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当太阳穿过玻璃窗与幕帘照耀在自己身上时,斯玛特才迷迷糊糊地在自己房间的床上从睡梦中苏醒。

他不是很清楚昨晚在那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回到这个地方的,他只记得,在那之后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而威尔逊小姐只是在他的对面静静地聆听着自己的倾诉。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斯玛特醒来时,租屋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桌上放着做好的早餐,阳台上挂着晾晒的衣服,威尔逊小姐似乎把一切都打点好了,但唯独没有把自己留下。

根据房东太太的说法,威尔逊小姐一早就去了医生那里,把做好的玻璃眼睛送了过去,让自己也尽快赶到医院去,准备进行手术。

斯玛特心里有些许说不出的失落。

这令人怀念的美好一切最终,还是落下了帷幕。

然而,在斯玛特有些不甘心,他不相信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如果这一切都只是偶然的话那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让他遇上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却又如此触不可及。

于是,他叫来了房东太太,替他找来了一张信纸写下了一句留言,希望能让威尔逊小姐和自己见上最后一面。

【如果可以的话,在手术结束后,我还想请你再带我去一次那天去的公园。】

是的,那个说不出到底有多漂亮的公园,那个让自己第一次触碰对方双眼的地方,也是自己第一次通过眼睛以外的方式见识到人间风景的地方,要是那景色一定要消失的话,起码在消失前,让自己用双眼再看一看也好。

随后,他便将信交给了房东太太,希望她能将这封信交到威尔逊小姐的手上,如果她还回来的话。

当然,这也只是如果而已。

当天下午,斯玛特便住进了之前约好的眼科医生的病房里,医生像之前说好的那样负责地为自己动了手术,当然,手术的医药费也基本耗费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但相较于失去视力来说,这点钱都是微不足道的了。

在做手术住院的这段时间里。医院的护士们接管了斯玛特从穿衣到吃饭的一切生活起居,病号饭虽然不算难吃,护士们的照顾也算是无微不至,但和之前威尔逊小姐的手艺相比,却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的样子,大概,就只是类似一抹如同百合花一般,若有若无的芬芳吧。

可是,这朵花是否还会等着自己呢?

面对着空荡荡的病房,斯玛特出着神,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也不清楚威尔逊小姐看到自己写的信会作何回答,而在他重新回过神来之时,就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了。

手术进行的非常顺利,按照医生的说法,威尔逊小姐制作的眼睛简直就像是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一样适合自己,不出意外的话,自己静养一星期后应该就能恢复光明了。

听到医生的话语,斯玛特的心中又重新燃起了些许火焰。毕竟如果自己视力恢复的话,兴许自己威尔逊小姐那边还有机会也说不定,然而转念一想,斯玛特又被自己的幼稚给逗笑了,威尔逊小姐又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怎么可能因为这种小事决定去留这样的事情呢,如果真是这样,自己也不会爱上这个女人了,但话说回来,自己在心底确实又是在期待着这种事情的发生,这实在是太过矛盾了...

就这样,斯玛特在这种摇摆不定的心情中度过了人生中最复杂的一个星期,在这期间,威尔逊小姐依然没有出现过,仿佛她在那天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一样,就连以看望病人形式和自己见上一面都没有过。

这段时间里,斯玛特也没有过问旁人威尔逊小姐到底去哪儿了,他并不是不想知道,只是单纯地害怕从旁人口中得到的那个回答会让自己失望,毕竟对于威尔逊小姐的去向,自己心中也有数,现在的自己,只是单纯地在自我安慰而已。

如果是一场美好的梦的话,那么不用醒来也可以吧。

一个星期后,当缠在脑袋上的纱布被护士一圈一圈地摘下后,斯玛特终于重新见到了久违的光明。就如同医生所说的一样,在玻璃眼睛的帮助下,斯玛特的视力又重新恢复到了生病前的水平,或者看东西说相较之前还更加清晰了,除了眼角偶尔会感到些许冰凉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碍,从医学角度来说,的确是完美无瑕的作品。

威尔逊小姐果然没有说谎呢...

