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中最为黑暗的,是什么时间?
不要提这种小儿科的问题。
无论是谁被问到,恐怕都会这样回答吧。
是的。
黎明之前。
这也的确是没有经历过夜晚之深沉的小孩子才会不理解的事情。
不过。
为什么明明要日出了,反而会更加黑暗呢。
在第一次亲身经历之时,无论是谁也会为之费解吧。
任凭已经经历过的人如何去总结,任凭未曾见识过的人怎样去推测;只要身处其中,那份迷茫与绝望便不会这些言辞而有丝毫改变。
新的一天还会到来吗?
他们必然会如此问。
即便历史都写在了书里,人们还是不断地在将悲剧重演。
太阳还未升起,月亮便坠落了。夜幕之上再无光明,只能去寻找那黯淡地看不清的星辰。而即便是那星辰,也总是被微尘雾霭所遮挡住了的。
教人如何不绝望呢。
日已西沉。
然,皎月未升。
惶恐不安,也是理所当然。
东窜西跳、亦或是原地踏步;在浑然一片的世界之中,没有任何意义可言。而手牵着手、抱成一团;想要借此抵抗无尽的黑暗,也未必能避免祸灾的来临。
如何是好?
如何,才能生存下去?
只有时间才能回答他们。
...
自那年初冬。近卫军在北方一役遭叛军彻底剿灭、王都陷入围困一事以来,转眼已经过了十六个春夏秋冬。
十六年。
足以让无人的城镇重新焕发生机,让村庄再次从田地中生长出来,让新组成的部队成为历战老兵,让一个政权覆灭、又复辟。
当然,也足以将人们的记忆彻底抹去。
新的太阳照亮新的王都,新的世界迎来新的一天。
昨日已经远去,成为历史。
便是这样一个稀松平常的秋日。
王城十里外、染上了金黄的落叶林中,藏着一片几乎被所有人遗忘了的小湖泊。小湖泊旁边有一个小码头,小码头之中有一个小屋子。
啊,不好。
故事已经不会在这里上演了。
这里是曾经有过三个孩子的。
其中一个在十六年前往战场去了。有一脉男爵贵族在此役中陨落,家主殁于马蹄之下。这也是司空寻常之事。崛起于战场的家族也消亡于战场,恐怕这便是它最好的结局了吧。而那个孩子则凭着盾技在乱箭中幸存,作逃兵自歼灭战中独自跑了出来;他带去的那柄长剑,却是在乱斗中断裂了。银月女王下令废除爵位制度之后,当年如雷贯耳的[莱因哈特]之名、也便再无人知晓了。
据说在当日围城最为艰苦之时,还有一个偷了军服装作北方叛军将领、在王都里作威作福骗人财物的混混。然而叛军撤军之际,他就真的被当做将领被带回了北方。之后整个北境遭魔族屠戮、生灵涂炭;那混混就也随着叛军一起,是死是活再无人知晓了。是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而时运一物、似乎也是的确在冥冥之中有其定数。
这些暂且不谈。那失去了家族、却侥幸赚得一命的孩子,未曾再归入任何军籍,只是在王国内漂泊游历十余年。近日里来,似乎是在王都里做了以替人消灾除害为生的冒险者的样子。这种只以实力为衡量标准的工作,却是辱没不了他那久经磨炼的武技。而他现在,也不再是独自一人生活着的了。时而单独、时而与人组队接受任务,过着还算充实的日子。血雨腥风的往事,便也不必再忆起了。或许,这就是最为适合他的归宿也不一定。
再说他仍信仰着的公正之神的教堂。这王都中最为恢弘的教堂曾在围城之时一度被饥民夺下,由深得人心的博爱之神信徒们将其中存粮布施了出来。而事后又被女王下令剥夺了职能,法律审判都交由地方官邸处理;这神殿便不再供奉神明,成了演出戏剧的场所。本来无比庄严的地方却上演着荒诞不羁的喜剧,升降牢笼的铁链转轮也被利用作了舞台机关。世事比之戏本更加难以预料;在这样的反差之下,或许观众们的哄堂大笑也能分外欢脱一点吧。
