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能轻易做到其他人难以做到的事情,殊不知,这些事情需要他人竭尽全力。”

“快开庭了,你在说什么啊?”

“没什么,准备好了吗?”

戏诩晃了晃手上的本子——那是记录我案情的笔记本。

“我打的官司,可都是尽心竭力的哦?所以你觉得我贵一点也是当然的。”

他在说什么啊?

“我觉得,还算便宜。”

——————第二十六章:咕先生和舆论7

休庭。

和戏诩估计的一样,我们没办法把他怎么样,最多是消除不良影响这样子。双方一直在为自己的委托人辩护,陷入了僵局。决定第二天再来。

并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是硬伤。之前也完全没有中计。

“怎么?受挫了?”

“没有,只是没猜到我会输。”

“只要咬死了就没办法这种事咱们不是也说过的吗?”

估计下次也是一样的结局,啧,要用私刑吗?要的吧?

回到家后,我立刻把但鹤叫到了自己家。

“喊我过来干嘛?”

“给我准备个录像的东西,小一点的,带上几个人,再拿一份协议。”

“干嘛?协议不是说带着就能带着的。”

‘异类人保护协议’是普通人和政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不引起恐慌而设置的,我们有权让看见我们真面目的人签署协议,这样我们的存在就会得到一定限度的保护。

不过还有另一种用法,故意让人看见我们的真面目,然后把他封口,让他一直受到监视。是我之前不屑于做的事情。

“只是调查取证罢了。‘说不定’有人会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呢?”

“每个想要做不法之事的人都是这么说的哦?”

“只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用我的权力不是吗?怎么就算是不法之事了呢?”

“少贫,我告诉你,想都别想。这样算是在浪费国家资源,完全可以拘了你。”

“那我有什么办法嘛,虽然我说这个有点自私,但是我就是想搞他嘛!就是想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嘛!”

“大度一点嘛,这种事情以后还是要遇到的,总不能每次都这样报复吧?”

“我怎么大度啊!这是我遇到的事啊!我已经快被这些东西逼疯了!”

他没有接着说些什么,而是坐回到了沙发上,叹着气。

“反正,我不会帮你。但是,我也会当作不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你好自为之。”

我想说些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胡乱的抓着空气,或许,我已经疯掉了也说不定。

“你回去吧,我自己再好好想想。”

最终,也只能说出这种话来,他是对的,常理来讲我不该那么做。但是我不甘心,明明我那么努力写的东西,为什么?为什么他随随便便就可以挂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反咬我一口?还是用那么蠢的理由来咬我一口?又是为什么他不用担负什么责任?为什么他不会受到什么惩罚?这样,把这件事看的这么重的我,不是很奇怪吗?我明明付出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到头来是却是这样的结果。我只想让他受到惩罚而已,这很奇怪吗?

并不奇怪吧?这是理所当然的才对吧?

“这种事,最好不要让我遇见第二次。”

我可能明白了,我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