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贝雅塔小姐?你在听吗?贝雅塔小姐?”随着泰肯一声声急促的呼唤,贝雅塔从自己那被尘封在心中已久的回忆中回过神来。她定睛抬头一看,看到泰肯很是担心地看着自己,而现在的她,并不是身处于医院的病床上,而是回到了现实之中。

“贝雅塔小姐,你没事吧?”看到贝雅塔似乎有些失神的模样,泰肯为此感到有些担心的问道。

“我没事……只是想起了以前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罢了。想的太入迷了,就忘了自己在干什么了……”贝雅塔舒缓了一口气,平静地给泰肯这么一个答复。是啊,自己以前的这些事情,和现在有什么练习的必要吗?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已经是无关紧要了,现在的自己,在多伦尔大人的带领下,已经得到了自己现在为之满意和想要的人生,和以前那个悲惨存在的自己的错误存在的人生相比,已经是好的太多太多了。对于贝雅塔来说,现在的自己,是得到了多伦尔大人的拯救,走向了新生,现在的贝雅塔,是一个全新的自我,新的人生,新的自己,不是以前的那个被自己亲生父母所背叛、欺凌、虐待的小贝雅塔,错误的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那样黑暗的人生,她,贝雅塔,多么幸福能够遇到多伦尔大人,如果她没有遇到在她心目中如同神明一样地位的多伦尔大人的话,实在不敢想象,现在自己会是什么样子,自己过的又是什么样子的生活。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和修正,那么,自己宁愿去死!

“其实,我有许些好奇,在贝雅塔小姐您的心目中,多伦尔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存在?我个人觉得,你似乎很崇拜和尊敬多伦尔先生,对吧?”

“是的,可以这么说……”贝雅塔点了点头说道。

“如果不是多伦尔大人,那么就不会有如今这样子的我。更不用说,会存在贝雅塔这个人的存在,我这新生一般的人生,全是多伦尔大人赏赐给我的恩典。正是因为对他的感激之情,我才决定加入教廷,追随着多伦尔大人那神圣传教的信念和道路。或许可以这么说,我是多伦尔大人身后最为忠诚、最为狂热的追随者,每一个传教士都有信念自己的使徒(多伦尔在教廷中最早期的身份是一位人气极高的传教士,根据教廷的宗教信仰和习俗,传教士都一个属于自己的跟随者教团,每一位传教士都有自己值得传播的宗教信念和思想,这便使得教廷的宗教文化丰富多彩且在世界具有极大极深的影响力),我为什么又不能是其中一位呢?”

“虽然我不是很理解你们教廷信徒的想法,但是多伦尔先生真的有你说的这般伟大?虽然说他是为教廷传播了很多不少的宗教信念和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教廷变得现今这般强大和繁荣,但是这不仅仅只能归咎到个人的功劳吧?贝雅塔小姐,您似乎说的有些太过夸张了呢。”听完贝雅塔对多伦尔的称赞,泰肯却很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说罢一句。

“泰肯先生,你是不了解多伦尔大人,其实,他是个绝对的好人。正如多伦尔大人说的那样,是你误会他了,你以为他在针对你所以人品这方面会存在什么缺陷,但其实上,多伦尔大人并没有这样的问题。是的,在你们政廷里,大家都在传谣说我们的多伦尔大人有恋童癖的特殊倾向,多伦尔资助贫困儿童家庭,将幼童们收养到自己的名下,还有传闻说多伦尔大人把自己的收养的幼童都带到自己的府邸,每天做一些恶心龌龊的事情,这些传闻,不过都是误会和误解罢了。我承认,多伦尔大人虽然说是很喜欢年幼的孩子们,但是那是有原因的……”说罢,贝雅塔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低下了头沉默了起来。

“什么原因?”

