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左右是正常人类最困倦的时间,同时也是一些灰色职业最活跃的一段时间,作为其中一员的李四,他这次的目标便是一栋与周围民居别无二致的双层小楼。

出于职业习惯与自身的警惕性,李四一周前就盯上了这里,为了搞清楚这栋小楼里的具体情况,用收废品的身份作为掩饰,走街串巷的李四在这片住宅区已经逛上了五天之久。

“那小子一看就是个灾星,早早的克死了慕容老太太!”

“他念书的成绩十分不好,我家小仔说,老师训的最多的就是这货了!”

“十几岁的瓜娃子,脸色白就跟大烟鬼一样,只怕也活不长!”

“……”

在这段时间里,李四从周围的街坊邻居的口中了解到了,这栋小楼里具体有几位住户,就连失败后安全逃跑的路线都找到了好几条。

照理来说,一个只居住着一位十七八岁少年的小楼,应该不会引起李四这位梁上君子的注意力才对。

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李四却已经肯定了小楼里的少年,他手里至少还拥有一些珍贵的宝石,正如道上“朋友”醉酒后所吐露出的消息一样。

‘小子,别怪叔,谁叫你不懂的财不露白的道理呢!’

月黑风高正是入室行窃的好机会,作为惯例,李四在心里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纵身一跃爬上了仅有两米高的外墙。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的万无一失,李四甚至将住宅区里的所有土狗,都用混上麻药的牛油馒头给麻翻了。

“咔嚓”一声轻响,小楼的外门就屈服在了一根细小的铁丝上,对于自己的一手撬锁本领,李四还是比较自得的。

现在的小楼在李四面前就像一个不设防的美女似的,这也让他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就连呼吸都变的急促起来,毕竟财帛动人心,至于那个居住在二楼的少年,始终都没被李四放在心上。

‘果然如此,老子要发财了!’

借住微弱的月光,李四看见了一楼之中的所有事物,那密密麻麻堆放在地上的甜点、食物都快赶上超市的仓储了,这也让李四喜上眉梢更加确定了“消息”的准确性。

不然,一个没有工作极少出门的家伙那里来的钱财,能够购买这么多东西,就算与少年相依为命的清贫老人死后留下些遗产,但又够他挥霍多久?

到了最关键的步骤,李四反而冷静了下来,「胆大心细」这条至理名言,让他躲过了数十次的牢狱之灾与棍棒加身。

‘血腥味?’

蹑手蹑脚凑到二楼的李四,还没等开门鼻间就传来了一股淡淡的铁腥味,这也让他有些慌乱的踹开的房门,毕竟他是来求财的并不是来害命的。

脑袋一热的李四完全忘了,还有名为一种名为栽赃嫁祸的阴损手段,他现在要做的是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而不是着急忙慌的跑进屋子里救人,在这一刻,作为窃贼的李四已经输的一败涂地。

“我的天啊!”

室内的惨状让李四的瞳孔猛然缩紧变成了米粒大小,要不是倚靠在了门框上,他早就已经瘫软在了地上,一张价值不菲的席梦思睡床,已经被鲜血侵染成了暗红色。

那个躺在床上的少年宛如被剥了外皮一样,浑身上下都笼罩在一层凄厉的鲜红之中,呈飞溅状的鲜血更是把屋子里衬托的跟屠宰场般,一种令人窒息的可怖感牢牢的笼罩在了李四的身上。

“我死的好惨啊!”

突然从床上坐起来的血色少年,让李四紧绷的神经瞬间断裂,直接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相信这“惊喜”的一幕,一定会牢牢烙印在李四的脑海之中。

“又是一个为了‘血晶’,摸进来的蟊贼……”

坐在床上的血色少年看了一眼倒在门口的李四,就十分无趣摇了摇头,随后修长的手指在自己那布满血污的侧脸用力一按,上面那层的血污竟然直接碎裂,露出了一张清秀白皙的俊颜。

这个少年正是小楼的主人——名为「绯」,那是他已经过世的奶奶给他起的名字……

将浑身上下血污所形成的硬壳全部剥落之后,绯就略微活动了一下手掌,平举在了身前,掌心好似形成了一个微型黑洞一样,室内那些暗红色的血液被快速吸附到了绯的掌心,最终凝结成了两块六棱形的鲜红晶体。

“正所谓贼不走空,算你还有点良知,这算是奖励吧!”

也没管昏迷的李四听没听到,绯把两块血晶丢在他身前之后,就径直走向了卫生间,经过这个不合格的窃贼这么一闹,绯已经完全失去了睡意。

“唉……”

正在洗漱的绯看着从头发上滑落到脸颊的血滴,又看了看镜中那个肤色呈病态般苍白的自己,他只能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世人都被血晶的价值蒙蔽了双眼,但谁又知道绯因为这个独特能力,遭受了多少白眼与极其悲惨的幼年呢?

「血液充盈症」这就是慕容奶奶散尽家财,甚至都为之搭上了棺材本,才从所谓的砖家口中得知了绯身上的症状名称。

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病症,据砖家所说,全世界已知的患者只有慕容绯一个,他体内的造血能力至少是常人的万倍以上。

但一个人体内能够储存血液的数量是有限的,以至于绯体内的多余血液,都顺着他的毛孔排了出去,因此绯也被视为了极其不祥的“血娃娃”。

由于绯的血型是十分罕见的「A3亚血型」,让先前那个拍着胸脯嚷嚷着,绝对把他治好的砖家的满腔热情迅速冷却,等到治疗费用告罄,这个砖家就立马抽身而退,绝口不提许下的“承诺、誓言”。

其实绯跟慕容奶奶没有一丝血缘关系,他只不过是慕容奶奶在野狗嘴下救出的弃婴而已,如果没有这一次的“巧遇”,绯可能早已经被那只野狗啃食殆尽。

慕容奶奶的老伴因为早年的伤势撒手人寰,她膝下的独子也死在了那场“红色”战役当中。

尽管浑身都向外冒溢着鲜血的绯很是可怖,可慕容奶奶却无视了那些流言疯语将他视为己出,这也让绯有了一个不算富裕但十分安逸的童年。

这样的日子没过并没持续多久,在绯十岁的时候,慕容奶奶就因为一场小病离他而去。

为了给慕容奶奶在燕京这样地少人多的区域里找到一块坟地,绯可所谓是受尽了欺凌和侮辱,往日里的街坊邻居不仅没有帮忙反而恶语相向,那些冷眼旁观的都已经算是好的了。

陷入绝望的绯甚至产生了杀人夺财的念头,但慕容奶奶的早年教育让他硬生生忍住了这个邪恶的想法,最终绯以自己作为抵押,寻找到燕京地区最大的娱乐会所,成功的“借到”一比高昂的财富。

在慕容奶奶下葬的当天,参加的只有会所派来帮忙兼看管绯的数名打手。

由于绯还有一天的时间用来处理杂事,他却选择了在慕容奶奶的坟前默默的静坐了一夜,在彻底放松的状态下遥想往事,本来就已经绝望悲伤的心弦终于彻底崩溃,以至于整个人都昏迷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