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那个人。”

这是罗戈恩决意与这个世界告别、闭上双眼之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但他知道这些交谈与自己毫无关系。能获得律法宽容的只有贵族、人类,神职者和有钱人,这四样都隔壁那个和他一块等待行刑的胖子占了。罗戈恩只是沉默地呼吸着最后的空气……即便它染着陈年的血锈味。

【他们至少应该把这该死的断头台洗一洗。不用每次,至少洗这一回就行。】

他皱了皱眉头,在心里宣泄自己的不满。

仅仅是鼻腔还好,现在他的耳朵里也是一团糟。

毕竟是闹市,人山人海的围观者像群噪雀似地吵嚷个不停。也不知怎地、每凡处刑日就会有这么多人不厌其烦地聚在一起,好像在过什么节日似地。

不负众望,这里的断头台也从来不缺光顾者。在艾布里德,仅仅盗窃罪就足以处死。更不必提阔剑城每年早春和秋收时分都会发起的暴动。说来也有道理,粮食被夺走的要暴乱一次;去年胆小没有拿起农叉的,过完冬季无种可播、也总得暴乱一次。但说到底也只限于农户和贫民,久而久之,反倒给城镇中心的居民们带来了张弛有度的娱乐。

当然,罗戈恩的境地则截然不同。它既不是看热闹的人类,也不是本该被按在断头台上、此刻却也夹在人群中看热闹的精灵族。他是半身人。流浪者。如果说半身人吟游诗人偶尔也受欢迎,那半身人盗贼就是不被任何人待见,只能靠偷鸡摸狗的勾当来生活的存在。

话虽如此,只是偷鸡摸狗也并不至于会被推上断头台——否则他们大概早就被绝种了。这一回,罗戈恩是搞了一票儿大的。

他抄了一个神父的家。

要论阔剑城中的无数盗贼,罗戈恩也是其中个色的一位。这行内有些不成文的规矩——躲权避贵、吃少不吃多,凡事留一线。

以他们的地位,也只能作出这样的选择。树大招风,逛粮仓的耗子死的早,这种道理谁都明白。招惹了权贵和人类自然要掉脑袋,遇到穷精灵就偷得连条底裤也不留也怕招人报复。这里的贼真正像个贼样儿,只靠在大街上捡个仨瓜俩枣混日子,偶尔还得接些修门换锁的活儿维持生计。

然而为何要说罗戈恩不同?

这几项规矩他一样也不守。

他非值钱的物件不拿,非大户人家和贵族府邸不进,要么不偷,要偷就把别人的家底儿洗个干干净净。犯事之后,反还要给平民区的贫困户送去些不知从哪儿淘换来的干净银币。

也即是说,所谓的义贼一物。

苍天可鉴,义贼可不是只靠一腔热血就做得了的。每次城内府邸失窃,总要在到处贴满了揭发者奖励五十金币的悬赏,再派守军连排水沟都挖开来找上一遍。可直到几天前为止,甚至连见过他究竟长什么模样的人都没有。悬赏令上也只是画着一个戴黑面罩的小矮子,被错认之后逮到卫戍处里的已经不下上百人。

影子罗戈恩。这就是所有人公认给他的外号。他有漆黑的短发、漆黑的眸子,连胡茬和尖耳朵上的绒毛也是纯粹的墨色。他会融化在午夜和黎明中钻进别人家里去,离开时连个脚印也不留。如果走在街上的疯子忽然指着墙角的阴影说“罗戈恩在那儿”,估计谁也免不了多看几眼。

可这一回,他怎么就被人抓住了呢?

理由复杂得很,但归根结底是因为心急。做贼最忌心急,一不注意就会露出破绽;揣满的怀里掉出一枚银坠子,就足以让已然溜之大吉返回老巢的他被路过夜巡的卫兵抓了正着。

罗戈恩为何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起因是他偷了一枚镯子。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从路过的贵族大小姐身上顺一件首饰,再转手卖给正要往南方运货的旅行商人——不必说,对付女流之辈他从未失过手。

但这次不同。

起初,他觉得目标有些不对劲,但没放在心上。跟那银发女孩儿在道路中央偶然撞了一下、镯子就滑进了自己兜里。买主开价三十金币,但他经手的珠宝数不胜数、一眼就看得出,这镯子至少值得五十金币。虽然银发少女服装朴素,但平民家不可能用这么昂贵的小玩意儿;既然没穿着女佣服,定是哪儿的大小姐没错。

——一开始,他的确是这么以为的。

但与买主讨价还价,对方却干脆利落地接受后拿着镯子踏进马车之后,罗戈恩怎么想都不对味儿。

旅行商人,哪里会用装着红绒布帘的双驾马车?

