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匆忙的证料准备工作后,我漫步到了被告席。
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难得的一日法庭审理,终于一如既往地进入到了询问阶段。我可不希望自己在起诉词环节上就面临败诉,那种既毁名声又砸招牌的辩护风格可不能出现在这里。不让回到事务所后镜姐肯定不会给我好果汁吃。
“本庭批准。”柳英治肃穆地转向了被告席,“被告人,关于控方所指证的这点,你或多或少应该也有点反驳意见吧?”
“我……该怎么说呢……”刘碧青不安地前倾着身子,连发言也吱吱呜呜。
“讲讲你是怎么想的。说实话就行。”法官继续建议道。
侧前方的尉迟安娜最近上扬,心中肯定在讥讽似地说道您是让她自首吗,审判长大人。
谁说我被告人的实话就是自首?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犹豫的,你思考的越久只会让检控方觉得你在想借口。
我现在就想抢过话筒替你发言,告诉你现在只需要大声对检察官,讲清楚其它能够留下指纹的时机,以及做出的相关动作,这样一来尉迟安娜的核心指控部分不久无效了?
到头我俩省了许多事,多出来的时间还能让我赶回家吃上一顿热腾腾的午饭。
“被告,请务必说明一下留下指纹的理由。”
我反复催促道,久违的面色严肃。话说像这样由律师逼供被告人的场景,应该是大家旁听生涯里第一次看到吧?
“唔啊……”
然而她像是哑巴吃黄连一样,对于在如何留下指纹这一点上真的是闭口不提。
“好了好了,不想说就别说了。”尉迟安娜摆了摆手,“保持沉默就是默认,明白了吧辩方律师?”
法官无奈地收回了话筒,接着面无表情地看向了我。
你要的询问环节我给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柳英治仿佛是在这么对我说。
行……这下我可算懂了,为何尉迟安娜抓着你的指纹不放。那种毫无新意的推理都能上一日法庭,可真是不像咱们的作风,枉我还读了那么多乔雪忆的庭审报告。
万万没想到,能让那个口罩检察官对自己的起诉词如此充满自信的罪魁祸首,原来就是你本人啊,我亲爱的被告。
看来尉迟安娜是早就知道,因为被告不可能会想出其它搪塞的借口,所以才会只准备指纹这个仅有的证据链。
“被告,你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我再次向刘碧青发问。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当时我也不记得我做过什么……但我肯定没有推过社长。这一点我确信。”
“可是这种说法法庭不会采纳,我们需要的是能够驳回指控的证据证言。”
“我、我真的记不太清了。”
“好好我懂了,刘碧青女士。”听到对方蹩脚的措辞后,我不耐地摇头,“原谅我的冒昧,之前同样的话我不会再问第二遍了。”
“抱歉……”
我也学检控方那样,踏出辩护席走到被告人身前,与她四目相对。我直视起了刘碧青的双眸。本以为这样能够大概地读透她矛盾交加的内心。
“忘掉杀人现场前后的事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特别清楚。说忘掉只能撒谎,而你撒谎的理由……是因为关于这一点上,你有你的苦衷,我说得对吗?”
希望这么做我能够看到一丝辩护的希望,不然就算是我这样的律师,也会不得不去认可她杀人的嫌疑。
“请原谅我,修皓律师。”
可最终我所看见的,也只是她充满阴霾的面容中所透露着的一股绝望。
她面带歉意地低头,坚守着沉默:“对不起……律师先生。”
我不能在说下去了。她或许是在这么想吧。刘碧青皱起了眉,紧咬出血的下唇,眼角中盈满了泪。犹如心口被剜了一道疤,她再次痛苦地捂住了胸,像是在遏制难以名状的怨念。
我曾在镜子中见过这样凝重的表情。
——原来如此。
宁可背负杀人冤屈,也不得不去舍身保护的某件事。可尽管如此,却又无比渴望有人能够挺身而出,愿意倾听并接纳自己所传达的无助。
那是一股夹杂于内心间,位于双重矛盾之中求生本能。刚刚你的脸上,恍惚间描述出了这样的话。
“那是一个不能在法庭上公开的理由,我能这么猜测吗?”
“……!”
“我可以让所有人替你保守秘密。”
就算是为了某人律所的招牌,我可不能就这样就轻易认输。
“……咦?”刘碧青空洞的眼神中,头一次划过了一丝鲜明的色彩。
既然做了你的律师,那就让我替你辩护到最后一刻。
“都到这一步了,辩方也只需要对被告问一个问题就行了。”
“好、好的。”
“你只需要告诉我一点。”
“是、您讲。”
“任何有可能对受害人造成意外的动作、或是行为,你究竟有无做出过!”
“——没有!”
刘碧青即答,声音鲜明而洪亮。
“我的询问完毕,审判长!”
一股炽热的抗争心理骤然而生。我漫步回了辩护席,想要高举话筒。
“唉……阁下这个询问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就在我准备做出下一段结论前,尉迟安娜发出极为轻蔑的声音。
“审判长,辩方有一个不得不提的要求。”我没有理会控方毫无礼貌可言的抢话,“若想要庭审彻底圆满的结束,这个要求就必须得到合议庭诸位的认可。”
“请讲。”
“辩方恳请大法庭下令逐出媒体,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等无关的听众。只保留审判团、与必要审理人员!”
——喔哦?全场发出了极为诧异的声音。
老实说这样的反应也在我的预料内。只是幸好听众们手里没有拿那些可以随意投掷的物品,不然可能连着我身旁的法警们都要跟着遭殃。
虽说那些像是要跟辩护人抬杠般的视线不断地朝这里袭来,而且还让我感到有些无法回避。不过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要正面承担自己言行举止带来的后果。
“开什么玩笑?”尉迟安娜大声地表达着不解,“逐出听众?你用词太不礼貌了,修皓律师。”
“本庭附议。”
柳英治与书记官二人狐疑地望着我。
“哦哦,那我用‘请’吧。请在座的各位离席,谢谢。”
尉迟安娜摩拳擦掌,若不是有控方席位隔着我俩恐怕她真打算对我重拳出击。
“根本不是措辞问题。辩护人根本没理由让听众离席。还请别太嚣张,这位律师!”
“您误会我了、审判长。我是说,接下来的审理涉及的内容极为重大。辩方建议进行不公开审判。”
我环视了一遍大法庭,尽力向投了斥责目光的观众阐明理由。
书记官不由分说地追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如若发生下列情况,一律不得公开审判!”我蛮足了劲,震声回道:“涉及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得、公、开!”
这条法规是我临时想到的。
当上律师后我就把原文的条条框框忘得差不多一干二净了,只记得个大概。
幸运的是,诉讼法上确实有这条规定。