而本居其中的神职人员现在也与常人无异,在并不高人一等的小教堂里祭祀他们的神祗了。如今这个不能赋予神术又失去了特权的教派,信众数量是自然极大地缩减了;不过据说,似乎也开始有人渐渐能从神明那里得到神术了的样子。或许,现在这样的公正教派才是公正之神所真正承认着的吧。
再谈他们曾经的死对头博爱之神、法忒阿米缇的信者们。虽然在布施一事时获得了大量的兄弟姐妹,但大多还是没办法坚持这样无私的原则教义而散去了。如今的法忒阿米缇教堂还是一如既往,那副贫穷破旧的样子。然而按也不是毫无益处;至少借着暂时的信徒增加,他们也救护抚养了许多因战乱与魔族入侵而失去了家园或父母的孤儿。当然,不可能是全部。
回来再讲那三个孩子。若谈及围城一事,有个半精灵小女孩儿的事情也是不得不说的。她是博爱之神的信徒,在战争之初被教派抚养大的流浪儿童之一。在攻破顽固不化的公正神殿之时,她立下的是带人们从后门潜入的头等功劳。而事后她却又隐藏起来,不知躲到哪里去逃避人们的褒奖了。只是,似乎有人总会在城外的这片森林里见到她的身影。而她在贫民窟中所抚养的一窝野猫,虽然遭遇饥荒、只有其中的一只小母猫幸存了下来,但算到现在也已经繁衍了好几代。
诸如此类老套无趣的故事还有不少。不如说在这片久经战乱的大地上,已可谓是数不胜数了。若是一一讲完,还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既然如此、比起过往,还是紧跟着眼前人来说些现在的故事吧。
比方说此时此刻,树林不远处的道路上就上演着一出新戏。
...
“————快点!别让他跑了!”
几个流氓打扮的人正在落叶之上狂奔着。
他们的目标是一个出了名的小毛贼。之所以还能冠以一个[小]字,主要是因为那贼只有常人的一半高.....如您所料,就是那以灵巧机敏异族著称的一族——[半身人]。
前日,这半身人毛贼偷了他们混混头儿的宝物库。作为附近黑货转手的老大,手中自然有不少的奇珍异宝;而名偷溜入其中,却似乎是分文不拿地空手离开了。混混头儿只道是自己不识货,有比那珠宝金币更值钱的东西不知情下让贼偷了去;哪曾料到,小毛贼的确只是拿了不入他法眼、连两个银币也不值的小玩意儿而已。
一方是不明不白地追着,另一方则是稀里糊涂得逃着。等到混混头儿的手下跑过了这片小树林,一小堆不起眼的枯叶里忽然钻出个棕毛的小脑袋来。
“妈的。这帮子傻货。”
他嘴里的脏话,这十几年来就没消停过。等他懂得礼貌的那一天,恐怕已经得是入土的时候了吧。
“至于吗。就为了这么个破烂...老子的确是好不容易才找着的,这些傻玩意儿怎么也慌得跟丢了他娘似的。”
他双臂一撑,把身子从叶片里拔了出来;然而谁知道偏偏他口中的傻货们里还有一个跑也跑不动的胖子,正巧这时才慢悠悠从后面跟过来、气喘吁吁地把他看了个正着。
“——你别、”
毛贼做出[嘘]的手势。但对方哪里管他,卯足了劲儿大声喊叫。
“他——在——这——儿——!!”
万事休矣。
灵敏归于灵敏,半身人总归是没有那腿长的跑得快。没逃出多远,毛贼就被闻声赶来的流氓们给团团围了起来。
“看你还往哪儿跑!”
领头的拔出匕首对着他。
“你们他妈有病吧?”
小毛贼痛骂。
“什么时候还轮到你这小偷儿骂起我们了!?”
即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方还是惊异了。
“老子不就借了你们一点小东西吗?比起上次我从你家拿的银餐具,还不便宜多了?”
“谁信你会还...什么!?你还偷过我的?”
“准没错。属你这张蠢脸,我估计再过上几年都忘不了。”
“我干嘛东西都被偷了还得挨你的骂不可!?!?你这人————”
领头的想了片刻,忽然察觉现在两人之间并不是对等的地位。
“————打!给我把这王八蛋抓住吊起来打!”
得命的流氓们抄着棍棒家伙往小毛贼身上涌去。眼看这瘦小的身体就要被人群掩埋————
就在这时。
“住手!”