他明悟得不算晚。做好了标记、跟踪马车到达目的地后,一个阴谋赤裸裸地摆在他眼前。

教堂。

箭塔。

哪里是什么进货。

他分明就是给仁慈教堂的神父当了一回走狗。

说起罗戈恩之所以作盗贼,也有些能被称为缘由的往事。

父亲是贼,母亲也是贼。一个倒在断头台下,一个被人用私刑打死了。他几乎是刚学会走路不久就得靠从别人手里偷吃骗喝过活;为此当然没少挨过打。

毋论,谁也不会怜悯一个半身人。现在他翻墙越户的本事,全是靠身上的一道道鞭伤学会的。二十年。何谓世态炎凉,这双漆黑的眼睛已经早早看遍了。

但不巧,他偏偏生来就是个理想主义者。

一次次暴乱,一次次起义;他见过徒有四壁、主人只能睡在茅草上的空房,也见过贵族府里连地砖都用黄金雕饰的厕所。老爷们吃着细麦粉掺上犀乳和坚果油烤成的松软面包、还要蘸上白糖;种出它们的贫农却只能吃长在那麦田陇旁、野草似的杂麦——如果连这也没了,就只得把根茎从地里刨出来炖成一锅。

这世道有哪儿出了问题。

任谁都明白这一点。但不肯接受现实、未对此习以为常的,却不多见。明明吃饱穿暖,却还要豁出性命来为穷苦者发声的,更是屈指可数,不成气候。

罗戈恩就算一个。

半身人就只配做贼吗?

精灵族就只配给人类耕种纺织、然后再交出自己大半的财富吗?

矮人除了被关在工区和矿脉里掘矿打铁,就没资格从事其他工作?

半兽人就只配和家畜等类,睡在牛棚马圈里?

——谁有资格规定这种事?

为此,他也曾仇视过人类。

但当他看到舍身帮助精灵农户、要求领主减税的人类少年;却被同为精灵的贵族私兵用枪刺死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理解了自己的肤浅。更明白了——

他的敌人终究不是人类,而是种族的不平等本身。

自那以后,权贵的府邸就成了罗戈恩的重点照顾对象,一切资金的来源。至于赶走了德鲁伊神庙才在阔剑城中建起的教堂和神殿,也都是一丘之貉。

他迫切希望着一个世界的降临。一个半身人不必流浪,矮人和精灵碰杯畅饮,半兽人也能解开镣铐在大街上散步的世界。

罗戈恩知道,自己的力量微乎其微。即便如此,他也日复一日地持续着作为盗贼的战斗——因为他看不惯。既得利益者家里冒出的炊烟,他无论如何也看不惯。

这样的男人,如何忍受得了自己成为帮凶的事实?

无论如何,也得把镯子还给那个银发少女才行。

罗戈恩躲在教堂大厅一角的阴影里。一滴滴往匕首的鞘里上着铁麻油,以便悄无声息地拔出。

神父始终没有动身,他便找不到机会寻找镯子的下落。就这么等了两刻钟,镯子被偷走的女孩反而来到了仁慈教堂。

他默不作声地听着。

装模作样的话传到耳朵里,胖神父的阴谋已经昭然若揭。

先是给人希望,又暗自下手把希望夺走,步步紧逼,最后只把人诱导向最坏的选择。

何其贪婪。

为如此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卑劣行径作了援助的,竟然是自己?

气结至甚,胸膛像要炸裂了似地,一股腥甜味从罗戈恩嗓子里泛上来。看着面前衣装奢华的神父,他恨得几乎咬碎了牙。

盗贼的本性告诫着他,决不能意气用事。

但看着一步步被逼到绝境的少女,他怎么可能忍耐?

刀子出鞘了。没有继续沉默的选项。多年的盗贼做一回刺客,大不了逃出阔剑城、再不返回了而已。如果不出手,这份耻辱会变成一根倒刺的锥子扎进罗戈恩心里,愧疚感更可能直接杀死他。

而罗戈恩做好一切觉悟之后,银发少女却自己打破了局面。

她拒绝了。

虽然纠结、却没有扭扭捏捏,径直便在男人们惊愕的视线之中逃出大厅。

独行的白兔,是尤其不易被驯服的。

【这女孩……还真有意思。】

看着被吓得一屁股摔在地上的胖神父,罗戈恩不禁这么想着。

怯懦的、幼稚的,只会用眼泪博取他人同情的;蝴蝶或棉花之类的女人他不知见过多少。但像银发少女这样恳求时戚戚泪下,发现危险后却果决得壁虎一样自断尾巴逃命的,他还的确是第一次见。