“这个……这其实是多伦尔大人一直隐瞒在内心的一个秘密,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恐怕这个秘密,只有多伦尔大人本人才会清楚了。”

“秘密……吗?”听到贝雅塔透露出这么一个重要的讯息,泰肯便寻思了起来。他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秘密,竟然让多伦尔那个老家伙一直隐瞒在心里,就算面对着谣言和诽谤,都不肯澄清自我。又或者说,正如传闻所说那样,多伦尔或许真就是一个喜欢幼童孬欲倾向的怪癖之人,一个年迈差不多六十多的老年人,说什么喜欢小孩子这种作为确实很令人不得不往那种地方想去,在大陆上,这种有些恶心龌龊的思想或者行为都不会让任何人理顺接受的,政廷之中还制定有相关吊死恋童癖犯人的法令条文,可以这么说,多伦尔的这种所谓的恋童癖好,换在政廷的政治势力城镇中的话,是最不得被人所宽容和接受的罪行。但谣言毕竟是谣言,总不会是凭空而生的,所以,这个被多伦尔可以掩埋的秘密可能就是谣言产生的关键所在。但是泰肯所关注的并不是这个重点,现在从与贝雅塔的交谈中的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在与贝雅塔交谈结束之后,他便返回到自己的帐篷中休息去了…………

到了晚上,大家伙围在点燃了树枝的火堆旁烤起了在树林当中狩猎到的一些猎物作为露营的晚餐。而多伦尔坐在艾米雅的右边,之前答应过给艾米雅讲述自己的经历和见闻的他,现在实现自己的承诺,一边为我们的艾米雅大小姐烤制着一只士兵狩猎到的野兔肉,一边准备为艾米雅讲述起自己的故事了。而艾米雅终归是个只有十五岁的小女孩,一脸很是期待的样子坐在了他的旁边,开始等待自己的老师讲述亲身所经历的冒险故事之类的事情。

“咳咳——————”多伦尔故意清了清自己的嗓子,咳嗽了两声,随后放低自己的声调,开始讲述起自己的亲身所经历过的事情…………

在多伦尔成为一位教廷人员之前,也就是年轻的时候,多伦尔就和自己的表哥还有一群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们一起志向加入战争,保卫自己的家园不受战争的摧残和统治。他们志同道合,一起组建起一个雇佣骑士团,以黑色十字为名,热血沸腾的投入到当时的战争局势当中。在为反抗神族统治的抗争之外,他们还酷爱到各个地方去探索冒险,多伦尔和他的伙伴们从他们所生活的村落们出发,朝着神族所在的南边大海为方向一路赶往向前。那个时候,团队里只有多伦尔体格弱小不适合和强大的敌人对抗和战斗,所以,多伦尔便入职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吟游诗人,从精灵所居住的精灵之森里地精手中获得的一些古老咒语和魔法学习了一些增益性的技能,这些技能能让多伦尔在后方进行支援和协助自己的前线队友们作战。

他们离开故乡之后,第一个来到的地方,叫做精灵之森。顾名思义,精灵之森,就是精灵们所群居的森林,但是事实上,精灵之森除了精灵所居住的部落外,还有地精们所建造的地下洞穴、矮人哥布林们的村落等等许多不同的地方,精灵之森,只是一片范围广阔的密林生态群系的一个人类给予的称呼罢了。因为这片地方其他种族所居住的比例比人类还高,甚至是几乎没有人类活动的区域,很少有人类会闯进这片只属于其他种族生活的净地家园,那个时候的大陆,并不像现在这样有先进和发达的文明,也没有随处可见的道路,基本所有的村子、小镇甚至是部落都是处于一种互相完全隔绝封闭的状态,想要从一个地方到达一个地方,那简直是很困难的。而且,两个建筑群区域互相交通的道路也没有现在这般的安全,那个时候,山贼、强盗特别的多,而且整片大陆并不存在任何统治地位的国家之类的,唯一所能统治这个大陆的,是被所有人们称作“神族”的远古种族生物。

神族,顾名思义,就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神。拥有绝对的力量,绝对的文明,大陆的一切都是这个种族的掌中之物。他们的体型为巨龙,种类十分的多,而且拥有所有种族都不具有的特殊神力,而且魔法和咒语对这种先天优势的种族完全无效。我们可以说这种种族其实是所谓的龙族,但同龙族不同,神族的龙们可以随意变换成任何形态,而且他们唯一尊崇的神,传说是身处在深海之中的神秘生物。它是万物的起源、是一切的初始,不生不死,无形无态,它可以是任何东西或者生物,也可以什么都不是,但是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至今为止,我们仍未知道神族中的主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神族的族人们,确实以人类为食,对待整片大陆的统治是十分残酷而且无情。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人类为首的其他种族们都不堪残暴的统治,都在盼望着又朝一日能推翻神族的统治,获取自己种族应得的自由。可是,区区如同蝼蚁一般的普通种族们,又怎么反抗得了绝对神力得神族们?经过很长很长的战争,种族们依旧没有任何进展的成果,无奈之下,人类种族号召全族的人投身作战,大家可以组建属于自己的队伍,成为对抗统治的战斗力量前往战场,去尽自己的能力推翻这种残酷的统治。