斯玛特看着窗外的阳光,轻轻一笑,在窗外,是他阔别已久的五彩斑斓的世界,在那里有他熟悉的一切,却唯独少了那个陌生女人的身影,那个将这个世界交还给自己的女人。对于她,自己还有太多想要了解的事情和想要倾诉的感情,可事到如今,却连她到底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呢。

如果自己能用这双眼睛好好看看她就好了...然而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这么想着,斯玛特整理了一下自己复杂的心情,收拾好了自己住院期间的旅行箱,准备重新开始生活。

然而就在自己将要离开医院之时,之前一直负责照顾自己的护士递给了自己一个信封。

“劳伦斯先生,有一位女士留给你了一封信。”

“信?谁的?”

“就是之前陪您来的那位女士。”

“陪我来的?”

“唔,不是么?”

“我还以为之前一直坐在病房外的那位女士是和您一起来的呢。”

护士冲自己尴尬地一笑,随后解释道。

“她之前一直在病房外坐着没进来过,今早刚离开,临走时叮嘱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说完,她便忙自己的事情去了,留下被讶异束缚在原地的斯玛特。

大概过了五分钟后,斯玛特才缓过神来,他手忙脚乱地将信封揭开,取出了里面包裹的那张莎纸,在淡黄的纸面上,赫然留着这样的笔迹:

【尊敬的斯玛特先生敬启

给您的回答,放在了您住处客厅的窗边,请您务必查看。

芙洛伦斯·威尔逊敬上】

努力并没有白费啊。

斯玛特内心一阵冲破隔膜的狂喜,他将信纸折叠好放入了大衣外套的内袋后,便拎起旅行箱飞跑出了医院,叫了辆马车直奔自己的住处而去。

一路上,马蹄的颠簸与轮毂的振动交杂在一起在小镇的土路上卷起阵阵尘土,但斯玛特却毫不在乎,只是一味地催促着马夫师傅加快速度,因为此刻他的脑子除了威尔逊小姐的声音之外,再无他物了。

虽然威尔逊小姐的信上并没有提及她的最终答案到底是什么,但是,在斯玛特的眼里那就已经是答案了。斯玛特在住院期间曾经在脑海中幻想过无数遍这样的场景,之时每一次都只是以“幻想”为名的安慰告终,从没想过这件事真的能成真,然而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倾诉自己内心的情感了。

自己眼中的美好,最终还是回应了自己。

怀着这样夹杂着忐忑不安的激动心情,到达目的地后的斯玛特连马车师傅的找钱也没收,一口气爬上了公寓楼,在他的幻想里,就这个地方,会有一位比世间所有美景都要美好的少女在等待着自己,她眼中的美好,到底是何物。

就这样,斯玛特推开了出租屋的大门,随后,便呆在了原地。

“威尔逊医生。。。”

屋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斯玛特不太相信愿意自己的眼睛,于是他将出租屋从里到位找寻了一遍,然而依然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所有的家具都被蒙上了纯白的窗帘布遮挡灰尘,洗净的床单被褥被洗好在衣柜里叠地整整齐齐,日常用的碗碟餐具都被洗好收纳在了橱柜里,所有的一切都被整理地井井有条,就像她之前每天的行事风格一样。

就如同一阵风一样,像是从来没存在过的样子,只有被风拂过的人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果然,幻想也只能是幻想而已...

斯玛特略显失望坐回了沙发上,在失望之余,还是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大概威尔逊小姐的意思,希望和自己道个别罢了吧,自己只是一厢情愿多想了。

斯玛特这么安慰着自己,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最后缓缓起身走向了对方留言里描述的窗台边,希望能找到对方留下的道别信之类的东西,起码作为一个未来的念想,但找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什么小件的包裹,倒是在窗边找到了一副尺寸颇大的油纸封好的画作,从画布边缘的新旧程度来看,应该是很久之前完成的了。

莫非威尔逊小姐指的是这个?

斯玛特小心翼翼地揭开了画布的包装,一下就认出了这幅画。

那是自己完成的第一幅画作,那副从山丘上俯瞰自己故乡的写生,同时也是让自己走上了这条路的起点,大概率是和自己的行李一起送来的吧。虽然斯玛特已经许久不看自己的画作了,但故乡的山水无论从什么时候来看都是如此地熟悉,伴河而行的鹅卵石小道,湖畔的紫罗兰花田连接着梧桐树林,乡间土路上安居乐业的小镇居民和来来往往的农夫,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从某种意义上,和威尔逊小姐口中的那个神秘公园还有那么些相似呢。

可话又说回来,即便再相似,也是两样完全不同的东西,毕竟威尔逊小姐口中的那个地方要有趣的多,这应该只是搬家的时候恰好放在这里,然而威尔逊小姐替自己整理行李时又恰好包裹了一遍而已,大概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吧。

