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復一日基本無休的“工作”,比996還要慘。更何況這“工作”的內容是被怪物單方面虐殺,那就更是慘上加慘。

但是慘也沒法,誰讓林霄現在流落異世界就像個無依無靠的孤兒,他沒有選擇的權力。

“為了生活~~人們四處奔波~~”

又結束了一日的“工作”,林霄哼着歌返回了冒險者公會。

會館裡妮娜正往餐桌上擺着盤子。

這些天來有明顯長進的除了林霄的戰鬥技巧外,還有妮娜的廚藝。看來真如艾爾瑪之前所說沒有好好吃飯。

相處這十多天來,林霄不管怎麼看都覺的妮娜同普通的少女沒什麼兩樣。年紀看起來只有十六七八歲。也沒看出她身上有哪怕一點魔女的跡象。

可假如她真是普通人,怎麼會一個人獨自生活在這裡呢,她的家人在哪呢?這鎮上沒有一個人知道她的來歷,她雖然自稱是冒險者公會的人,可也有證據。

冒險者公會真的會讓一個年輕少女獨自管理一個偏遠地區的分部嗎?

但這些疑問都被林霄埋在心底。

互相不打探對方的秘密已經成了兩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幾天前,林霄請求妮娜教自己識字,少女答應了。所以現在每天晚飯後,林霄都會跟着妮娜學習。

之前依靠着精靈之力的翻譯功能,林霄已經在不自覺中學會了這世界的語言。

十幾天精通一門外語,很神奇吧。可是精靈之力卻沒有教認字的功能,所以林霄現在還是文盲。

剛開始就像小學一年級一樣,只能一步步從簡單的字母開始,到了現在林霄終於能夠背下來所有字母,並認得幾個簡單單詞了。

但嚴格的妮娜“老師”沒有給林霄自滿的機會,她遞給林霄兩本厚厚的書。

“這本是《克拉倫斯遊記》,是“帝國”時期的旅行家遊歷大陸的記錄......”

“......很有趣。”

然後妮娜將另一本書遞給林霄:“這本是字典。”

才學會字母就看這種大部頭?還是自學?難度會不會太高?

看着少女不經意流露的期待眼神,林霄沒能將自己的質疑說出口。

望着眼前厚厚一本的《克拉倫斯遊記》。妮娜這是在“傳教”吧?是“傳教”吧!

《克拉倫斯遊記》有手掌厚——豎著的手掌。看來這個叫克拉倫斯的一定跑過不少地方。

林霄翻開厚厚的書本,看着上面的“天書”,讓林霄想起了學習高數時的自己。

靠着字典,林霄翻到了沃格鎮的章節。

然後繼續一個詞語一個詞語地翻着字典。

“沃格......嗯......鎮!”

“......狼!......月亮!......嗯......圓!......”

林霄回憶起被英語閱讀理解支配的恐懼。

“......呃......石頭!......然後是......山峰......樹......”

這應該是之前那獵人說的沃格鎮傳說吧。

還沒看完一行,林霄便覺得頭昏腦脹。密密麻麻的文字變成了一個個小人跳起舞來,再也看不下去了。

假裝着繼續閱讀,林霄混完了今日的功課,終於得到解脫高興地回了寢室。

被哥布林虐殺都沒這麼痛苦!

第二天學習時,林霄讓妮娜給他換一本簡單的書。

妮娜看起來有些失望,但還是同意了林霄的要求,給他找來了一本兒童讀物。

就這樣每日白天打怪,晚上識字。過了一月,林霄已經可以站在圈中閃避哥布林攻擊。又過了十多天,林霄能夠在閃避的同時用武器觸碰到怪物的身體,雖不能造成傷害但已是巨大進步。

這時候原來那件破衣服已經連布條也沒剩下,也就是說林霄這些天來都是果體和哥布林搏鬥。

這讓林霄對哥布林這種魔物有了新的發現——那就是哥布林和林霄一樣,是沒有羞恥心的生物。

可又過了幾天,問題出現了。

林霄此時已經能夠用劍攻擊到哥布林。可當林霄全力砍向哥布林時,劍卻“叮噹”一聲彈開了。

這是怎麼回事?哥布林的皮有那麼厚嗎?

林霄自認為已用盡全力,要是砍在肉體凡軀上,絕不會連皮都沒擦破一點。

難道還是因為等級差距的原因?

難道說自己這近兩個月來的努力都是無用功?

林霄氣餒到了極點。

還沒完!

林霄一復活便沖回了洞穴。然後嘗試着引出一隻拿劍的哥布林。

他把自己的劍丟到一邊,握緊雙拳等待着哥布林的攻擊。

怪物的長劍第一擊便直向林霄的胸前而來。隨後劍輕而易舉地刺穿了林霄的右胸。

但這正是林霄想要的,連被劍擊中的位置都在林霄的預料之重。林霄巧妙地讓長劍從自己右胸前倒數第三和第四根肋骨之間穿過,故意讓劍卡在了兩骨之間。

——這是死出經驗了。

“啊呀!——”

沒等哥布林將劍抽回,林霄便握緊雙拳捶向將哥布林拿劍的手腕。捶擊雖然和刀砍一樣沒有對哥布林造成傷害,但卻使它的手脫離了劍。

林霄的目標一開始就是哥布林的這把長劍。

忍着劇痛,林霄抽出了貫穿胸部的劍。血從傷口噴涌而出,這一條生命也許就只剩下幾秒鐘,但已經足夠了。

林霄雙手握劍,兩月來的經驗化成了全力的一刺。

——夠到了!

......林霄再次復活,手中奪來的劍不知怎麼已經消失了。

他睜開眼,顧不得殘留着的劇痛,回憶剛才死亡前的最後一幕。那長劍確實穿刺了哥布林的皮膚,對它造成了傷害。

林霄的猜想沒錯,使用從別人那奪來的高等級武器就能造成傷害。

哥布林湧出的鮮血便是勝利的美酒,兩月來林霄終於邁出了他的第一步。

......

林霄心情激動一蹦一跳地返回了冒險者公會。

他迫不及待的想向妮娜分享自己的勝利,可又知道復活的秘密不能暴露。

於是在返回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着怎麼在不暴露秘密的情況下告訴少女事情的經過。

總之不管怎樣,他是一定要向妮娜講的。

——就說我用咯吱窩夾住了哥布林的武器吧。

“是嗎?”少女聽了林霄的繪聲繪色敘述后,顯得有些吃驚。

她盯着林霄,像是在思考着什麼。

然後她走到了堆放着雜物的牆角,在雜物堆里翻箱倒櫃。最後從一個箱子里抽出了一把劍。

劍看起來挺普通,和林霄手中的沒有什麼差別。妮娜拿着劍走到櫃檯邊放下,然後又在櫃檯後面拿出一個小盒子。小盒子里有幾顆透明如水晶卻發著藍色光芒的石頭,最小的也有蠶豆大小。

少女取出其中一顆放在劍身之上。然後雙手觸摸劍,閉上眼開始默念咒語。

難道妮娜真的是魔女?

林霄見到劍上的石頭開始滿融化入劍中,隨後劍發出了強烈的光芒,刺得林霄睜不開眼。

......漸漸的光線變暗,櫃檯上依舊是那把劍。

妮娜拿起劍交給了林霄。

林霄注意到劍身隱約有發藍色微光的線條,彎彎拐拐的如同文字。

“這把劍能對怪物造成傷害。”少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