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写这没头没尾的烂书更多是为了自娱自乐。但是我居然还一直写了下去,真是奇迹。

我接下来可能就只是二天一更了,毕竟我自己没把大学当成玩的地方(想玩的话我还不如去找个网吧天天打游戏)希望有看到这句话的人不管现在是否上了大学,都可以好好珍惜下大学时光吧。

我接下来可能会有几篇有关德克萨斯,拉普兰德,“外婆”组织的脑洞向外传,可能是王希在解决庞贝后被克格图亚(看过某个番的可以叫她克子)传送到了维多利亚某一次政变的当晚。我方舟最喜欢的就是菲林族,鲁珀族和黎博利族这仨。希望可以写的很有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