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只有一个异族,竟然能够将环境影响到这种程度——

眼前的景色看似平平无奇。这里只是一处池塘,鸟语花香。池塘旁树木林立,阴影绰绰。然而池塘向外不过百米,却已是一片漫无目的黄沙。

这是伫立在沙漠中的一片孤独的绿洲。而在这绿洲的正中央,一只大龟睁开双眼。

虽然龟的体型庞硕,但是仅从外表看,这也只是一只普通的大龟罢了。白狐却知道玄机何在。它的眼睛,并非是动物的眼瞳,而是人类的眼睛。

白狐彬彬有礼地说:“玄武大人,久违了。”

龟没有开口,声音像是直接从四周传来一般。白狐能够感受到,周遭的魔力元素正在以相同的频率震动,就连他的心脏仿佛也要跟着龟的声音跳动一般。

“即便在这里,也躲不开你们人类的寻找吗?做你想做的事情吧,人类。毕竟,你们已经杀害了吾等的母亲。”

“请仔细看清楚,玄武大人,”白狐彬彬有礼地说,“我并非人类。”

龟伸长它的脖子,用那双人类的眼睛盯着白狐。白狐始终保持着微笑以对,周围的空气似乎在向他一起挤压过来,让人传不过气。

“不是人……也不是异族。你究竟是什么东西?”龟叹了口气,说,“罢了罢了,这世上有太多吾不能知晓的事情。若是吾等的父亲尚存,也许能辩明一二。只可惜,它已经失踪了很长时间了。”

“我是什么并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我不是人类,”他无畏地走到了玄武面前,那头大龟甚至比他本人都要高,他只能仰视玄武的双眼,“我的所作所为不代表人类的利益。”

“但也未必代表异族的利益。”

“是的,”白狐点了点头,仍然仰着头,气势没有丝毫落后,“真想不到您还这么在意异族的事情,这可不像是一个龟缩在一汪池塘中数百年不敢现身的生物该说的话。”

白狐的话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周遭的空气仿佛凝重了起来,就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下午,湿热而沉重。耳边隐隐约约有隆隆声传来。白狐不需要回头也能知道,无数液滴在身后汇聚,凝成棱柱形。也许下一刻,自己的身体就会被这些棱柱刺透。

“而我,则有机会,弥补你的遗憾。”

棱柱停留在白狐后脑勺不足数厘米的地方。白狐仍没有转头。玄武伸长了脖子,凑近了白狐的脸。它闻不到一丝带有情感的气息。不论是恐惧、喜悦、自信,它统统感受不到。就仿佛,介于生与死之间的体验对白狐而言只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罢了。

棱柱尽数化为水流坠落到地面上。“你想做什么?”玄武困惑地问道,“以你的实力,应该足以强迫我,不需要问我的意见。”

“那是人类的做法,”白狐回答说,“你就是因此才躲避到这儿的,不是吗?我与人类不同,我不会强迫自己的‘同胞’。”

“‘同胞’吗?”玄武重复着这个词,词中讽刺的以为溢于言表,“那么,‘同胞’,你希望我做什么呢?”

“我需要你的血。”白狐开门见山地说。

“既然你不强迫我,你怎么这么确定我会答应你的要求?”

白狐轻轻地说:“鹿鸣山。”

乌龟的脸上是没有表情的,但它有一双人类的眼睛。自那双眼睛中,白狐满意地看到了愤怒的情绪。

“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白狐微微低头,风度翩翩地说:“请息怒,玄武大人。任何异族都有过类似的过往。或许是神的恶作剧,或许是其他原因,每一个异族都对人类有着不可遏制的渴望。这本无可厚非,就像狼捕食猎物,人类种植作物一般寻常。然而在这规律中,仍有异族愿意对人类保有爱,它们接近人类,亲近人类,得到的下场确实无一例外的背叛。玄武大人,您不是第一个遭遇到这种事的异族,更不会是最后一个。”

白狐解开了衣服上的扣子,衣物滑落了下来,露出了瘦弱的肩膀和雪白的上身。在那如同白雪一般的肌肤上,血红的刻印如同暴起的血管一般密布于胸前蜿蜒盘结,勾勒出了一副图案。