【变脸比翻书还快。】

银发少女本人或许也不清楚,她实而对欺骗极有天赋。虽说女人善变,她也是个中翘楚。看上去单纯无邪,却对一点情绪的变化也异常敏感,总能对任何人摆出合适的态度————一个不被待见的精灵女孩儿要在这样的世道里生存、总得有特别之处才行。如果不是在谁也在逢场作戏的酒馆工作,恐怕她的特质早就被人发觉了。

总之,接下来发生的事也不必猜测。一个守卫吐露出手镯送进了【藏宝室】的事实,罗戈恩要做的就只有一件事了。

既然做了,就理所当然地成功了。

谁拦得了他?

不禁洗劫了神父想要贿赂给大主教的财宝,他还在离开时抄近道钻进了神父的私人暗室。因为想尽快把镯子送还给银发少女,他把财物往怀里胡塞乱填的行为埋下了将来的祸端——这里可以先撇开不谈。

因为……

他在暗室里发现了惊人的秘密。

堆积成山的暗示术卷轴。

他时有耳闻。仁慈教堂的神术从不立即起效,之后的治疗也有不灵验的情况。人类不屑于用石臼磨出来的草药,生病时非仁慈教堂不来、还总会为此付上一大笔供品以保证灵验;精灵们只道是仁慈之神与德鲁伊不同,各自有各自的医疗方式。一旦神术无效,就只有供品太少这一个理由了。

然而。

岂是什么供品太少?

事实已经摆在罗戈恩面前。

神父所用的绝非神术。成排的沙晶管和卷轴,分明是彻头彻尾的奥术——而且,是只能起到心理安慰效果的玩意儿。

本就知道神父不是什么好货色,这种偷梁换柱的下作手段倒能没让罗戈恩吃惊。

崇拜往往等同于愚弄,越是庄严圣洁的地方就越是藏污纳垢。这条普世皆准的法则,人们不知为何总也记不住。

话虽如此,罗戈恩也无法将这把柄抓在手里。他不能在当权者家中现身检举;即便留下证据和字条也无意义,教派与权贵从来都沆瀣一气。

此时的他绝想不到,这把柄会成为他对抗贵族的最后一把武器。

“……您是认真的吗,监刑官大人?”

“当然。这是上面的意思,不要多嘴。”

【真啰嗦。】

趴在断头台上等着利刃坠下的罗戈恩心想。弱不是嘴里缠着粗麻绳,他就要骂出来了。

追至银发少女家中写了字条还与她手镯,又在回家路上被人逮住,再到卫戍处中不抱希望地向守卫长检举、却意外地直接把神父直接拉到自己隔壁的断头台上,这样的跌宕起伏让他现在仍然理不清头绪。

【要免他的罪就快一点办。】

其中肯定有哪儿出了问题。但这毕竟是他所熟悉的那个见不得光的世界。接下来的事,理所当然。

在这里侧着头,罗戈恩正好能看见神父那臃肿得跪也跪不下的一团身子挤在处刑架旁的模样。身子底下湿了一大片,有围观者往他身上扔的落雨柿浆,更有点别的东西。哪怕不能共赴黄泉,仅仅看着这家伙被吓得尿了裤子,也算是罗戈恩死前的一点慰藉。

“那么,我就……”

刽子手还在犹犹豫豫。

“有我负责,你怕什么?”

正这时,人群忽然爆发出阵阵叫嚷声。

看来时候到了。

像是印证罗戈恩的想法,监刑官的声音迟迟而至。

“犯人,阔剑城仁慈之神教堂神父兼直系管理者,布兰!”

罗戈恩露出不甘地笑。

然而,他的笑容渐渐凝固了。

行刑人松手,麻绳弹至半空,倾斜的钢刃直坠而下,干脆利落地将身首一切为二;断颈鲜血喷溅之时,神父肥胖的头颅已砰然落地。

“因欺骗主教及皇室,在背叛教义放弃信仰、被神祗抛弃后还以仁慈之神之名招摇撞骗鱼肉乡里;罪不可恕,现已斩之!”

一片欢呼声中,只有罗戈恩愣住了。

“犯人,窃贼罗戈恩!”

犹豫的刽子手却把麻绳绑死在木架一侧。

“因频入贵族府邸盗窃,受害者众;劣迹斑斑,而不知悔改,死有余辜!”