一旁的树林中忽然跑出一个大个子来。金色的短发十分利索、浑身肌肉健硕,背后覆着盾牌,腰间还配着一柄当不了几个钱却很实用的长剑......总之,看上去挺能打的。
毛贼看着这人,也不管朝自己挥过来的棍棒,就那么呆呆地立在了原地。
“喂!”
大个子对毛贼喊叫一声、跑到他身边,用背上的盾墙把朝他飞去他的一只箭矢拦了下来。
“你们要做什么!”
大个子警戒着四周,大声问道。
“你是这混蛋的同伙!?”
领头的质询他。
“我不认识他,只看到你们在围攻他!”
“他是个贼,我们抓他只是想把被偷的东西拿回来而已!”
流氓们心里明白,和这个摆出的架势一看就有模有样的大个子硬碰硬,不是明智之举。
“这种事情不是你们该做的!即便他是犯人、你们也得到卫戍处上诉,让卫兵来逮捕他!”
义正言辞。
“这混蛋神出鬼没的。我们好不容易才看见他。要等我们去了卫戍处,他早跑了。”
领头流氓嘴上是这么说。实际上却并不这样想。虽然混混们跟个别卫兵有些私下的往来,但按立场而言到底也是一黑一白。倘若真的去找治安官报了案,先被抓起来的肯定是他们自己。
“那也不代表你们有滥用私刑的权力。”
大个子毫不退让。
“啧。”
领头流氓一咬牙。
“三十个银币。”
“什么?”
“我出三十个银币,你就当没看见过这事儿。行么?”
为了得到首领的赏识,自掏腰包拿出三十银币贿赂路人。用野心勃勃形容或许不太合适,但总也不能说他忠心耿耿;但说到底也不必纠结与行为的性质。要问为什么的话,因为他这次的贿赂本来也就完成不了。
“除制止你们的暴行以外,我什么都不需要。还有,刚才射箭的那个人!”
大个子忽然指着人群中一个小流氓大喝;吓得他一个哆嗦。
“我会把你以故意伤人的罪名送去卫戍处接受惩罚。然后,你就去公正教堂忏悔自己的过错吧!”
而在他背后的那个毛贼。从刚才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讲。他看着这个顽固到有些愚蠢了的大个子,紧紧攥着衣服下那坚硬的小物件。
“妈的。”
吐出的第一个词汇就是脏话。
“受不了。”
他说着。
“老子是真受不了你这蠢货。”
“什——?”
被自己正在保护着的人辱骂了,大个子莫名其妙地转过了脑袋看着他。
就在这时。
“躲开!”
也许是对大个子的话产生了畏惧吧。那个确定会被抓捕受罚的流氓一不做二不休、颤巍巍地举起手中短弓,一根羽箭就撕裂了西风直射过来。
同样是被它撕破了的,还有两方之间的僵持状态。
“呯!”
大个子扭身,飞行物碰在金属上弹落一旁。
像是以此为战斗打响的锣声,众流氓与毛贼大个子一方都摆好了架势。
大个子紧张起来。他解下背后盾墙,左臂穿进皮套将牢牢固定、举在身前。
毛贼也把手伸到腰间的小包上。其中有烟雾弹、四刺棱,飞镖匕首与吹箭...各种简单而实用的逃命道具层出不穷。
领头流氓也生怕折了面子,掏出砍刀在手上舞来舞去。
而两人都没能看到的是,之前持弓的混混藏在了人群之后。他悄悄掏出一个瓶子,把皮囊里的箭头浸了进去。
“杀啊啊啊啊啊啊!!!”
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
混混们一拥而上。无人迟疑,无人犹豫。大个子虽然有盾牌保护,但同时对付六七人也力不从心;而毛贼只要吃下一击就性命难保,非得上蹿下跳东躲西藏以求活命。不过即便灵巧,也是有限度的。
双方所持都是利器。一旦开战,便断不可能不见血。刀光剑影,叫声喊声。既然有哀嚎怒吼,自然也就有血花飞溅。虽然到头来不知因何而战、为何而战;但终归各自都有着自己的理由,自己的执念。
世间人们的争斗,大抵都是这样的东西。
...