那是一张异族的脸,而玄武认得那个异族。那是早就不存于世的种族。

它瞪大了眼睛,眨了眨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在那张脸上的眼睛的位置,突然“跳动”了一下。

说跳动不太恰当,更准确地说,是“眨了一下”。

“它还活着?”玄武摇晃着自己的脑袋,周围的水汽隆隆作响,“这不可能。”

“这当然不可能,”白狐系上了自己的衣服,“她已经死了。是‘我们’还活着。”

玄武突然明白过来,他们做过了什么。但在它说话前,白狐已经打断了他:“这样你就相信了,玄武大人,我是绝不可能与人类为友。这也能解释我的身份,不是吗?”

玄武闭上了双眼,当它再次睁开双眼时,凶相毕露。

鲜血泼洒了出来,布满了天空。

 

鹿鸣山上的事情,是很久远的过去了。

尽管青鸳曾经对每一个异族都说过,神爱普罗万物,不论是一花一叶,或者一兽一人,神都平等地爱着大家。然而玄武却对此持怀疑态度。

它深信,异族都中了神的诅咒。

这诅咒的名字,为“渴望”。

每一个异族都渴望人类。或者是渴望人类的爱情,或者是渴望人类的婴儿,或者是渴望人类的身体,或者是渴望人类的脏器,或者是渴望人类的气,或者是渴望屠杀人类。这种渴望是不能解释缘由的,发自内心的欲望。人类始终对异族敬而远之。

而玄武知道,人类恐惧异族,憎恨异族。一旦他们拥有力量,就会屠杀异族。

即便如此,即便双方势必不同水火,异族仍然如同飞蛾扑火般渴望着人类。

玄武也不例外。

在他二十岁那一年,放弃了异族的形体,来到了鹿鸣山上。他装作是一名流民,在其中的一处村落居住了下来。在那里,它由于年轻力壮,聪慧过人而受到村民的喜爱。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都信任它,喜爱它。终于在一天,它娶了一个女人,一个它爱的女人。

玄武渴望的东西,叫家庭。

它渴望能在一天的工作后,回到家看到妻子抱着自己的孩子迎接自己,渴望一家人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渴望那种明确知道归宿的未来。它就这样居住在了鹿鸣村中,过去了十年。

让它暴露的原因不是它自己,而是它的孩子。在某一天,它的孩子发现自己能够操控水流。那小家伙兴高采烈地跑回村中,年方八岁的他还不知道,能够使用魔法代表着什么。

他与自己的妻子被抓了起来。村民们逼迫他们坦白究竟谁是异族。玄武以为,只要坦白就能保护妻儿周全,它如此真心实意地认为。

直到它看到了自己妻儿的尸体,以及手持着武器向自己冲来的人类位置,它都如此真心实意地认为着。

冲在队伍最前头的老周,不久前自己还帮他开垦了一片地,而队伍中段的吴大姐,甚至还给自己的孩子喂过奶。他自然记得跟在队伍后面,只敢扔扔石头的小张。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他别在腰上的拨浪鼓还是自己亲手削的呢。

就是这些最为淳朴,最为善良的村民,杀死了自己的妻儿,如今要来杀死自己。

天上下起了雨,这不是巧合。魔法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启动。天空中落下的不是雨,而是带有锐利尖刺的冰棱。无视了身体主人的哀嚎,鲜血自身体中被接连不断的抽出。人类饱满的躯体干瘪了下去,红润的面孔也变得苍白。

玄武只是呆呆地看向天空,他在想,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是渴望爱,错了吗?

它折断了人类的躯体,剥离了人类的骨头——

是渴望安宁,错了吗?

它抽出了人类的鲜血,踩踏着人类的身体——

是人类错了吗?

它在愤怒中怒吼,在雨中狂奔——

还是,这是异族的错呢?

