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我眼中的只有一片黑暗。

不可能的吧?

一定是假的吧?

肯定是我眼花了。

我寻找各种借口打算说服自己,但事实上我的钱袋确实已经空空如也了。

拎起系绳左右摇晃,能够听到清脆的一声金属轻响,反手倒出来却只有两枚指甲盖大小的硬币。在喀罗尼亚这样的城邦里,两枚硬币能买到什么?大概只有三四个面包吧。即使是安蒂瓦硬币这样的硬通货,于现在的喀罗尼亚城里应该也买不到什么吃食。能买到四个面包我就已经很感动了。

唉。

我长长泄出一口气,肩膀无力地耷拉了下来。

四个巴掌大小的面包,省着点吃也能凑做两天的食粮。再节省一点倒是可以分作四天来吃。不过太饿着自己的话,就没有力气来赶路,以及应付其他突发情况了。

我可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能够在危机四伏的山区里保住自己的小命。

听说近年来的社会并不太平,一场波及到整个人类世界的战争正在大地上不断肆虐着。传闻北边的巨龙由于一百四十多年前的斯莫里卡斯王国的旧龙王——事实上,那应该被称为斯莫里卡斯及伊庇鲁斯群山之主,那才是它们的自称,因为巨龙们似乎并不是居住在城邦里,而是更喜欢以群山之间为自己的家园——旧龙王在人类战士的一次挑战中不幸身亡,而斯莫里卡斯的新龙王继位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整个人类世界发出了宣战布告。

“自群山之主初临斯莫里卡斯之顶始,太阳西去大地之尽头,向后细数一万五千个昼夜交替,斯莫里卡斯群山之千龙千翼将于阿基洛斯河之天际起,铸成人灵四族类之谓职业公会之千年梦魇。”新王派遣到安蒂瓦的使者如此宣言。

一万五千个昼夜,用这边的历法、一年二百九十七日来看的话,就是五十年左右的时间。

正如那位高傲的龙王所昭告的,战火自九十年前在西方的阿基洛斯河畔点燃,并以一副不可阻挡之势一路向东稳步蔓延,似乎真的如同梦魇一般萦绕在人们的头顶。即使目前尚未烧到喀罗尼亚城的门下,却也能在这个连接大平原的门户之地的集市上窥见一斑。

就拿货币价值来说,两枚安蒂瓦通用硬币,在我之前经过的中等大小的城邦里,足以凭每天两个面包的伙食条件坚持五天。而到了喀罗尼亚这里,已经缩水成了两天的分量。

只有两天——

即便我要启程前往下一个城邦,每日走上十四个小时,也得走上五天五夜才能到达。仅两天的分量怎么足够?

我长叹一口气,拉起围脖般的衣服前沿,将半张脸藏在领口里,以防我心底的龌龊思想被其他人窥见到——我当然知道偷窥心灵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难免是会感到心虚。

……要不要?

我盯着眼前的一个满满当当的钱囊,不禁下意识咽了口唾沫。

说实话,我知道这样做不好。我要真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更是在我罪孽深重的灵魂上刻下又一笔难以磨灭的罪证,即便我如何乞求,上天也不会宽恕这种渣滓的行为。

但我本就是背负着不可恕之罪的恶人,本就上不了天堂,就算不拿这一两枚的硬币,上帝也不会为我打开通往天国的大门吧。

要做吗?

真的要做吗?

恶魔一再怂恿着我的灵魂。

就算我真的做出了什么事情,只要将罪责一股脑推到恶魔身上就好了。

……其实我明白啦,我是个无神论者,什么上帝天堂恶魔的都是假象,都不存在。所以真正审问着我的只有我自己。

只要拿到这一个钱袋,大概两三个月……不,也许半年,甚至是一年的生活都不愁吃喝了。

但是……

我抬头看上去,这个钱袋的主人足有250公分的身高,头上顶着一对艳红的尖角,从他裸露着的右手臂上能清楚的看到细密的鳞甲一直延伸到手背上。身材高大、虎背熊腰,活脱脱一个从《圣经》中走出来的歌利亚。

要我拿这个人的钱袋?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完全办不到!

