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天平耶兰分会。

今天的格兰·斯佩坐在书房的正中间,他的桌上此时摆着一个特别的白色信封。

这是皮斯特先生的第二份遗嘱,是今天他转移财产的时候,从商会地下室的货币保险柜里发现的。

本来想说着“终于来了吗”这种话之后淡定地迎接,但他万万没想到第二封遗嘱会被藏在那种地方。

银币叮当作响的时候,柜子上方小磁铁哐当一声掉下来,随后被吸在上面的信纸也轻飘飘的落到他手里——那位前辈将机关设定成保险柜里的金币达到一定重量后就会自动触发的形式,让整封遗嘱看起来几乎如同从天而降的天书。

******

致接任者。

怎么样,我设计的这个机关还不赖吧?希望它没吓到你。

我将这部分信件塞在了保险柜里,如果你得到它,那大概就说明你可能已经完成了我的任务,即募集资金这件事情,首先感谢你莫大的信任和勇气。不过,因为陌生人的一句话去承担30000弗洛的债务,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你是勇敢还是愚蠢了。

恐怕你到这里,已经大概清楚了我交付给你的是一门怎样的生意。并且应该有些疑惑,发现“贩卖希望”这件事情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这件事。

比如,贩卖其他人想要的物品,这些货物到底怎么进口呢?商会在这种特殊的交易之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类似这些,我知道你有相当多的疑问。

但在那之前,能听我说一个故事吗?

那是关于曾经,大陆中部一个小小的商团(Trade Team)的故事。

对,商团。

名字叫“青鸟”,成员有三个人。并且如你所猜测的一样,年轻时的我是那三个人之一。

而团里的另外两个人名字叫谭欣(Tanth)和雷(Rei)。这两位有着一种奇特的能力,那就是能够在这个世界上以超乎常人想象的速度进行旅行。

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是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在府寺国,乔磨的一个贫民窟里,那里也是我的故乡。

我自己是家乡贫民窟里出身的地方官员,贫弱巷子里难得的穷人家的天才,而叫谭欣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黑头发大叔,雷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头上有羽毛的黑发少年。

那时的我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地方官员,为了积累在那个城市的公信力希望对这两个人伸出援手——他们两人当时是公认的引起骚动的惯偷,身体强壮却并不工作,依赖偷抢为生,睡在一个户主已经病死了的鬼屋里。

我调查完他们的资料后才发现,这两位原来都是来自德索斯帝国的流浪者。

异乡人在平原被排斥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无论是南方的黑头发德索斯人还是北边的白头发奈兰人。最初,我把他们当做那种非法入境的难民来看待了。我当时头脑一热,夜晚直接潜入了他们的居所,跳出来对他们说:即使国籍不同,人也应该靠自己的努力来赚取生活,这样周围那些不信任自己的异乡人才会慢慢尊敬自己。

但显而易见的,当我说这些大道理的时候,他们除了对我的突然出现吓一跳之外,只是茫然的彼此对视,又警惕地盯着我。

……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们其实是德索斯帝国的A级通缉犯。

名为“雷”的少年,有着化为巨大鸟类的能力。

对,我没有说谎,你也没有看错。即使是和他们相处了很多年的我,也仍不知道那种奇妙的力量从何而来。而名为谭欣的大叔则是他的德鲁伊(Druid),也就是德索斯人所说的“御使动物的人”,他只跟我说了这种能力源于雷自身“异族”的血统,老实说,我最开始以为那只是个传说。

但那时却由不得我不相信,因为我亲眼看到,人,和人变的巨大鸟类一起从我眼前飞走。

在那个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撞上的是怎样大来头的家伙,雷变身为青鸟,载着谭欣从月下的破屋里一飞而出,在我沉浸在说教中时,两人就那样飞离了我伸出的手。

大犯人乘坐着变成巨大鸟类的小犯人,从我面前飞走了。

那个夜晚对我是一个巨大的惊吓和冲击。

我第一次被日常生活以外的东西,常识以外的东西,以不合理的方式击败。

在那之前的家乡,只要我开始说教,除了没有心的石头,没有人会不为所动的。

所有人都认同我有成为商人,官员,或者至少说客的天赋。

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找我得到解决。

我在某种自负、自卑、不甘心,穷小子的害怕和不甘心的心情中,开始追这两个人。

我跋山涉水,跨过了许多国家的边境,辞去了家乡的工作,一直都在寻找那只青色的鸟。

很可笑吧。

那还是我作为成年人而言不算成熟的日子,用潮流一点的话来说,算是我的“青春期”吧。无论是趟着泥巴过河,还是被大雪冻得感冒,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的最后伴随了我两年。

最后的最后,我在一个叫依云市的地方找到了他们。

他们还在当地进行着躲藏、偷盗的日子,并且对我的到来非常吃惊。

“你,居然追到这里来!”

