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离开房间后,在楼下大门口被四名男子挡住了去路。

他注意到四人都携带有武器,领头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个子比林霄稍高一点,匀称的体格看起来受过良好的训练。他身后的几人也同样是身材魁梧。

领头的男子率先向林霄发问:“请问你刚才是从楼上最边上的那间房间出来的吗?”

“不是。”

林霄拔腿就想往街上走,却被几人挡住了去路。

壮汉们摩拳擦掌是在威胁要对林霄动武。

领头男子的样子看着还算和善,他又问道:“请问你认识楼上住着的那位女性吗?能否请你告诉我们你去那里干什么?”

林霄猜想这四人恐怕是跟菲丽丝有什么私人恩怨,或者就是知道菲丽丝身份的绑架犯。不过他们恐怕不知道菲丽丝的魔法的厉害,等下或许要撞到铁板上。

林霄没心思亲眼见证他们的倒霉行动,也不想回答他们的问题,于是不耐烦地试图挤开人墙,没想到却被对方推了回来。

一个光头壮汉对林霄吼道:“问你话呢!杂碎!”

“喂喂。说话能不能文明点。”

“小贼。老子就骂了又怎样?老子不光骂,还要......”

“住口。”领头的制止了光头,又对林霄说:“请原谅我同伴的鲁莽。我们很想知道你和楼上那位小姐的关系。能否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说着,身后两人便要来逮林霄。

林霄闪开了。然后他立即捡起放在走廊墙边的扫帚横在身前。

“混账东西,不要给脸不要脸。”光头怒吼道,说着便拔出了武器。

另外三人也纷纷拔出武器。

看来一场械斗是在所难免了。林霄打量着四人,虽说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和实力,但在这狭窄走廊中他们的人数优势恐怕也发挥不出来,有一战的可能。

况且林霄也有点想发泄发泄刚才的闷气。

“你问我去干啥?”林霄高声道:“如我般风流倜傥,当然是去找情人幽会哪!这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吗?不过我是纯爱战士,绝对不会让你们也去找她的呀!”

“他 马 的!”光头壮汉提剑就要像林霄劈来。

林霄轻松躲过对方攻击,接着手中扫帚直接怼到光头的脸上:“你嘴再脏也比不过刚扫完厕所的扫帚脏。还有进步空间。”

被扫帚挡住视野的壮汉胡乱地劈砍着,迫使林霄丢弃手中的扫帚向后退了几步。刚才的接触让林霄稍微了解了这几人的实力。这一幕也让四名男子面面相觑,看来双方都对对方的实力有了相应的认识。

“假如我现在求你们放饶恕我,让我离开这里,可以吗?”林霄将身上唯一的一把匕首扔在地上,用最怂的语气乞求道。

请务必回答不可以——

在林霄和几人争执的时候,菲丽丝正在整理房间。楼下的异响也传到了她的耳中。就在她打算下楼一探究竟的时候,声响却停止了。

过了一会儿,有人敲响了房门。

菲丽丝打开门。门口站着的是林霄,而他手中还提着一个人。那人垂着头,无力地低声哀嚎着。

林霄一使劲把那人扔进房间中:“我在楼下见到几个小混混像是要找你麻烦。那几个都被我打跑了,唯独这个领头的打死也不投降,被我逮住了。你看看认不认识他,要不要报官?”

菲丽丝将那人翻过身。一见到那人的容貌,她的脸色突然变了。

而那名原本被打得半死的男子在见到菲丽丝后也立马睁大了眼睛。

“大小姐!......”

话还未说完,男子就晕倒了。

“......原来你们认识啊。”林霄尴尬地站在原地。

......

两人把晕倒的男子扶到床上躺下。菲丽丝这才告诉林霄这名男子名叫格伦.多恩。是她家的家仆。恐怕是她家里人不放心她离家出走才派来暗中保护她的。

“你有这么厉害的魔法,有必要担心你的安全吗?”

“我也觉得没必要担心,都怪我那烦人的父亲总是对我过度保护了。”菲丽丝说,“我从小跟人学习魔法也是他安排的,说是女孩子至少要学会一种防身的手段。”

那样的魔法可不仅仅是防身而已,这林霄可深有体会。

菲丽丝告诉林霄的信息仅限于此,至于她的家庭情况和真实身份,菲丽丝一概闭口不谈。

这时菲丽丝也问出她疑惑不解的问题:“林霄先生,请问你是真的单枪匹马打败了他们四个人吗?”

“那当然。”

“抱歉,不是我不相信你。可他们都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尤其是格伦,他以前可是个小有名气的冒险者......”

“又怎样?”