直至今日,玄武仍未想明白这个问题。

自那之后,它在很多地方游历过,见过很多人,很多异族。只是,它再也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组建过家庭。那份刻入灵魂的渴望被它隐藏在心灵的最底层。

学会了御气之法的人类越来越强大,而异族彼此却分崩离析。有得异族希望圈养人类,而有的异族却想要吞噬人类。就连异族之间也彼此征伐不休。在玄武百岁那一年,异族已经只能在人类的阴影下苟延残喘了。

玄武的旅程终于到达了终点,它在荒漠中行走了足够长的时间,构建了一片绿洲,放弃了自己人类的身躯,保持着大龟的模样,就这样在荒漠的深处,宛如在世界的尽头,静静地等待着自己的灭亡。

然后,它遇到了白狐。

那个自己数千年前未曾想明白的问题,白狐是否想通了呢?玄武并不清楚。但它知道一点。它是懦弱的。即便村民们屠戮了自己的妻、子,它仍对问题的答案心存困惑。这世上许多事情远不是对与错能评价的。它亲身经历过被人类的背叛的痛苦,却也见过被异族玩弄的人类。

它不是有勇气能够做出选择的人,它认为这世上任何生物都有平等生活于世的权力,因此它隐身于荒漠中坐以待毙,但白狐不同。白狐,是能够做出选择的人。

也许这选择不是正确的,但这也远不是一个孤独等死的老龟能够嘲笑的。

 

白狐停止了前进的脚步。

和之国军队的大本营安插在羲和城外二十里外。白狐向东方返程早已过了十天有余,只要穿过眼前这片森林,就能看到如今群魔乱舞的异族本部。

来人根本没有打算隐藏自身的气息。白狐停住了脚步,说:“出来吧,反正你也没打算隐藏自己,不是吗?”

从密林中走出的人让白狐有些惊讶。那是飞燕,仍是那副坚毅的面庞,就像数年前自己命他前往塞壬领地时一样。不同的是,现在的他手里提着一个头颅。他将头颅扔到了自己的脚下。

那是凤蝶的头颅。

尽管做了防腐处理,仍然不好辨认那头颅了,白狐还是靠着她脸上的美人痣才认出了她。这么说飞燕已经去过了日轮城。白狐叹了口气,即便他没去过日轮城,只要踏入了和之国的地界,也就知道了发生了什么。

飞燕质问道:“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我不需要不听话的狗了,”白狐慢条斯理地说,他想了一下,然后笑起来,“不过就算她听话,我还是会抛弃她。我的军队中不需要人类,更别说贪心的人类。”

剑气破空而出。一丝滑腻的鲜血自白狐的脸颊流淌下来。同时,身后的大树拦腰被斩为两段。飞燕缓缓将手中的太刀收入刀鞘,周身的杀气却未随之内敛。

“居合斩,”白狐赞叹地说道,“听闻你被称为日轮城第一拔刀高手,如今看来名不虚传。虽然只有一刀,剑意却能达到空无止境。”

“收起你的废话,告诉我,和之国究竟怎么了?”

白狐伸开双手,轻松地说:“这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当然是已经灭亡了啊?如今,和之国所有的平民都已经变成了军队的一员。”他说话的语气,就像全和之国的人民和普通的猪猡虫豕没有任何区别一样。

飞燕攥紧了自己的双拳,手背上青筋暴起。“你欺骗了我们,”他咬牙切齿地说,“将我们支出了和之国,削弱了和之国的力量,实行你的阴谋,你究竟是谁?”

“等一下,等一下,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将你们派出去与削弱和之国的力量完全没有关系。倒不如说,”白狐故作思考,然后说,“你们的存在根本与和之国的覆灭完全没有关系嘛。”

飞燕将手按在了刀柄上:“那要来亲自来尝试一下,你所看不起的刀吗?”

白狐伸出一根手指:“在此之前,先让我确认一件事。既然你擅自从塞壬的领地回来了,那是不是代表刺峰也从帝国回来了?”

