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我眼中的只有一片黑暗。

不可能的吧?

一定是假的吧?

肯定是我眼花了。

我尋找各種借口打算說服自己,但事實上我的錢袋確實已經空空如也了。

拎起繫繩左右搖晃,能夠聽到清脆的一聲金屬輕響,反手倒出來卻只有兩枚指甲蓋大小的硬幣。在喀羅尼亞這樣的城邦里,兩枚硬幣能買到什麼?大概只有三四個麵包吧。即使是安蒂瓦硬幣這樣的硬通貨,於現在的喀羅尼亞城裡應該也買不到什麼吃食。能買到四個麵包我就已經很感動了。

唉。

我長長泄出一口氣,肩膀無力地耷拉了下來。

四個巴掌大小的麵包,省着點吃也能湊做兩天的食糧。再節省一點倒是可以分作四天來吃。不過太餓着自己的話,就沒有力氣來趕路,以及應付其他突發情況了。

我可沒有自信到認為自己能夠在危機四伏的山區里保住自己的小命。

聽說近年來的社會並不太平,一場波及到整個人類世界的戰爭正在大地上不斷肆虐着。傳聞北邊的巨龍由於一百四十多年前的斯莫里卡斯王國的舊龍王——事實上,那應該被稱為斯莫里卡斯及伊庇魯斯群山之主,那才是它們的自稱,因為巨龍們似乎並不是居住在城邦里,而是更喜歡以群山之間為自己的家園——舊龍王在人類戰士的一次挑戰中不幸身亡,而斯莫里卡斯的新龍王繼位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整個人類世界發出了宣戰布告。

“自群山之主初臨斯莫里卡斯之頂始,太陽西去大地之盡頭,向後細數一萬五千個晝夜交替,斯莫里卡斯群山之千龍千翼將於阿基洛斯河之天際起,鑄成人靈四族類之謂職業公會之千年夢魘。”新王派遣到安蒂瓦的使者如此宣言。

一萬五千個晝夜,用這邊的曆法、一年二百九十七日來看的話,就是五十年左右的時間。

正如那位高傲的龍王所昭告的,戰火自九十年前在西方的阿基洛斯河畔點燃,並以一副不可阻擋之勢一路向東穩步蔓延,似乎真的如同夢魘一般縈繞在人們的頭頂。即使目前尚未燒到喀羅尼亞城的門下,卻也能在這個連接大平原的門戶之地的集市上窺見一斑。

就拿貨幣價值來說,兩枚安蒂瓦通用硬幣,在我之前經過的中等大小的城邦里,足以憑每天兩個麵包的伙食條件堅持五天。而到了喀羅尼亞這裡,已經縮水成了兩天的分量。

只有兩天——

即便我要啟程前往下一個城邦,每日走上十四個小時,也得走上五天五夜才能到達。僅兩天的分量怎麼足夠?

我長嘆一口氣,拉起圍脖般的衣服前沿,將半張臉藏在領口裡,以防我心底的齷齪思想被其他人窺見到——我當然知道偷窺心靈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難免是會感到心虛。

……要不要?

我盯着眼前的一個滿滿當當的錢囊,不禁下意識咽了口唾沫。

說實話,我知道這樣做不好。我要真做出了這樣的事情,更是在我罪孽深重的靈魂上刻下又一筆難以磨滅的罪證,即便我如何乞求,上天也不會寬恕這種渣滓的行為。

但我本就是背負着不可恕之罪的惡人,本就上不了天堂,就算不拿這一兩枚的硬幣,上帝也不會為我打開通往天國的大門吧。

要做嗎?

真的要做嗎?

惡魔一再慫恿着我的靈魂。

就算我真的做出了什麼事情,只要將罪責一股腦推到惡魔身上就好了。

……其實我明白啦,我是個無神論者,什麼上帝天堂惡魔的都是假象,都不存在。所以真正審問着我的只有我自己。

只要拿到這一個錢袋,大概兩三個月……不,也許半年,甚至是一年的生活都不愁吃喝了。

但是……

我抬頭看上去,這個錢袋的主人足有250公分的身高,頭上頂着一對艷紅的尖角,從他裸露着的右手臂上能清楚的看到細密的鱗甲一直延伸到手背上。身材高大、虎背熊腰,活脫脫一個從《聖經》中走出來的歌利亞。

要我拿這個人的錢袋?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完全辦不到!