有些迷茫的斯玛特一边端详着,一边将画布从窗边取了下来,希望继续找寻威尔逊小姐留给自己的线索,却在无意中了瞥了一眼窗外的景色,发现后窗外隔了两间小屋的地方其实就是一片带着小池塘的公园。

其实用用公园来称呼那个地方不太恰当,那充其量只能算是是一大片没什么楼房的空地罢了,只不过由于自己的住处在小镇的郊外,所以值之前压根就没注意到这里罢了。整个荒地说不上有多令人心旷神怡,河流的支流流经泥地形成了一片片水洼是这片荒野除了灌木丛和杂草外唯一的不同颜色,道路两侧随意摆放的石椅上长满了青苔和不知名的杂草,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上去,这里都不过是恰好被当成了小镇居民放松散步的场所而已。

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注意到屋外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斯玛特看了看窗外的荒地,又看了看手中的画作,一个古怪的念头在脑海里萌生。而正在斯玛特为自己的猜测皱眉之时,在画布的边缘掉出了原本夹在里边的一封可爱的莎纸便签,斯玛特俯下身捡起了便签,借着窗外的阳光,看清了上面工工整整写着的几行字迹。

【先生,很抱歉,之前私自翻了您的画作。其实没有什么公园,那天我只是带您去公寓楼后边的荒地绕了几圈,再把这幅画的内容和您描述了一遍罢了。】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这其中的每个单词却如同威尔逊小姐口中的音符一般,重现在了自己脑海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园,一切都只是来源自己的画作的想象而已。

从来就没有什么远方的期待,因为那其是你已经见识过的风景。

斯玛特愣了愣,随后便换上了一副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与此同时他的脑海里都能浮现出一个调皮的少女在捉弄完自己后吐舌头的可爱模样,那是他想象中的威尔逊小姐的模样。

真是可恨啊....

那个女人到最后都还在模棱两可地拉扯着自己的灵魂,而自己却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旅行者在路上走着,走着走着就忘却了终点,回过头,才发现自己其实早就错过了最初的目的地。

世界上所有永无止境的追求都只是人用来安慰自己的谎言罢了,用来麻痹自己被尘埃蒙蔽已经丢失了最初焦点的双眼的烈酒,久而久之,就让自己的双眼变成了玻璃一样的东西,清澈而冰冷。

但在那之前,有多少人能记起,其实自己曾经就拥有过那双可以热泪盈眶的眼睛呢?

读完这张字条,感慨万千的斯玛特再度看了一眼窗外的风景,在山的那边,早已经是夕阳照耀下的金黄色的世界了。

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只是好一片风光。

威尔逊小姐说的没错,他其实早就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了,只是在她来之前,自己都不知道而已。

......

一年后,当喀隆艺术学院再度公告栏再度贴出了本年度的学生录取名单时,斯玛特·劳伦斯挤在人群中双眼至上而下扫过羊皮纸,希望能在其中找到一个熟悉的名字,但和一年前不同,这一次,他已经不再紧张了,因为他已经找回了自己曾经拥有的那双眼睛,那双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要画画,为什么走出大山的,带着记忆的眼睛。

在这一年间他回了一趟故乡,和许久未见的亲人重新见了面,还差点挨了担心自己的母亲的一顿揍,总之他做了许多许多之前早就应该做的事情,然而每一件对他而言都已不再是负担。

在故乡待的那段时间里,斯玛特偶尔也会和家里人谈起这几年来的游学经历,但更多的也只是抱着一种在说故事一般的平淡感。而谈到那位他曾经魂牵梦绕,却从未一睹芳容的姑娘时,家里人还会拿开玩笑。

“你看,一定是你送她那副画太丑了,所以姑娘才生气的。”

对此,斯玛特总是一笑了之。

“不,我那副画画地可好了。”

“那可是你闭着眼睛画出来的啊。”

“对,但我觉得,那应该也美极了。”

斯玛特如是解释道,但在这之后,还有半句话,他其实没有说出口。

因为如果真的难看的话,她会说出来的吧。

要问为什么的话,只能说,这就像一阵轻拂过他人的人生的风,除了被拂过的人,谁也感觉不到,是一个道理。

【对于风而言,还有什么,比看不见的芬芳更美好的景色了吗】

而自己,就是被那阵风拂过的人群中的一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