年轻的多伦尔就是受到这样的激励,所以才将自己的一生投入到为解放人类的事业之中,抱着这样的目的,多伦尔便同自己的伙伴们一起来到了精灵之森。同其他人类尽力的骑士团队伍一样,多伦尔的想法也是劝服其他的种族战士们加入自己,一起对抗神族,为自己的队伍提供壮大发展的机会。在来到精灵之森后,他们在这儿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欣赏精灵之森的神秘古老的原始密林美景的同时,多伦尔还与伙伴们在各个种族的部落进行拜访和游说其他种族的族人们加入自己。如今自己差不多也进入了年迈的年纪,多伦尔坐在熊熊燃烧的火堆前,不禁很是感慨着自己的那一段热血青春的事迹。在多伦尔的讲述中,艾米雅已经被年轻的时候的多伦尔和他们在精灵之森的冒险故事深深沉迷其中。多伦尔是如何运用自己的口才和智慧说服地精们传授古老的咒语和魔法能力,是如何巧妙精制对抗击退与队伍所敌对的哥布林的突袭,又是怎么在精灵之森深处战胜史莱姆种族获得森林秘宝的一系列经历和冒险。一段段微巧维妙的故事情节,被多伦尔叙述的如此生动色彩,艾米雅聆听着他讲述着这些故事,自己仿佛好像也身临其境似的置身在内一样,在这儿,我们不得不夸张多伦尔讲故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多么的熟练。如果不是他现在所拥有着教廷护法长老的身份,我估计他大可成为一个有名的故事家,走到任何一个都市去,将他的故事将给都市的市民们听的话,那么他的作品故事一定能够火热大卖的。这种有趣的故事,乃是都市市民最喜欢的,正如格林兄弟那样,编造一个又一个大家都爱听的童话故事。

“这些经历可真的有趣,真没想到,多伦尔先生年轻的时候还经历过这些神奇的事情。如果我当时生活在多伦尔先生那个年代,真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多好玩的事情会存在这个世界呢。”

“那是肯定的事情,艾米雅小姐。”听完了多伦尔讲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艾米雅不仅感慨了这么一句。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多么想去多伦尔先生年轻的时候去过的那个精灵之森看看,去看看那儿的景色是不是真像多伦尔所说的那般美丽和原始风味。对于一个刚刚出门的女孩子来说,外面的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是十分好奇且神秘美丽的存在,她所要做的,就是亲身去往目的地,去亲眼看看这些所谓美丽的事物是否正如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美好。这,或许就是我们作为人类要去冒险、要去旅游的意义所在吧。

人类,这么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存在着这么一个最为直接显现的特性,或者说是本质。这种特性或是本质,其实就是他们拥有着一颗冒险的心。正是因为人们具备了这种所谓的冒险精神,所以才有了如今以人类为主的盛大文明,才有了源源不断的文明河流,曾有一位名人是这么说的,人类的文明是以建筑群系为基础、以交际为纽带形成的。但其实,如果不是人类自身对外界和自然一个阶段的探索和冒险,又怎么会扩展建设出建筑群系,如果没有那种尝试和外界甚至与他人进行交流的冒险之心,又怎么会有交际作为文明发展的纽带?所以人类最为纯粹,也最为本质的,其实是那颗所谓的冒险之心。以前的人们如此,现在也依旧如此,正是因为勇于冒险,敢于探索和尝试,人类才能从众多种族中被神明挑选出来,一直足以延续至今。又或者说,并不是神明刻意改变着人类的文明发展,而是我们人类自身在文明中依靠着自己那颗冒险的心在不断前进和发展。年轻的时候,多伦尔为了保卫家园进行冒险,现在,艾米雅他们也是相当于开始着新的冒险,而我们呢?我们虽然日复一日地活着,但是依旧期盼着明天的生活,在对明天抱满期待的同时,其实我们也在不断前进,不断为着未来在不断地冒险着……

为什么一直在不断冒险着?

因为,我们有着一颗冒险的心。

END·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