他好像看到了死神转身而去的衣摆。

“但今乃艾布里德唯一之君、落日王陛下莅临之日!亦是失落多年的第四公主,克莱布瑞娜德·银月·法尔苏斯重归王室之日!公主殿下不愿多见血光,故因其检举有功,特赦免之!”

人群中又是一阵欢呼。呆愣愣的罗戈恩向四周望过去,今天聚集在中城广场的人竟以衣衫粗陋者为多……不是那受他暗中帮助过的贫困者吗?

“你可以走了。”

监刑官亲自为他解开绑在背后的双手、除去口中的麻绳。

罗戈恩张着嘴,想说什么。但就像是下巴脱了臼,半天吐不出一个字;只听到欢呼的浪潮此起彼伏。

“卫殿骑士快马加鞭送来的直令。你竟然认识这种大人物?”

“……我可不知道什么公主殿下。”

他脑子里一团浆糊。

“这回算你交好运,小贼。现在你可以记住了,你这条命就是公主殿下给的。”

脚步踏在云里。重获自由的罗戈恩边走着、边盯着自己还留有缚痕的手腕,瘦小的黑影就那么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他不会知道,此刻在远方平民区的高塔上,正有一双满含迷惘的银色眼眸遥遥眺望着自己。

那是心知已经无可推脱的安缇诺雅最后的请求。

“你是我的私生子。”

落日王把一切都告诉了她。

“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孩子了。”

“您和、我的母亲……”

“她是我唯一爱过的女人……十七年前的事。那时我还是王子。不可能继位的小王子。被下放到阔剑城、自怨自艾的时候,在山野花田里遇到了她;像一朵雪白的太阳花似的露萝卡。那之后,我也想过索性抛下地位和她私奔,即便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但当时的我还是太天真了。”

落日王凄然笑着。

“兄长们想尽一切办法都要暗杀我,以绝后患。我不得不回到王都。纳精灵族为妾会落人口实,我没能带露萝卡一起离开。但我和她和约定,总有一天会回来接她……在我相比她而言短暂的生命里。但没想到,我这条命反而长得多余。如果没出意外,我仍然不能回到这里。她等了我十七年,死神却连几天都不肯多等。”

身披红袍的男人望向天空。

王不会流泪。

所以,只有夕阳才能看到他湿润的双眼。

“……陛下。”

“你不应该这么称呼……可我也没有自称为你父亲的资格。我是个自私自利的男人。为了自保杀光了兄弟,现在又得来逼迫自己从没尽过义务的女儿。我本应给你更好的生活来赎罪,而不是以这种形式。”

“逼迫?”

落日王没有回答。

只是把袖子掀到一旁,用指尖轻敲座椅扶手一下。

“乒”

清脆的响声直穿透安缇诺雅的脑海。落日王露出的双手和脸庞立刻改变了模样。健壮的手臂迅速枯萎,饱满的皮肤也如朽木树皮般皱裂干瘪。威风凛凛、似有三米高的艾布里德之王,一瞬间就变成了行将就木的老人。

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见到安缇诺雅被吓得说不出话,落日王只吐出一个词。

“幻术。”

“您是……奥术师?”

“不。你当然不知道的。但从今天起也不得不知道了。

自古以来,逐日王后的一千年间,艾布里德王室中凡能继承王位的,都非人类……而是名为歌龙之龙的直系后裔。”

“龙族……后裔?”

“所有生命都是龙的后代。但我们的祖先与龙交合,血脉尤其浓烈;比之亚龙人亦然。他们只是偶然得到远祖眷顾,而法尔苏斯一族人人都拥有龙的力量。也即歌龙的天赋——幻术。和法师们不同、我们天生就可以使用它——也靠它把王位控制在手里。”

“国王……从来都用是靠幻术来治理国家的吗?”

“没什么能比欺骗更适合驾驭人心。现在你可以不理解,但之后那也是你必须做的。”

“……我?”

“我为让你成为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而来。”

似乎一切都在为这句话做铺垫。

统治者。

沉重得像铅块一样的词、猝不及防砸在安缇诺雅的心脏上,还反反复复回响着。

“为什么?”