别说我是第一次干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对于怎样才能将其取走、怎样才能不被发现这些东西一窍不通!如果侥幸成功办到了还好说……但万一失手了呢?

我再次瞟了一眼那人的腰间,别在腰带上的钱袋那沉甸甸的分量可谓是我此生首见。

会死的吧。

被那个东西砸在脑袋上肯定会死的。

我即不会打架,力气一定也没有那个歌利亚一样的家伙大。真要被抓到的话,我大概、不,是肯定会被打死的。

我现在还不想死,所以还是算了吧。

“唉……”

我果然是个渣滓。没办法承受灵魂被切割的痛楚,却连当个窃贼这种小事都做不到。

随着眼前的“歌利亚”拿到面包以后心满意足的离开,我向上一步,将仅有的两枚硬币放到边上的钱箱里,从笑容莫名诡异的店老板手中接过几个温热的面包。

“安蒂瓦币两枚,确实收到了。喏,这是你的。”

“嗯。”

我下意识地以如若蚊蚋般的轻声回应。

那副笑容实在是太过令人不安,以至于我不敢抬起头来直视他的双眼。难道是我脑子里见不得人的想法被他看出来了?

他不会已经把保民队的人叫过来了吧?我不敢想象自己被保民队抓住的景象,于是抱着面包匆匆离开这个被人群包围着的地方。

我四下观察了一会,发现并没有保民队的士兵在附近,也就松了一口气。

说起来,保民队应该不会对我这样的平民出手吧?我确实没见过保民队逮捕过什么人,但他们会把意外闯入城邦里的野兽抓起来丢掉,有时候则会把它们当作那天的晚餐。看上去应该不是缺钱的主儿,所以极有可能会对我这样的贫民下狠手。

毕竟贫富差距历来都是导致阶级压迫与阶级斗争的根本原因。

其实城里的市民们到集市里购物的时候,手里大多都会拎着一个简朴的编织藤篮,里边放着一块方布,用于装各种各样的物什。

我自是没有那玩意的。一是因为没钱,二是我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就会向下个城邦出发,带着这么大一个藤篮完全是累赘。

总之我是用不上的。不过我有一块专门用来装食物的方布,把面包放在布里包裹起来会比较方便带在身上。

我找了一个没什么人的墙角靠着蹲了下来,在膝上摊开叠好的方布,把怀里的面包放上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啊,剩下的这个就留作今天的晚餐好了。

……等等。

我没眼花吧?

一、二、三、四、五。

果然,多了一个!

怎么办怎么办!?

我多拿了人家的一个面包!

按理来说我付了两个安蒂瓦硬币的话,最多应该只能拿到四个面包,就算三个面包也是正常的……但是为什么会多了一个出来!我没看错的话,别人用两个硬币确实只能买到四个面包才对吧!

我有些颤抖着站起身,越过川流的人群向来时的方向远远望。不过看不清楚他们交易的数额啊。啊……

面包店老板发现了我,他的目光隔着人海与我碰到了一起,那张五官端正的脸上顿时又变成了刚才那副诡异的笑容,还对着我点了点头。

难不成是面包店老板的阴谋?他打算通过给我与实际价值不符的面包数量铸成既有现实,然后利用这个证据来跑到保民官那里告我偷窃罪!?

那个点头的动作一定是在威胁我要借钱消灾……

不行不行,我不仅完全没有足以用来反驳的证据,而且我还没有身为喀罗尼亚城居民的身份证明。如果真要被保民官抓住了,我除了得扒光身上衣服用以抵债之外,十有八九还得再饱受一顿牢狱之灾。

别说在喀罗尼亚城里了,就是上辈子我也没坐过牢啊。怎能在这里开启这个不光彩的先例呢?

说起来,我一直有在想,像保民官这种身兼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局长等等数个高干职责的职位不会权势太大了吗?为什么还能安安稳稳地存在着啊?“保障民众权益”,这句话的涵义太广泛了,麻烦请精简明了一些好吗?

所以我果然还是应该把这个面包还回去?

应该还回去吧!

