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接File19 P2

(战后纪年)103年(2014年)9月25日

该事件自9月19日正式开始。但据当事人交待,当事人是在回家后才得到有关王浩时的消息,并决定展开调查。但考虑到当事人回家的日期较早,故据此推断当事人获得消息的时间区间在9月16日-19日傍晚要求调查前之间。而有关更早获得消息的可能性,由于在此之前当事人还处在“阶段I”,且无法控制自身能力,故可以排除该可能性。

关于当事人获取消息的来源。据当事人交待,是由于得到了装有目标照片和有关“这个人有问题”的内容的信件的信封,才决定对目标进行调查。对这一理由笔者不得不持怀疑态度,尽管从当事人当时的表现来看,出于某些原因而故意隐瞒的可能性很低。

因此比起当事人故意隐瞒的可能,更值得关注的显然是这之外的,即“当事人完全不知情,只是单纯地收到有着相关内容的信封”的这一可能性。倘若这一可能性成立,那么送信者,或许应该换一种说法,叫做“消息提供者”,这个个人或组织的动机就很耐人寻味了。

但由于没有获得相关证据,故在此不再进行下一步推论。

不过在与当事人讨论相关情况之时,目标就已经通过其能力得知消息,并在20日下午发动针对性袭击。但当时还无法彻底断定这些袭击是由目标策划的。

而在21日上午,为调查相关事件与当事人等前往XX公司,但调查要求被目标拒绝,同时冲突也由此展开。

冲突最后以王浩时死亡结束。从王浩时口中得知,萧氏集团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且为其提供了相当数量的物资及资金支持。但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关系,从王浩时口中得到的情报相当有限。

据相关报道,在事件中共计有197人死亡,全部为该公司员工。而警方将此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并称找到了袭击者王浩时的尸体。因此有理由怀疑警方的调查已被介入,但目前介入方不明。

关于在行动中王浩时使用的装备:

无人机:104架,均为萧氏集团旗下天盛公司出产的“时光捕捉者-3”小型无人机,粗略观察没有改装的迹象。

全自动手枪:50把,均为Crow21。

自制炸弹:成分推测为钝感炸药(具体种类不明),且炸弹外表被粘附钢钉等物体,用以增强对人体的杀伤力。怀疑是对国外相关案件的效仿。

总结:

与两年前相比,王浩时的能力没有发生变化,且没有获得“特殊武器”。因此较上次对抗时相比,王浩时在行动模式上没有大的变化,仍是以依赖监控摄像头、手机等电子设备为基础的行动模式。

不过在该事件中最值得注意的,显然是与利用能力者有关的方面,尤其是其中可能存在的组织化趋势。

尽管目前尚无法证明该事件与自今年6月份开始发生,至8月末再度开始的针对学生群体的袭击之间的关联,但出于在某些角度上存在的类似性质(尤其是在组织化方面)。所以对这些事件还需进一步的调查,以明确这些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