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意识逐渐消失然后再重新组建的时候,我重新用这个新的意识看着这新的世界,这就像是一段幻灯片的播放一样,回忆着我的从前,每一段记忆都是可以联通的,但是我这算是成功了吗?

我来到了记忆的尽头,也就是所谓的五维时空,但是我现在并没有实现所谓的时空穿梭,只是处于一种旁观者的状态,我要想办法达到任意一个时空才行。

就在我准备找寻成功离开的办法的时候一道闪电打了进来,我被强大的闪电击中,钻进了黑洞之中。

就在这恍惚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了重力,也就是说我现在处于一种下落状态,也不知道会在这种状态下持续多久。

我的意识在不断打磨,慢慢抹去了许多东西,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抹去了什么,但是我知道,我若是穿越成功的话,我的记忆肯定是不完整的,但我希望不会忘记太多。

意识随着重力的增加而渐渐消退,我最后陷入了昏迷。

在浅浅的意识中,我可以感受到一阵风吹过耳畔,但是这风声却有两个不同的声音。

我试着睁开眼,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眼前的一切告诉着我,我成功了。

我抬起我的手,用手扶了一下额头,但是这奇怪的触感让我愣了一下。

用手抓住眼前的头发,长长的刘海让我意识到事情渐渐奇怪了起来。

真的变成了女孩子!

虽说我并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但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还是涌上了心头。

“简直了!”

说完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些让我有些诧异的东西,我似乎看到了两只手,两只不同的手。

从我躺的地方坐起来,我看着眼前类似于重影一样存在的东西,我转过身来看着异样来的方向,那个地方就在我的旁边,旁边呢······

坐着一个女生,但是这让我有些感觉不太对的,因为我隐约还能看到一个男生。

恍惚之间,我又发现了一丝异样的地方,有一种自我的概念在我的身体里面呈现出来,随后周围的空间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我再次晕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还是那个天花板。

我用手扶了一下额头,一阵头晕的感觉让我有些难受。

我重新坐了起来,看着四周,这的确是我的家没错了。

然后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是2005年8月22日星期一。

这时候的我即将上高二。

望着锈迹斑斑的防护网外摇晃的树叶,我的内心又变的平稳下来,但让我有些不解的是,这个身体还是我的身体,是我高二时候的样子,也就是说,我并没有因此在这个世界创造另一个我,我只是“灵魂”回到了原来的身体里面罢了。

想到这,我有些失望,毕竟我若是能够以一种第三人称的视角看着自己的话,感觉不是更好吗?

打开窗户,让窗外的风吹进屋里,灼热的空气瞬间充满了房间。

我似乎记起了什么,但又很快忘记了。

将窗户关闭,我回到了客厅,依旧是那个熟悉的二室一厅,在爸妈走之后,这间房子就归到了我的名下,伯父伯母也担任起了我在大学毕业之前的生活费给予者,我也知道他们的生活本身也不是很好过,所以也会尽量不给他们添麻烦。

时间还是早上,我如果没记错的话,今天应该是有点事情要做的。

我穿好衣服正在刷牙洗脸的时候,客厅里的门被敲响了,带着一丝疑惑,我走到了门前从猫眼里看到了那个久违身影。

他就是我的高中同学孙泰宇。

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他摆着一副狂傲不羁的样子看着我。

“常岚,你这个家伙是不是睡过头了,今天咱们出去聚会你不会忘了吧。”

看到他,我记起来他是在一次航天事故中去世的,当时的他还只有43岁,不过我这次应该可以改变他了吧。

“喂,你这个家伙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哦哦哦,我在听,稍等等。”

“大家都在等你呢,还有校花许翊哦。”

听到他的话,我也慢慢回忆起了以前的许多事,我知道,我后来向她表白过一次,但是被拒绝了,现在我穿越回来,知道哪里错了,也就放弃追她了吧。

“孙泰宇,我说你既然喜欢她那就快去追啊,别成天在这里磨磨唧唧的。”

“谁磨磨唧唧了,我这不是准备好了嘛,今天聚会我就表白。”

“呦,看好你哦,那你先在楼下等会儿,我马上就到。”

“今天我绝对拿下她”