別說我是第一次干這種小偷小摸的事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對於怎樣才能將其取走、怎樣才能不被發現這些東西一竅不通!如果僥倖成功辦到了還好說……但萬一失手了呢?

我再次瞟了一眼那人的腰間,別在腰帶上的錢袋那沉甸甸的分量可謂是我此生首見。

會死的吧。

被那個東西砸在腦袋上肯定會死的。

我即不會打架,力氣一定也沒有那個歌利亞一樣的傢伙大。真要被抓到的話,我大概、不,是肯定會被打死的。

我現在還不想死,所以還是算了吧。

“唉……”

我果然是個渣滓。沒辦法承受靈魂被切割的痛楚,卻連當個竊賊這種小事都做不到。

隨着眼前的“歌利亞”拿到麵包以後心滿意足的離開,我向上一步,將僅有的兩枚硬幣放到邊上的錢箱里,從笑容莫名詭異的店老闆手中接過幾個溫熱的麵包。

“安蒂瓦幣兩枚,確實收到了。喏,這是你的。”

“嗯。”

我下意識地以如若蚊蚋般的輕聲回應。

那副笑容實在是太過令人不安,以至於我不敢抬起頭來直視他的雙眼。難道是我腦子裡見不得人的想法被他看出來了?

他不會已經把保民隊的人叫過來了吧?我不敢想象自己被保民隊抓住的景象,於是抱着麵包匆匆離開這個被人群包圍着的地方。

我四下觀察了一會,發現並沒有保民隊的士兵在附近,也就鬆了一口氣。

說起來,保民隊應該不會對我這樣的平民出手吧?我確實沒見過保民隊逮捕過什麼人,但他們會把意外闖入城邦里的野獸抓起來丟掉,有時候則會把它們當作那天的晚餐。看上去應該不是缺錢的主兒,所以極有可能會對我這樣的貧民下狠手。

畢竟貧富差距歷來都是導致階級壓迫與階級鬥爭的根本原因。

其實城裡的市民們到集市裡購物的時候,手裡大多都會拎着一個簡樸的編織藤籃,裡邊放着一塊方布,用於裝各種各樣的物什。

我自是沒有那玩意的。一是因為沒錢,二是我過個十天半個月的就會向下個城邦出發,帶着這麼大一個藤籃完全是累贅。

總之我是用不上的。不過我有一塊專門用來裝食物的方布,把麵包放在布里包裹起來會比較方便帶在身上。

我找了一個沒什麼人的牆角靠着蹲了下來,在膝上攤開疊好的方布,把懷裡的麵包放上去。

一個、兩個、三個、四個……

啊,剩下的這個就留作今天的晚餐好了。

……等等。

我沒眼花吧?

一、二、三、四、五。

果然,多了一個!

怎麼辦怎麼辦!?

我多拿了人家的一個麵包!

按理來說我付了兩個安蒂瓦硬幣的話,最多應該只能拿到四個麵包,就算三個麵包也是正常的……但是為什麼會多了一個出來!我沒看錯的話,別人用兩個硬幣確實只能買到四個麵包才對吧!

我有些顫抖着站起身,越過川流的人群向來時的方向遠遠望。不過看不清楚他們交易的數額啊。啊……

麵包店老闆發現了我,他的目光隔着人海與我碰到了一起,那張五官端正的臉上頓時又變成了剛才那副詭異的笑容,還對着我點了點頭。

難不成是麵包店老闆的陰謀?他打算通過給我與實際價值不符的麵包數量鑄成既有現實,然後利用這個證據來跑到保民官那裡告我偷竊罪!?

那個點頭的動作一定是在威脅我要借錢消災……

不行不行,我不僅完全沒有足以用來反駁的證據,而且我還沒有身為喀羅尼亞城居民的身份證明。如果真要被保民官抓住了,我除了得扒光身上衣服用以抵債之外,十有八九還得再飽受一頓牢獄之災。

別說在喀羅尼亞城裡了,就是上輩子我也沒坐過牢啊。怎能在這裡開啟這個不光彩的先例呢?

說起來,我一直有在想,像保民官這種身兼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局長等等數個高幹職責的職位不會權勢太大了嗎?為什麼還能安安穩穩地存在着啊?“保障民眾權益”,這句話的涵義太廣泛了,麻煩請精簡明了一些好嗎?

所以我果然還是應該把這個麵包還回去?

應該還回去吧!

……但是萬一我轉頭折回去,結果他又在保民官面前一口咬定是我偷拿的麵包,那該怎麼辦?

