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临入一个全新的世界,黑色的深瞳,审视着这个世界,“欢迎新王,巴德尔!我们的新魔王,将统治世界的存在!”

魔历618年,撒旦·巴德尔·路西法七世,于世界传说生命树——贝哲夫尔出生。

618年,一个水深火热的时代,神世与魔世的冲突不断,人间战争不断,人类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此刻君临之时!

经过多年的训练,我的力量变得异常强大,可以直接以力量打败我的人屈指可数,当然要加上脚趾。

现在我要回到人界,当然就是在岛对面的大陆。

去收回当年遗留在人间的魔剑,以增加和天界作战时的资本。

那十把魔剑每一把都足以匹敌一支由100名A级冒险者组成的队伍,当然,是在全盛时期,以及拥有一个好的主人时。

而还有五宗魔剑,每一把已经可以匹敌一支100名SS级冒险者的队伍了......但是,假如剑不认同主人的话,其连一只猫都杀不死。

我来的地方是一个叫菲尔德拉的小镇子,位于洛希布尔。

我落在前往镇子的大路上,一个老大爷看到了我凭空出现,吓得赶紧跑去村里。

树是绿油油的,风是软绵绵的。我看着这个村子,挺小的......我这么感觉着。

我没有钱,我才想起来。父亲也没给钱给我……

身上没有一分钱,我也只想到去打工,然后换钱,可问题来了,我做什么呢......

士兵?不行,我全力地一剑(普通的剑)过去,不用说盾和手上的剑还有人,就连空间都会微微扭曲。

魔法师?魔法师也不行,我的能力太强了,一使用魔法,指不定会被谁盯上。要是我嘴欠,暴露了身份......那就得不偿失了,天界估计会直接派重兵进军,天界是不会管人类的死活的,那名为“圣洁”的铁蹄会踏遍世界,来找到没有魔王庇护的我。

我垂头丧气地进了镇子,长叹一口气,我走过一栋建筑。一个手下,突然惊叫起来,他想起了一些事情。

听手下说,有个职业叫冒险者。我在以前那一个小国,因为过于小,导致近乎没有魔物,而且也因为我在那里尝试融入人类,所以我父亲也肯定驱逐了那里的魔物吧......

于是我来到了那栋建筑,这里原来叫镇公会总部,这个镇子没多大,但委托很多,这个公会规模不大,但还是有许多冒险者。本着魔族的身份,不好意思杀灭自己人,于是我扯下了一张剿灭强盗的委托,拍在柜台小姐的桌上。

她吓得一身的冷汗,说:“您的级别级是?”

“级别?级别是什么?”我说刚说完,周围的人都惊讶的看着我,有的还在捧腹大笑,想是遇见了一个惊天大傻瓜。

也许问这个问题的我才是傻瓜。

一个随从正想杀了那个大笑的人。我连忙用心灵传声说:“我不想把事情搞大,懂?”随从只好隐去。我问了一下,发现在这个国家有个叫‘级别’的东西,它是为了冒险者的安全而设定的一个准则。

为了拿钱,只好去做了一些麻烦的事。

刚成为冒险者。只能是D级的。而我拿的是A级才能做的任务,我也无话可说,这时一个人类走过来说:“我看你全身的盔甲和上好的剑,却不是高级冒险者。不会是富二代吧?”眼神如看一个无名纨绔。

“你没资格和吾主对话。”一个随从上前走了一步说,“啥?我可是A级的冒险者!我怎么没资格了?你是不是想被打?”他歪着头问。

“可以呀!”我说。

“看我不把你给打得落花流水,走,这地方打架不方便,俩去决战坪一决雄雌!”他自然也豪爽地答应了。

他赌巴德尔华而不实。

于是我与他就来到这个叫决战坪的地方。路人们见有人决斗,便纷纷围了起来,凑起来看热闹。

“萨,给他点颜色看看。”

“打死那个傻瓜。”路人们喊着,事不关己地喊着,高高挂起地看着。

“三,二,一!开始!迎着路人整齐的喊声——他们极其喜欢看他人决斗,这是我的第一印象,也很明显,这也是实际。思绪断开一瞬间,决斗开始!

他一剑砍过来,在一瞬间,我无意识地发动魔法,躲开了。我却听见有人说:“三,三阶。短瞬间跳跃,或是加速到一个极快的速度......”一个人惊讶的指着我。

我想:这是很简单的技能呀。当然,我发动的魔法自然是前者。

“三阶,难道你是中央都城的大法师?”他非常惊讶,但随即又开始更加努力地战斗,“有趣,呀!”他举起大剑向我砍来,我举起手来,一道红光在我手中聚集展开,形成了一个六棱盾,一阶魔法,魔力盾。

“铛!”一声,随后是剑破碎的声音。什么?这可是用精钢混溶制造而成的!他一下就跪在地上。不知是被那后坐力给震跪的,还是被这个魔法给吓跪的。

魔力盾自然是一个很弱的魔法,但是在我极其深厚的魔力总量和操作精细程度面前,这个一阶魔法也有四阶魔法的力量。

几个人走来把他给抬走。路边的一个人托着下巴,说:“这红色的魔力,难道你是魔族?”

虽然是第一次来到人间。但我也知道魔族被发现有什么后果——被烧死,被淹死,被各种方法杀死。

虽然我都不怕就是了,可我不希望把事情再次搞大,正如我开头说的一样,就随便说:“是用一种药把魔力染了一下颜色而已。”

没想到他居然信了,“是巴菲尔里亚斯吧。传说可以改变魔力颜色的神奇药剂,以用于威慑敌人的。”他若有所思的说,旋即路人就都散开了。

我也‘一个人’回了公会。在工会只好接了一个杀哥布林的任务:“唉,为什么呀会接到屠杀自己伙伴的任务呢?哎......”我也只能叹气。

然后到指定的地点——镇子周边的树林深处。看见我的哥布林们,都跪下来为我请安,更不好意思杀了他们,可他们威胁着城镇的安全。

无奈之下,只好取了几只哥布林的遗体,并告诫他们不要再去城边搞事情,并快点离开这里。这样我和平地解决了和钱与魔物的问题。

我来到,把遗体放到一公会的校检部,校检后我得到一笔寒酸的钱,这点钱当然不够,我只好找了个小宾馆入住。

躺在吱吱作响的木床上,想着,这也是不容易啊!

在生物钟和自我意识下,我醒了。天上阳光刺眼无比,假如这样出去绝对会烫成灰都不剩的,于是又躺在床上,天逐渐暗了下来,要下雨了。

我从床上跳起来,“这真是个好天气。”我笑着说。

我走了出去,去到公会,迎着大门打开的声音,我去接了杀哥布林的任务......没办法啊......

我只好再去借几副遗体,在大太阳底下走,我还是不愿。但今天太阳被云遮住了,我怕阳光,是因为我用的魔种是吸血鬼。

其寿命近乎无限,但碰到阳光。那就相当于被一个三阶的火在没有护甲的情况下被烫了一样。痛感可想而知,而且碰到阳光的地方还会消失。

想象一下:一个没有头的人走在街上,还能精确地躲开行人,多么可怕。

我来到了森林中,清新的空气,参天的大树,人间还有这等好去处。一脸享受走在森林中,其实是不知耻的去借遗体。

突然,前面传来打斗声,我埋伏在草树丛里一看。看样子是强盗在打劫,从马车看来......应该是......人类的贵族。

心中蹦出来两个念头“救还是不救?”如果他们其中有强大的法师,应该可以一眼看出我是魔族,我到底要不要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