毛毛虫等一切能活动的动物。反正无论我看什么,他们始终说我是个“疯子神经病”。

而长久以来编的故事,印成书都能建个图书馆了。长时间处于这种看书编书的过程中,我的空间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在我十五岁的时候,一般的小说已经勾不起我的兴趣了,通常看不到一半,我就已经猜出了结局。

尤其在闻完汽油之后,我的脑袋就会像是高度近视者戴上了眼镜—瞬间清晰万倍。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疯子神经病”,最起码在闻完汽油之后不是。针对这种情况,暖玉在初中时也曾和我进行过一段对话。

“听我爹说,你两岁时就认识一百多个字,李先生都说你是神童,现在怎么回事啊?”

“我现在也能认识一百多个字。”

“榔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你看呢?”

“你问我呀?反正你跟正常人不一样。”

“他们是真傻。”

“他们傻?你是指哪些?”

“觉得我傻的人。”

“包括柳第一?他可是没拿过第二的高才生,放眼全县也无人匹敌。”

“排名只是个无聊表象,不重要。”

“那你考一回第一,让我看看你的无聊表象。”

“我若考第一,你长大了嫁给我。”

“行。”

“来,立个字据。”

就这样,奠定我婚姻基础的“十年之约”郑重地签了下来,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

若榔头(上官青楼)期末考试拿第一,我秦暖玉十年后愿嫁给他。

 

下面是三个秀气的小字—秦暖玉。

我之所以一定要娶暖玉,不只是因为她好看,我不是那么肤浅的人,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要对她负责。七岁那年,我们相约一起去小河里洗澡,但是暖玉不够友好,不让我跟她一起洗,只能相隔几十米分蹲两处洗,中间还隔着一道弯。我们洗完澡后,发现衣服被人偷了,我厉声大骂一顿偷衣贼后,光着腚把赤身裸体的暖玉背回了家,我至今也没告诉她,衣服是我偷的。

那天回家后,我将“十年之约”拿给我爹看。我爹瞅了一眼,露出两排大牙就笑了:“憨货,想娶秦家姑娘还用考第一?老子多给你攒几年钱就行了,秦老三跟咱这关系,成为亲家不就一句话的事吗?”

我抢过字条,一边往外拉一边说:“爹,你先爬出来好吧?满圈的猪都让你熏得直翻白眼了。回回你喝完酒,猪也跟着醉生梦死。”

我爹的本事我知道,指望他攒钱,我下辈子都得打光棍,能把我不缺零件地养大就已经不易了。身为一个祖传的铁匠,同时又是白事带头人,哭丧委员会会长,这等艺人按理说在村里都是有一定地位和财富的,但我爹不行,好酒好赌,一边挣着一边输。

所以,指着我爹给我攒钱娶媳妇儿是不可能的,我只能靠自己,还有那张字条。再加上和秦辉的铁三角关系,应该是十拿九稳。

我小心翼翼地将字条收起来放在一个小木盒里,从那天起就开始搂着小木盒睡觉,并于当天夜里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春梦。

那年,我十五岁,一条蔚蓝色内裤五元。

那年,秦辉的离奇失踪,暖玉一家的突然消失,使得一切都成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