沉默片刻,飞燕回道:“她已经死了。”

“这样,”白狐闭上眼睛,“真可惜,你们都是人类中的佼佼者,也算是我的得力部下。算了,好歹大家共事一场,就让我给你们一个痛快的吧。”

“你哪来的自信能够赢我?”若论谋略,或许飞燕不如白狐,但对于自身的实力,飞燕拥有足够的信心。在和之国,他甚至一度达到“剑圣”的境界。与那传闻中的“二天一流”不同,他的剑法没有繁琐复杂的剑招。与其说他的剑法到达剑圣的境界,倒不如说,能让他被称为“剑圣”的剑招只有一式。

即拔刀的一击,仅有一招,却可斩断天空。

如今,飞燕将手按在了剑柄上,杀气霎时内敛,双目圆睁,笔直地注视着白狐。全身肌肉紧绷,仿佛一只即将离弦之箭。

只有一瞬。

攻击亦只有一击。

隐藏于刀鞘中的太刀在亮剑之时锋芒毕露,磅礴剑气扑面袭来。一刻之间,埋藏在身体内部的杀气尽数爆发出来,宛如山崩海啸般涌向了白狐。

别说这蕴含着无匹威力一击,单单只是爆发而出的杀气,也足以令一个人完全丧失斗志。

刀光散尽之后,白狐仍然完好无损地站立着。并非是飞燕的居合斩无效,白狐身边被齐岑岑斩断的林木就是此招最好的明证。

若是白狐真的接下这一招,此刻断成了两截的就是他的身体。他能完好站在这的原因只有一个。

飞燕的居合斩斩偏了。

一口鲜血吐了出来。飞燕跪倒在地上。他用手攥住了自己的心房,面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怎么会——这到底是——”

“让我告诉一件事吧,”白狐蹲坐在飞燕面前,神态自若地笑着说,“在很久之前,在那片尚且还不能称为秦国的土地上,曾经有一个异族。这一种族使用的魔法非常独特,简单来说,就是它们驱使的并非是魔法元素,而是一个个虫豕。这种魔法十分弱小,毕竟那些小虫,虽然带有剧毒,但是能够驱使的数目非常有限,在战场上,根本不足以抵抗人类或者其他异族。所以这一种族被很快灭绝了。不巧的是,我觉得令这一技艺失传十分可惜,所以在它们灭绝前,保留了几只虫子。”

他将手指轻轻点在了飞燕的心口,轻声说:“你心中的这一只就是其中之一。它们叫这虫子为‘蛊’。”

只是轻轻一推,飞燕就倒在了地上。直至气绝,他都没有闭上双眼。

他的胸口向上凸起,在肉体被撕裂的声音响起后,胸部的皮肉绽开,露出内中泛白的血肉。密密麻麻的虫子自白肉中用处,爬到地面上,翻滚过来,破碎成一滩脓液。

“可怜的人类。”看着飞燕的尸体,白狐惋惜地说。

耳边传来了一声长啸,私是鹰鸣。他看向天空,空无一物。白狐喃喃自语:“你应该很开心吧,毕竟在冥府中,才有你和之国的同伴。”

 

血雾抬头望向窗外,一头猎鹰自窗外飞过。他记起,自己的师父是很喜欢鹰的。

在他小时候,他的师父常对他说,人不会无缘无故喜欢一件事物。人喜欢的东西,只不过是情感的寄托。

那师父喜欢鹰,是寄托什么呢?

每每自己如此发问,师父总会摸着自己的头,看向天空,说,或许是某个像鹰一样潇洒离开的人吧。

耳边的争吵声将他拉回到现实中。光芒胜过富丽堂皇的宫殿的正是帝国新任的女王——珍妮特·温莎。

红宝石镶嵌在黄金制成的桂冠中间。闪耀的金色将珍妮特同为金色的头发映衬的闪闪发亮。天鹅绒制成的白色长裙外披上了赤红色的袍服。她的腰间佩戴着象征着王权的佩剑,同时也代表着温莎帝国尚武的特质。

这样一对比,在她面前与她吵得不可开交的杨峰就显得寒酸了很多。他似乎很喜欢帝国的燕尾服,在宫廷中也是如此打扮。但这也没给他像血雾,就穿着和之国的淳朴的服饰,他向来不在乎周围人的目光,他本以为杨峰也是同样。但杨峰似乎是一个很喜欢融入对方氛围的人。

“我说过,现在我是不会出兵支援秦国的。”