沒辦法了,雖然心中有愧,但是比起承受牢獄之災或者是換來一頓毒打的話,我還不如拿着這個多出來的麵包去喂城郊的貓貓狗狗。

注意到麵包店老闆臉上的那笑容愈發猙獰。我的猜想十之八九是沒錯了。我得儘快遠離這個地方才行。就算從此以後必須與渣滓兩個字相伴一生我也管不了這麼多了。

我把手裡多出來的那一個麵包放到方布里,想要將四個布角綁起來,但稍微想了一下后感覺會浪費不少時間,於是也就作罷。乾脆抓起裹着五個麵包的方布就朝着沒什麼人的方向走去。

——不對,應該朝人多的地方走才行。

雖然我不喜歡人來人往熙熙攘攘的環境,但是為了安全起見,還是要混入人群中才好。

我以一個自認非常自然的角度轉過身,低下頭將臉埋進領子里,從一條長長的隊伍中擠過。

沒問題的沒問題的。我這麼安慰自己。這裡人多眼雜,再加上我也完完全全是一副人類的樣子——不對,我本來就是人類——即使個子稍微矮了一點,但我頭髮長啊,只要把腦袋往衣服里這麼一埋下去完全就是一副特立獨行穿着男裝的年輕少女模樣所以完全不會被認出來的……

啊啊……想想就覺得可悲。

就說我高空,堂堂八尺男兒,193公分的漢子,怎麼就淪落到不得不偽裝成花季少女以逃避自己犯下的錯誤的地步了呢?

這事要擱在我大學那會被那幫二五仔知道了,豈不得給他們笑死?

啊不對,應該說我才是二五仔。

如果我沒用錯詞語的話。

不,我是渣滓才對。

……要不再回頭老老實實跟麵包店老闆認罪?

興許人家並沒有想要去同保民隊保民官檢舉我呢?

還是算了吧,都已經走出去那麼長一段距離了。再回去道歉也顯得自己矯情。所以還是將錯就錯好了。

而且人類多是腦子裡轉着七七八八的陰謀詭計的動物,我又不是沒在這上邊吃過虧,多一些防範之心總是好的。

我提了提手中的麵包。這沉重的分量讓我不由得晃了晃腦袋。

遑論別的計較,總之今天的晚餐是有着落了。得找個歇腳的地方坐下來好好享受才行。城門邊上就挺不錯的,我記得城外的河邊還有我前些日子留下了裝着幾顆漿果的布袋——實在不方便帶進城裡。主要是因為沒地方放。

城門的話在右手邊——

我在心底嘀咕着,自顧自地轉了個身,完全沒注意到面前有人的存在。

“啊!”

於是我不經意間用力地撞了上去。

經典力學第二定律果然也是存在的!

我摔倒在地上的第一時間得出了這個真理。因為被我撞到的那個人他——應該說是她,她也摔倒在了地上。我甚至來不及扶着自己疼痛不已的地方,視線就已經被什麼東西吸引過去了。

大概是我這段時間窮瘋了吧。

我第一時間注意到的居然是她極潔白的腳踝上掛着的數個金色腳鏈。

配飾會選擇腳鏈的一定會是女性。雖然不知從何而來的自信,但我的腦子裡就是忽然冒出來了這個想法,並且十分篤定它的真實性。

而且,那是金色的……金色!

金色→金子→有錢→富家千金→我把富家千金撞了→賠錢→賠不起→變成債務奴隸

幾乎是一瞬間,在我的腦海里金色這個詞就跟債務奴隸四個字劃上了等號。雖然明知道那是在羅馬時期才有的壓迫剝削制度,但債務奴隸這幾個大字卻彷彿烙印在了我的虹膜上一樣,不論我怎麼使勁眨眼它都陰魂不散的貼在上面,沒辦法消除。

“疼疼疼……”

“對不起。”

你沒事吧?

我本想是這麼說的。

當我注意到的時候,兩條腿已經自己動了起來。

原因我是知道的。

但我不明白為什麼。

我有目睹到她挽着的籃子被甩開,也看到了裡面的什麼東西滾落一地的景象。這種時候我明明應該、明明應該先幫她把東西撿起來之後再進行一次正式的道歉,但是我卻做出了這種像懦夫一樣的行為。

只是因為害怕自己有可能會被追責。

只是因為這種微末的理由就逃離了。

——果然,我是個渣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