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心要在大学里冲淡林岚的记忆,我加入学生会,参加各种社团,认识接触各种人。不谈处对象,就是积攒人脉,也是个出社会之前的必修课。

在学生会里,我遇到了小明。就是那个被我无辜利用,用以牵制林岚的小伙。

他约我。我决定试试,给他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我想尝试一下接受他。

坦白说,小明理是比林岚优秀得多的男朋友。细心体贴,斯文礼貌的食草男,身高175体重110,父亲是公务员家境小康。我并不真的喜欢木讷的小明,但是他真的对我很好,而我贪恋他的付出。我以为,我把第一次给他,我跟他住到一起,我跟他去见他的家人,全方面把自己代入女朋友的角色里,我就真的会爱上他。

但是我并没有。

我还是会抗拒他。心理上,生理上。

小明很沮丧。毕业前夕,他出轨了。同社团的一个学妹,水灵灵的大眼睛,蹦蹦跳跳真可爱。

我很平静地和他摊牌。他声泪俱下跪在我面前求我别走。

我试过了,不行。事实上小明于我而言与保姆和管家无异,我勉强敷衍与他上床,去迎合他的喜好和家人,也演得费力。这段关系里,我的罪恶感比满足感更多。我憎恨我自己,我觉得我好脏。

整个大学期间,我见过林岚两次。

第一次是在大二的暑假。我的手机坏了。港版的,在国内保修不了。于是正好有合理的理由让他帮我忙。

他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约在一家麦当劳见面。我之前还想,他如果带着女朋友来,我该如何应对。

然而他一个人来了。林岚从当年记忆里的小胖子变成一个壮实的男人,宽阔的肩膀也给了我无限的幻想。从前圆润的娃娃脸变得轮廓分明,些许汗味、胡茬和略带蓬乱的卷发,构成了和干净清新小明截然不同的味道。

这是一头野兽,可我想征服他。

简单说了下手机的状况,出了什么问题,在哪里买的,保修期还有多久,等等。我将收据递给他的时候,碰到了他的手。他抖了一下。

我想摸着他的下巴,咬他的耳垂,看他在我身下颤栗。

无关痛痒地聊了几句后,他作女朋友呼唤状表示结束。我起身,他跟一条狗一样讷讷地跟在我身后。我推门而出,站在麦当劳的门外回头看他。他的样子若有所思。

我说,难道不应该是男生给女生开门吗?

“骑士已死。”

再后来,他告诉我手机修好了。约我在同一地点交给我。我想给他些什么以示感谢,但是又想不到其他好的礼物,于是,还是以书为礼吧。《上学记》。恰好又是他喜欢的紫色。许久不曾动笔的我,还是以我自己觉得尽可能端庄的字,给他写了一张明信片夹在扉页。

我想告诉他我很想他,我又另写了一大堆,但仍撕毁。他现在这样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不应打扰。彼时我也仍和小明在一起,这是僭越之事,我不会做,虽然我很想。

林岚仍旧独自前来。交代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比如手机使用习惯啊保修期重新计算啊等等,反正我听不进去。我从包里拿出书,双手递给他。我说,我非常感谢你能在我不擅长的事情上帮了我忙,而且还做得这么周到。

他好像很惊愕。他顿了一下,说,这不是你要说的吧。不然这也不用这么大费周折。

我摇头,我说这些就是我全部的话了。

于是起身离去。他仍旧没给我开门。还是我自己推门出去。

我问林岚,当时我揽着他的时候,他是什么感觉。

他呆住了,支支吾吾不知所云。我笑笑,说没事啦,我开玩笑的,我有事先走了。

其实我心里也是颤抖的。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的想知道。

其实后来还见过一次林岚。在书店。不过不同的是,他没看见我而已。而我终于见到了这么多年他不曾跟我提起的女朋友。或者是说,这个女朋友。

这个女生算是可爱的类型,盘亮条顺,素颜。脸按现在的说法起码有7分水准,比我高差不多一个头,差不多跟林岚一样高。她抱着一堆商科的教材,林岚搂着她的腰,两个人在去收银台的路上。

我我当时心里就叹了一口气,这小子真是有福气,这么漂亮的妹子。于是我就此也算是死心了——至少以我能判断的范围内,我都比不过她。当时觉得,大概我也会像林岚的数个前任一样被他抛到脑后。尽管我从来不是。于是从此再没联系。

我以为我遗忘掉林岚,我就可以好好跟小明过日子了。可是谁都不是傻子。如果大家都装傻,那么潜意识就会发言。某种程度上,小明的出轨,也正好给我一个名正言顺甩开他的理由。很残忍,但是确实是这样:我也给不了他要的爱,我只是一个无耻的索取者。离开,对大家都好。

毕业后,我留起了长发。我尝试改变自己的形象——对比粗线条的学生时期,不说我要有多性感,起码我也需要一点女人味儿。我开始学习化妆和健身,因为我觉得只有将自己变得更好,才能迈过见到更好的人的门槛。

大城市的竞争压力太大,漂流半年后,积蓄花得七七八八,实在站不住脚,只好向钱包低头,回到我长大的那个小城市,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在那里,我成功拿到了我的第一个offer,摩拳擦掌地期待着踏上辉煌之路(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