珍妮特义正言辞的样子让杨峰觉得有些陌生。也许自己不习惯的还有她强势的语气。毕竟半年前,她还是那个一心想要嫁给自己,想要在鹰巢城相守一生的天真的小女孩。如今她穿金戴银,雍容华贵,手握大权,已经可以硬气地拒绝自己的提案了。

——他突然发现自己从未意识到一件事,珍妮特早已经脱离自己的掌控了。他必须转变思维,从现在起,将珍妮特放到对等的地位上,甚至,将她当成自己的敌人。

“但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事情,”杨峰说道,“你也看过和之国的惨状,也听过血雾所说的话了。如果秦国灭亡,下一个就是鹰巢城,再下一个就是温莎帝国。”

珍妮特慢条斯理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和之国仅仅只是想要进攻秦国呢?也许消灭秦国后对方就会退兵呢?”

听到这,血雾决定不再沉默。他站了出来,说:“珍——陛下,白狐的计划我是从他的研究员那里窃听来的,请相信秦国的催眠术。对方绝不可能对我撒谎。”

“我没有怀疑你的情报。只是,你有没有想过,这可能也是对方的阴谋呢?”

杨峰忍不住问:“对方放出想要消灭全人类的情报?为什么?”

“谁知道呢?我又不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不过能做出这种事的人都是疯子,谁又能猜得出疯子的想法呢?”

血雾的眼神冷了下来,他问道:“陛下,你应该不是忘了,我答应协助你登上王位的条件。”

那是属于杀手的眼神,就连杨峰看了都不禁为止胆寒。空气中的温度似乎都低了几度。血雾是真的动了杀心。

然而珍妮特没有畏惧。她无畏地说:“朕没有说不会帮你。只不过,我们的准备还不充分。我们对于对方的目的还不明确。”

杨峰打断了她:“仔细想想,为何和之国会派人来干预温莎帝国的内政,为何他要杀死丹特·波罗?因为白狐想要拖住温莎帝国的脚步。他不想要温莎帝国这么早发现东方的国家,对这个国家的军队产生戒备。塞壬在这个时间段发起进攻难道是巧合吗?想想刺峰为何假扮成帝国的军官去往战场上。想想埃里克元帅为何被杀。我怀疑就连塞壬内部也有白狐的人。如果你真的决定踌躇不前,才是中了他的圈套。”

“但这些只是你的猜测罢了。”

杨峰放弃了语言的说服。他沉默了一会,说:“你不是学过占星术吗?用你自己的双眼看一下这个国家的未来吧。你应该早就这么做过了吧?”

这一次,沉默的人变成了珍妮特。

 

在成为国王的第二个夜晚,她独自来到了海尔城的郊外。

彼时海尔城的的局势还未完全稳定,独自外出是一件很不明确的事情。但她还是一个人偷偷跑了出去。珍妮特本以为没人发现她的行踪,现在看来,也许太过于相信别人的不只有杨峰,还有自己。

三十年前,在夜晚,海尔城的人民抬起头尚能看见漫天的繁星。如今,天际之上只有黑漆漆的一片。即便是深夜,城市中的工厂仍在不间断地冒出滚滚浓烟。所以珍妮特才来到市郊。那里有一家天文台,那是海尔城方圆百里之内唯一可以看见天上星辰的地方。

 

看到她的到来,天文台的台长着着实实吃了一惊。他对帝国新任的皇帝致以最高的敬意。在偌大的天文台中,陪伴着珍妮特的只有天空中的星辰。她坐在椅子上,用望远镜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天空中的星星。

终于,她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那颗星。

启明星。

那是神灵的化身,亦是恶魔的化身。既象征着希望,又代表着绝望。那是死亡之星,那是重生之星。它的光辉会带来灾厄,它的升起会带来复苏。

珍妮特看到了帝国的未来。

 

那是一片火海,就如同数月前她在鹰巢城看到的,宛如舞动的红莲一般的火焰。

被火焰吞噬在其中的是整个海尔城。自己熟悉的酒店中是碎了一地的玻璃,宛如破碎的水晶闪烁着火光的倒影。优雅的公园正在被火焰撕扯,池塘中的水被蒸发殆尽。街道上除了火焰外,还有深黑色的凝固了的血液。从街边的窗户旁、大道上、一旁的树干上都遍布着人类的尸体。