叫雷的少年这么叫起来,我也很开心,两年了,这两位还没有忘记我,可能是因为他们那时候也不怎么与其他人打交道吧。

我按照心里所想,嘿嘿笑着,开始了跨越两年没能完成的说教。

追着一对小偷两年多,辞去工作,就为了让他们改邪归正,现在回头想想也是无聊到不行的工作,但这也是因为他们两人身上的神秘感一直搔挠着我的心。正是因为这种心情,让我和他们相遇了。

我大谈特谈正经工作的重要性,为的只是想要“连通缉犯都能因为我而改邪归正”这份自我认可的荣誉而已吗?

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和认识之外的东西扯上关系。

平常的生活实在是太枯燥无味,我能一眼看穿别人的问题所在,当然也就能一眼看穿过去自己一生的结尾。

但是,和他们相遇是一个转机。

“那,你介绍工作给我们啊。”

雷当时是这么对我说的。

“工作啊工作!你不是说只要认真工作的话,是个人都能获得尊重和承认的吗?”

“那你觉得我们这样,到底能做什么工作啊?!”

叫雷的少年用树枝丢我。

直到我开始说教,才发现我没准备好怎么和他们打好关系。南方地区不是有那种神话吗,一个追着神兽的人,在神兽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却吓得逃跑。

大叔和少年直直地盯着我询问我的来意,我满头冒汗。

对啊,一对逃到境外国家的通缉犯,更重要的是什么技能都不会,只会偷抢的他们,又能做什么工作?

“……你们有什么特长?”

其实不用问我也知道,那种化身巨大鸟类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不得了的特长,而那个大叔则似乎是提供旅行的经验而存在的,两个人相互依靠,他们大概就是这样一路流浪至今。

“要说特长的话,这家伙能飞算一个吧。”大叔果然忧郁地接话,“工作的话就算了,这家伙顶多去花鸟市场卖艺。”

“你说什么死大叔!?”

能飞。

会飞的人能干哪些工作呢?

我绞尽脑汁。

“那,要不要试试看送信?”

“送信?”

“嗯……”

我当时的想法很幼稚也很简单,既然他们能够在一天之内轻松跨越半个亚里拉泽,那么这份能力如果用来做信差什么的或许很有前途。

本来只是我临时想到的糟糕主意,结果没想到他们真的接受了这个提案。

跨大陆快速送信服务。

我当时本没想为他们做那么多,但本着帮人帮到底的心思,一咬牙,就开始撮合他们的工作了。

最初接到的是一个母亲给边境儿子寄信的订单。

雷化作青色的鸟,他真的很快,就像闪电穿过云层一样。仅仅用了一天就完成了往返,给那位等待儿子消息的母亲带来了边境区儿子的回信。

在那之后还接受过寄给遥远情人的情书,法律书函,账单,意义不明的密码纸。

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

我们的确从这份工作里获得了快乐,也眼看着谭欣和雷慢慢变得开朗了一点,他们称我为“笨蛋大哥”,老实说,其实我年龄比谭欣小。

你应该能看出来,这并不是正经的生意。

当这种信差不仅危险,而且利润也不是很够三个人生活,在那个基础上,我跟他们提出了从“送信”转为“送货”的想法。

现在回想一下,那就是现在这个分会的雏形。

过程大概是这样,我们在各地旅行的时候,打听当地人急需的“想要的物品”,并且将它们从遥远的某个地方运送过来。

雷的运力有限,因此大宗的商品比如小麦稻谷什么的不太可行,但是像是纪念品,特殊要求的奇珍之类的,只要委托人给足佣金,我们都会想办法帮他们弄来。

那个时候雷被称为“实现愿望的青鸟”,谭欣被称为“魔物使”,而我被称为“贩卖希望的商人”。

如你所想象的那样,我加入叛逆天平所用到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赚得的。

而之后之所以决定驻扎在耶兰,也是因为这座城市的“生意”比较多——这里的许多人对外界的物品有着强烈的愿望,并且不知为何他们不愿离开这座城市……当然,也有一些在这封信里不方便说的理由。

这就是我的故事,大概就是全部了。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继续这门生意。

如果运气不那么坏,你可以在耶兰城内找到雷和谭欣他们,最好的情况就是他们在会馆里。他们都是黑头发的德索斯人,一个大叔一个少年,在耶兰应该比较少见,即使是人人戴着面具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应该也不难通过发色来认出他们。

而如果我死后(出于一些原因,我暂时没告诉他们我寿命不多的事情),他们没有在会馆生活,那也一定在耶兰的某个地方,我也会留信给他们,让他们五年内不要离开这座城市。他们两人都是离开了我就没办法过日子的大傻蛋,所以应该会把自己弄得很糟,甚至可能变回小偷缩在贫民窟之类的地方偷东西,你可以根据这个线索来找。

