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去记起她的姓名,似乎已经不大可能了。但她的形象、我们间互传的信件,却像是镌刻在我灵魂上的印记一样,无法忘却。

即便如此,有关于她曾存在于我生命中的记忆,却越来越淡了。就像从我人生的某一个节点开始,不断衰老的大脑就开始丢弃时间久远的信息一样。不论我这么努力,也是无法回忆出哪怕是一丝一毫了。

也罢。

那就趁着她还存在我为数不多的记忆中,把所有都写下来吧。

我怕我有一天老去,会什么都不记得。

连是初中还是高中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没有了幼儿园老师般的班主任,不是小学;没有几百人挤在大课堂里与教授争辩,所以也应该不是大学。总之,是学生时代。

印象中的她,寄来的每张照片都是一头如瀑的长发。至于剪到齐肩的时候——那应该是见面之后了。

当时哪有什么网络?

我读书的时候,还只有信件和电报。

一开始,我们只是笔友。

在人群中不擅交谈,因而略显孤僻的我为了能够交到一个朋友,瞎编了隔壁镇的一个地址,寄了封信出去。

原本想,就算无人查收,也没关系。只要有个可以倾诉的地方就好。

可我万万没想到,一周后,我收到了回信。

可能是因为这偶然的经历太过惊喜了吧,回忆起来犹如昨日。

看字迹,不是很漂亮,但很工整、很清秀。看样子是个女生。她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地址,只是对我信件中抱怨的生活琐事一一回复,逐条开导,对我分享的轶事回以欢笑,仅此而已。

就这样,我们熟络了起来。

我们开始向对方谈及自己的生活,谈到家庭情况,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不知为何,我对笔尖之下、信纸那头的那个姑娘产生了点异样的情愫。

是因为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吗?不得而知。青春时那点私密的心理没人能懂,包括现在的我自己。

我开始带着小小的情感,写成温暖的小故事,附在每封信后面,一起寄给她。渐渐的,她也对我的故事来了兴趣,会和我讨论文章里男男女女的感情,也向我抱怨结局的不尽人意。

那段时间里,每次投出信件后长达一周的等待,变得漫长而幸福。

我们向对方寄去了自己的相片。

那是初冬,她系着厚厚的围巾,穿着有些旧的军大衣,高挺得像山猫一样可爱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细细的圆框眼镜,一副乖女孩的样子。就连双颊上淡淡的雀斑都那么惹人怜爱。

我当时盯着这张相片看了好久好久,直到站在邮局门口的我,肩上积了一层厚厚的雪才反应过来。

我向她提出了见个面的要求。

一周后,没有回信。

第二周,没有消息。

直到早春的燕啼融开河面上薄薄的冰,淡黄色的迎春花挂在不高的枝头,她的信到了。

“好呀。”她说。

我欣喜若狂。

我挑出一套平日舍不得穿的白色衬衫,仔细地扣好每一个扣子,骑着父亲的脚踏车悄悄出门去。

老师说过,我穿这件衣服很精神。

到了约定的地点,她已经在原地等候了。还是那件粗呢制棉芯的军大衣,还是那条有些褪色的红围巾,还是那细细的圆框眼镜。

只是那一头束在脑后的长长黑发,变成了齐肩短发。几根碎发散在额前,衬得她泛红的脸颊格外可爱。

她问我:“你冷吗?”

刚骑着单车冲过寒风的我哆嗦着身子,点了点头。

我们在长椅上坐下,坐得很近。那件大衣披在我俩身上,刚刚好抵御寒风,留住身上的热气。

越来越热,一言不发。

沉默到了傍晚,我们都不得不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她塞给我一张纸条。

在那个年代,偷偷出门,自然免不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不幸的是,那张纸条好像也在那时候丢了。

深夜,我拖着一身的淤青跑出家门,终于在破晓时找到了它。

就这晨光,我认出了上面的字。

她说她搬家了,没能及时给我回信,真是对不起。

她还说,她在信里一直不敢说,她喜欢我的故事,也更喜欢我。

我看着这熟悉的字迹,流出眼泪。泪水沾湿了墨痕,她的新住址变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我失声地哭着。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