人类的……残缺不全的尸体。

她在火焰中茫然地行走,寻找着活着的人的身影。她走过了每一个自己曾经熟悉的地方,却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自己熟识的人。

这是何等的不幸,或者说何等的幸运。她一边祈祷着自己早点发现认识的人,一边祈祷自己不要发现认识的人。

她突然停住了脚步。眼前躺着的人,是她看到的第一个自己所熟悉的人。

躺在地上的人,是“自己”,准确地说,是死去了的自己。

火焰仍在海尔城熊熊燃烧,然而这不是终点,整个帝国都被火焰吞没殆尽。

 

“总之,我一定会出兵消灭和之国的军队。朕答应的事情,是不会食言的,这一点你放心吧,血雾。”

在两人说出其他话之前,珍妮特抢先说:“今天我累了,你们先回去吧。我会跟奥斯本首相研究出兵的时机的。”

她不由分说地将两人赶了出去。

 

抬头看向天空,仍是无法看见夜空中的繁星。

漫步在皇室的花园中,珍妮特驻足在人造湖旁,湖中倒映出了夜空。今夜姑且算是一个晴天,即便如此,天际上仍是不见一颗星辰。珍妮特怀念鹰巢城的天空。

珍妮特还记得自己学习占星术时,自己所看到的夜空,将天空装点的如同一张遍布了棋子的棋盘。她就这样坐在悬崖上,看着头顶上的星空,感受着自己的渺小,想象着在久远的过去是否有人用和自己相同的心境,看着同样的星空。那时,杨峰在自己的身边如此说道。

“命运并非拥有固定的形状。正所谓‘三分看天,七分看人’。占星术所看到的人,取决于人最有可能做的选择。然而人类是不可预测的。任何微小的举动都可能改变人的选择。若是因为看到的未来退缩不前,不敢做出选择,不去相信自己,才会将自己看到的景象反映到现实中。”

在鹰巢城时,她天真地以为,自己只要安心认命,老老实实和亲,就能保证鹰巢城与帝国的和平。如今她早已失去了那份纯真,却仍不知道自己该作何选择,才能保证帝国人民的安全。

她叹了口气:“我究竟该……如何做呢?”

“陛下在烦恼些什么东西吗?”

珍妮特猛地抬起头,对上了杨峰的眼神。或许是因为自己的重重心事,她根本没发现杨悠然出现在自己的身旁。珍妮特拉近了身上的袍服,怒斥道:“你是怎么进来宫殿的花园的,朕……朕没有让你进来。”

“你应该很清楚,以如今温莎帝国的警卫,是没办法拦住能够御气的人的。”杨峰朝珍妮特走去。他突然停住了脚步。珍妮特很明显地摆出了抗拒的姿态,拉近了身上的衣服,不自觉地后退,眼神中满是拒绝。杨峰的身体僵住了。

沉默突然降临了两人之间。打破沉默的还是珍妮特。她清了清嗓子,说:“那你今晚特地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呢?”

杨峰回过神来。他明白,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必须排除内心的杂念,将注意力集中在劝说珍妮特身上。

“陛下是在犹豫吗?”

——到底还是瞒不过他。珍妮特始终觉得,杨峰是最了解自己的人。他见识过自己纯真的一面,也知道自己为何变成如今这幅样子。他帮自己登上王位,却也背叛过自己。作为报复,自己也“背叛”了他。

“朕没有在犹豫,你想多了。”

但作为一名王,是不能被别人看穿心事的。

“是吗,那看来是我多心了。”杨峰转身就要离开。珍妮特有些狐疑地看着他的背影。就这样吗?杨峰如此干脆地离开,倒让她感觉更加可疑了。

“对了,”果不其然,杨峰突然停住了脚步,仅仅只是偏过了头,“想一下你同我的那次争吵吧。”

“争吵?”

“应该不难回忆吧?毕竟,我们只吵过那么一次。”

说完这句话后,杨峰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