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

上午茶结束后,在楼梯的阴影处,勇者叫住了魔王。

“嗯?”

“我感觉……只是感觉!我感觉邪魔和死灵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联系呢?”

“巧合吧。”魔王掩住嘴,打了个哈欠。

“但……”勇者努力想要说点什么,可能更多的是想要说服他自己,“半年前,正好是我出发去魔族的时候……正是因为死灵我才……”

“并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魔王懒洋洋地打断勇者,对他摆摆手,“看你一路上的样子,我觉得你是对亡灵或者死灵或者之前那种融合怪物有什么过节。那么你的事情出现的时候是半年前那个时间点的前面还是后面?或许时间可能相近,不过如果有什么联系,那么好歹除开时间,地理位置也会在附近吧?”

“嗯……是哦。”

“那你去问阿妮塔他师父遇见邪魔的地点啊,只抓一个时间来说话不是蠢么?”

魔王一番话让勇者哑口无言。

看着勇者朝楼上走去,魔王皱起眉。

“融合型可操控死灵……综合亡灵的可控性和死灵的战斗力,这种技术,魔族是断然没有的。”

她低声自语,更多的话却没有说出口。

虽然来到维斯尼,勇者在魔王的带领下成功躲过不知名组织的眼线,没受到他们的袭击,但不代表这事就算结束。

到底是什么人在追击勇者?勇者以前经历过什么让他对死灵有如此之大的反应?虽然魔王拉觉得勇者是一个蠢到没边的人,可也不认为他是把毫无关联的两件事强行扯在一起的莽夫。在谢尔曼,勇者不止一次问起魔族和死灵亡灵的关系……

至于为什么关注点在“亡灵死灵”而不是“为什么勇者会把亡灵死灵和魔族联系起来”,是因为——“那种东西肯定是魔族的啦”这种语言暴力般的结论在人类社会广为流传。

魔族的确有很多像是类似产物的种族或魔兽,但终归属于生灵,而不是无命之物。这种东西魔王拉觉得没必要去解释,解释了反而像是欲盖弥彰。

……

我叫鹰不怠·惰。二十四岁。一名“盗贼”。家里有半个父亲。

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小偷,甚至可以说对此很反感。因为我觉得小偷这个名词比起盗贼来,多出了卑微和无能。毕竟盗贼是能被当做战斗职业的称谓,而小偷只是和小混混一个水平的、自甘堕落的人渣罢了。

虽然我也偷东西,但我不认为那和小偷的行径类似,因为我需要赚钱去养我那半个父亲。

尽管我压根就没这个想法。或者说,如果不是他,我早就离开这里,靠自己的力量,或许当个冒险者、加入军队,找个黑手党混混似乎也不错。

但我不能。就算我甚至憎恨他,我也不能丢下他不管。对于自己这样的下贱心理,我也怀抱着一百万分的厌恶。

可没办法,他叫我不能出人头地、不能接触贵族,依靠小偷行径去养活他,我都照做了。

毕竟这是和他的约定,也是我发誓这一辈子最后要遵守的约定——这种事,这辈子我也不想再干了。

约定、承诺和誓言,是这世界上最蠢的三个东西。

我父亲——只能算半个父亲,是我见过最矛盾的人。或许话题转变得太快,不过这就是我的思考方式,总是跳来跳去的。

他是我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一个老头子。我至今也不知道他的身份和真实姓名。

我现在引以为傲的一切几乎都是他教我的。所以我姑且叫他一声老爹。

他是我见过最矛盾的人。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不止一次见过他具备的一流素质和我听不懂的上流名词。言谈举止超乎想象的优雅,那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气质绝不是一个盗贼该拥有的,更像是一名落魄贵族。

不过那也只是刚把他挖出来那段时间了。现在的他和普通的地痞流氓没什么区别。

他仿佛也是“与生俱来的流氓”。

这种矛盾的感觉是我平生仅见。

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

在刚挖出来那段时间里,我一度认为他是最值得我尊敬的人。

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贵气、直白而粗鲁的行事风格、满怀绝技的神秘身份,都让我敬仰。

仔细一想,当时的我挺可笑的。那种恃强凌弱的行事风格,在我看来是最“帅气”的生存方式。抢夺弱者钱财为己用、面对强者谄媚以保全,我认为那是“狂气”和“智慧”的体现。也就在那时,我渴求他允许我叫他“父亲”。

他没说同意,允许我叫他“老爹”,并且给没名字的我取了个名。

鹰不怠·惰。

事实上,我后悔了。

在一次和一群混混打架——我是说,他和别人打——的时候被打断一条腿。从那时起,我就后悔我曾经对他抱有的一切憧憬和尊敬。直到现在,我也耿耿于怀。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这样一个我眼中的绝世高手为什么会被打成丧家犬,但我只能理解一件事。

他并不是“绝世高手”。不若如此,他怎么可能被一群小混混放倒?

因此,我也没理由去尊敬他了。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依赖我过活。教我锻炼、教我手法,把我训练成一个盗贼。为了保证每单生意都稳定,他告诉了我如何与黑手党接洽——那种把原价值中百分之八十都上缴的、最稳定的出货方式。

一枚镶金的戒指只能换来一瓶酒。就算是年少无知的我也察觉到他们拿走的不止百分之八十。可我只能这么做。

我曾经尝试过自己去找地方出货,但回头立马被人堵,受到一顿毒打外加钱全被抢。

以至于现在,我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

那次自作聪明导致的结果,是我受到了两次毒打。

第二次当然是他打的。

没钱花、没酒喝、没饭吃,让他怒火冲天,抄起小凳子就对我猛揍,直至木凳支离破碎才肯停歇。

那时的感觉我记不太清楚,总觉得很大一段时间我像是断掉感觉神经一样,并没有感受到多么强烈的疼痛。

似乎他从此爱上这种感觉,在我不再尊敬他之后,他找到了新的慰藉自己的方式。

还好的是,那只是挑刺性地殴打。只要我拿回酒和饭以及他的嫖资,他就不会打我。年少的我在发现这一点后,恍惚以为他是一个温柔的人。

为此,在大概一年时间里,我都尽可能努力去偷东西,以换来他的“温柔”。

从七年前开始,他就打不过我了。

从那时往前的两年前,他被打断腿的那件事,还记得吧?后来那群人找到了我,盯上我每天都能顺到的贵重财物。

然后,我把他们——

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