当然,耶兰很大,最靠谱的方法是等他们来会馆找你,说不定他们会自己隔一段时间过来看一下有没有接任者,不如说这种可能性最大。而一旦见了面,我只能说他们两人都是可以信任的人,善于寻宝,交涉,会为你担任宝物猎人和珍稀货物中介的角色,你可以派遣他们出去,为你寻找订单上那些要求复杂的东西,并且运输到耶兰,也可以和他们一起旅行。当然,就我个人的愿望来说,还是希望你能和他们成为朋友。

他们都是身份糟糕,性格谨慎但感情真挚的人。

而如果你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的话,这是最坏的情况,那时我劝你立刻放弃这门生意,并且离开这座城市,我已经将这座会馆本身我的股份抵押给南区的利兹姆家,那些钱或许可以弥补你之前借款的利息,应该还会有一些剩余。

我知道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话,但,拜托了,只要你的心里有一丁点对于这桩事业感兴趣的想法,我诚恳地请求你将它接手下去。这类和客户之间一对一建立委托与购买关系的生意涉及到我儿时的一个梦想,也代表了我对商人这个职业的理解。

附注:今后不用再在房间里找了,我一共只留下了这两封信。谢谢你能听一个将死之人的话到这里。

愿世界偏袒你,最好是把你当成歌剧的主角对待,接任者。

皮斯特·洛里斯 月暮7年·葡月23日

******

“在天空飞的人……”

银发的商人青年在桌子前一个人喃喃着,他的思维随着这封遗嘱仿佛趟过一条故事的小河,最后湿漉漉地呼出一口气将它丢在桌上。

“原来是这样吗。”

“怎么了?”

同一个房间里有女声传来,将他从沉思中拉出来。

那是一个有着朱红色长发的女性,脸上却戴着对比极为鲜明,上半是硬质而下半是薄纱的银白色面具,月亮的花纹点缀在右上角,随着她转头的动作朝向这边来。

那便是菲洛,自从他来到耶兰后便一直颇有缘分的魔法使小姐。目前的她正在一个鱼缸面前拿长棍面包逗弄着里面的金鱼。

“皮斯特前辈说的做生意的方法,我这边终于有眉目了。”

“是你以前说过的,那个写了遗书给你的前辈?”

“嗯。皮斯特前辈说的‘贩卖希望’这门生意的具体内容,他全写在这上面,现在我知道他的那种做生意的能力到底是从何而来了……现在这种日子也终于不用继续了。”

格兰所说的“这种日子”,就是指会馆目前只能帮城内人调停纠纷、做些寻找猫猫狗狗这种工作的现况。

这封遗书到来之前,他和菲洛对于那位前辈的“贩卖希望”这一伟大口号如何实践完全没有手段和想法,因此只能将就着做着类似万事屋的事情,除了塞米·薇欧莉特的那次委托算有些盈利外,其他的稍微复杂一点的订单都没办法处理。

老实说,完全不像是一个“商会”的样子。

包括现在,菲洛手边的那个金鱼缸也是这些生意中的一环,一个南城的小姑娘不希望她的鱼在冬天到来后冻死,但又不希望被她的父母发现,因此偷偷送到会馆里让他们帮忙养起来。

格兰将信纸递给了菲洛,厚厚一叠实在是让人想象不到这是遗书的分量。而少女也很认真的浏览着,反复翻看了两遍后,她问出了那个关键的问题:

“格兰你相信这种故事吗?”

“……嗯,我相信。”

如果在过去,一个人跟他说,人能变成鸟类或者人能在天上飞,那他肯定把这些当成疯子的话来对待。但自从来到耶兰,见识到了世界上还有魔法使这样神奇的存在以后,他对于世界上各种奇妙的故事接受能力已经大大提高了。

“是吗。”

菲洛甚至看不出什么惊讶。可能对于本身就是神秘化身的魔法使小姐来说,接受一个能变身鸟类、在天空飞翔的怪盗团的故事并不是那么难。

“你作为商人相信了的话,那我也相信。”

“商人的身份在这种事情上也是没什么发言权的……关于这两个南方人,菲洛你有什么头绪吗?”

“这些人我不清楚,但如果说耶兰的贫民窟的话,我知道。”

“诶?”

鱼缸里的金鱼用尾巴拍打了一下水。

“耶兰也有贫民窟吗?”

“嗯,在伊斯特尔,也就是西城区。”

鱼苗在菲洛琥珀色的眼睛里游动着,冬日的房间里炉火的温暖在萦绕,让人昏昏欲睡。

“那里大多是和你来之前的这个会馆差不多,都是很少有人去的废屋子,居民大多是贫民……当然也有罪犯。街上也堆着很多垃圾。”

堆着垃圾。

这个形容让格兰回忆起初来时会馆的模样——现在外墙的涂鸦和周边的垃圾都被矮人三兄弟清理过了,但是当初的惨状还历历在目。

“想去的话我可以跟你去,但是那不是什么好地方。”

“唔……没办法,有线索的话必须去一趟才行,下午麻烦你陪我了。”

如果生意真的可以开始的话,那之前做的那些努力也有了意义,因此这也是不得不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