……但是万一我转头折回去,结果他又在保民官面前一口咬定是我偷拿的面包,那该怎么办?

没办法了,虽然心中有愧,但是比起承受牢狱之灾或者是换来一顿毒打的话,我还不如拿着这个多出来的面包去喂城郊的猫猫狗狗。

注意到面包店老板脸上的那笑容愈发狰狞。我的猜想十之八九是没错了。我得尽快远离这个地方才行。就算从此以后必须与渣滓两个字相伴一生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

我把手里多出来的那一个面包放到方布里,想要将四个布角绑起来,但稍微想了一下后感觉会浪费不少时间,于是也就作罢。干脆抓起裹着五个面包的方布就朝着没什么人的方向走去。

——不对,应该朝人多的地方走才行。

虽然我不喜欢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环境,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要混入人群中才好。

我以一个自认非常自然的角度转过身,低下头将脸埋进领子里,从一条长长的队伍中挤过。

没问题的没问题的。我这么安慰自己。这里人多眼杂,再加上我也完完全全是一副人类的样子——不对,我本来就是人类——即使个子稍微矮了一点,但我头发长啊,只要把脑袋往衣服里这么一埋下去完全就是一副特立独行穿着男装的年轻少女模样所以完全不会被认出来的……

啊啊……想想就觉得可悲。

就说我高空,堂堂八尺男儿,193公分的汉子,怎么就沦落到不得不伪装成花季少女以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的地步了呢?

这事要搁在我大学那会被那帮二五仔知道了,岂不得给他们笑死?

啊不对,应该说我才是二五仔。

如果我没用错词语的话。

不,我是渣滓才对。

……要不再回头老老实实跟面包店老板认罪?

兴许人家并没有想要去同保民队保民官检举我呢?

还是算了吧,都已经走出去那么长一段距离了。再回去道歉也显得自己矫情。所以还是将错就错好了。

而且人类多是脑子里转着七七八八的阴谋诡计的动物,我又不是没在这上边吃过亏,多一些防范之心总是好的。

我提了提手中的面包。这沉重的分量让我不由得晃了晃脑袋。

遑论别的计较,总之今天的晚餐是有着落了。得找个歇脚的地方坐下来好好享受才行。城门边上就挺不错的,我记得城外的河边还有我前些日子留下了装着几颗浆果的布袋——实在不方便带进城里。主要是因为没地方放。

城门的话在右手边——

我在心底嘀咕着,自顾自地转了个身,完全没注意到面前有人的存在。

“啊!”

于是我不经意间用力地撞了上去。

经典力学第二定律果然也是存在的!

我摔倒在地上的第一时间得出了这个真理。因为被我撞到的那个人他——应该说是她,她也摔倒在了地上。我甚至来不及扶着自己疼痛不已的地方,视线就已经被什么东西吸引过去了。

大概是我这段时间穷疯了吧。

我第一时间注意到的居然是她极洁白的脚踝上挂着的数个金色脚链。

配饰会选择脚链的一定会是女性。虽然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但我的脑子里就是忽然冒出来了这个想法,并且十分笃定它的真实性。

而且,那是金色的……金色!

金色→金子→有钱→富家千金→我把富家千金撞了→赔钱→赔不起→变成债务奴隶

几乎是一瞬间,在我的脑海里金色这个词就跟债务奴隶四个字划上了等号。虽然明知道那是在罗马时期才有的压迫剥削制度,但债务奴隶这几个大字却仿佛烙印在了我的虹膜上一样,不论我怎么使劲眨眼它都阴魂不散的贴在上面,没办法消除。

“疼疼疼……”

“对不起。”

你没事吧?

我本想是这么说的。

当我注意到的时候,两条腿已经自己动了起来。

原因我是知道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

我有目睹到她挽着的篮子被甩开,也看到了里面的什么东西滚落一地的景象。这种时候我明明应该、明明应该先帮她把东西捡起来之后再进行一次正式的道歉,但是我却做出了这种像懦夫一样的行为。

只是因为害怕自己有可能会被追责。

只是因为这种微末的理由就逃离了。

——果然,我是个渣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