“你刚才对我的魔法毫无抵抗力吧,看你的徽章又是低阶的冒险者。我不觉得你会是格伦的对手。”

林霄不以为然:“你玩过斗兽棋吗?猫吃老鼠,老鼠吃大象。”

“没玩过的话,以后有机会教你。”

见林霄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秘密,菲丽丝也不再继续追问了。但她心中对林霄的戒备倒又少了几分。毕竟以她的常识来看,能轻松打败格伦的人,应当也能轻松打败她。而林霄没有动武至少说明了他的诚意。

两人安置好伤员,确认他的伤情无恙后,菲丽丝让林霄帮着整理行李。既然她的藏身点被发现了,现在当然要搬家了。

林霄耐心地陪着这位大小姐玩着她的过家家游戏,毕竟他的目的是让菲丽丝改写小说的剧情。在这个目的达到前,只能尽力配合她。

两人把已无大碍的格伦留在房间里,又在门口给他的同伴留了字条和钥匙。接着两人便搬家到一所菲丽丝早就准备好的民居中,仍是在科里特城。

等菲丽丝安顿好,天色已晚,林霄便回到住所歇息了。

第二天一早,林霄便正式开始上班。

他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照顾大小姐的日常起居。买菜,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的家政工。除此之外就是给菲丽丝的稿子提供修改意见。当然,大多是按着林霄个人的喜好提供的意见。

一开始菲丽丝还对林霄有些戒备,时间久了,她也终于意识到林霄确实只对修改小说感兴趣,于是也就放下了戒心。这样一来,小说的修改工作也就能顺利进行。

在林霄找到菲丽丝的时候,她的小说的最新一卷已经写到尾声。这些天来,她所做的主要工作其实只是在按林霄的要求修改稿子。

而让女主“复活”要修改的内容其实也不算多。菲丽丝在这一卷里已经安排了新女主,因此林霄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就是在这一卷的末尾安排一段剧情让新女主告白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是原女主,是为了暗中协力主角才乔装打扮接近主角。

菲丽丝接受了这个改动。

不过原剧情却让林霄产生了好奇:“既然你把自己代入到女主,那为何又要安排新女主呢?”

“在替有了归宿的男主高兴的同时怨恨嫉妒着新女主。既想拆开他们又不想拆开他们,但终究又因为是死人而感到无能为力。这种复杂的感情不觉得代入其中会很有趣吗?”

恐怕就是这些奇葩的癖好才让她的书销量不高吧?林霄是这么觉得。

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林霄发现菲丽丝对修改她的小说其实有很高的兴致,她每天不知疲惫的同林霄讨论着剧情,修改着小说。有时甚至同林霄聊到深夜。态度与第一天见面时截然相反。

林霄并且发现菲丽丝出人意料地表现得对自己那些明显带着主观喜好的意见并不太反感,甚至不少与女主角无关的内容也采用了林霄的提案。这确实很出乎林霄的意料,不过也让林霄觉得自己这家政工当得值了。

不知不觉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小说便按照林霄的要求修改好了。

稿子还是交给了巴克出版,当然仍是菲丽丝自费。

见到女主角最终得到了拯救,林霄心中当然是愉快极了。他的目的已经基本实现,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要等着书出版,然后就可以回小镇了。

这天一早,林霄还是像往常一样前往菲丽丝的住处。

走在路上,他此刻心情愉悦一身轻松,甚至闲到拿昨晚做的梦来打发时间。印象中梦里迷迷糊糊有个声音在说:“......林霄同学,林霄同学。我的持仓从年后到三月八号已经跌了三十个点了。再这样跌下去,你和你所在的世界都毁灭吧......”

看来自己真是闲得无聊了,做个什么没头没脑的梦啊,林霄自己都觉得好笑。拿无关人员发泄怨气是怎么回事?股票跳水不知道割肉吗?捏在手里不动是想骑着王.八玩激流勇进吗?韭菜也不是这样当的好不!

就这样对着梦境吐槽,林霄来到了菲丽丝的住处。

进门便看到菲丽丝坐在书桌旁。她一见到林霄,便高兴地对林霄说道:“我打算立刻马上开写第四卷了,你有什么好的建议给我参考参考吗?我昨晚就在想,不如我们干脆合作写小说吧,到时候稿费对半分......”

面对菲丽丝的好意,林霄只是随便应和着,毕竟这两天新书就应该上架了,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回沃格镇。

临近中午时,林霄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准备午饭。这时他听见了敲门声,接着是门打开的声音。在厨房里,林霄影影约约听见了菲丽丝和那位陌生访客的对话。

““恶龙爪”小姐,很抱歉打扰您了。”一个女性的声音说道,“我是您的读者。请恕我冒昧,我对您小说最新卷的剧情有一些看法,我认为您把死去的女主角复活是......”

林霄感慨着是哪位“豪杰”跟自己一样犯浑,一想到她接下来会遭菲丽丝的毒手,不由得有些替她担心起来。

突然林霄意识到这声音自己很熟悉。而当他回忆这个声音时,却觉得脑子变得迷迷糊糊起来——菲丽丝的魔法又发动了。

搞什么啊,她的魔法是无视对象发动的吗?林霄在抱怨中瘫倒在地上。

好在这回的虚弱魔法没有让林霄昏倒过去,他仍有些许意识,只是身体无法活动。他听见隔壁房间仍旧有争吵的声音,接着声音恢复平静。然后他听见两个脚步声向自己走来。

迷糊中林霄感觉到有人在呼喊着自己的名字,一双手急冲冲地将自己扶起。

林霄奋力抬起头,印入眼中的是友人那熟悉的秀发和脸庞。迷糊中他拼劲全力要喊出对方的名字,仿佛这样就能把似幻的景象变成真实。

”......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