惨胜。
或许,应该算作惨败也不一定。
毛贼和大个子,站到了最后。而混混的一方则在领头流氓败退奔逃之后,作鸟兽状散去了。流血负伤者多不可计,所幸并没有人因此而失去生命。
一地狼藉。
“哈、哈呼,哈,哈。”
毛贼喘得半死不活,身上衣服被切开的布条随风飘着。
一旁的大个子同样也不轻松。他弯腰单手扶着膝气喘吁吁,握在手中那不值钱的长剑随着臂膀的振幅摇曳着。
“妈的。”
除了这个词以外,毛贼几乎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你这愣子、没事吧?”
过了一会儿,他问。
“...还好。”
两人似乎都没有受太严重的伤。
“那你————”
正在此时,毛贼忽然觉得面前一阵天旋地转。
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来没来得及思考这些,他就已经倒了下去。本来能够足不点地钻进别人后院的身体,此刻无法在由他控制;变得如同木料一样沉重了。
“嗙”
他的身体发出一声轻响,拍在地面。脑袋自然而然往侧旁滚去的时候,下腹处稍稍刺进皮肉的一羽箭矢也进入他的视野之中。
“妈的。”
仅仅是箭,是无法造成这样的伤害的。
“...有,毒。王八蛋。”
好运不会总眷顾同一个人。对于下手几乎不留情面的他而言,这或许也可以称作是报应。
“这可......真是行家。”
那永恒的黑暗,已经从他眼中的世界中泛了起来。
“嗙!”
一声巨响。
大个子那壮硕的身躯,也轰然坍塌。
毛贼最后看到的场景,便是在这个大个子身上也插着一只形为毒箭的死亡。
他的意识,就这样断了线。
...
......
.........
光。
明亮而又不刺眼,让人感到亲切的白光。
由于想要触碰这光,小毛贼睁开眼睛回到了这个世界。
行入眼帘的,却是一抹蓝色。
名为靛青的蓝。
“...啊。”
他咧开嘴,
“哈哈。”
笑了。
牧师看着这个几乎就要中毒而死、只是因为被她碰巧遇见而捡了一条命的半身人。但小毛贼刚刚苏醒却莫名其妙笑了起来,让她一时手足无措。
“那个...你还好吗?”
熟悉而陌生的面孔。一袭白色的修道服,披肩的长发。而最能让小毛贼确认自己认识面前这人的理由,则是那双温柔又坚毅的眸子。
“...他呢?”
“那一位的治疗已经完成了。只是暂时还没有回复的样子...”
“那,我是谁?”
小毛贼问牧师。
“......您失忆了吗?”
“...没有。哈哈,当然没有。我开玩笑的。”
十六年。
与,
十几天。
这明确的答复,再加上刚才那个大个子对他的态度。
小毛贼明白了。
也,理解了。
三个人的约定,一起度过的时光;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只存在于他自己的记忆里了。
难免。
无可厚非。
时间能够创造一切,又能将一切再次抹平。
码头下的小屋,发了霉。
多年前的那鱼竿,早就腐朽了。
湖泊还是湖泊,岸滩还是岸滩。唯一的改变就是抹去了人短暂的痕迹————人对它们而言,永远只是短暂的。正因为改变了,才未曾改变过。
无人耕作的田地已经被荒草埋没,成为了野兔与鸟雀的乐园。一起烤剑薯的土窑炉,自然也在无数次雨水中重归大地了。那两只野牙猪、无论是否存活了下来,都没再有人看到它们了。
贫民窟还在王都中。但在战乱以至女王的改革之下,当初的身影几乎已经见不到了。野猫们还住在他那间废屋里。只是,早就不是他所见过的那几只了。
小毛贼、棕发小孩,在心中决定了。
“老子回来了。”
他喃喃道。
“什么?”
半精灵牧师问。
“没什么。我自言自语。”
【这回,就算我第一个到的吧。
我,等到你们了。】
他想着。
但心里的话,再也没说出口。
当年和他作过约定的女孩儿和金发孩子,已经不在了。
大个子的睫毛颤抖着,缓缓睁开了眼。
“这是...”
“你刚才中了他们的毒了。”
小毛贼对他解释。
“毒...那我现在——”
他坐起身,却发现在场多了一个不认识的人。
“——你是?”
“啊,我只是碰巧在这里——”
“她救了你,咱们都欠她一条命。”
“——是这样的吗!?”
“不,其实只是————”
半精灵牧师想要辩解,不愿接受感谢。
“你看那箭。”
小毛贼并不给她机会,一指地上的箭矢。金属上沾着的血液现在都没有凝结,显然有蹊跷。
“竟然有这种事...我该怎么答谢你?”