说完,他就离开了。

望着他的离开的身影,我才意识到,这原来就是年轻人。

我回到家里,在衣柜里找寻着今天穿出去的衣服,随便找了几件合身的之后,我在衣服的底层发现了一个盒子。

这个东西我没记错的话,里面放着一些女生用的多东西,都是以前妈妈的。

想到这,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些东西。

长长的刘海,躺在旁边的女生,还有异样的视觉。

这种不适感让我直接坐在地上,忍住头晕的感觉之后,我撑着身子走到了厕所,趴在马桶上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精光。

虽然并没有吃早饭,但是还是非常难受,胃酸的味道充满了口腔,我走到洗手台,用杯子盛了杯水,大口的喝了进去漱了漱口,然后把漱口水吐在了水池里。

我俯在那里,头晕的感觉渐渐消失之后,我回忆着刚才脑海里闪过的画面。

长刘海?女生?奇怪的视觉?究竟是什么?

这一番奇怪的举动发生后,我开始思考,这是不是我穿越的原因,穿越的后遗症?

但是思索之后,我发现了我穿越之后的确失去了一部分记忆,让我有些实验步骤很难想起。

整理好精神,我穿好衣服下楼去了。

走出小区,我看着这些有年代感的标志,那个时候我们这里还有的报亭和电话亭,这些东西也将会在几年后消失,那个时候大家的手里拿的都是一块手机了,再到后来,大数据成功实现之后,人们的一切出行都由物联网设备管辖了,用到人力的地方渐渐变少,再到后来伴随着物联网的普及就是人工智能的广泛使用,仿生机器人也出现了,我们这一代人可以说是见证了时代的大规模变迁,城市运作方式的彻底性变化。

我这个来自未来的人看着这些熟悉的东西,还真是有一种欣慰感,毕竟这里的每一个事务都标志着一个时代。

“常岚,你怎么这么慢。”

孙泰宇在远处向我招手,看到他之后我也回应着,随后向他走了过去。

“让女孩子等你可不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是。”

“我无所谓,主要是你,你去晚了不就给许翊造成很懒散的样子了。”

“我没事啊,我可是等你才来晚的,我有理由。”

“你这算是卖队友了?”

“嘿嘿嘿。”

随后我们两个并排向公园走去,我记得我们约定的地方是林元市的城南公园。

走在中心步行街上,我看着周围的商店,我若是没记错的话,我最爱火烧铺就在那个地方。

透过人流看过去,我果然看到了那家店,不过在我高三毕业那时候,因为这里要大改造,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那家火烧店了。

“喂,常岚,开学我们就是高二的学生了,你有没有想好你要考哪个大学啊。”

“我嘛?”

我记得当时高考我因为有个大题的答案写错了,差几分就能进国立科技大学,按照现在我的记忆和知识储量的话,国立科技大学不就是很简单了。

“国立科技大学。”

“那么高,不过想想也是,你学习那么好。”

“那你想考去哪?”

“我想考省师范。”

“师范?你爸妈让你考的?”

“嗯,毕竟以后关于找工作方面还是不怎么愁的,再说了我爸妈也是老师嘛。”

“父母是老师,就想让自己的孩子当老师,的确很符合那个时候的风格。”

“话说常岚,你这句话说的好像你很了解他们一样。”

“我之前读过社会心理学,这些还是了解的。”

“你读那种书?那不是大学里的东西吗?”

“啊···好奇好奇而已。”

“你这要提前秃头啊,劝你还是不要这么做。”

听到他的话,我点了点头。

与他的交谈,我感觉到了无与伦比的放松。

走出步行街,我们穿过一条马路,就到达了公园。

我和孙泰宇一起走了过去,那里不仅有校花许翊,还有班长李思雨,还有其他的一些同学。

李思雨身高在一米五左右,并不高,扎着双马尾,头发天生是棕色的,论颜值,她的长相并不亚于许翊,但是因为长得有点小巧,再加上有些不太争气的身材,使得校花的头衔落在了许翊头上。

许翊的头发是黑色的,扎着一个单马尾,前面留着刘海,雪白的肌肤再加上天上独有的气质俘获了学校许多男生的心,不过现在,那一群人里面要少一个人了。

我简单的打完招呼,在李思雨点齐人数之后,我们就出发了。

就在出发的时候,我注意到李思雨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