她只能如此问。

“只有歌龙裔才能成为国王。我已经时日无多了。虽然不愿如此,但也只能让你来承担这个王国。”

“但是,您还有很多的王子和公主……”

安缇诺雅急着想推脱。

“已经没有了。”

落日王说。

衰老的面庞上一道道皱纹如刀痕、深深凹陷在眼窝中的蓝眼睛与安缇诺雅对视,目光坦诚得像是空无一物。

“一只可以喷吐毒息的黑龙徘徊在王都上空。虽然不知道理由,但它是冲我来的。一次郊猎,我全部的儿女在没来得及设防之前就全被他杀尽,而我也沾染了毒雾——像你看到的这样。”

落日王白发苍然。但与安缇诺雅不同,并非银色……而是了无生机、像野火烧灭后的灰烬般的白。

“现在的歌龙裔,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这也是我,一定要现在和你见面的理由。”

安缇诺雅终于明白了。

什么叫做,“唯一的孩子”。

什么叫做,“逼迫自己从没尽过义务的女儿”。

什么叫做,“这种形式。”

落日王是有所图的。

他并非为了弥补什么而来,只是想要把沉重的王冠扣在纤弱的银发上。

安缇诺雅无法怨恨面前这个愧疚的男人。

但向世人掩饰了自己的伤痛、只为承担起国王之名——

面对这个明明拥有一切却又失去了一切,只能强立着颤抖的身躯与她对视的可悲之人————面对自己的父亲,她没有愤怒和怨恨可以发泄。

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

对她而言,早已没有了正确的选项。

“之前的事,我已经听说了。寻找这只镯子……我给露萝卡唯一的信物的时候,这里的仁慈教堂的牧师供认,他的神父让自己沾手过它。没能阻止这种事,我很遗憾。而现在,那只神父和窃贼都在受死刑。”

落日王伸手向远方指去,像是想挽回前事。从这座箭塔上,刚好能看到城中心的广场——林立着杀器的集市。

“……”

神父得到了审判。

安缇诺雅不在乎这种事。

固然大快人心,但恶人是怎么死也死不绝的。反而最重要的东西,失去了便永远失去了。

“……盗贼?”

相比与此,她这个词更觉得蹊跷。

“在你身上窃走镯子的。但他也揭发了那个神父已经被仁慈神遗弃,失去使用神术的资格——这无所谓。总之,他们都该上断头台。”

安缇诺雅咬着嘴唇。她只一瞬间就想明白了。

【对不起。】

那一行笔迹歪歪扭扭的词,始终印在她眼里,挥之不去。

【你做得对。别再回去,不要愧疚。】

她曾在这短短的几句话中汲取了无穷的勇气,不必因逃离母亲最后的一晚、带着悔恨度过一生。

“……安缇诺雅。”

见到她的沉默,落日王轻呼她的名字。

安缇诺雅想不到。这一次又是同一个人,让自己得以作出艰难的决定。

“请不要这么称呼我。”

“……”

且是初春,高风凛冽。寒意钻入血红色的衣袍,落日王心中沉重。

“你果然不会接受——”

“我是克莱布瑞娜德·银月·法尔苏斯,不是吗?……父王陛下?”

两句话几乎同时出口。

而猝不及防的,只有落日王自己。

“……是,你永远都是——只要你希望如此。”

“克莱布瑞娜德——如银之月。真的是个不错的名字。”

隔着围栏,安缇诺雅从高塔上俯瞰着整座平民区,目光中的温暖消散了想侵蚀进她骨髓的冷漠。她的银发未被夕阳染红,仍带着鲜亮的本色。此刻尽管身处高处,她仍对这片污秽不堪的大地格外亲切。只因为,她便是用这片充满不公与矛盾的秽土捏成的。

“——但比起月亮,我更喜欢还是星辰。不会互相争抢,也不会被夺去谁的颜色……它们只是洒在天空里,努力发着自己的光。我觉得,它们与太阳同样伟大。”

“露萝卡也这么说。我……理解不了你们的想法。”

“因为您是落日王,陛下。如果作为公主,我能否对您提出一点小小的请求呢?”

安缇诺雅凛然站在风中,对艾布里德之王发问。

“当然。我的孩子。这片生活着千百万人的山川平原,迟早是属于你的、推脱不掉的东西。”

落日王凭着颤巍巍的双腿,手撑座椅占了起来。此时此刻,无论安缇诺雅作出什么要求他都会准许。只要她肯继位……只要她肯接下自己苦心维持了十几年的王冠。那即便要他付出残命也在所不惜。

“那么,我想暂时借用您的光芒。”

接受了命运的银发少女,远远眺望着中心广场的断头台……以及伏在断头台上她那素未谋面、污秽不堪的英雄。

这是安缇诺雅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话音落下。

一个名叫“安缇诺雅”的少女,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地消失掉了。

而,

【克莱布瑞娜德·银月】。

从今以后以后,世人将铭记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