“不,答谢什么的就......”
“至少请告诉我你的名字吧。啊,真是抱歉抱歉。我应该自己先报上来姓名来的。”
大个子爬了起来,对牧师深深鞠躬。
“库克。库克·莱因哈特。您叫我莱因哈特...不。叫我库克就好了。”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西萝拉。西萝拉————雪莱。我姓雪莱。您带着很重的装备呢。是军人吗?或者是说,佣兵?”
“不,早就已经不是了。我现在是在王都里作着冒险者的。”
“真巧,我也是冒险者呢!”
“的确如此...您是为什么会到这片森林里来的呢?”
“恩...这个嘛。虽然平时也偶尔会想要过来,但这次是为了任务...对了!既然您说了要报答我,那么能不能和我一起完成这个任务呢?正好单凭我一个人的话也做不太好......”
“当然可以。不过,这样就可以了吗?”
“恩!不要求回报的话反而会觉得很抱歉。所以,希望您能暂时加入我的小队!”
“您是有一个小队的吗?”
“以前没有,但您加入的话就有了嘛。”
“......”
“好的。我明白了。如果能够帮上您的忙,我很乐意。不过既然您是博爱之神的牧师,反而是我会受到照顾吧。”
“那么就暂且先回到城里的公会去————”
“喂。”
小毛贼忽然插话。
“怎么了吗?还有哪里会不舒服吗?”
西萝拉问。
“也带我一个吧,那什么什么小队。”
“您也是冒险者吗?”
“不,老子可不是。”
“那为什么————”
“老子欠你们的。像我这样的盗贼,在地城也好哪里也好都能给你们派上用场的。怎么,不需要?”
“哪里的话!我当然很愿意,不过要说亏欠的话——”
“你怎么说?”
他问库克。
“只要她同意,我当然也不会有意见。”
虽然仅仅并肩作战了一次,也已经是出生入死的朋友了。以某人的话来说,男孩儿或许就是这样的存在。当然、以他们的年纪而言,已经不能再被称之为孩子了。
总之。既然是朋友,也就不需要太多言语。
“不过——”
库克接着说了下去。
“你说你是盗贼。”
“老子的确是。”
“这么说,刚才那些人讲的也是真的了?你果然偷了别人的东西?”
“......这个,各自都有各自的麻烦,所以——”
“我明白了。”
“是吧?你看——”
“把东西还回去。然后,去教堂作忏悔。”
“不,唯独事儿这我不干。”
“那我就要把你送到卫戍处里去。”
“我就说了...嘿,小妞儿!”
“——欸?叫我吗?”
在不远处收拾行囊的西萝拉吓了一跳。
“这混蛋说不想让我跟你们一块走,想揍我一顿。你看他这胳膊,一拳下来我不就完活儿了?你可得帮我!”
“啊!?是这样吗?”
西萝拉赶忙上前抱住库克想要抓住小毛贼的手。
“你们还真是他妈没长进!”
就这一转眼的功夫,小毛贼已经跑出了好远。
“啊!”
库克捉之不及;他小心翼翼地脱开西萝拉的束缚,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金色的短发在阳光之下,明亮得晃眼。
“喂!之后你可得在那什么公会等着我点儿!我这就去把拿的那俩小钱给那孙子放回去,可要忏悔老子可不陪你玩。”
他边跑边回头朝女孩儿...西萝拉喊道。
“恩——!说好了——!不过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贝里尔!”
贝里尔大吼着。
“贝里尔·夏洛克!”
放肆而轻快地大吼着。
“欠你们的,老子早晚能还完!哈哈!”
这释然而带有期望的笑声,久久回荡在这片初秋的树林之中。
...
......
之后,王都之中多了一个四处行下行侠仗义的冒险者小队。
虽然成员时多时少,但其中的核心始终是那形影不离的三个人。
一个信奉公正之神,一个信奉博爱之神,最后一个则只相信他自己。难以想象,理念差距如此之大的人们竟然可以共处地如此和谐——而现实就的确这难以想象的模样。也许所谓人世,本来就是这不可捉摸的东西吧。
而如果你要问,当年三个孩子的约定究竟实现了没有?
那种事情,已经怎样都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